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藝術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由 資料員小能手 發表于 藝術2021-10-01
簡介管材的運輸、碼放(1) 人工推運管材應設專人指揮,運輸道路應堅實,推行速度不得超過人的行走速度,上坡道應指定專人負責準備掩木,下坡道應用大繩控制速度,兩管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管子轉向時,作業人員不得站在管子的前方或貼靠兩側

汽油噴燈在哪裡加油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1、

電、氣焊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電焊工

(1) 電焊工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 焊接作業現場周圍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電焊工作業時應穿戴工作服、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罩、護目鏡等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需系安全帶。

(4) 作業前應檢查焊機、線路、焊機外殼保護接零等,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5) 雨、雪、風力六級(含)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後應清除積水、積雪後方可作業。

(6) 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採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7) 焊接曾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時,應根據介質性質進行多次置換及清洗,並開啟所有孔口,經檢測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8) 焊接銅、鋁、鉛、鋅等合金金屬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品,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作業。在有害介質場所進行焊接時,應採取防毒措施,必要時進行強制通風。

(9) 高處作業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與電線的距離不得小於2。5m;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並系在可靠的構架上;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定護欄,並設專人值守。必須清除作業點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使用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必須在穩固的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10) 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採取防止焊把線被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11) 焊接時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焊接電纜透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12) 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其他金屬物作二次線迴路。

(13) 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執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14) 工作中遇下列情況應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接頭;移動二次線;轉移工作地點;檢修電焊機;暫停焊接作業。

(15) 施焊地點潮溼,焊工應在乾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應定期檢查絕緣鞋的絕緣情況。

(16) 清除焊渣時應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焊條頭應集中堆放;下班後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

2。 氣焊工

(1) 焊工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 作業時應穿戴工作服、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罩、護目鏡等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按要求正確繫好安全帶。

(3) 焊接作業現場周圍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高處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不得放在作業區域正下方,應與作業點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區域下方的易燃物。

(5) 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後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6) 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7) 作業中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8) 冬天露天作業時,如減壓閥軟管和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熱水袋)、蒸汽或暖氣裝置化凍,嚴禁用火烘烤。

(9) 作業後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乾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後方可離開。

(10) 作業中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11) 雨、雪、風力六級(含)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後應清除積水、積雪後方可作業。

3。 電焊裝置操作要求

(1) 焊工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2) 作業時應穿戴工作服、絕緣鞋、電焊手套、防護面罩、護目鏡等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需系安全帶。

(3) 焊接作業現場周圍10m範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雨、雪、風力六級(含)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後應清除積水、積雪後方可作業。

(5) 使用電焊裝置應按照如下要求進行操作:

1) 電焊裝置的安裝、修理和檢查必須由電工進行。焊機和線路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並通知電工修理。

2) 使用電焊機前,必須檢查絕緣及接線情況,接線部分不得腐蝕、受潮及鬆動。

3) 嚴禁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焊接中途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

4) 電焊機的外殼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接零。必須定期檢查電焊機的保護接零線。

5) 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乾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溼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於20cm,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

6) 電焊機的配電系統開關、漏電保護裝置等必須靈敏有效,導線絕緣必須良好。

7) 電焊機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長度不得大於5m。

8) 使用交流電焊機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操作:多臺焊機接線時三相負載應平衡,初級線上必須有開關及熔斷保護器。電焊機應絕緣良好。焊接變壓器的一次線圈繞組與二次線圈繞組之間、繞組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不得小於1MΩ。電焊機必須安裝一、二次線接線保護罩。電焊機的工作應依照設計規定,不應超載執行。作業中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

9) 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必須放在防雨的閘箱內,裝在便於操作之處,並留有安全通道。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電源開關、自動斷電裝置。

10) 調節焊接電流及極性開關應在空載下進行。直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90V,交流焊機空載電壓不得超過80V。電焊機啟動後,必須空載執行一段時間。

11) 使用矽整流電焊機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操作:使用矽整流電焊機時,必須開啟風扇,運轉中應無異響,電壓表指示值應正常。應經常清潔矽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潔工作必須在關機斷電後進行。

12) 電焊機內部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淨塵土。清掃時必須切斷電源。

13) 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要求選用。電纜外皮必須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於1MΩ。焊接電纜線長度不得大於30m。

14) 作業後應切斷電源,關閉水源和氣源。焊接人員必須及時脫去工作服,清洗手臉和外露的面板。

15)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焊絲的進給機構、電源的連線部分、二氧化碳氣體的供應系統以及冷卻水迴圈系統均應合乎要求。

16) 使用埋弧自動、半自動焊機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操作:作業前應進行檢查,送絲滾輪的溝槽及齒紋應完好,滾輪、導電嘴(塊)必須接觸良好,減速箱油槽中的潤滑油應充量合格。軟管式送絲機構的軟管槽孔應保持清潔,定期吹洗。

17) 焊接電纜接頭應採用銅導體,且接觸良好,安裝牢固可靠。

(6) 使用點焊機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操作:

1) 作業前,必須清除上、下兩電極的油汙。通電後,檢查機體外殼應無漏電。

2) 啟動前,應首先接通控制線路的轉向開關並調整極數,然後接通水源、氣源,最後接通電源。電極觸頭應保持光潔,漏電應立即更換。

3) 作業時氣路、水冷系統應暢通。氣體必須保持乾燥。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

4) 嚴禁加大引燃電路中的熔斷器。當負載過小使引燃管內不能發生電弧時,不得閉合控制箱的引燃電路。

5) 控制箱如長期停用,每月應通電加熱30min,如更換閘流管亦要預熱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預熱時間不得少於5min。

(7) 使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機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操作:

1) 作業前預熱15min,開氣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瓶嘴的側面。

2) 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端的電壓不得高於36V。

3) 二氧化碳氣瓶應放在陰涼處,不得靠近熱源。最高溫度不得超過30℃,並應放置牢靠。

(8) 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於更換焊條。

2)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效能應良好。

3) 焊鉗與電纜的連線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4)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5)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6)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的長度,按規定正確選用截面積尺寸。

(9) 使用氬弧焊機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操作:

1) 工作前必須檢查管路,氣管、水管不得受壓、洩漏。

2) 氬氣減壓閥、管接頭不得沾有油脂。安裝後應試驗,管路應無障礙、不漏氣。

3) 水冷型焊機冷卻水應保持清潔,焊接中水流量應正常,嚴禁斷水施焊。

4) 高頻引弧焊機,必須保證高頻防護裝置良好,不得發生短路。

5) 更換鎢極時,必須切斷電源。磨削鎢極必須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來的粉塵應及時清除。釷、鈰鎢極必須放置在密閉的鉛盒內儲存,不得隨身攜帶。

6) 氬氣瓶內氬氣不得用完,應保留98kPa~226kPa。氬氣瓶應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10) 使用對焊機作業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操作:

1) 對焊機應有可靠的接零保護。多臺對焊機並列安裝時,間距不得小於3m,並應接在不同的相線上,有各自的控制開關。

2)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對焊機的壓力機構應靈活,夾具必須牢固,氣、液壓系統應無洩漏,正常後方可施焊。

3) 焊接前應根據所焊鋼筋截面,調整二次電壓,不得焊接超過對焊機規定直徑的鋼筋。

4) 應定期磨光斷路器上的接觸點、電極,定期緊固二次電路全部連線螺栓。冷卻水溫度不得超過40℃。

5) 焊接較長鋼筋時應設定托架,焊接時必須防止火花燙傷其他人員。

4。 氣焊裝置

(1) 使用焊炬和割炬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使用焊炬和割炬前必須檢查射吸情況,射吸不正常時,必須修理,正常後方可使用。

2) 焊炬、割炬的氣體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焊嘴或割嘴不得過分受熱,若溫度過高,應放入水中冷卻。

3) 嚴禁在氧氣閥門和乙炔閥門同時開啟時用手或其他物體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炬和割炬點火前,應檢查連線處和各氣閥的嚴密性,連線處和氣閥不得漏氣;焊嘴、割嘴不得漏氣、堵塞。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焊炬、割炬氣體通路和氣閥有漏氣現象,應立即停止作業,修好後再使用。

(2) 使用氧氣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儲存高壓氣瓶時應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2) 氧氣瓶在運輸時應平放,並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槽幫。

3) 氣瓶庫房應與高溫、明火地點保持10m以上的距離。庫房內必須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4) 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灰塵。不得用帶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觸氧氣瓶閥。

5) 嚴禁用腳踏車、叉車或起重裝置吊運高壓鋼瓶。

6) 氧氣瓶應設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運和使用時嚴禁撞擊。

7) 氧氣瓶與焊炬、割炬、爐子和其他明火的距離應不小於10m。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於5m。

8) 氧氣瓶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暴曬,夏季露天工作時,應搭設防曬罩、棚。

9) 安裝減壓器時,應首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並略開閥門清除汙垢,然後安裝減壓器。作業人員不得正對氧氣瓶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時,必須先鬆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

10) 檢查瓶口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塗在瓶口上觀察,不得用明火試。冬季閥門被凍結時,可用溫水或蒸汽加熱,嚴禁用火烤。

11)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操作人員不得面對減壓器,應用專用工具。開啟動作要緩慢,壓力錶指標應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必須保持不小於49kPa的壓強。

12) 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待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後,再行拆卸修理;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

(3) 使用乙炔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汽車運輸乙炔瓶時,乙炔瓶應妥善固定。氣瓶宜橫向放置,頭向一方。直立放置時,車廂高度不得低於瓶高的2/3。

2) 應使用專用小車運送乙炔瓶。裝卸乙炔瓶的動作應輕,不得拋、滑、滾、碰。嚴禁劇烈震動和撞擊。

3) 儲存乙炔瓶時,乙炔瓶應直立,並必須採取防止傾斜的措施。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間儲存。儲存間必須設專人管理,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安全標誌。

4) 現場乙炔瓶儲存量不得超過5瓶,5瓶以上應放在儲存間。儲存間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15m,並應通風良好,設有降溫設施、消防設施和通道,避免陽光直射。

5) 乙炔瓶與熱源的距離不得小於10m。乙炔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

6) 乙炔瓶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乙炔瓶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減壓器與瓶閥的連線應可靠,不得漏氣。

7)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製品與乙炔接觸;乙炔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不小於98kPa的壓強。

(4) 橡膠軟管應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中,氧氣軟管和乙炔軟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觸及灼熱金屬或尖刃物體;橡膠軟管必須能承受氣體壓力;各種氣體的軟管不得混用。膠管的長度不得小於5m,以10m~15m為宜,氧氣軟管接頭必須紮緊。

(5) 使用減壓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裝減壓器前,應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汙物。

2) 安裝減壓器前應進行檢查,減壓器不得沾有油脂。

3) 減壓器凍結時應採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烤。

4) 減壓器發生自流現象或漏氣時,必須迅速關閉氧氣瓶氣閥,卸下減壓器進行修理。

5) 減壓器出口接頭與膠管應紮緊。

6) 開啟氧氣閥門時,必須慢慢開啟,不得用力過猛。

7) 不同氣體的減壓器嚴禁混用。

(6) 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液化石油氣瓶必須放置在室內通風良好處,室內嚴禁煙火,並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 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氣瓶不得充滿液體,應留出10%~15%的氣化空間。

