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旅遊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由 歷史真鑑 發表于 旅遊2022-02-16
簡介參考文獻:《明會典》(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蕭艾(張榮芳),〈長安監獄〉,《歷史月刊》王宏治,〈唐中央獄制考〉《中國監獄文化的傳統與現代文明》陳登武,《地獄.法律.人間秩序:中古中國宗教、社會與國家》胡滄澤,〈唐代御史臺司法審判權的獲得〉,《廈

大理寺具體位置在哪裡

監獄收禁犯人,展現若違反國家律令時,國家可對犯罪者產生的懲罰。

《明會典》提到的“內情不得……以頓挫其頑心”,監獄可讓囚犯在獄中的困苦訊息,向外傳播。藉此減少監獄外一般平民的犯罪之心。唐代長安城作為中央政府所在,又有地方政府的性質,城中有著不少監獄。這些監獄空間收容違反律令的犯罪者,也是一個顯著的法律空間。本文無論地方或中央,將討論設置於長安城中各監獄的地點與內部空間。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唐 長安城

中央監獄

所謂長安城的中央監獄,指中央各官署所設立、管理的監獄,包含大理獄、御史獄、北司獄等。根據《唐六典》,唐代中央監獄僅有大理獄一處,但唐代中央監獄絕對不只大理獄一處。長安城中的中央層級的監獄,共有大理獄、御史臺獄、刑部獄、內侍獄、徒坊五種監獄。今天主講大理獄。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唐代長安平面圖

大理獄

大理獄可能位大理寺中,《唐會要》提到御史臺獄設立的過程,正好提到大理寺監獄的位置: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所以,過去罪人收禁在大理寺中,御史臺如需提審犯人,則必須將犯人從大理寺押解到隔街的御史臺。可見,大理獄就在大理寺中,位於皇城之中,沒有另覓地置獄。大理寺的位置位於“承天門街之第四橫街之北”,第四橫街北官署由東至西排列為: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大理寺

大理寺位於皇城順義門旁,正當順義門到景風門的第四橫街。其中,大理寺監獄內又有幾種不同種類的監獄,《唐六典》:“獄丞掌率獄吏,知囚徒。貴賤、男女異獄”。由此,可知大理寺監獄,男女不同獄,貴賤亦不同獄,其“貴”可能就是史料中可見的三品院。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唐律疏議》

有關“貴”,應與《唐律.名例律》“八議”有關,唐律規定“貴”為“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又《宋刑統》卷二十九《斷獄律》引唐代《獄官令》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天聖.獄官令》發現後,宋條復原唐令呈現本令文後尚有一段註文“其職事三品以上有罪,敕令禁推者,所推之司皆覆奏,然後禁推”。

由以上的令文可知,在職事官三品在唐代獄政中,有特殊的優待。職事官三品是法律中優待的基準線之一,實際案例可見於下述張錫與蘇味道的案例。

《資治通鑑》記載張錫因坐洩禁中語之罪,下司刑獄,“舍於三品院”。其註解釋三品院,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是故,所謂貴賤異獄的貴,可能就是指三品院。三品院的史料非常少,僅有上述張錫的案件提及。從《資治通鑑》的記載來看,三品院是優待三品以上高官的特別監獄。如張錫至三品院時“錫乘馬,意氣自若,帷屏食飲,無異平居”。張錫至三品院可以乘馬自行抵達。在院內飲食,可以與日常生活一樣。相應同樣被禁於三品院的蘇味道,則“味道步至系所,席地而臥,蔬食而已”,蘇味道步行至三品院,並且席地而臥、素食。這些都顯示官人禁於三品院,有著相當大的自由度,在生活起居上優待官人。

有關三品院囚禁官人的性質,如果從《資治通鑑》記載推敲文脈: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資治通鑑》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張錫原本是處斬刑,最後流循州。張錫當時還沒有執行流刑,可能在執行之前或是等待判決時,舍於三品院。可知三品院可能是官人犯罪等待判案或是羈押的場所。唐律有類似羈押的規定,如《唐律.捕亡律》“被囚禁拒捍走”: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其疏議解釋被囚禁為“不限有罪無罪,但據狀應禁者,散禁亦同”,也就是尚未定罪也有被囚禁的規範,高階官員如系大理獄,即收在三舍院,並且擁有律令中規範的優待。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古代監獄復原圖

至於男女監,《天聖.獄官令》宋條為:“諸婦人在禁,皆與男夫別所,仍以雜色婦女伴獄”。此條仁井田升的《唐令拾遺》無,雷聞參考日本養老令復原為“諸婦人在禁,皆與男夫別所”,或許可作為大理寺男女異獄的旁證之一。

此外,大理獄確有收系女性囚犯的記載,如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等例,皆是大理獄收禁女性囚犯的具體例項。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古代監獄復原圖

在唐代政府編制中,大理寺設有“獄丞四人,掌率獄吏,檢校囚徒,及枷杖之事”,獄丞“皇朝置四人,以流外入仕者為之”。由於以流外入仕者充任,獄丞自然是士人不想擔任的官職。例如〈唐故朝議郎衛尉寺丞上柱國弘農楊府君夫人梁氏合□墓誌銘並序〉提到墓主楊嶧自幼對法學相當擅長,但是對於大理獄丞一職: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楊嶧認為任大理獄丞“官不稱才,怏然漸恥”。但是,由於大理寺長官不斷邀請,所以勉強就任。由此可知,就算是擅長法學計程車人,也不甚樂意擔任大理獄丞。

有大理獄的環境以及囚犯在獄中的生活遭遇,相關史料相當少。張鷟《朝野僉載》提到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本條史料透露兩個歷史訊息。分別是大理獄至少可以容納三百個以上的囚犯,大理獄中的囚犯可有一定的活動時間與空間。筆者認為從囚徒“秋分後無計可作”一語,或許還可以推斷,其在監獄中有勞動的規劃。

唐代的監獄:大理監獄

長安城

從以上的考察可知,唐代大理獄位於皇城之中,獄內貴賤、男女異獄。官人羈押於三品院中,並且生活起居有所優待。士人對於管理大理獄有所排斥,獄內環境資料也不多,僅知其有勞動、放風活動的時間。

參考文獻:

《明會典》(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蕭艾(張榮芳),〈長安監獄〉,《歷史月刊》

王宏治,〈唐中央獄制考〉《中國監獄文化的傳統與現代文明》

陳登武,《地獄.法律.人間秩序:中古中國宗教、社會與國家》

胡滄澤,〈唐代御史臺司法審判權的獲得〉,《廈門大學學報》

《唐六典》

《唐會要》

《長安志》

《唐律疏議》

《宋刑統》

陳俊強,〈評《天一閣藏明鈔本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唐研究》

《資治通鑑》

雷聞,〈唐獄官令復原研究〉《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

《新唐書》

《舊唐書》

周紹良、趙超主編,《唐代墓誌彙編續集》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