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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稱崗位限額,教師職業發展通道上的攔路虎

由 拙木侃教育 發表于 藝術2022-02-19
簡介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將這初級和中級職稱的工資調整到合理程度,則完全可以延長教師在初級崗位和中級崗位上的工作年限,比如將本科稱晉升副高職稱的工作年限要求延長到15年,這樣一個本科生在初中級職稱和高階職稱上工作的所限差不多都是15年,達到一定條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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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稱崗位限額,教師職業發展通道上的攔路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實行教師職務制度,職稱實際上是專業技術職務、根據目前的制度,職稱幾乎是衡量教師職業發展的唯一指標,並且職稱是和教師的待遇緊密相聯,也是決定教師收入的最重要的條件。所以說,從教師的職業發展來看,能夠評上高一級職稱應該說是邁上了高一級的臺階。因此,教師們職稱評審都非常重視,然而這些年實行了教師職稱崗位數額限制,對於各個層級的職稱都規定了一定的數量,原則上是不能突破數額限制晉升的,這就使得一大批教師符合了職稱評審條件不能進行評審,或者是通過了評審,但不能被聘任,實際享受相應職稱的待遇。從這種意義上說,職稱的崗位限額成了教師職業發展的攔路虎並不過分。從目前的職稱崗位限額來說,至少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崗位數額比例制定的原則不清楚。

現在通常是根據學生人數確定教師編制,再根據教師編制確定每個層級的崗位數額。但是,不同崗位所佔教師編制總數的比例是如何確定的,只有一個高階職稱的數額較少的原則,至於為什麼要設定這麼大的比例,並沒有什麼嚴格的科學的依據。最容易給人的直覺就是限制工資總額,但這並不是根據教學的實際情況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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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不同層級的崗位職責並不十分清楚。

每一個崗位的晉升都有一定的條件,但晉升之後不同崗位所承擔的職責並沒有明顯的區別。特別是在中小學,中級職稱和高階職稱教師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幾乎是一樣的,甚至中級職稱教師所承擔的任務還要比高階職稱的教師高還要多,這對於年資經歷差不多,但職稱不相同的教師來說,就是極大的不公平。

第三,實行限額管理,卻沒有有效的升降機制。

否則,就只有等相應職稱的教師退休後後面的教師才可能有機會晉升。但是,對於中小教師而言,職稱的升降並不利於教師長期穩定在潛心教學。這是一個很大的矛盾。如果不突破限額問題,幾乎是不可能解決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一個徹底取消教師職稱,重新設計教師的職務和薪酬制度,這個辦法實行起來動作較大,如何重新設計也有很多具體的問題。第二個辦法就是取消各級職稱的崗位的限額,讓符合條件的教師都能夠晉升相應的職稱。對於第二種辦法,可能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財政的負擔。但從理論上說,如果我們的教師達到了相應的水平,就應該晉升相應的職稱,高水平的教師多了,表明教師隊伍的水平高了,就應該付出更多的薪酬。

教師職稱崗位限額,教師職業發展通道上的攔路虎

當然,如果取消限額,在評審的條件上也應該有所控制。比如目前一個本科畢業生,如果一步也不耽誤,一年初級,五年中級,工作第六年就符合晉升副高階職稱的年限要求了。一個教師如果22歲本科畢業,工作到60歲退休,就可以在副高職稱上工作30多年。但是如果我們能夠將這初級和中級職稱的工資調整到合理程度,則完全可以延長教師在初級崗位和中級崗位上的工作年限,比如將本科稱晉升副高職稱的工作年限要求延長到15年,這樣一個本科生在初中級職稱和高階職稱上工作的所限差不多都是15年,達到一定條件可以再晉升正高階職稱,當然這個可以再多一些要求和限制,這應該是相對比較合理的。

在這樣的基礎上,建立教齡、學歷和工作表現相結合的自然晉升制度。用教齡反應教師的主要教學貢獻、用學歷要求教師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層次、用工作表現區分差異。一定學歷的教師,在達到一定的年限後,只要工作正常,就自然晉升相應的職稱。如果工作突出,也可以提前一定年限晉升,如果工作出現問題,則適當延後晉升,工作表現由專業委員會進行評判。這樣就可以在不大量增加高階職稱數額的前提下,讓每一個正常工作的教師都有晉升的機會,真正暢通教師的職業發展通道,保持教師工作的積極性。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種主觀想法,但這個問題卻是應該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相信只要重視了,有關部門和專家會有更加合理完善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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