3) 使用時應先點火,後開氣,使用後關閉全部閥門。

4) 氣瓶冬季加溫時,可使用40℃以下溫水,嚴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熱。

5) 氣瓶在運輸、儲存時必須直立放置,並加以固定,搬運時不得碰撞。

6) 瓶閥管子不得漏氣,絲堵、角閥絲扣不得鏽蝕。

7) 膠管和襯墊材料應採用耐油性材料。

2、

1。 經醫師鑑定無高血壓、心臟病、神經病、癲癇病、聾啞、嚴重口吃、色盲症等妨礙電氣作業的病症和缺陷。

2。 必須掌握必要的電氣知識,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在准許的工作範圍內作業;持實習證人員不得獨立作業,應在持操作證人員的監護下作業。

3。 熟練掌握觸電緊急救護方法。發生事故後應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並及時報告。

4。 電工按規定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和保管專用工具。

5。 雨、雪及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後應對供電線路、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6。 人工立杆應使用兩副架腿,杆軸向與架腿頂部支點應保持同一直線,並位於架腿兩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應均衡。基坑填平夯實後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時,應採取防滑措施。

7。 使用汽車起重機立、撤電杆時,應與訊號工密切配合,吊點應在電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離應大於杆長的0。4倍加0。5m。

8。 開挖電杆基坑作業前,應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絡,探明地下物狀況並採取防護措施。在現場電力、通訊電纜2m範圍內和現場燃氣、熱力、給水、排水等管道1m範圍內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的監護下人工開挖。

9。 搬運電杆時,必須統一指揮,協調一致,互相呼應。使用車輛搬運電杆時,必須將電杆綁紮牢固,並保持平衡。

10。 杆上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放在工具袋內,較大的工具應用繩子拴在牢固的構件上。

11。 立、撤電杆作業必須設專人指揮,明確聯絡訊號和人員分工,必要時設專人監護和疏導交通。

12。 立、撤電杆時,應設定半徑為1。2倍杆長的作業區域,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區域。立杆作業時,坑內嚴禁有人。

13。 鄰近其他帶電線路作業時,作業人員與帶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不得小於附表1-11中的數值。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14。 撤線作業必須按規定程式操作。放線時應先用繩索將導線拴牢,剪斷後徐徐下放。

15。 蹬杆前應檢查電杆埋設的牢固性,確認安全後方可蹬杆。

16。 變壓器停電時,先停負荷側,後停電源側。送電時,先送電源側,後送負荷側。操作單極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停電時,先拉中間相,後拉兩邊相;送電時,先合兩邊相,後閤中間相。

17。 緊、撤線前應先檢查拉線、拉樁,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在無拉線、拉樁的電杆上緊線,必須設定臨時拉線。緊大截面導線應設專人監視拉線、拉樁,發現異常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18。 巡視架空線路時,應沿線路上風側行走。發現導線斷落地面或懸掛空中,應採取防護措施,並及時處理。

19。 用絕緣拉桿拉合高壓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隔離開關及高壓負荷開關時,室內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室外操作人員還應穿絕緣靴。

20。 鄰近帶電路線或帶電裝置放、緊線作業時,應將導線接地,並用小繩拴好,指定專人拽住。

21。 雨天不得進行室外高壓作業;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及跌開式熔斷器。

22。 敷設電纜時應設專人指揮。在拐彎處敷設電纜時,作業人員應站在彎角外側。

23。 在變臺上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停電、驗電、掛臨時接地線、掛標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欄。

24。 風力六級(含)以上、暴雨、雷電、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立杆和蹬杆作業。

25。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必須保持良好的絕緣狀況,並有防止人踩、車軋、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6。 採用自備發電機作為備用電源時,備用電源斷路裝置與主電源斷路裝置之間必須裝設聯鎖裝置。

27。 嚴禁在本單位不能控制的電氣裝置上掛接臨時接地線作業;不用的線路應及時切斷電源或拆除。

28。 配電箱及開關箱內的閘器具必須完好無損,配電盤面上不得出現裸露帶電體。

29。 應避免帶電作業。需低壓帶電作業時,必須設監護人,嚴禁獨立作業。接線時必須先接中性線,後接相線,拆線時,先拆相線,後拆中性線。

30。 在多臺電焊機集中使用的場所,當拆除其中一臺電焊機時,斷電後應在其一次線側先行驗電,確認無壓後方可進行拆除。

31。 停電檢修裝置時,在可能來電的各方向必須有明顯的斷開點,並在開關操作手柄上懸掛“嚴禁合閘,有人作業”的標示牌。

32。 嚴禁在供電部門電度計量電流互感器二次迴路上進行作業;停、送電前必須與各用電單位聯絡。

33。 在裝置式空氣斷路器或漏電保護開關下火接、拆用電裝置時,必須逐相驗電,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操作。

34。 執行中的電氣裝置發生開關跳閘或熔斷器熔斷,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閘。

35。 當發生嚴重威脅人身及裝置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以越級拉開負荷開關,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帶負荷拉開隔離開關。

36。 雨淋、水泡、受潮的電氣裝置應進行乾燥處理,並搖測絕緣電阻,合格後方可使用。

37。 工作梯使用安全要求

(1) 工作梯使用前,應檢查其牢固性,確認鋼梯無開焊,鋁合金梯子無變形或傷痕,竹、木、梯無劈裂,竹、木梯為榫連線。

(2) 利用梯子上杆作業時,梯子上部與杆應捆綁牢固。

(3) 不得將梯子置於箱、桶、平板車等不穩定的物體上。

(4) 梯上作業人員必須將腿別在梯凳中間,不得探身或站在最上一凳上作業。

(5) 作業時工作梯與地面的夾角以60°為宜,在光滑及漿凍地面上應有防滑措施。

(6) 雙梯下端應設有限制開度的拉鍊,高度超過4m時,下部應有人扶持。梯上有人作業時不得移動梯子,梯下方不得有人。

38。 噴燈使用安全要求

(1) 噴燈用完後應卸壓;噴燈加油、放油及拆卸噴嘴和其他零件作業,必須熄滅火焰並待冷卻後進行。

(2) 在有帶電體的場所使用噴燈時,噴燈火焰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10kV及以下電壓不得小於1。5m;10kV以上電壓不得小於3m。

(3) 嚴禁在有易燃易爆物質的場所使用噴燈。

(4) 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噴燈內嚴禁注入汽油。

(5) 噴燈內油麵不得高於容器高度的3/4,加油孔的螺栓應擰緊,噴燈不得有漏油現象。

39。 移動式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安全要求

(1) 長期停用或在潮溼環境下使用的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搖測絕緣電阻,其絕緣電阻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2) 作業時所有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金屬外殼必須保護零線;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採用銅芯絕緣護套軟線。

(3) 電源開關應採用雙極或三級式;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確認開關安裝牢固,動作靈活可靠。

(4)電動工具更換刃具時,必須待旋轉停止並切斷電源後進行,操作時不得戴線手套,不得用手指直接清除渣物。

40。 腳釦、安全帶使用安全要求

(1) 系安全帶時,必須先將鉤環扣好,再將保險裝置鎖好後方可探身或後仰作業。

(2) 使用腳釦前應檢查有無裂紋、開焊、變形、皮帶損傷情況,木杆腳釦齒部有無過度磨損,膠皮腳釦的膠皮有無脫落、離骨及過度磨損情況,小爪是否靈活可靠,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3) 安全帶必須系在穩固處,嚴禁拴在橫擔、戧板、杆梢以及將要撤換的部件上。

(4) 腳釦的規格應與電杆的直徑相適應。

(5) 使用安全帶前,應檢查有無腐朽、脆裂、老化、斷股等情況,所有鉤環是否牢固,確認安全。可開口鉤環必須有防止自動脫鉤的保險裝置。

3、頂管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一般規定

(1) 新工人必須參加入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 作業前應檢查機具、繩索,確認安全方可使用,作業時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進行作業,服從指揮,協調配合。

(3) 作業時必須根據作業要求,佩戴防護用品,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自動用各種機電裝置。

(4) 頂管作業必須執行交接班制度;上下工作坑必須走安全梯,安全梯應固定在支撐上,並設定扶手或護圈。嚴禁運輸料斗乘人。

(5) 作業面遇不明構築物(管道)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報告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經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繼續作業。

(6) 因故停頂後恢復頂進前,必須對支撐、平臺、支架、電氣裝置、吊索具進行檢查,並對氧氣和有毒有害氣體含量進行檢測,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7) 作業中必須明確聯絡訊號及報警方法;非機電人員不得從事機械、電氣作業。

(8) 作業中傳遞工具、材料必須輕拿輕放,穩妥傳遞,嚴禁從坑上向下或者從坑下向上拋扔。

(9) 在頂管作業過程中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保護地下管線和構築物,作業人員不得踩踏被保護的地下管線和構築物。

2。 運管、下管

(1) 人工自管垛向下放管時,必須先檢查底層管的擋掩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人員應協調一致。放管時前方不得有人,放管速度應緩慢。直徑大於600mm的管子不宜人工放管。

(2) 槽邊碼放管子時,管子不得平行於溝槽,管端與槽邊的距離不應小於2m,碼放高度不宜超過2m,並擋掩牢固;槽邊放置管子的場地應堅實平整,不得在有坍塌危險的槽邊放置管子。

(3) 自牆邊向外推管時,必須在管子靠牆一側進行牢固擋掩,推管人不得站在管子與牆之間。

(4) 裝運管子時,繩必須繫牢,並擋掩牢固。卸車前,必須確認管子無滾坍危險後方可松繩卸管。

(5) 人工推運混凝土管應設專人指揮,運輸道路應平整堅實。推行速度不得超過人的行走速度。上坡道應指定專人備掩木,下坡道應用大繩控制速度,兩管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管子轉向時,作業人員不得站在管子的前方或貼靠兩側。

(6) 下管作業必須統一指揮。下管前必須檢查起重裝置、卡環、鋼絲繩、吊鉤、支架、平臺等,確認安全後方可下管。

(7) 吊運管子時,吊管的索具不得直接捆綁在管子上,應用可塑性材料襯墊。

(8) 下管前應先在平臺上試吊,確認安全後方可下管。

(9) 下管時嚴禁管子下方有人。從活動平臺下管時,應將管子吊起,穩定後開啟活動平臺檢視坑底,確認安全後方可緩慢吊下。管至坑底30cm~50cm時,作業人員方可靠近管子進行穩管作業。作業過程中,嚴禁手扶鋼絲繩。

(10) 管子就位支穩後方可摘鉤。作業人員避開弔索具後方可提升吊具。關閉活動平臺後,坑下人員方可作業。

3。 頂進

(1) 頂進前應檢查液壓系統、頂鐵、後背、導軌、支撐等,確認安全後方可頂進。

(2) 按照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安裝頂鐵。頂鐵必須保持中心受壓,受力均勻。頂鐵之間、頂鐵與後背之間必須墊實。

(3) 頂進前挖土人員必須在管內,並在頂進中觀察管前情況。發現異常立即通知頂鎬作業人員暫停處理。

(4) 頂進中發現塌方、後背變形、頂鐵扭翹、頂力突變等情況,必須立即停頂,採取措施,確認安全後方可繼續作業。

(5) 頂進作業中,頂鎬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挖土人員的指揮。頂進中,頂鐵上及頂鐵兩側不得有人。

