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藝術

成都市開通省內未滿16週歲公民異地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業務

由 封面新聞 發表于 藝術2023-01-27
簡介現場辦理時,需要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關係證明、監護人現場簽署的承諾書

外地人在成都怎麼補辦身份證

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太方便了!封面新聞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獲悉,7月16日起,四川省內未滿16週歲公民異地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在成都全域開通,免費辦理。

據介紹,這項業務受理物件為未滿16週歲首次申領身份證的公民,與監護人在戶籍所在地之外的省內其它縣(市、區)共同生活居住的,並要求申領人及監護人已辦理居住證或在四川省警務綜合平臺登記為實有人口。

現場辦理時,需要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關係證明、監護人現場簽署的承諾書。需要注意的是,監護關係證明這一事項,如果申請人與監護人同戶,攜帶《居民戶口簿》即可;如果申請人與監護人不同戶,則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等其它監護關係證明。

據介紹,成都市域內申請人和監護人實際就業、就學、居住地的縣(市、區)公安辦證中心或派出所“一站式服務”辦證點均可辦理。

辦理流程也十分簡單。監護人陪同申請人到受理點提交相關材料,受理地公安機關稽核後,現場採集人像、指紋資訊,完成證件受理;出具《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記者瞭解到,成都市作為全省試點單位之一於7月16日正式開通,四川全省將於近日實現全省通辦。

注意,以下這些情況不予受理:

1、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地址等資訊與公安機關登記資訊不一致的,或者戶籍資訊存疑、公民身份號碼重錯號的;

2、監護人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3、監護人屬於國家信用資訊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