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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的雅俗觀及其書法風格的形成

由 孟雲飛—書劍慰平生 發表于 藝術2021-05-28
簡介許多研究黃庭堅的書法史、論著作把“抖擻”一詞直觀地與黃庭堅強調提按、一波三折的筆法聯絡起來,把“抖擻”解釋為“振顫”“戰掣”,甚至有的理解為“顫抖”“哆嗦”,認為是一種為“追求澀勁的錯誤筆法”,而這種“錯誤的筆法”正是受了周越的影響而染上的

黃庭堅的澀行筆法是如何產生的

張傳旭/文

雅與俗,是文學藝術中一對不斷髮生對立轉化關係的概念。它們倆就像生活中的一對歡喜冤家,大家都趨雅避俗,唯恐與俗字沾邊,但當大家的雅都扎到了一堆,雅變成了時髦、時尚、大流行的時候,這雅的東西便又顯得俗氣了。而人們很少顧及的大俗的東西,又變得不俗了。他們二者之間有著扯不清、斬不斷的對立轉化關係。就書法來講,當人們看慣了趙、董一路的雅書,便覺得膩、俗。猛然看到北朝粗頭亂服的碑刻,或看到傅山、張瑞圖的醜書,便覺得生猛麻辣,不俗得很。但當醜書成了書壇的時尚,成了一股潮流,便又成了俗書。隨著時代的推移,雅俗會發生逆轉,而不同階層的人,有著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也會對雅俗有著不同的價值判斷。

近代的書法家和研究者因為與黃庭堅所處時代的不同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對於黃庭堅的書法的認識,而產生了雅與俗的錯位,造成了對黃庭堅書法研究的一些誤讀。譬如,當代有不少書家對黃庭堅的代表作品中由抖擻、振顫、一波三折的筆法而形成的奇崛生澀的風格,認為是他早期取法低下所染上的俗氣,而那些筆法平順、字勢平實、章法妥帖的作品,是他晚年經過努力擺脫了早年俗氣的雅作,書卷氣十足。其實,這種判斷,與黃庭堅一生的書法發展過程完全相反。人們認為的他晚期的雅作,正是黃庭堅早期的作品,是黃庭堅所認為的非常俗氣的作品,而人們認為他所沒有擺脫掉某些俗氣的代表作,正是他所追求的目標,他所追求的正是筆法的提按頓挫,風格的奇崛生澀與藝術個性的張揚醒目,這正是黃庭堅心目中的不俗、韻味與雅緻。

這一切誤讀的結果,大都源於對黃庭堅下面這段話斷章取義的理解,特別是對“抖擻”一詞的誤讀。

予學草書三十餘年,初以周越為師,故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黃庭堅《書草老杜詩後與黃斌老》,《山谷題跋》卷七)

在這段話中,黃庭堅說他學草書三十年,入手以周越為師,結果染上了毛病,致使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這裡有一個

關鍵詞:

“抖擻”。許多研究黃庭堅的書法史、論著作把“抖擻”一詞直觀地與黃庭堅強調提按、一波三折的筆法聯絡起來,把“抖擻”解釋為“振顫”“戰掣”,甚至有的理解為“顫抖”“哆嗦”,認為是一種為“追求澀勁的錯誤筆法”,而這種“錯誤的筆法”正是受了周越的影響而染上的“俗氣”,直到黃庭堅晚年都難以擺脫。

我們認為,這樣的理解,是對黃庭堅的誤讀。

首先,從周越現存的小楷墨跡《王著千字文跋》和草書《懷素律公帖跋》《賀秘監賦》等作品中,字勢平實,章法妥帖,筆法平順,絲毫看不出周越在用筆上有什麼“振顫”“戰掣”或者“哆嗦”“顫抖”的痕跡,更別說是像黃庭堅那樣大起大落、大開大合的筆法。啟功先生在跋周越的《懷素律公帖跋》中說:“黃庭堅少時曾學越書,後頗不足於少作。世遂耳食以議周氏書風,實皆未見其跡也。”顯然,認為黃庭堅用筆上的習氣來源於周越是缺乏事實上的根據的。

而且從黃庭堅的同代人對周越書法的評價看,周越的字也絕無“哆嗦”或“顫抖”的習氣。黃庭堅評周越的字,常用“病韻”二字,如《跋周子發(周越)帖》中評論是“勁而病韻”,“子發臨書殊勁,但並使古人病韻耳。”如結合黃庭堅的其他書論來看,這裡的“病韻”也即黃庭堅心目中的“俗”。朱長文《墨池編》把周越書法列入能品,米芾《海嶽書評》中對周越書法評價亦不低,但都沒有提到什麼“哆嗦”“顫抖”的字眼。

