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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犯詐騙罪被判緩刑 考驗期內再次行騙被判7年

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農業2022-12-30
簡介為了滿足日常花銷,2019年4月,馬某某以自己出資在景泰縣蘆陽鎮城北墩村維修廟宇、建設西路軍紀念館為幌子將自己包裝成有錢老闆,騙取當地村民羅某繁等人的信任後,馬某某以編造解凍自己外資賬戶需要資金的理由騙取羅振繁等人的錢款,同時馬某某還騙來施

詐騙罪有緩刑的嗎

本文轉自:甘肅鼎立信

2013年3月26日,被告人馬某某註冊成立景泰縣龍騰糖製品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司沒有實體經營及自己經濟上捉襟見肘的情況下,謊稱自己資產過億。為了滿足日常花銷,2019年4月,馬某某以自己出資在景泰縣蘆陽鎮城北墩村維修廟宇、建設西路軍紀念館為幌子將自己包裝成有錢老闆,騙取當地村民羅某繁等人的信任後,馬某某以編造解凍自己外資賬戶需要資金的理由騙取羅振繁等人的錢款,同時馬某某還騙來施工隊及施工材料對城北墩村龍王廟等廟宇進行維修。在維修廟宇期間,馬某某謊稱自己過億的外資賬戶被凍結,需要資金進行解凍、以及建設西路軍紀念館需要大量木材、辦理土地證需要請領導吃飯等理由先後騙取羅某繁等五人現金154000元,騙取木材商馬某比價值38404元木料。馬某某將所騙錢款全部用於自己日常生活並揮霍殆盡。之前馬某某因犯詐騙罪於2020年3月24日被白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10000元。

景泰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馬某某曾因犯詐騙罪被刑事處罰,仍不思悔改,又實施同種犯罪,且多次騙取老年人財物,酌情從嚴懲處;但能在庭審中認罪認罰,部分賠償被害人損失,從輕處罰。遂撤銷白銀區人民法院關於馬某某犯詐騙罪的緩刑部分,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2萬元。

【法官提醒】廣大居民在警惕提供銀行賬戶給網路賭博、電信詐騙、轉賬“押人跑分”“高回報低風險”的網路投資理財等新型詐騙的同時,還要警惕“能幫助安排公務員、軍人士官升級”“解凍自己外資賬戶”等傳統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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