(6) 穿越鐵路地段時,必須與鐵路管理人員密切配合,遵守鐵路管理單位對頂進的規定,列車透過時嚴禁頂進作業。

4。 注漿

(1) 製漿和注漿前,應檢查空氣壓縮機、壓漿罐、注漿泵的壓力錶、安全閥及管路等狀況,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注漿前應封堵掌子面與管道間空隙,加固頂進入口處的工作坑壁,並安裝注漿管嘴。

(2) 作業時,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的程式操作並控制壓力,補漿必須由工作坑向頂進方向依次推進;必須設專人指揮,明確聯絡訊號及人員分工,作業人員協調配合。

(3) 作業中應及時清理遺灑的漿液,並運至指定地點妥善處理;檢修作業前,必須停機、卸壓、切斷電源。

5。 掏挖、運輸土方

(1) 挖土人員應在管內進行掏挖作業,每次掏挖量:砂質土20cm,粘性土50cm。嚴禁超挖;管徑大於2000mm時,人工掏挖應採取臺階法作業。

(2) 作業時發現土體穩定性較差、有坍塌先兆時,必須立即採取措施。

作業時作業人員遇呼吸異常,有異味或發生流砂、滲水、塌方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管外,立即報告上級。

(3) 穿越鐵路、河流、公路、構築物等地段,管前掏挖量必須符合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列車透過頂進段鐵路時嚴禁掏挖作業。

(4) 頂進長度超過60m時應採取強制通風措施。管內照明線路及其他裝置必須緊靠管壁裝設。

(5) 捲揚機牽引小車執行時,管內嚴禁人員進出。嚴禁人員乘小車進出或上下。

(6) 垂直運輸時,作業人員應檢查土車的四個吊點,並將四個吊鉤掛好。吊鉤必須有防脫鉤裝置。坑底人員撤至安全地帶後方可起吊土車,並用長繩控制,土車在平臺落穩後方可摘鉤。

(7) 用捲揚機水平牽引運輸土車時,捲揚機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挖土人員的指揮。

(8) 必須經常檢查吊索具、地錨、制動裝置,確認安全。坑內、管內的照明電壓不得高於24V,潮溼時應用12V。

6。 平臺、立架、工作棚

(1) 安裝平臺作業時應按照安全技術的要求選用材料。主樑不得直接放置在坑壁土體上,支承結構應符合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平臺方木應滿鋪,梁、方木必須固定,平臺防護欄不得低於1m。作業人員出入口應設不低於1。2m的護身欄;立架安裝完成後,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 頂管坑應設工作棚。工作棚應覆蓋至工作坑防汛埂以外。

(3) 利用四腳架吊運的工作坑必須設活動平臺,活動平臺必須設定位鎖固裝置。活動平臺就位後必須立即鎖固;支架的底腳必須固定在樑上,支架的橫拉桿不得少於四道。

(4) 拆除作業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拆除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自上而下進行,工作坑內不得有人。平臺上不得有非作業人員。

7。 中繼頂壓站

(1) 安裝中繼頂壓站裝置時必須設專人指揮。作業人員分工明確,協調配合。

(2) 每班啟動機械裝置前,應檢查電氣、液壓系統和管路,確認連線正確、無漏電、無滲漏油後,方可進行頂進作業。

(3) 頂進作業時,必須設專人協調指揮主頂壓站與中繼頂壓站的頂進作業,並統一聯絡訊號。

(4) 頂進中作業人員不得在中繼頂壓站內操作和停留,且不得在安裝油路的一側操作。

(5) 中繼頂壓站開始頂進時,千斤頂應與前後管道連線牢固,工作坑主頂壓站與管道應處於緊密頂緊狀態。

(6) 中繼頂壓站每一迴圈頂進完成後,工作坑主頂壓站開始下一個迴圈頂進前,中繼頂壓站千斤頂必須卸壓,使其處於自由回程狀態。工作坑主頂壓站每一迴圈頂進的長度不得大於緊前中繼頂壓站千斤頂的行程。

(7) 頂進作業時,中繼頂壓站及緊前中繼頂壓站必須安排專人監視千斤頂頂出和回縮的終端位置,其量不得超過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的控制值。

(8) 多級中繼頂壓站作業時,前中繼頂壓站的一個行程完全頂完後,千斤頂必須卸壓處於自由回程狀態,後中繼頂壓站方可開始頂進。

(9) 作業中應及時清理遺灑的油料和雜物,並運至指定地點;嚴禁帶電、帶壓進行裝置檢修作業。

(10) 拆除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拆除裝置前必須卸除油壓,切斷電源,拆除導向鋼套的鋼筒時,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的規定程式進行。

2) 應有專人指揮,自上而下拆除。傳接、搬運拆除的裝置、部件時,作業人員應精神集中,協調配合。

3) 管徑大於1800mm時,應支搭操作平臺。

4) 空擋設計為推攏結構時,裝置拆除及空擋推攏應在2h內完成。

8。 工作坑

(1) 拆除工作坑支撐作業時,無關人員不得在坑內。

(2) 開挖工作坑土方前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瞭解地下管線、人防等構築物的情況,按要求坑探,掌握管線、構築物的具體位置。作業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築物。在現況電力、通訊電纜2m範圍內和現況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m範圍內開挖工作坑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的監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3) 開挖工作坑土方作業前必須檢查工作坑周圍場地,場地應符合排管、運管、吊運、出土、排水、防汛的安全要求。

(4) 工作坑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安裝支撐。安裝工作坑支撐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工作坑四壁支撐框架必須牢固,支撐結構必須符合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前方管口可拆卸支撐板必須使用整板。

(5) 在挖土、支撐等作業中,不得碰撞已安裝好的支撐件。發現有鬆動、變形情況,必須及時加固處理。

(6) 撤除工作坑時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進行。拆除工作坑支撐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自下而上逐層進行,並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及時回填。在下層完成填土前嚴禁拆除上一層支撐,必要時應設臨時支撐。拆撐確有困難或拆撐後可能影響附近建築物(構築物)安全時,應停止拆撐並報告施工技術管理人員。

(7) 嚴禁在高壓線下方設工作坑。在高壓線附近設工作坑時,必須符合附表1-7中的規定,保持安全距離。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4、

動力機械操作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 作業時長髮不得外露,女工應戴工作帽,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3。 機械運轉時嚴禁接觸運動部件、進行修理及保養作業。

4。 應按規定的週期檢查、調校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機械裝置照明、訊號、儀表、報警和防護裝置。

5。 作業中應觀察或巡視機械、周圍人員及環境狀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6。 機械裝置外露的傳動機構、轉動部件和高溫、帶電部分應裝設防護罩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 患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機械裝置,酒後或服用鎮靜藥物者不得操作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

8。 空氣壓縮機安全要求

(1) 移動式空氣壓縮機機組應置於平整堅實的地面,並擋掩牢固,固定式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穩固。

(2) 電動空氣壓縮機及啟動器的外殼的保護接零必須完好。

(3) 機械運轉時,操作人員應注意觀察壓力錶,其壓力不得超過規定值;如發生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機檢查。

(4) 儲氣罐安全閥每半個月應做一次手動試驗,安全閥必須靈敏有效。

(5) 使用壓縮空氣吹洗零件時,嚴禁風口對人。

9。 內燃機安全要求

(1) 排氣管不得與可燃物接觸,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機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安裝在室內的內燃機排氣管必須引出室外。

(2) 新增燃油或潤滑油時嚴禁煙火。

(3) 使用明火加溫柴油機時,必須由專人看管;嚴禁用明火加溫汽油機。

(4) 使用手拉繩啟動內燃機時,嚴禁將繩端纏在手上;使用手搖柄啟動內燃機時,應由下向上提動手搖柄。

(5) 操作人員發現機械裝置有異響、異味等不正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6) 開啟水箱蓋時,必須帶手套操作,不得面對水箱加水口;當發動機過熱時,不得立即開啟水箱蓋,應待溫度降至正常後再開啟。

(7) 嚴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內燃機空氣濾清器和芯。

10。 發電機組安全要求

(1) 發電機組房(棚)的地面應保持乾燥,房(棚)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固定式機組必須安裝在混凝土基礎上。

(2) 運轉時嚴禁移動,移動式機組運轉前必須支墊平穩,雨季使用時應有防雨設施。

(3) 發電機組必須設保護接地裝置,長期停用的發電機組在重新使用前,必須檢查各部件,並測量絕緣電阻值,確認安全後方可使用。

(4) 發電機組運轉時,操作人員應經常檢查儀表,如發現異常聲響、過熱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

(5) 嚴禁用斷合電閘的方法傳遞訊號,嚴禁在一相熔絲斷路時送電。

5、

盾構機操作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 施工現場嚴禁吸菸;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佩戴勞保用品;嚴禁擅自拆改安全裝置。

3。 進出隧道必須走人行道,避讓過往車輛,嚴禁搭乘運輸車輛。當隧道斷面較小,設定專用人行道有困難時,作業人員必須在車輛停駛後方可進出隧道。

4。 控制檯

(1) 啟動前必須與拼裝手、注漿人員、電瓶車司機等有關人員聯絡,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

(2) 作業前必須檢查控制儀器、儀表及其他裝置,確認處於安全狀態。

(3) 發現故障和異常情況,按規定要求處理、彙報;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4) 按規定程式開機,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設定和控制速度、注漿壓力等技術引數。

(5) 注漿作業前,必須與注漿操作人員、製漿人員取得聯絡,確認無誤後方可啟動注漿泵。

5。 注漿

(1) 作業前應檢查管路,確認管路連線正確、牢固;必須服從控制檯操作工指揮,及時正確開關閥門。

(2) 沖洗管路作業必須2人操作,在沒有接到注漿操作手發出的可以沖洗管路的指令前,不得啟動沖洗泵。

(3) 拆卸注漿混合器時,各注漿管路和沖洗管路閥門必須全部關閉後方可進行作業。

(4) 發現管路堵塞時不得擅自處理,應及時通知專業人員修理。

6。 拼裝

(1) 啟動拼裝機之前,拼裝機操作人員應對旋轉範圍內空間進行觀察,在確認沒有人員及障礙物時方可操作;拼裝機作業前應先進行試運轉,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 拼裝機旋轉移動管片前,必須確認管片拼裝人員已進入安全區域。拼裝機旋轉移動管片時,管片拼裝人員嚴禁進入旋轉區域。

(3) 拼裝管片過程中必須檢查銷子、螺栓,確認連線牢固。

(4) 在用液壓油缸固定管片時,不得站在液壓油缸的頂腳和柱上。

7。 運輸

(1) 電瓶車司機交接班時,必須仔細檢查蓄電池、砂箱制動裝置、車燈、喇叭等,確認完好後方可試執行;行駛中嚴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動。

(2) 行駛前應鳴笛,並注意機車前方的行人和障礙物。

(3) 行駛中遇行人必須鳴笛,並做好剎車準備,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停車處理。電瓶車駛入較大坡度隧道、彎道、道岔、行人較多地段應鳴笛、減速,並做好剎車準備。

