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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網捕鳥,自己落法網

由 法事趣聞 發表于 旅遊2022-12-02
簡介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濤和小強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獵狩“三有”保護動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狩獵罪

黑龍江保護區是以什麼動物為

為保護生態環境,山東省嘉祥縣人民政府釋出通告,劃定嘉祥縣行政區域均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禁止使用電子誘捕裝置、網捕等捕獵工具。

張大網捕鳥,自己落法網

青年農民小濤,在秋收後看到一塊地裡還沒有種莊稼,地裡邊有很多鵪鶉在覓食,就想抓幾鵪鶉拿來進行燒烤。

小濤到集鎮上買來捕鳥網和電子誘鳥器。在這塊地的四周張起了一個長寬各35米、高約3米的大網。在網的中間放置了誘鳥器,迴圈播放誘惑鳥類的鳥叫聲。

布好網以後,小濤通知自己的好友小強,讓小強一起來捕鳥玩,並安排小強當天晚上在現場值守。

張大網捕鳥,自己落法網

野鵪鶉

第二天早晨,當小強還在現場的麵包車內睡覺時,被巡邏至此的公安人員抓獲。現場捕鳥網上掛著24只野鵪鶉,還有一隻不知道名字

大鳥,在麵包車內還查獲小強晚上從捕鳥大網上捉下來的5只野鵪鶉。

經鑑定,捕獲的鳥類中29只為雞形目雉科鵪鶉,有3只已經死亡,1只為鶴形目秧雞科普通秧雞,已經死亡。兩種鳥類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屬“三有”保護動物。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濤和小強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獵狩“三有”保護動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狩獵罪。依法判處小濤有期徒刑七個月,判處小強有期徒刑六個月。判決二人賠償生態環境資源損害費用人民幣三千五百元。

張大網捕鳥,自己落法網

秧雞

小編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或者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都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應該定罪處罰。

為保護生態環境,人類應當尊重野生動物物種生存權,摒棄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和觀念,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

(當事人均為化名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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