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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清初科舉舞弊案,皇帝震怒,順治親自監考,考生戴刑具重考

由 孤寡老人講歷史 發表于 旅遊2023-01-21
簡介”中記載:《清實錄》另外還有8名考生被嚴厲處罰,其中7名是早前就查出有舞弊情節,另外1名是參加了重考,因不滿現場氣氛緊張,乾脆交了白卷,也激怒了順治,這8人諭禮部前因丁酉科江南中式舉人情弊多端物議沸騰屢見參奏

胡煥庸線如何畫來的

清史:清初科舉舞弊案,皇帝震怒,順治親自監考,考生戴刑具重考

清朝順治十五年三月,在一次科舉考試中,不但順治皇帝親自出題並親臨考場監考,並且,所有考生都還帶著刑具進入考場參加考試,一旁還有軍士持刀監視。

為何會如此舉辦一場考試?如此架勢自然不會是無因,下面,就給讀者們聊聊這個事。

清朝入關以來,對關內各地的讀書人是有一定優待的,當然,

優待的前提是服從新朝,別再反清復明,否則,該強硬還得強硬。

這是基於以洪承疇為首的前明官員提出的建議,接納讀書人,讓他們幫助治國。

對於清朝來說,如果讀書人願意幫助清朝治國,有利於清朝的長治久安,也有利於緩和對立情緒跟矛盾。

因此,清朝在有關讀書人的問題上是慎重對待的,但凡有那麼一絲火星,就要趕緊滅火,不惜舉措嚴厲。

清初,對於讀書人的安排,清朝主要是兩種方式。

其一是直接吸納

,已經在前明成為官員的,或有名望的讀書人,願意在清朝做官的,儘量原官任用,或有條件舉薦。

所謂

“有條件”

就是根據洪承疇的建議,允許舉薦,但採取

“連坐制”

,即被舉薦的官員要是不合格,舉薦人要

擔責

,這是洪承疇基於前明的一些弊端提出的。

清史:清初科舉舞弊案,皇帝震怒,順治親自監考,考生戴刑具重考

其二就是重視和延續科舉制

,前面的原官任用和舉薦都是基於清朝剛入關,官員人手不足的情況下采取的臨時措施,從長遠來說,還是要透過科舉來選拔官員。

在明朝,科舉是三年一次,清朝後面也會如此,但在清朝入關之初,從順治三年起,幾乎每年都考。

佔據中原花花江山的清朝急需大批合格的官員幫助治理國家,也為了讓更多的讀書人透過科舉承認清朝,消除他們的抵制心理,所以就頻繁了一些。

故而,清朝對科舉考試是異常重視,對敢於踩線,在科舉考試中營私舞弊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毫不手軟。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順治十四年連出了兩起科舉舞弊案。

第一起科舉舞弊案是發生在順治十四年上半年順天府的鄉試中,

《清史稿·志八十三·選舉三》

中記載:

順治十四年丁酉,順天同考官李振鄴、張我樸受科臣陸貽吉、博士蔡元禧、進士項紹芳賄,中田耜、鄔作霖舉人。給事中任克溥奏劾,鞫實……

當期順天府的考生有5700餘人,但中試名額考完後只錄取了215人,錄取率只有不到百分之四。

清史:清初科舉舞弊案,皇帝震怒,順治親自監考,考生戴刑具重考

這個比率很低,真正有學問的考生自然不會擔心錄取率,但一些學問差一些的,或者是不學無術的官宦子弟,想透過正常考試成績考中就難上加難。

也因此,很多官二代就起了舞弊的心思,主要方式是用財物賄賂考官,或透過父輩的權勢結交考官,予以將來的各種方便,讓考官幫助自己考中。

當時的兩位主考官都沒有中招,但副考官中,以李振鄴、張我樸兩人為首,有不少都接受了賄賂和一些官二代父輩們的結交,答應幫助他們的

子侄輩

考中。

於是,在當期的順天府鄉試結果中,父輩是京官且達到三品以上官職的,子侄輩全中,

總計有25人後來查出來是因賄賂考官而考中。

即便如此,如果沒人舉報,估計大家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糊弄過去了。

但偏偏李振鄴們收錢時收了不止25個人的錢,到公佈結果時,有人送了錢還沒能考中,於是一氣之下把他們舉報了。

事發後,兩位主考官曹本榮、宋之繩因沒有參與舞弊,而且他們是順治皇帝的侍講,有師生情分,

“上以其侍從講幄日久、寬宥之。”