(4) 電瓶車控制手柄必須停放在電瓶車串、並聯的最後位置。嚴禁將控制手柄停放在兩速度位置中間。加速時應依次推動手把,不得推動過快。

(5) 嚴禁電瓶車搭乘人員。發現有人蹬車、扒車時,必須停車制止。

(6) 司機開車時必須坐在司機座位上,嚴禁探身車外。

(7) 電瓶車脫軌時,必須立即斷電停車進行處理。

(8) 電瓶車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源,收起轉向手柄,制動車輛,但不得關閉車燈。

8。 進入前倉

(1) 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的程式作業;必須斷開刀盤控制開關,切斷電源。

(2) 前倉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並保持與後方人員的聯絡。

(3) 開啟人孔之前,必須從隔壁板上的球閥對前倉進行觀察,確認前方無水。

6、防火門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紀律和現場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規章制度;

2. 先檢查使用的手錘、電鋸、電鑽是否安全可靠,插頭完好,電源線絕緣無破損,不拖地。觸電保護器靈敏,保護零經線接機殼牢靠,重複接地不少於兩處;

3. 檢查工具袋內常用的錘、尺等是否齊全,牢固有效,防止脫柄傷人;

4. 抬、扛門不準碰、觸、壓電源電線;

5. 木門就位釘牢前,扶門窗人不得鬆手,不得離開崗位;

6. 門扇油漆不得漏刷;

7. 不準擅自拉接電源線路,不準擅自檢修電鑽、電鋸等電動機具;

8. 使用人字梯登高作業,梯間應有剛性拉頂,梯腳應有防滑措施

7、

防水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工人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製度,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自覺遵章守紀,做到“三不”傷害。

2。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繫好下頦帶;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含)以上]、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繫好安全帶。

3。 著裝要整齊,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時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嚴禁酒後作業。

4。 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作業崗位,對發現的危險情況必須立即報告,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

5。 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不得從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作。

6。確保施工現場和配料場地通風良好,操作人員應穿軟底鞋、工作服、紮緊袖口,並應配戴手套及鞋蓋。塗刷處理劑和膠粘劑時,必須戴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外露面板應塗擦防護膏。操作時嚴禁用手直接揉擦面板。

7。 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裝置和警告、安全標誌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8。 上班作業前,應認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臨邊安全防護和腳手架護身欄、擋腳板、立網是否齊全、牢固;腳手板是否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有無探頭板和空隙。

9。 在溝、槽、坑內作業必須經常檢查溝、槽、坑壁的穩定狀況,上下溝、槽、坑必須走坡道或梯子。

10。 材料存放於專人負責的庫房內,嚴禁煙火並掛有醒目的警告標誌和防火措施。

11。防水卷材採用熱熔粘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申請辦理用火證,並設專人看火。配有滅火器材,周圍30m以內不準有易燃物。

12。 患有面板病、眼病、刺激過敏者,不得參加防水作業。施工過程中發生噁心、頭暈、過敏情況等,應停止作業。

13。 用熱瑪蹄脂粘鋪卷材時,澆油和鋪氈人員,應保持一定距離,澆油時,簷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4。 使用液化氣噴槍及汽油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5。 裝卸溶劑(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後,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

16。 熬油的作業人員應嚴守崗位,注意瀝青溫度變化,隨著瀝青溫度變化,應慢火升溫。瀝青熬製到由白煙轉黃煙到紅煙時,應立即停火。著火,應用鍋蓋或鐵板覆蓋。地面著火,應用滅火器、幹砂等撲滅,嚴禁澆水。

17。 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並將蓋蓋嚴。

18。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領導,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19。在坡度較大的屋面運油,應穿防滑鞋,設定防滑梯,清掃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設桶墊,必須放置平穩。

20。 爐灶附近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並應配備鍋蓋或鐵板、滅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1。 加入鍋內的瀝青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

22。 熬油爐灶必須距建築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電線,地下5m內不得有電纜,爐灶應設在建築物的下風方向。

23。 配製、貯存、塗刷冷底子油的地點嚴禁煙火,並不得在30m以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

24。 裝運油的桶壺,應用鐵皮咬口製成,嚴禁用錫焊桶壺,並應設桶壺蓋。

25。 運輸裝置及工具,必須牢固可靠,豎直提升,平臺的周邊應有防護欄杆,提升時應拉牽引繩,防止油桶搖晃,吊運時油桶下方10m半徑範圍內嚴禁站人。

26。 不允許2人抬送瀝青,桶內裝油不得超過桶高的2/3。

8、鋼筋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 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 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進行,不準在高空操作。

3、 搬運鋼筋要注意附近有無障礙物、架空電線和其他臨時電氣裝置,防止鋼筋在迴轉時碰撞電線或發生觸電事故。

4、 現場綁紮懸空大梁鋼筋時,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須在腳手板上操作;綁紮3m以上獨立柱頭鋼筋時,必須搭設操作平臺。不準站在鋼箍上綁紮,也不準將木料、管子、鋼模板穿在鋼箍內作為立人板。

5、 起吊鋼筋時,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到距離模板1m以下才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鉤。

6、 起吊鋼筋時,規格必須統一,不準長短參差不一,細長鋼筋不準一點吊。

7、 切割機使用前,須檢查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有否二級漏電保護;要割機後方不準堆放易燃物品。

8、 鋼筋頭子應及時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齊,工作臺要穩,鋼筋工作棚照明燈必須加網罩。

9、 高空作業時,不得將鋼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鋼箍、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板上,以免滑下傷人。

10、雷雨時必須停止露天操作,預防雷擊鋼筋傷人。

11、鋼筋骨架不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從柱子上的鋼箍上下。

12、補充交底內容。

9、

鋼筋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冷拉鋼筋操作

(1) 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瞭解機械裝置的構造、效能和用途,掌握有關使用、維修、保養的安全技術知識。並應按照清潔、調整、緊固、防腐、潤滑的要求,維修保養機械。

(2) 每班作業前,必須檢查捲揚機鋼絲繩、滑輪組、拉鉤、地錨、冷拉夾具夾齒、電氣裝置、照明設施等,拖拉小跑車應潤滑靈活,地錨及防護裝置應齊全牢靠,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3) 機械作業前應空車運轉,除錯正常後方可作業。機械的鏈條、齒輪和皮帶等傳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或防護板。

(4) 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照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應靈敏有效。

(5) 機械作業時必須紮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表扣,不得戴手套。作業人員長髮不得外露,女工應戴工作帽。

(6) 電動機械執行中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收工前應按順序停機,離開現場前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閘箱,清理作業場所。電路故障應由專業電工排除,嚴禁非電工接、拆、修電器裝置。

(7) 捲揚機運轉時,嚴禁人員靠近冷拉鋼筋和牽引鋼筋的鋼絲繩。

(8) 捲揚機前和冷拉鋼筋兩端必須裝設防護擋板。

(9) 冷拉時必須將鋼筋卡牢,待人員離開後方可啟動機械。發現滑絲等情況時,必須停機並放鋼筋後,方可進行處理。

(10) 冷拉場地兩端地錨以外應設定警戒區,裝設防護擋板及警告標誌,嚴禁非生產人員在冷拉線兩端停留,跨越或觸動冷拉鋼筋。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離開冷拉鋼筋2m以外。

(11) 冷拉時,應設專人值班看守。鋼筋兩側3m以內及冷拉線兩端嚴禁有人。嚴禁跨越鋼筋或鋼絲繩。

(12) 每班冷拉完畢,必須將鋼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亂壓和單頭挑出,未拉盤筋的引頭應盤住,機具拉力部分均應放鬆。

(13) 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滑輪,與捲揚機的距離不得小於5m。維修或停機,必須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14) 用配重控制的裝置必須與滑輪匹配,並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或設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的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配重架四周應設欄杆及警告標誌。

2。 手工加工與綁紮

(1) 作業前必須檢查工作環境、照明設施等,並試執行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作業。上崗作業人員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

(2) 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格碼放整齊。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碼放鋼筋,應隨使用隨運送。

(3) 切斷長料時,應設專人扶穩鋼筋,操作時動作應一致。鋼筋短頭應使用鋼管套夾具夾住。鋼筋短於30cm時,應使用鋼管套夾具,嚴禁手扶。切斷合金鋼和直徑10mm以上圓鋼時應採用機械。

(4) 手工切斷鋼筋時,夾具必須牢固。掌握切具的人與打錘人必須站成斜角,嚴禁面對面操作。掄錘作業區域內不得有其他人員。打錘人不得戴手套。

(5) 作業人員長髮不得外露,女工應戴工作帽。

(6) 工作完畢後,應用工具將鐵屑、鋼筋頭清除,嚴禁用手擦抹或用嘴吹。切好的鋼材、半成品必須按規格碼放整齊。

(7) 抬運鋼筋人員應協調配合,互相呼應。

(8) 電動機械的電閘箱必須按照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應靈敏有效。

(9) 人工彎曲鋼筋時,應放平扳手,用力不得過猛。

(10) 展開盤條鋼筋時,應卡牢端頭。切斷前應壓穩,防止回彈傷人。

(11) 在高處(2m或2m以上)、深坑(槽)綁紮立柱、牆體鋼筋應搭投腳手架或操作平臺,臨邊應搭設防護欄杆,作業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不得攀登鋼筋骨架上下。高於4m的鋼筋骨架應撐穩或拉牢。

(12) 下溝槽(坑)作業前必須檢查溝槽(坑)壁的穩定性,槽邊不應有易墜物,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13) 綁紮基礎鋼筋時,鋪設走道板,作業人員應在走道板上行走,不得直接踩踏鋼筋。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14) 綁紮鋼筋的綁絲頭,應彎回至骨架內側;綁紮立柱和牆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15) 抬運、吊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服從指揮。

(16) 暫停綁紮時,應檢查所綁紮的鋼筋或骨架,確認連線牢固後方可離開現場。

(17) 吊裝較長的鋼筋骨架時,應設控制纜繩。持繩者不得站在骨架下方。

(18) 吊裝鋼筋骨架時,下方不得有人。鋼筋骨架距就位處在1m以內時,作業人員方可靠近輔助就位,就位後必須先支撐穩固後再摘鉤。

(19) 雪後露天加工鋼筋,應先除雪防滑,清除泥濘後再作業。

(20) 在高處樓層上拉鋼筋或鋼筋調向時,必須事先觀察執行上方或周圍附近是否有高壓線,嚴防碰觸。

(21) 鋼筋骨架安裝,下方嚴禁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至樓、地面1m以內方準靠近,就位支撐好後方可摘鉤。

(22) 綁紮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樑、挑梁、挑簷、外牆和邊柱等鋼筋時,應站在腳手架或操作平臺上作業。無腳手架必須搭設水平安全網。懸空大梁鋼筋的綁紮,必須站在滿鋪腳手板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23) 綁紮和安裝鋼筋,不得將工具、箍筋或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架或模板上。

(24) 綁紮基礎鋼筋,應設鋼筋支架或馬凳,深基礎或夜間施工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

3。 鋼筋加工機械操作人員

(1) 鋼筋冷拉機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要求:

1) 根據鋼筋的直徑選擇捲揚機。捲揚機出繩應使封閉式導向滑輪和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捲揚機的位置必須使操作人員能看見全部冷拉場地,距冷拉中線不得少於5m。

