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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賠禮道歉! 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譽榮譽案當庭宣判

由 中國青年報 發表于 運動2023-01-27
簡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在經依法徵詢袁隆平院士近親屬的同意後,天津市檢二分院向天津二中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張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

當庭宣判的什麼時候生效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天津5月19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胡春豔)5月1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天津二中院)對公益訴訟起訴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簡稱天津市檢二分院)訴被告張某侵害著名農業科學家袁隆平名譽、榮譽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天津市全國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師生代表及媒體記者等旁聽了庭審。

天津市檢二分院訴稱,被告張某於2021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期間,利用境外資訊網路平臺,公然發表、轉推侮辱、詆譭袁隆平院士的推文共計9條,相關推文被他人留言10條,被轉推36次,被點贊275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在經依法徵詢袁隆平院士近親屬的同意後,天津市檢二分院向天津二中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張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庭審中,合議庭圍繞張某是否實施了侵害英雄烈士榮譽、名譽的行為,是否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的爭議焦點進行事實調查和法庭辯論,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對案件進行了評議並當庭宣判。

合議庭經審理認為,張某在網路平臺上公然發表不實言論,褻瀆了袁隆平院士的事蹟和精神,醜化了袁隆平院士的形象,貶損其名譽,超出了言論自由的合法範圍,主觀上存在明顯過錯。其行為不僅侵害了袁隆平院士的個人人格尊嚴,而且傷害了社會公眾的感情,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故依法判決,被告張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宣判後,被告張某表示服從判決,並當庭宣讀了向袁隆平院士及其親屬的致歉信,對其發表的不當言論向袁隆平院士及其親屬致以誠摯歉意,對其行為表示深深懊悔,並保證以後絕不再發表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的不當言論。

此案審理正值袁隆平院士逝世一週年,透過案件審理,進一步強化了對英雄烈士名譽的保護,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是一堂生動的普法宣傳教育課,同時也再次深切緬懷袁隆平院士不朽精神及偉大事蹟,對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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