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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獲賠496萬,願“最高紀錄”不再被重新整理

由 紅星新聞 發表于 藝術2021-12-19
簡介討論張玉環的賠償金數額沒有什麼意義,人們真正應當關心的,是這個老人在喧囂過後如何融入社會,走上正常生活軌道,是對這場悲劇的根源反思

張玉環得賠償金多少錢

討論張玉環的賠償金數額沒有什麼意義,人們真正應當關心的,是這個老人在喧囂過後如何融入社會,走上正常生活軌道,是對這場悲劇的根源反思。

被羈押近27載後獲改判無罪,張玉環獲得496萬餘元國家賠償。10月30日上午11點,張玉環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羅金壽和張玉環大哥張民強前往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該決定書顯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

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萬餘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媒體報道,該賠償金額總數創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此前,張玉環曾因累計9778天,近27年的羈押時間,創下“最長冤獄”紀錄。從某種意義上說,張玉環現在成了一個“名人”,可能連他自己都沒有想到,他原本尋常的人生會以這兩項紀錄而“聞名”。但估計沒人願意當這樣的“名人”,用自己的青春年華來“創造”這樣的紀錄。27年、496萬,外人看的只是“熱鬧”,這其中的各種況味恐怕只有他自己體會最深。

張玉環獲賠496萬,願“最高紀錄”不再被重新整理

其實,此次國家賠償金額“破紀錄”也在意料之中。張玉環被羈押時間最長,承受的痛苦最深,付出的代價最大,正常情況下所獲得的賠償數額理當最多。

這筆近500萬元的“天價賠償金”,體現了司法的應有溫度,是對一個被錯誤羈押近27年的宣判無罪者合理的補償和應有的撫慰,也是社會公平正義的一種特殊表達,更可以理解為司法糾偏應付出的代價。

被剝奪的光陰和自由,難以用任何價碼的金錢衡量和交換。人生只有一回,青春逝去不歸,從年輕力壯到韶華已逝,張玉環經歷的和失去的,常人難以想象。這筆錢,無論金額有多少,都是他應得的賠償。

據報道,對這筆賠償金,張玉環計劃先給兩個兒子買房,以彌補人父之責,剩餘部分留作養老之用。不難想象,在城裡買下兩套房之後,這筆錢也許就所剩無幾了。

所以,討論張玉環的賠償金數額沒有什麼意義。

人們真正應當關心的,是這個老人在喧囂過後如何融入社會,走上正常生活軌道,是對造成這場悲劇的根源性的反思。同時,人們關注張玉環的苦難,也不該遮蔽當年那兩個孩子的冤屈和他們父母的悲情。這些,才是真正有意義的。

希望張玉環和兩個孩子的悲劇不再重演,也希望張玉環創下的兩項“紀錄”別再被打破和重新整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徐建輝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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