2) 冷拉場地兩端地錨以外應設定警戒區,裝設防護擋板及警告標誌,嚴禁非生產人員在冷拉線兩端停留、跨越或觸動冷拉鋼筋。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離開冷拉鋼筋2m以外。

3) 用配重控制的裝置必須與滑輪匹配,並有指示起落的記號或設專人指揮。配重框提起的高度應限制在離地面300mm以內。配重架四周應設欄杆及警告標誌。

4) 作業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是否完好,滑輪、拖拉小跑車應潤滑靈活,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應齊全牢靠。確認後方可操作。

5) 每班冷拉完畢,必須將鋼筋整理平直,不得相互亂壓和單頭挑出,未拉盤筋的引頭應盤住,機具拉力部分均應放鬆。

6) 導向滑輪不得使用開口滑輪。維修或停機,必須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7) 冷拉速度不宜過快,在基本拉直時應稍停,檢查夾具是否牢固可靠,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控制伸長值、應力。執行中出現滑脫、絞斷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機。

(2) 調直機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要求:

1) 調直機安裝必須平穩,料架料槽應平直,對準導向筒、調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線。電機必須設接零保護。

2) 使用調直機作業時,機械上不得堆放物料、工具等,避免震動落入機體。送鋼筋時,手與軋輥應保持安全距離。機器運轉中不得調整軋輥。嚴禁戴手套作業。

3) 作業中機械周圍不得有無關人員,嚴禁跨越牽引鋼絲繩和正在調直的鋼筋。鋼筋調直到末端時,作業人員必須與鋼筋保持安全距離。料盤中鋼筋將要用完時,應採取措施防止端頭彈出。

4) 調直短於2m或直徑大於9mm的鋼筋時,必須低速執行。

5) 喂料前應將不直的鋼筋頭切去,導向筒前應裝一根1m長的鋼管,鋼筋必須先透過鋼管再送入調直機前端的導孔內,當鋼筋穿入後,手與壓棍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6) 圓盤鋼筋放入放圈架上要平穩,亂絲或鋼筋脫架時,必須停機處理。已經調直的鋼筋,必須按規格、根數分成小捆,散亂鋼筋應隨時清理堆放整齊。

(3) 切斷機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要求:

1) 操作前必須檢查切斷機刀口,確定安裝正確,刀片無裂紋,刀架螺栓緊固,防護罩牢靠,然後撥動皮帶輪檢查齒輪間隙,調整刀刃間隙,空運轉正常後再進行操作。

2) 使用切斷機作業時應擺直、緊握鋼筋,應在活動切刀向後退時送料入刀口,並在固定切刀一側壓住鋼筋。嚴禁在切刀向前運動時送料。嚴禁兩手同時在切刀兩側握住鋼筋俯身送料。

3) 鋼筋切斷應在調直後進行,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總截面積應在規定的範圍內。

4) 切長料時應設定送料工作臺,並設專人扶穩鋼筋,操作時動作應一致。手握端的鋼筋長度不得短於40cm,手與切口間距不得小於15cm。切斷小於40cm長的鋼筋時,應用鋼導管或鉗子夾牢鋼筋。嚴禁直接用手送料。

5) 作業中嚴禁用手清除鐵屑、斷頭等雜物。機械運轉中嚴禁進行檢修、加油、更換部件。

6) 發現機械運轉異常、刀片歪斜等,應立即停機檢修。在鋼筋擺動範圍內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員不得停留。

(4) 除鏽機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要求:

1) 除鏽前先檢查鋼絲刷的固定螺栓有無鬆動,傳動部分潤滑和封閉式防護罩及排塵裝置等是否情況完好。

2) 使用除鏽機作業時,應戴防塵口罩、護目鏡和手套。

3) 除鏽應在鋼筋調直後進行,帶鉤鋼筋不得上除鏽機。操作時應放平握緊鋼筋,操作者應站在鋼絲刷或噴沙器側面,嚴禁在除鏽機正面站人。

4) 整根長鋼筋除鏽時應2人配合操作,互相呼應。

(5) 彎曲機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要求:

1) 工作臺和彎曲工作盤臺應保持水平,操作前應檢查芯軸、成型軸、擋鐵軸、可變擋架有無裂紋或損壞,防護罩是否牢固可靠,經空運轉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

2) 操作時應熟悉倒順開關控制工作盤旋轉方向,鋼筋放置要和擋架、工作盤旋轉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改變工作盤旋轉方向時必須在停機後進行,即從正轉—停—反轉,不得直接從正轉—反轉或從反轉—正轉。

3) 使用彎曲機作業當彎曲折點較多或鋼筋較長時,應設定工作架,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應與輔助人員協同配合,互相呼應。彎曲未經冷拉或有鏽皮的鋼筋時,必須戴護目鏡及口罩。

4) 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該機對鋼筋直徑、根數及機械轉速的規定。

5) 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彎曲好的鋼筋應堆放整齊,彎鉤不得朝上。

6) 彎曲機運轉中嚴禁更換芯軸、成型軸和變換角度及調速,嚴禁在運轉中加油或清掃。清理工作必須在機械停穩後進行。

10、管道工(金屬管道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一般規定

(1) 作業前應檢查工具、機械、電氣裝置及溝槽邊坡、支撐等,確認安全。

(2) 施工現場必須設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有人員、車輛通行地段的溝槽必須設不低於1。2m的防護欄,防護欄的橫杆不少於兩道。

(3) 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做好溝槽的隔水、降水和排水工作。雨、雪後應及時排水、清除泥、雪,整修坡道,並採取防滑措施。

(4) 作業中嚴禁掏洞挖土,應經常檢查溝壁是否存在裂縫、脫落、凍融等情況,支撐有無鬆動、變形等現象,發現異常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告上級。

(5) 不得從槽上向下或者從槽下向上拋扔工具、物料,上下溝槽應走馬道或安全梯。馬道、安全梯間距不宜大於50m。嚴禁攀登撐木或乘吊運機械上、下溝槽。透過溝槽必須走便橋。作業中不得碰撞溝槽支撐。嚴禁在槽內、管內休息;不得直接向槽內傾倒材料。溝槽邊1m內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機具。

(6) 應掌握電焊、吊運、起重等工種的安全技術基本知識。

(7) 手持電動砂輪、切管機等電動工具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 鋼管內有人時,不得敲打管道。

2。 鋼管的除鏽、防腐

(1) 除鏽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除鏽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 噴砂除鏽作業時,必須採取降塵措施。

3) 噴砂除鏽作業時,嚴禁將噴嘴對人及裝置。

4) 作業人員必須穿防護衣,戴防塵口罩、護目鏡等。

(2) 防腐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內防腐作業必須通風良好。

2) 泵送水泥砂漿時,管內、外應保證聯絡通暢。

3) 作業中使用玻璃布時,必須戴護目鏡、手套、口罩。

4) 接觸環氧煤瀝青、固化劑、樟丹油等有毒物質時,必須戴膠皮手套,作業區域空氣必須流通。

5) 熱瀝青防腐作業必須採取防燙傷的措施。

6) 鋼管內噴漿防腐作業時,電氣裝置必須由電工安裝,經檢查確認機械運轉正常、管路介面牢固後,方可作業。管內應通風良好。作業中嚴禁將噴嘴對人。管路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卸壓、停機。作業後,管內人員必須撤出。

7) 軌道車輸送水泥砂漿時,距軌道端頭0。5m處應設牢固的車擋,運輸車的制動裝置應靈敏有效。

3。 試壓、吹掃、消毒、沖洗

(1) 試壓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作業前必須根據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檢查後背的安全性。後背土體應穩定;材料應合格;後背與管堵應平行;後背、管堵與支撐柱應垂直;支撐柱應有託木。

2) 打泵試壓時,應明確聯絡訊號,統一指揮。

3) 打泵升壓,管堵正前方嚴禁有人。

4) 試壓中,不得帶壓補焊或進行焊接作業。

5) 試驗壓力超過0。4MPa時不得再緊固法蘭螺栓。

6) 試壓時,發現管堵、後背異常,必須卸壓後再進行修整。

7) 高壓管道試壓時,應設專人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試壓區。升壓或降壓應緩慢進行。

(2) 沖洗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作業,並設專人指揮,專人巡線,由專人開啟、關閉閥門。

2) 放水口處應設明顯標誌、圍欄,設專人值守,夜間設警示燈及照明燈具。

3) 放水前應檢查洩水線路,洩水線路不得影響交通、杆線、管道、建築物及構築物的安全。

4) 配備通訊裝置、規定聯絡方式,隨時掌握沖洗情況。

(3) 吹掃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設專人指揮,分工明確。

2) 吹掃前,必須對吹掃裝置進行檢查,確認安全。

3) 吹掃出口的防護區域內嚴禁有人,並設專人值守。

(4) 消毒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2) 使用泵輸送消毒液前,應檢查泵,確認安全。

4。 排管、下管

(1) 下管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壓繩法下管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統一訊號,分工明確;管前、槽內不得有人,作業人員應服從指揮,系放時兩端用力應均勻,速度一致;馬道坡度不宜大於1∶1,坡道寬度至少大於管長1m,下管時,管端距坡道邊緣應不小於50cm,下管前應檢查繩索,繩索應完好,繩索的破斷力必須大於管重的6倍。

2) 使用三角架倒鏈下管時,不得站在管上操作。使用多個倒鏈下一根管子,應設專人指揮,倒鏈升降應同步。管下方嚴禁有人。

3) 使用起重機下管作業時,必須聽從訊號工的指揮。待管子放至離槽底0。5m時,方可在管子兩側穩管。管子下至槽底落穩後方可摘鉤;吊臂的迴轉範圍內、管子下方嚴禁有人;起重機應停置在堅實平整的地方。起重機的支腿或履帶與槽邊的距離應符合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嚴禁在高壓線下使用起重機下管。在高壓線一側作業時,必須保持附表1-4中的安全距離。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2) 排管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溝槽內縱向移管時,管子兩側必須採取防止橫向滾動的措施。

2) 在溝槽一側排管,管子應與槽邊保持1m以上的距離,並擋掩牢固。橫擔木兩端在槽上與地面支承長度均不得少於80cm。不得使用糟朽、開裂、有結疤的木材,嚴禁使用樺木用作橫擔木。金屬管子在溝槽上架空排管所用橫擔木的斷面尺寸、間距應符合安全技術交底要求。

5。 非標管件的現場加工與安裝

(1) 安裝作業前必須檢查吊裝裝置、裝置的安全狀況,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2) 高處臨邊量測應站在有護欄的平臺上;在溝槽內量測,當管道直徑大於1。2m時,上、下管道應走安全梯。

(3) 安裝作業場地應平坦堅實,遠離溝槽和臨邊,需在溝槽邊或臨邊作業時,必須有防墜落的措施。

(4) 使用三角架倒鏈下管時,不得站在管上操作。使用多個倒鏈下一根管子,應設專人指揮,倒鏈升降應同步。管下方嚴禁有人。

(5) 安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先把主管安穩定牢,再吊支管安裝。管件(管節)焊接時,兩端未焊牢前,嚴禁拆除管件(管節)的支撐,管子周圍不得有非作業人員。