其次,我們從黃庭堅書風的演變來看,也與上面對黃庭堅的理解正相反,在他早期的書法作品中,基本上見不到這種過分強調提按的筆法與“振顫”的習氣,或許偶爾有所流露,但並不明顯。如《王長者墓誌銘稿》,書於元祐元年(1086),用筆秀潤嫵媚,少有頓挫。而隨著黃庭堅書風的發展,這種“振顫”的習氣才逐漸顯露出來,《華嚴疏》書於元祐五年(1090)左右,則有意伸長某些筆畫,而且注意了用筆的提按,黃庭堅個人大開大合的風格已初露端倪。至黃庭堅晚年[黃庭堅卒於崇寧四年(1105)],個人風格完全成熟,長槍大戟的筆畫,中收外放的結體,尤其是提按頓挫的筆法,成為他個性書風的鮮明標誌。這些特點在他的代表作《跋東坡書寒食詩》[書於元符三年(1100)]中,得到充分體現。《經伏波神祠詩》書於建中靖國元年(1101),把這種筆法發展到極致,過分誇張的提按,長畫的伸手掛腳,不能不說是帶有某些習氣。

這種筆法的演進,在他的草書作品中,也體現出同樣的嬗變軌跡。《廉頗藺相如列傳》,書於紹聖二年(1095)左右,屬於他學習探索期的作品,用筆稚嫩,風格嫵媚,與黃庭堅後期成熟的作品相去甚遠。《劉禹錫竹枝詞》大致書於紹聖後期至元符年間,顯示了黃庭堅出眾的熔鑄能力,把旭、素、顏、楊融為一爐,沉雄的筆力,曲鐵般的線條,醒目的點法,尤其在用筆的頓挫與線條的穿插上,個性特點已比較明顯,但與後面老辣生澀的行書跋尾相比,還是顯得平和而中庸。《諸上座帖》書於元符三年(1100)左右,《李白憶舊遊詩卷》書於崇寧三年(1104)左右,都是他晚年的作品,就其作品的水平來看,無疑是黃庭堅草書的代表作,在自如的使轉中處處強調提按頓挫,線條老辣生澀,章法上打破傳統大草一瀉直下的流動感,當連反斷、實斷似連,在時間感上形成一種阻斷的澀勢。個性的過分張揚,也明顯地帶來一些習氣。

黃庭堅的雅俗觀及其書法風格的形成

黃庭堅 草書 《廉頗藺相如列傳》

從以上黃庭堅的作品,我們可以直觀地得出這樣的結論,黃庭堅筆法與書風的特點是逐漸成熟的,他“振顫”“抖動”的筆法越到晚年越成熟,由此形成的個性風格,越到晚年越突出,而在黃庭堅早期的作品中,是難以見到的。與周越的作品對比,黃庭堅成熟的筆法與書風特點並不見於周越的作品。

“抖擻”一詞,按我們通常的理解,常用的義項有抖動、振作、奮發等,但這些義項或者不是“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的原義,或與黃庭堅書風演變的實際不合。如果我們對“抖擻”一詞進行一次“考古”的話,會發現它在中古時期有一個最常用的義項:頭陀。頭陀是梵語,漢語譯成抖擻,為滌除宿垢之義。“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之“抖擻”,用的正是此義。黃庭堅書寫的《頭陀贊》,開頭即是“梵語頭陀,華言抖擻。淨一真心,振三毒垢”,正可以作為註腳,這裡抖擻正是“淨”“振”之義。“振”:除也,棄也。如《左傳·昭公十八年》“祓禳於四方,振除火災”,注“振,棄也。”。而且抖擻在作這一義項用的時候,往往用作及物動詞,後接名詞“塵埃”,作抖擻的賓語。例如:

抖擻辭貧裡,歸依宿化城。(王維《遊化感寺》,《全唐詩》卷127)

塵勞期抖擻,陟降聊俯僂。(權德輿《早夏青龍寺致齋憑眺感物因書十四韻》,《全唐詩》卷325)

抖擻塵埃衣,謁師見真宗。(孟郊《夏日謁智遠禪師》,《全唐詩》卷380)

恐汙清泠波,塵纓先抖擻。(白居易《泛春池》,《全唐詩》卷431)

君到高安幾日回,一時抖擻舊塵埃。(蘇軾《子由在筠作東軒記》,《蘇軾詩集》卷23)。

如果結合黃庭堅一生與眾多禪師交往的實際情況和他對佛經深入研習的背景來看,“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的“抖擻”一詞的意義,正由頭陀之義而來。而且,動賓搭配的句型都也一致,“抖擻塵埃”—“抖擻俗氣”。“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是說黃庭堅二十年擺脫不掉學習周越書法所染上的“俗氣”,這裡的“俗氣”即“塵埃氣”。

