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旅遊

千里之外存入了30萬元現金,揚州紀委根據一條線索牽出窩案串案

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旅遊2022-09-27
簡介經查,徐某在到外省取證期間,單獨或夥同林某透過對案件當事人施壓、利用資訊不對稱,貪汙涉案公款156萬元,受賄70萬元,其在建甌存入的30萬元就是向涉案人員索賄所得

揚州住宿哪裡好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他買房子使用的這張銀行卡並不在他名下,幾個月前在千里之外存入了30萬元現金,這一線索引起了我們的注意。”今年5月,揚州市邗江區紀委監委召開職務犯罪案件覆盤評析會,介紹了一起該區監委透過單條受賄10萬元的問題線索,最終牽出涉案數百萬元的貪汙、受賄、介紹賄賂的窩案串案。

2020年10月,邗江區監委根據上級監委指定管轄,對揚州市公安局某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徐某涉嫌受賄10萬元的問題線索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調查發現,徐某幾年前離異時“淨身出戶”,但一年後就全款購買了一處房產並進行了高標準裝修,且其日常消費標準較高,與實際收入極不相符。

徐某從警16年,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訊問時,徐某對受賄10萬元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對於其他問題一直閉口不談。

調查組加緊對相關資料資訊進行研判,從海量的資料中尋找突破口。經過細緻分析,調查人員將疑點落在徐某添置房產的資金來源上。在調取的房款來源賬戶流水中,一張韓某某名下銀行卡支付了30萬元購房款的資訊被鎖定。

韓某某是誰?再次訊問時,徐某顧左右而言他,對關聯問題始終持迴避態度。調查發現,韓某某近三年來沒有福建建甌旅居史,但在千里之外的建甌,這張銀行卡卻有過30萬元的現金存入記錄,調查人員分析,韓某某的銀行卡有可能是他人持有和使用。

調查人員瞭解到,韓某某與徐某交往甚密,有共同出行、消費等記錄。在事實和證據面前,徐某不得不承認韓某某是其朋友,存入30萬元現金的銀行卡也是韓某某提供、由其保管使用的,但是對於30萬元現金的來源始終避而不談。

調查人員對徐某2016年至2018年辦理的案件進行梳理,發現徐某在辦理某案件期間,於2017年7月、8月多次前往溫州、建甌等地出差。綜合分析徐某個人出行、住宿、消費記錄,調查組初步判斷是徐某本人在建甌存入該張銀行卡30萬元現金,且該筆現金與其所辦理案件存在重大關聯。

隨後調查人員前往溫州和建甌對相關人員調查取證,並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發現與徐某涉嫌共同貪汙的溫州某單位職工林某。徐某在辦案期間以案謀私,利用職權與林某共同貪汙應當扣押的公款、明示或者暗示案件當事人索取賄賂的事實初步查清。

在大量的證人證言、銀行流水及其他證據面前,徐某終於承認其利用韓某某及他人銀行卡轉移貪汙的公款及收受賄賂的事實。經查,徐某在到外省取證期間,單獨或夥同林某透過對案件當事人施壓、利用資訊不對稱,貪汙涉案公款156萬元,受賄70萬元,其在建甌存入的30萬元就是向涉案人員索賄所得;貪汙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公款2。5萬元、利用其他案件收受賄賂65萬元。徐某在交代其他案件收受賄賂過程中,另一名民警瞿某某也因涉嫌受賄,被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最終,徐某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儀徵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徐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五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四十五萬元。其餘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