(6) 輔助電焊工的作業人員必須戴防護鏡、防護手套等防護用品。

(7) 使用起重機安裝作業時,應有訊號工指揮。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下方嚴禁有人,高壓線下嚴禁吊裝作業。在高壓線附近作業時,必須保持附表1-5中的安全距離。風力六級(含)以上時嚴禁作業。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6。 介面

(1) 鉛介面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分工明確,互相呼應,協調配合。

2) 安裝卡箍前,必須將管口內的水分吹乾。灌鉛口必須留在管子的正上方。卡箍應安牢,四周必須用泥封嚴。

3) 熔鉛作業時,嚴禁將帶水或潮溼的鉛塊放入已熔化的鉛液內。

4) 灌鉛作業人員應戴防護面具,全身防護,站在管頂,將灌鉛口朝外,從一側徐徐灌入,隨灌隨排出氣泡。一旦發生爆聲,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5) 抬運鉛液的道路應平坦,從槽上到灌鉛管頂應搭設平穩、牢固的平臺、馬道,馬道寬度應大於1。0m。容器灌裝鉛液量不得超過容器高度的三分之二。不得抬運鉛液。

(2) 鋼管焊接介面作業時, 使用電動工具打磨坡口的作業人員必須瞭解電動工具的效能,掌握安全操作知識;穩管對口點焊固定時,管道工必須戴護目鏡,應背向施焊部位,並與焊工保持一定距離。

(3) 拌和石棉水泥灰、填打石棉水泥時,必須佩戴手套、眼鏡、口罩;作業前應檢查錘子、鏨子,錘頭應連線牢固,錘柄無糟朽、裂痕,鏨子無裂紋、毛刺。

(4) 法蘭介面:竄動管子對口時,手不得放在法蘭介面處,動作應協調。

(5) 蘸油麻時必須戴防護手套,使用夾具輕拿輕放;作業前應檢查錘子、鏨子,錘頭應連線牢固,錘柄無糟朽、裂痕,鏨子無裂紋、毛刺。

(6) 操作前應檢查倒鏈、鋼絲繩、索具等工具,確認安全;撞口作業時,手應離開管口位置。

7。 管材的運輸、碼放

(1) 人工推運管材應設專人指揮,運輸道路應堅實,推行速度不得超過人的行走速度,上坡道應指定專人負責準備掩木,下坡道應用大繩控制速度,兩管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管子轉向時,作業人員不得站在管子的前方或貼靠兩側。

(2) 自牆邊向外推管子時,必須在管子靠牆一側進行牢固擋掩,推管人不得站在管子與牆之間。

(3) 放套環、短管等材料,必須採取防傾倒的措施。

(4) 人工自管垛向下放管時,必須先檢查底層管擋掩情況,確認牢固後方可作業。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作業人員動作應協調一致,緩慢下放,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

(5) 用車輛運輸管件時,必須綁紮、擋掩牢固,並設專人指揮。卸車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管子無滾坍危險時方可卸管。

(6) 碼放管子的場地應平整堅實,管子與槽邊應保持2m以上的距離,碼放高度不宜大於2m,同時應擋掩牢固。

(7) 起重機裝卸管子時應有訊號工指揮。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下方嚴禁有人,高壓線下嚴禁吊裝作業。在高壓線附近作業時,必須保持附表1-6中的安全距離。風力六級(含)以上時嚴禁作業。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11、混凝土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車道板單車行走寬度不小於1。4m,雙車來回寬度不小於2。8m,在運料時,前後應保持一定車距,不準奔走、搶道或超車。到終點卸料時,雙手應扶牢車柄倒料,嚴禁雙手脫把,防止翻車傷人。

3、用塔吊、料斗澆搗混凝土時,起重指揮、扶鬥人員與塔吊駕駛員應密切配合,當塔吊放下料斗時,操作人員應主動避讓,應隨時注意料斗碰頭,並應站立穩當,防止料斗碰人墜落。

4、離地面2m以上澆搗過樑、雨蓬、小平臺等,不準站在搭頭上操作,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時,必須戴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

5、使用振動機前應檢查電源電壓,必須經過二級漏電保護,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動機移動是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它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6、井架吊藍起吊或放下是地,必須關好井架安全門,頭、手不準伸入井架內,待吊籃停穩,方能進入吊籃內工作。

7、補充交底內容:

12、

混凝土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材料運輸安全要求

(1) 作業前應檢查運輸道路和工具,確認安全。

(2) 用手推車運料,運送混凝土時,裝運混凝土量應低於車廂5cm~10cm;手推車運輸時應平穩推行,不得搶跑,空車應讓重車。向攪拌機料斗內倒沙石料時,應設擋掩,不得撒把倒料。向攪拌機料斗內倒水泥時,腳不得蹬在料斗上。

(3) 使用汽車、罐車運送混凝土時,現場道路應平整堅實,現場指揮人員應站在車輛側面。卸料時,車輪應擋掩。

(4) 搬運袋裝水泥時,必須按順序逐層從上往下階梯式搬運,嚴禁從下邊抽取。水泥碼放不得靠近牆壁,堆放時,墊板應平穩、牢固,按層碼垛整齊,必須壓碴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0袋。

(5) 運輸混凝土小車透過或上下溝槽時必須走便橋或馬道,便橋和馬道的寬度應不小於1。5m,馬道應設防滑條和防護欄杆。應隨時清掃落在便橋或馬道上的混凝土。途經的構築物或洞口臨邊必須設定防護欄杆。

(6) 用起重機運輸時,機臂迴轉範圍內不得有無關人員。垂直運輸使用井架、龍門架、外用電梯運送混凝土時,必須明確聯絡訊號。車把不得超出吊盤(籠)以外,車輪應當擋掩,穩起穩落,用塔吊運送混凝土時,小車必須焊有牢固吊環,吊點不得少於4個,並保持車身平衡;使用專用吊斗時吊環應牢固可靠,吊索具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要求。中途停車時,必須用滾槓架住吊籠。吊籠執行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向吊籠的執行區域。

(7) 應及時清掃落地材料,保持現場環境整潔。

2。 混凝土澆築與振搗

(1) 澆築作業必須設專人指揮,分工明確。

(2) 向模板內灌注混凝土時,作業人員應協調配合,灌注人員應聽從振搗人員的指揮;澆築混凝土作業時,模板倉內照明用電必須使用12V低壓。

(3) 在溝槽、基坑中澆築混凝土前應檢查槽幫,確認安全後方可作業。

(4) 澆灌2m高度以上框架柱、梁混凝土應站在腳手架或平臺上作業,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澆灌人員不得直接在鋼筋上踩踏、行走。

(5) 溝槽深度大於3m時,應設定混凝土溜槽,溜槽間節必須連線可靠,操作部位應設防護欄,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幫上操作。溜放時作業人員應協調配合。

(6) 澆築拱型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築圈樑、雨棚、陽臺應設定安全防護設施。

(7) 混凝土振搗器使用前必須經過電工檢查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開關箱內必須裝置漏電保護器,插座插頭應完好無損,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操作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8) 泵送混凝土時,宜設2名以上人員牽引布料杆。泵送管介面、安全閥、管架等必須安裝牢固,輸送前應試送,檢修時必須卸壓。

(9) 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應嚴密牢固。

3。 混凝土養護

(1) 使用軟水管澆水養護時,應將水管接頭連線牢固,移動水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膠管。

(2) 汽養護、操作和冬施測溫人員,不得在混凝土養護坑(池)邊沿站立或行走,應注意腳下孔洞與磕絆物等。加熱用的蒸汽管應架高或使用保溫材料包裹。

(3) 使用電熱毯養護應設警示牌、圍欄,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養護區域。嚴禁摺疊使用電熱毯,不得在電熱毯上壓重物,不得用金屬絲捆綁電熱毯。

(4) 使用覆蓋物養護混凝土時,預留孔洞必須按照規定設安全標誌,加蓋或設圍欄,不得隨意挪動安全標誌及防護設施。

(5) 覆蓋物養護材料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清理並存放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3、

混凝土機械操作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 作業中應觀察或巡視機械、周圍人員及環境狀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操作人員長髮不得外露,女工應戴工作帽,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3。 應按規定的週期檢查、調校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機械裝置的照明、訊號、儀表、報警和防護裝置。

4。 患有礙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機械裝置,酒後或服用鎮靜藥物者不得操作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

5。 機械運轉時嚴禁接觸運動部件、進行修理及保養作業。

6。 自行式機械作業前,必須進行檢查,制動、轉向、訊號及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7。 機械在社會道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透過橋洞前必須注意限高,確認安全後方可透過。

8。 嚴禁在橋面上急轉向和緊急剎車;機械透過橋樑前,應瞭解橋樑的承載能力,確認安全後方可低速透過。

9。 機械裝置外露的傳動機構、轉動部件和高溫、帶電部分應裝設防護罩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10。 瀝青灑布機、瀝青混凝土攤鋪機、壓路機操作工必須取得主管單位頒發的資質證後持證上崗。

11。 縱向停放時,必須擋掩,並將工作裝置落地輔助制動,確認制動可靠後,操作人員方可離開;坡道停機時,不得橫向停放;雨季應將機械停放在地勢較高的堅實地面。

12。 機械裝置在發電站、變電站、配電室等附近作業時,不得進入危險區域。在高壓線附近工作時,機械裝置機體及工作裝置運動軌跡距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附表1-14的規定。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13。 混凝土攪拌機安全要求

(1) 混凝土攪拌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的地方,並支墊平穩。操作檯應墊塑膠板或乾燥木板。

(2) 料斗升起時嚴禁在其下方作業。清理料坑前必須採取措施將料斗固定牢靠。

(3) 進料過程中,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察看或探摸。

(4) 啟動前應檢查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和滾筒,確認裝置安全、滾筒內無工具、雜物。

(5) 運轉過程中不得將手或工具伸入攪拌機內。

(6) 操作人員進入攪拌滾筒維修和清洗前,必須切斷電源,卸下熔斷器鎖好電源箱,並設專人監護。

(7) 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精神集中,不得隨意離崗。混凝土攪拌機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8) 作業後應將料斗落至料斗坑。料斗升起時必須將料斗固定。

14。 混凝土輸送泵車安全要求

(1) 混凝土泵車應停放在平整堅實的地方,支腿底部應用墊木支架平穩。臂架轉動範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嚴禁在高壓輸電線路下作業。

(2) 泵送作業中,操作者應注意觀察施工作業區域和裝置的工作狀態。臂架工作範圍內不得有人員停留。

(3) 排除管道堵塞時,應疏散周圍的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採取反抽方法,消除輸送管道內的壓力。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

(4) 作業中嚴禁接長輸送管和軟管。軟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5) 嚴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作業中嚴禁扳動液壓支腿控制閥,如發現車體傾斜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收回臂架檢查,待排除故障後再繼續作業。

(7) 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員和裝置。

(8) 作業中應嚴格按順序開啟臂架。風力大於六級(含)以上時嚴禁作業。

(9) 泵送作業時,嚴禁跨越攪拌料斗。

(10) 作業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泵送時嚴禁拆卸管道。

(11)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確認安全。攪拌機構工作正常,傳動機構應動作準確;管道連線處應密封良好;料斗篩網完好;輸送管無裂紋、損壞、變形,輸送管道磨損應在規定範圍內;液壓系統應工作正常;儀表、訊號指示燈齊全完好,各種手動閥動作靈活、定位可靠。