而且,黃庭堅在另一則題跋中也非常明白地告訴了我們“抖擻”的確切含義:

黃庭堅的雅俗觀及其書法風格的形成

黃庭堅 草書 《諸上座帖》

錢穆父、蘇子瞻皆病予草書多俗筆,蓋予少時學周膳部書,初不自寤,以故久不作草。數年來猶覺湔祓塵埃氣未盡,故不欲為人書。

“數年來猶覺湔祓塵埃氣未盡”與“二十年抖擻俗氣不脫”,意義、句型完全一致,“抖擻”,“湔祓”也,“湔”,洗滌;“祓”:除垢。湔祓,滌除宿垢。“俗氣”,“塵埃氣”也。黃庭堅的書論中“俗氣”與“塵埃氣”常換用:“見楊少師書,然後知徐、沈有塵埃氣。”。

既知抖擻的確切含義,那麼黃庭堅學周越所染上的毛病,自然不是什麼“錯誤的筆法”或“習氣”,而是黃庭堅竭力滌除的“俗氣”。因為“俗”是黃庭堅一生所最忌諱的:“餘嘗言,士大夫可以百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醫也。”(黃庭堅《書繒卷後》,《豫章黃先生文集》卷二十九)

那麼,黃庭堅所謂的“俗”,在他書法中的表現究竟是什麼呢?

往時王定國道餘書不工,書工不工是不足計較事,然餘未嘗心服。由今日觀之,定國之言誠不謬。蓋用筆不知禽縱,故字中無筆耳。字中有筆,如禪家句中有眼,非深解宗趣,豈易言哉!

由此可知,他所謂的“俗”,正是宋代初年的流行書風,周越的書法也可以看作這種流行書風的代表,是俗書的代表,在黃庭堅看來,即筆法上“不知用筆”,具體說來就是“用筆不知禽縱”、“不知起倒”。字中無筆,便沒有眼。他常常把 “用筆”與“有眼”聯絡在一起,“字中有筆,如禪家句中有眼”這句話幾乎成了黃庭堅的“口頭禪”:

餘嘗評西臺書,所謂字中有筆者也。字中有筆,如禪家句中有眼,他人聞之瞠若也,惟蘇子瞻一聞便欣然耳。

黃庭堅詩學杜甫,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於“拾遺句中有眼”。“有眼”成了他評價詩、書、禪的一個重要標準。禪宗所謂的“眼”,指他們所參的話頭與所斗的機鋒中最警策之處,是最值得玩味參悟的那一點,他們可因此而悟道。

黃庭堅自己認為在黔南時書法尚“意到筆不到”,顯然,在他看來都是“字中無眼”。但到戎州後,悟“蕩槳撥棹”之法,“輒能用筆”:

山谷在黔中時,字多隨意曲折,意到筆不到。及來僰道,舟中觀長年蕩槳,群丁撥棹,乃覺少進。意之所到,輒能用筆。

黃庭堅一波三折、個性鮮明的筆法,是由“觀蕩槳、撥棹”而悟得,這正是黃庭堅內心的得意之處,是他風格成熟的表現。

那麼他所謂的“眼”,體現在書法上,即在用筆上強調提按頓挫,誇張的提按,頓挫的強調,形成了戰掣澀勁的線條;結構上加強開合的對比,中宮緊收,突出主筆,字勢欹側,長槍大戟,具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力。黃庭堅晚年的作品,那雄健的筆力、豪邁的氣魄、鮮明的個性,直可雄視百代。因為有了這樣一支點睛之筆,“掛樹的死蛇”終於變成了矯健的飛龍。

由此看來,黃庭堅“振顫”“戰掣”的筆法也好,習氣也好,在他看來並非什麼錯誤的筆法,也非受周越的影響而染上的俗氣,而正是黃庭堅透過不斷學習古人、感悟生活,擺脫了周越的俗氣之後,最後才達到的目標。這正是他為之驕傲和自豪的。黃庭堅晚年將自己與懷素相提並論,以宋代草書第一人自許的心態,也證明了這一點:

近時士大夫罕得古法但弄筆左右纏繞,遂號為草書耳,不知與科斗篆、隸同法同意。數百年來,惟張長史、永州狂僧懷素及餘三人悟此法耳。蘇才翁有悟處而不能盡其宗趣,其餘碌碌耳。

如此草字他日上天玉樓中乃可再得爾。……書尾小字,唯餘與永州醉僧能之,若亞棲輩見,當羞死。

(原載於《大觀(書畫家)》 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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