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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居間介紹毒源仍獲罪!這郎舅二人悔得腸子青了

由 保定網警巡查執法 發表于 運動2022-09-09
簡介當張某再次被抓,民警問他近期是否吸食過毒品的時候,張某目光堅毅,斬釘截鐵地說:“現在就算給我50萬,我也不會去再吸那東西了

溜冰算犯罪嗎

6月15日,浙江省雲和縣公安局在“雲戰一號”專項行動中破獲一起販毒團伙案件。被強戒出所沒多久的張某和其姐夫出於哥們兒義氣,免費為毒友鄭某介紹毒源。僅僅為了幾克毒品,兩人卻觸犯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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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訓深刻:給50萬也不會再吸了

1970年出生的張某是雲和人。

幾年以前的一次朋友聚會上,張某受人蠱惑沾染“冰毒”,不久就上癮了。

2017年5月,張某因吸毒成癮嚴重被雲和警方強制隔離戒毒兩年。因表現較好,張某於2019年1月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張某暗下決心:餘生不再吸食毒品。

當張某再次被抓,民警問他近期是否吸食過毒品的時候,張某目光堅毅,斬釘截鐵地說:“現在就算給我50萬,我也不會去再吸那東西了。”

“為什麼?”

“再吸要又被強戒兩年。都說自由可貴,我可不想再進去了。”

“就僅僅因為自由受限?”

“還有,雖然我‘溜冰’的量不大,中間斷斷續續地停吸了好幾次,可身體卻不如前了。我以前讀書的時候可是學校的短跑冠軍,現在讓我跑100米,不僅速度不行,喉嚨也幹得如刀絞一般疼……身體都不行了,你說這鬼東西還能再碰嗎?”

看得出,張某對毒品已經十分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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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買賣毒品,他又“進去”了

兩個月前,出強戒所不久的張某去麗水市區辦事。期間,他找了做二手車生意的毒友鄭某。

兩人不約而同地聊到了毒品,張某表示自己是打死都不會再吸了。可是,當鄭某問他能否幫他搞點冰毒的時候,張某卻答應了。

張某是個講義氣的人,答應別人的事一定會想辦法做到。回家後,他四處打聽貨源。戒掉的不知道誰那裡有“貨”,沒戒的怕他舉報,不願把毒販的聯絡方式告訴他。思來想去,張某最終想到了自己的姐夫“老胡”,讓他想想辦法,解解鄭某的“口饞”。老胡曾經也是“癮君子”,但目睹了圈子的毒友因吸毒產生幻覺引發跳樓、殺人的悲劇後,而立之年的他徹底把毒癮給戒了。

雖然遠離毒圈很多年,但妻弟的話猶如聖旨。老胡幾經輾轉終於聯絡上了青田的毒販子“瘋子”。在老胡看來,自己僅僅是幫妻弟做人情,不從中獲利是不會犯法的。哪料,由於當地警方對涉毒犯罪高壓打擊,瘋子那裡“斷供”了。為此,鄭某還嫌張某“不夠哥們”。

幾天後,瘋子找到新的貨源,在老胡、張某居間介紹下,促成了這筆買賣3克冰毒的交易。當然,他和他姐夫也確實夠義氣,沒從中賺一分錢。

豈料,雲和警方在“雲戰一號”行動中早早就盯上了鄭某,順線抓獲了瘋子、張某、老虎。

當民警找上門的時候,張某一臉懵,拒不認罪:“我又沒從中獲利,只是介紹一下而已……”

目前,張某等4人分別因販賣毒品罪和吸食毒品等被雲和警方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居間人由於具有幫助毒販銷售毒品的故意,並且與其有通謀,因此與毒品貨主共同構成販賣毒品罪。

可悲的張某,雖然下決心不吸毒了,但對毒品的認識還不夠到位,還遊離在“毒圈子”周圍。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要好好學習禁毒知識及毒品相關法律法規,與毒圈子斬斷所有連線。否則,一不經意,你可能又攤上“大事”了。

【供稿:雲和縣公安局禁毒大隊】

本期編輯:網警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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