15。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安全要求

(1) 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現異常立即停車。

(2) 作業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轉向、制動、燈光、訊號系統靈敏有效,攪拌運輸車滾筒和溜槽無裂紋和嚴重損傷,攪拌葉片磨損在正常範圍內,底盤和副車架之間的U形螺栓連線良好。

(3) 選擇行車路線和停車地點;瞭解施工要求和現場情況。

(4) 作業時,嚴禁用手觸控旋轉的滾筒和滾輪。

(5) 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

(6) 轉彎半徑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時速不大於15公里;進站時速不大於5公里;在社會道路上行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16。 牽引式混凝土輸送泵安全要求

(1) 垂直管前應裝不少於10m帶逆止閥的水平管,嚴禁將垂直管直接放在混凝土輸送泵的輸出口,混凝土輸送泵管接頭應密封嚴緊,管卡應連線牢固。

(2) 混凝土輸送泵應安放在堅實平整的地面上,放下支腿,將機身安放平穩。

(3) 拆卸時嚴禁管口對人,疏通堵塞管道時,應疏散周圍人員。拆卸管道清洗前應採取反抽方法,消除輸送管道的壓力。

(4) 如用壓縮空氣清洗管道時,管道出口處10m內不得有人員和裝置,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應離開管道出口和彎管接頭處。

(5)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確認電氣裝置和儀表正常,各部位開關按鈕、手柄都在正確位置,機械部分各緊固點牢固、可靠,鏈條和皮帶鬆緊度符合規定要求,傳動部位運轉正常。

(6) 不得攀登和騎壓輸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閥體內工作,嚴禁在泵送時拆卸管道;作業時不得取下料斗格柵網和其他安全裝置。

(7) 作業後,將液壓系統卸壓,將全部控制開關回到原始位置。

17。 混凝土噴射機安全要求

(1) 作業過程中,混凝土噴射機噴嘴前及左右5m範圍內不得有人,作業間歇時,噴嘴不得對人。

(2) 作業前應進行檢查,輸送管道不得有洩漏和折彎,管道連線處應緊固密封,敷設的管道應有保護措施。

(3) 輸料管發生堵塞時,排除故障前必須停機。

(4) 作業時,應先送壓縮空氣,確認電動機旋轉方向正確後,方可向噴射機內加料。

18。 混凝土攪拌站安全要求

(1) 作業時應精神集中,注意觀察各個儀表、指示器、皮帶機、配料器的供料系統,發現有大塊石料和異物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生產;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向有關人員報告。

(2) 啟動攪拌系統後,應先進行空運轉,檢查機械運轉情況。確認攪拌系統正常後,方可自動迴圈生產。嚴禁帶負荷停機或啟動。

(3) 維護、修理攪拌機頂層轉料桶、清理攪拌機內襯及絞刀時,必須切斷電源,並在電閘箱處設明顯“嚴禁合閘”標誌,設專人監護。在攪拌機內清理作業時,機門必須開啟,並在門外設專人監護。

(4) 在高空維護保養時,必須2人以上作業,並系安全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遇大風、下雨、下雪等天氣,不得在高空進行維護保養作業。

(5) 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程式操作,機械出現故障時,必須由專業人員維修。

(6) 作業中嚴禁開啟安全罩和攪拌蓋檢查、潤滑,嚴禁將工具、棍棒伸入攪拌桶內扒料或清理。料斗提升時,嚴禁在其下方作業或穿行。

(7) 作業時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生產區域;在操作檯上作業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8) 清除上料斗底部的物料時,必須把料斗提升到適當位置,將安全銷插入軌道中;清除上料斗內部的殘料時,必須切斷電源且設專人監護。

(9) 作業前應進行以下檢查,確認安全:

1)攪拌站臺結構部分連線必須緊固可靠。限位裝置及制動器靈敏可靠。

2) 電氣、氣動稱量裝置的控制系統安全有效,保險裝置可靠。

3) 站臺保護接零、避雷裝置完好。

4) 輸料裝置的提升鬥、拉鏟鋼絲繩和輸送皮帶無損傷。

5) 進出料閘門開關靈活、到位。

6) 空氣壓縮機和供氣系統應執行正常,無異響和漏氣現象,壓力應保持在規定範圍內。

7) 操作區、儲料區和作業區必須設明顯標誌。

(10) 交接班時,必須交清當班情況,並做記錄;作業後應切斷電源,鎖上操作室,將鑰匙交專人保管。

14、混凝土攪拌機安全技術交底

1、 混凝土攪拌機安裝必須平穩牢固,輪胎必須架空或卸下另行保管,並必須搭設雨防雨、防砸或保溫的工作棚。操作地點經常保持整潔,棚外應挖設排除清洗機械廢水的沉澱池。

2、 混凝土攪拌機的電源接線必須正確,必須要有可靠的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和漏電保護開關,佈線和各部絕緣必須符合規定要求。(由電工操作)

3、 操作司機必須是經過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者,嚴禁非司機操作。

4、 司機必須按清潔、緊固、潤滑、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每次對攪拌機進行認真的維護與保養。

5、 每次工作開始時,應認真檢視各部件有無異常現象。開機前應檢查離合器、制動器和各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鋼絲繩有無破損,軌道、滑輪是否良好,機身是否平衡,周圍有無障礙,確認沒有問題時,方能合閘試機。以2~3分鐘試運轉,滾筒轉動平衡,不跳動,不跑偏,運轉正常,無異常聲響後,再正式生產操作。

6、 機械開動後,司機必須思想集中,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並須隨時注意機械的運轉情況,若發現不正常現象或聽到不正常的聲響,必須將筒內的存料放出,停機進行檢修。

7、 攪拌機在運轉中,嚴禁修理和保養,並不準用工具伸到筒內扒料。

8、 上料不得超過規定時,嚴禁超負荷使用。

9、 料斗提升時,嚴禁在料斗的下方工作或通行。料斗的基坑需要清理旱,必須事先與司機聯絡,待料斗用安全掛鉤掛牢固後方準進行。

10、 檢修攪拌機時,必須切斷電源,如需進入滾筒內檢修時,必須在電閘箱上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並設有專人看守,要絕對保證能夠避免誤送電源事故的發生。

11、 停止生產後,要及時將筒內外刷洗乾淨,嚴防混凝土粘結,工作結束後,將料斗提升到頂上位置,用安全掛鉤掛牢。離開現場前拉下電閘並鎖好電閘箱。

15、

架子工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架子工施工安全要求

(1) 登高作業人員(架子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並透過考核,持證上崗。架子工學徒工必須辦理學習證,在技工帶領、指導下操作,高處作業人員,不得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恐高症、眩暈等禁忌症。非架子工不得單獨進行作業。

(2) 班組接受任務後,必須組織全體人員認真領會腳手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措施交底,研討搭設方法,明確分工,由一名技術好、有經驗的人員負責搭設技術指導和監護。

(3) 嚴禁赤腳、穿拖鞋、穿硬底鞋作業。嚴禁在架子上打鬧、休息,嚴禁酒後作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系安全帶,著裝靈便,穿防滑鞋。作業時精力集中,團結合作,互相呼應,統一指揮,不得走“過檔”和跳躍架子。

(4) 腳手架搭設前應清除障礙物、平整場地、夯實基土、做好排水,應符合腳手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礎驗收合格後,放線定位。支搭腳手架作業前應對杆、扣件及其配件進行檢查,包括杆件及其配件是否存在焊口開裂、嚴重鏽蝕、扭曲變形情況,配件是否齊全,符合要求後方可使用。

(5) 作業中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分工明確,聽從指揮,協調配合;腳手架要結合進度搭設,搭設未完的腳手架,在離開作業崗位時,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構件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架子穩定。

(6) 作業場地應平整、堅實,無雜物。夜間作業時,作業場所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7) 架子組裝、拆除作業必須3人以上配合操作,必須按照程式支搭、組裝和拆除腳手架。嚴禁擅自拆卸任何固定扣件、杆件及連牆件。

(8) 應經常檢查腳手架底部及近旁有無開挖溝槽等作業,如有影響腳手架基礎穩定的情況,應及時向施工負責人彙報。當腳手架下有車輛、行人通行時,必須設安全防護設施。在河道中的施工支架,應充分考慮洪水和漂浮物的影響。

(9) 在帶電裝置附近搭、拆腳手架時,宜停電作業。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作業時,腳手架外側邊線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附表1-8中的數值。未經供電部門批准,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上、下腳手架的馬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10) 風力六級(含)以上、高溫、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風、雨、雪後應對架子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傾斜、下沉、脫扣、崩扣等現象必須進行處理,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1) 架子結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非標準、新型和特殊承重架子,必須經過設計、試驗、驗收合格,並經工程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支搭、使用。

2) 嚴禁利用結構架、裝修架、防護架吊運重物。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

3) 嚴禁使用立杆沉陷或懸空、連線鬆動、歪斜、杆件變形、有探頭板、馬道無防滑條及存在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架子。

4) 起重吊裝作業時,嚴禁碰撞或扯動腳手架;腳手架必須與穩定結構牢固拉結,拉結點之間的水平距離不得大於6m,垂直距離不得大於4m。

2。 腳手架材料

(1) 杉篙:以扒皮杉篙和其他堅韌的圓木為標準。不得使用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有腐朽、枯節、劈裂缺陷的木杆。標準的立杆、順水杆、斜撐杆、剪刀撐杆的杆長為4m~10m,小頭有效直徑不得小於8cm。

(2) 綁紮材料:木腳手架節點處綁紮應採用8號鍍鋅鐵絲,某些受力不大的腳手架,也可用10號鍍鋅鐵絲;無鍍鋅鐵絲時,也可用直徑4mm的鋼絲代替,但使用前應進行回火處理;鐵絲不得作為鋼管腳手架的綁紮材料。

(3) 木質腳手板:腳手板可採用鋼、木兩種材料,每塊重量不宜大於30kg。木腳手板應採用杉木或松木製作,長度為2m~6m,厚5cm,寬23m~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縫、有斜紋及大橫透節的板材。兩端應設直徑為4mm的鍍鋅鋼絲箍兩道。

(4) 木質排木:長度以2m~3m為標準,其小頭有效直徑不得小於9cm。

(5) 鋼管腳手架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腳手架鋼管:

採用外徑48mm~51mm,壁厚3mm~3。5mm的管材。鋼管應平直光滑,無裂縫、結疤、分層、錯位、硬彎、毛刺、壓痕和深的劃道。鋼管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鋼管必須塗有防鏽漆並嚴禁打孔;每根腳手架鋼管的最大重量不應大於25kg。

2) 腳手板:

衝壓新鋼腳手板鋼板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板長度為1。5m~3。6m,厚2mm~3mm,肋高5cm,寬23cm~25cm,其表面鏽蝕斑點直徑不大於5mm,並沿橫截面方向不得多於3處。腳手板的一端應壓有連線卡口,以便鋪設時扣住另一塊板的端部,板面應衝有防滑圓孔。

3) 扣件及其他配件:

採用可鍛造鑄鐵製作的扣件,新扣件必須有產品合格證。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應採用可鍛鑄鐵製作的扣件;採用其他材料製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後方可使用;工具式鋼管腳手架的杆件及配件必須符合規定的要求,嚴禁使用焊口開裂、嚴重鏽蝕、扭曲變形的杆件及配件。