只是

“以其為順天主考、不能覺察同考官作弊也。”

把他們降了幾級官職。

而參與舞弊的幾位副主考,以李振鄴、張我樸兩人為首,一共7人,一個都沒放過,

“詔駢戮七人於市,家產籍沒,戍其父母兄弟妻子於邊。”

清史:清初科舉舞弊案,皇帝震怒,順治親自監考,考生戴刑具重考

然後順治下旨於順治十五年一月重考,並親自對190名考生複式,重考後,結果還算不錯,只有8人不合格,其餘182人依舊可以參加上一級的會試,

《清實錄》

中記載:

諭禮部前因丁酉科順天中式舉人……是以朕親加覆試。今取得米漢雯等、一百八十二名。仍準會試。蘇洪浚……等八名文理不通俱著革去舉人。爾部即傳諭行。

至於因賄賂考官而考中的那25個人,本來準備殺掉,但順治最後網開一面,每人打了一頓板子後發配完事。

在這次順治親自參加的重考中,順治皇帝就已經安排八旗軍士在現場押送考生並配合監考了,在他想來,受賄的人也殺了,自己又如此重視,想必不會再有類似的事情了。

但順治想錯了,就在這次順天府科舉舞弊案重考前的兩個月,順治十四年十一月,就有人上奏,江南地區的科考也出事了,然後一查屬實,

……

中記載:

《清史稿·志八十三·選舉三》

科舉考試連著出事,順治震怒,查明實情後毫不猶豫殺掉,這次殺了17人,

江南主考侍講方猶、檢討錢開宗,賄通關節,江寧書肆刊萬金傳奇記詆之。言官交章論劾,刑部審實……

清史:清初科舉舞弊案,皇帝震怒,順治親自監考,考生戴刑具重考

在對這些舞弊官員處以極刑之前,順治再次宣佈江南的這次考試也重考,原本考中的舉子全部到京城來重考,皇帝依舊親自出題、監考。

而且,在這次於順治十五年三月的江南考生重考時,順治皇帝發了狠,除安排八旗軍士持械監視外,還讓所有的江南考生戴刑具參加考試,所有考生只能戰戰兢兢地參加考試。

這次重考的結果是,所有上京參加考試的一百餘江南考生中,有三分之一不合格,並受到處理,

“世祖大怒,猶、開宗及同考葉楚槐等十七人俱棄市,妻子家產籍沒。”

中記載:

《清實錄》

另外還有8名考生被嚴厲處罰,其中7名是早前就查出有舞弊情節,另外1名是參加了重考,因不滿現場氣氛緊張,乾脆交了白卷,也激怒了順治,這8人

諭禮部前因丁酉科江南中式舉人情弊多端物議沸騰屢見參奏。朕是以親加覆試今取得吳珂鳴三次試卷、文理獨優。特准同今科會試中式舉人一體殿試其汪溥勳等七十四名仍準作舉人。史繼佚……二十四名亦準作舉人。罰停會試二科,方域……十四名、文理不通。俱著革去舉人。爾部即傳諭行。

這還不是全部,有個參與舞弊的考生還跑了,當時還沒抓回來,只能暫時

“俱著責四十板。家產籍沒入官。父母、兄弟、妻子、並流徙寧古塔。”

清史:清初科舉舞弊案,皇帝震怒,順治親自監考,考生戴刑具重考

連續兩次舞弊案的責任人均被嚴肅處理,有效震懾了一些想在科舉時玩鬼把戲的人,於是

“責令總督郎廷佐、亢得時等、速行嚴緝獲解。”

根據

“一時人心大震,科場弊端為之廓清者數十年。”

中的記載,順治十四年發生的兩起科舉舞弊案後,

下一次出現比較嚴重的科舉舞弊事件,就要出現在康熙朝晚期了。

《清史稿·選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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