(6) 安全網:

寬度不得小於3m,長度不得大於6m,網眼5cm左右但不得大於10cm。必須使用維綸、錦綸、尼龍等材料編制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網,嚴禁使用損壞或腐朽的安全網和丙綸網。密目網、小眼網(密目安全網)和金屬網只准做立網使用。

3。 裡腳手架

(1) 搭設結構用裡架要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 立杆間距不得大於1。5m,架子寬度不得小於1。3m。寬度大於1。7m時,必須加一排支柱。排木間距不得超過1m。

2) 架子的盡端和牆角處應綁八字戧。剪刀撐和斜撐杆做法與結構外架子相同;順水杆每步高度(1。2m)應低於每步砌築牆高度20cm;高度超過2m時,每步綁一道護身欄,牆外側離地面高度超過3m時,應採取外防護措施。

3) 裡腳手架應搭設人行馬道或斜梯;斜梯高度超過5m時,須設休息平臺;斜梯寬度不得小於1m,踏步高度不得大於30cm,並至少設兩道護身欄;斜梯與地面夾角不得大於60°。

(2) 搭設裝修用的裡架要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1) 立杆間距:杉篙不得大於2m;鋼管不得大於1。5m。鋼管立杆下腳應設墊板並綁掃地杆。順水杆間距:杉篙不得大於1。8m;鋼管不得大於1。5m。排木間距:杉篙不得大於1。5m;鋼管不得大於1。2m。

2) 距地面高度超過2m時,每步應綁兩道護身欄和高度18cm以上的擋腳板,應設有行人馬道或斜梯。

3) 四面交圈架子,四角必須綁抱角戧杆,中間必須加剪刀撐。一面架子綁八字戧或剪刀撐和拋撐。

4。 外腳手架

(1) 結構承重用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單排立杆與牆的距離不得大於1。8m,不得小於1。5m,間距大於1。8m時必須支搭雙排架,採用鋼管排木的單排架,立杆與牆距離不得大於1。2m,不得小於1m;雙排架外層立杆與牆的距離為2m~2。5m,裡層立杆離牆距離不得小於50cm,但不得大於60cm;木質腳手架的立杆根部埋深不得小於50cm;立杆根部應有疏水措施。

2) 剪刀撐寬度不得超過7根立杆,與地面夾角應在45°~60°之間,斜杆與地面的夾角應為45°,斜撐杆的間距不得超過7根立杆,超過三步高度時,每隔三步應綁一道馬梁,並設反斜撐杆。

3) 杆間距不得大於1。5m,鋼質順水杆間距不得大於1。2m,木質順水杆間距不得大於1。5m,排木間距不得大於1m。

4) 剪刀撐上樁(封頂)櫞子應大頭朝上,頂著立杆綁在順水杆上;剪刀撐應貼綁在腳手架立杆的外側,剪刀撐下樁杆應選用較粗大的杉篙,最下部樁杆的底部應距立杆70cm,並埋入土中30cm。

5) 兩杆搭接的有效搭接長度不得小於1。5m,兩杆搭接處綁紮不得小於3道,杉篙大頭必須綁在十字交叉點上;相鄰兩杆的大頭接點必須相互錯開,水平及斜向接杆小頭應壓在大頭上面。

6) 順水杆應綁在立杆內側,綁第一步順水杆時,必須檢查立杆是否垂直,綁至四步時必須綁臨時拋撐和剪刀撐。

7) 高度大於2m的腳手架,每步應設一道護身欄和高度18cm以上的擋腳板;吊裝樑柱用的腳手架,寬度不得小於60cm,兩側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滿鋪腳手板;結構外腳手架頂端高度必須超出構築物頂端1。2m,自最上層腳手板到頂端之間,應加綁兩道護身欄並立掛安全網,安全網下口必須封綁牢固。

8) 單排腳手架的排木,靠牆的一端必須插入牆內至少14cm,對頭搭腳手板的搭接處必須用雙排木,兩根排木的距離為20cm~25cm,遇洞口的地方應綁吊杆或支柱,吊杆間距大於1。5m時必須增加支柱。

9) 鋪排木、腳手板時,排木必須按要求間距放正綁牢;腳手板應嚴密、牢固,兩板搭接長度不得小於15cm,嚴禁有15cm以上的探頭板。作業面下面應留一層腳手板或設水平安全網。

(2) 裝修用外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立杆間距:杉篙不得大於2m,鋼管不得大於1。5m,鋼管立杆下腳應設墊板並綁掃地杆;排木間距:杉篙不得大於1。5m,鋼管不得大於1。2m;順水杆間距:杉篙不得大於1。8m,鋼管不得大於1。5m。

2) 斜撐杆間距不得大於6根立杆,與地面夾角為45°~60°,與立杆之間必須綁1~2道馬梁。鋼管斜撐杆的下腳應設金屬板墩,如不允許排木頂牆時,斜撐杆與立杆之間除綁馬梁外,必須加綁反斜撐杆,馬梁和反斜撐杆的節點應與順水杆搭接部位處於同一高度。

3) 剪刀撐間距不得大於6根立杆,與地面夾角為45°~60°;腳手架防護和連線杆設定與承重外腳手架相同。

5。 滿堂紅架子

(1) 結構用承重的滿堂紅架子,立杆縱向、橫向間距不得大於1。5m;順水杆每步間隔不得大於1。4m,檁杆間距不得大於75cm;立杆底部必須夯實、墊板;腳手板應鋪嚴、鋪齊。

(2) 裝修用滿堂紅架子,立杆縱向、橫向間距不得超過2m;靠牆的立杆應距牆面50cm~60cm,搭設高度在6m以內的,可以花鋪腳手板,兩塊腳手板之間間距應小於20cm,板頭必須用12#~13#雙股鐵絲綁牢;搭設高度超過6m時,必須滿鋪腳手板;順水杆每步間隔不得大於1。7m,檁杆間距不得大於1m。

(3) 封頂架子立杆應綁雙扣。立杆不得露出杆頭,封頂處一根接杆應大頭向上,運料應預留井口。井口四周應設護身欄或加蓋板,下方支搭防護層。上人孔洞處應設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於30cm。

(4) 滿堂紅架子的四角必須綁抱角戧,戧杆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中間每四排立杆應設一個剪刀撐,一直到頂。每隔兩步,橫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須綁一道拉桿。

6。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用作模板支架時,其立杆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支架立杆應豎直設定,2m高度的垂直允許偏差為15mm;每根立杆底部應設定底座或墊板。

2) 設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調底座,當其伸長長度超過300mm時,應採取可靠措施固定。

3) 當梁模板支架立杆採用單根立杆時,立杆應設在梁模板中心線處,其偏心距不應大於25mm。

4) 立杆接長除頂層頂步可採用搭接外,其餘各層各步接頭必須採用對接扣件連線。對接、搭接應符合下列要求:立杆上的對接扣件應交錯佈置,兩根相鄰立杆的接頭不應設定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杆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於步距的1/3;搭接長度不宜小於1m,應採用不少於2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杆端的距離不應小於100mm。

5) 腳手架必須設定縱、橫向掃地杆。縱向掃地杆應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於200mm處的立杆上。橫向掃地杆亦採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的縱向掃地杆下方立杆上。當立杆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杆向低處延長兩個跨距並與立杆固定,高低差不應大於1m。靠邊坡上方的立杆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大於500mm。

(2)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支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用;相鄰立杆的對接扣件應錯開設定,不應在同一高度內。

2) 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不得小於40N·m,且不得大於65N·m。安裝後應用扭力扳手檢查。

3) 開始搭設立柱時,至少每隔5m設定一根臨時拋撐,架子達到穩定要求後方可拆除臨時拋撐。

4) 封閉型架子的同一步水平杆必須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與內、外角固定。

(3)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用作滿堂模板支架時,其支撐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滿堂模板支架四邊與中間每隔四排支架立杆應設定一道縱向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設定。

2) 高於4m的模板支架,其兩端與中間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從頂層開始向下每隔兩步設定一道水平剪刀撐。

3) 剪刀撐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杆的根數宜按附表1-9的要求確定。每道剪刀撐跨度不應小於4跨,且不小於6m,斜杆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0°~60°之間。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② 剪刀撐斜杆應採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於150mm。

③ 高度在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的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定剪刀撐。

④ 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定一道剪刀撐,並由底層至頂連續設定;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淨距離不應大於15m。

⑤ 剪刀撐斜杆的接長宜採用搭接,搭接應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要求。

7。 馬道

(1) 運料馬道立杆、橫杆間距應與結構架子相適應,獨立馬道的立、橫杆間距不超過1。5m。杉篙立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小於50cm,埋入後覆土夯實。寬度不小於1。5m,坡度以1∶6為宜。轉彎休息平臺面積不小於6m2,平臺寬度不小於2m;人行馬道寬度不小於1m,坡度為1∶3~3。5。轉彎休息平臺面積不小於3m2,寬度不小於1。5m為宜。

(2) 馬道及平臺必須設兩道護身欄,並設18cm高度的擋腳板,裡側拐角及進出口處護身欄不得伸出端柱。

(3) 腳手板應鋪滿、綁牢。搭接部分應用雙排木,搭茬板的板端應搭過排木20cm,並用三角木填補板頭凸楞。斜坡馬道的腳手板均應設防滑木條,防滑條厚度3cm,間距不大於30cm。

(4) 斜道必須三面設剪刀撐,中間每隔4~6根立杆設一組剪刀撐。

(5) 排木間距不得超過1m。馬道寬度超過2m時,排木中間應加吊杆,每隔一根立杆應在吊杆下加設託杆和八字戧。

8。 拆除腳手架

(1) 拆除前應勘察周圍環境和腳手架情況,根據技術交底要求和作業條件制定拆除措施,明確分工;拆除時應劃定作業區,設定圍欄和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監護。

(2) 架子的拆除程式與搭設程式相反,先搭的後拆,後搭的先拆,應由上而下按層、按步拆除,先拆護身欄、腳手板和排木,再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綁扣和接杆;嚴禁用推、拉方法拆除腳手架;拆除全部剪刀撐、壓欄子、斜撐杆以前,必須綁好臨時斜支撐。

(3) 拆杆和放杆時,必須由2~3人協同操作。拆順水杆時應由站在中間的人將杆轉向,將大頭順下,握住小頭下遞,得到下方人員的通知後再放手,嚴禁向下拋扔。

(4) 連牆杆應隨架子逐層拆除。架子在施工期間變形過大或連牆杆缺少、受力不均時,應在拆除前先做必要的加固或補設臨時拉結點,確保拆除時架子的穩定。

(5) 暫停拆除時,必須檢查作業範圍內未拆除部分的架子,確認穩定後方可離開現場。

(6) 拆除過程中應注意架子缺扣、崩扣及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嚴禁踩在鬆動的杆件上。

(7) 操作人員應系安全帶,戴安全帽;拆除過程中,必須設專人指揮,作業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拆除臨近高壓線的腳手架,必須滿足所規定的最小安全距離。

(8) 應隨拆隨及時清運腳手架材料,並分類堆放;運料人員必須與拆除人員協調配合。

第2篇,安全技術交底2,模板參考

安全技術交底1,模板參考

「市政」防腐與防水安全技術交底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