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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簡史漫談::當虛擬照進現實

由 娛樂新鮮早報 發表于 人文2022-01-01
簡介時代在變,流行文化在變,人們的審美觀念也在變,在手冢治虫的帶動下,日本一代代漫畫家們,把握潮流風向,不停創新,將繪畫、戲劇、電影、小說、設計等藝術融合在一起,建立起一套日式漫畫所獨有的體系,並以此為依託在動畫、電腦遊戲等領域發展成一個產業

頰上三毛歇後語是什麼

圓圓的大眼睛、胖嘟嘟的臉蛋、短小圓潤的身體……每個人的童年,可能都有幾個狂熱痴迷的漫畫形象做伴。漫畫讀物,曾是低齡的“代言人”,而今早已結束了只面向青少年的使命,俘獲了不少成年人,在日本甚至發展成為全產業鏈的國家經濟支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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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的故鄉至今說不清

漫畫歷史悠久。在大英博物館裡收藏的一幅拉美西斯三世時期(約公元前1219年至公元前1155年)的畫作,描繪了一頭獅子和一隻羚羊下棋的畫面;獅子旁邊,還有鬣狗吹笛、貓在伴奏——很多人認為這幅畫也許就是古埃及所流傳下來最著名的文獻《死亡之書》中兩個人下棋的漫畫之作。

作為繪畫大家庭中的一員,究竟什麼是漫畫,其故鄉在哪裡?直至今日,仍眾說紛紜,沒有人能給這個詞下個清晰而又統一的定義。有人稱漫畫是“使用誇張手法表現相似性的繪畫”;有的認為“這是一種富有滑稽意味的表現方式”;也有人認為是“透過誇張人或物的明顯特徵與特色來表現怪誕和滑稽的畫”。

魯迅先生在《且介亭雜文二集·漫談“漫畫”》中也曾提及:“漫畫是Karikatur的譯名……這一種畫,在中國過去的繪畫裡很少見,《百醜圖》或《三十六聲粉鐸圖》庶幾近之,可惜的是不過戲文裡的丑角的摹寫。”這可以說是我國對於漫畫的早期定義。

有人說,“漫畫”一詞來源於義大利,因此,不少人認定它的故鄉在義大利。據史料記載,早在十五世紀的歐洲,一些誇張變形人物形象就出現在繪畫作品中。有史可查的是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著名畫家達·芬奇,他曾繪製過幾個奇形怪狀的醜陋頭像。有專家分析,歷史上,那些大部分時間都在追尋美的藝術家們,時而著迷於“為了醜陋本身而追求醜陋”,這些作品就是作者在反映自然與理想之間的背離。

也有人認為,日本是漫畫的發源地。因為早在12世紀,人們就用淡淡的著色來描繪擬人(神)化的鳥獸的“鳥戲畫”,這是當時經常見到的繪畫形式。日本漫畫界一直把12世紀的鳥羽僧正覺猶當做祖師爺,他所畫的《鳥獸戲畫》被日本政府列為四大國寶繪卷。1760年日本著名的浮世繪大師葛飾北齋誕生,他的《北齋漫畫》舉世聞名,漫畫之名始於葛飾北齋。

此外,弗朗西斯·格羅斯在其1788年出版的著作《漫畫的規則》一書中,也提到了漫畫的起源:“古希臘的雕塑家似乎很勤奮地觀察歐洲審美觀念所認同的美,及其構成這種美的形狀和比例,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希臘人的雕塑。許多繪畫書籍都記錄了這些觀察方法,即輕微地偏離最顯著的容貌特點,便構成了漫畫的特徵。這些特徵區別於描繪物件本身,並適應了大眾認同的審美觀念,這種偏離或者誇張便形成了漫畫。”

還有人說英國是漫畫的開山鼻祖。1796年有位名叫哈里森的男子創辦了一個小冊子《漫畫雜誌》,其中主要是一些幽默的文字,還包含了一些畫家的圖片。但這種形態並不完整,大約百年後,英國會定期出現一種合集,就是漫畫冊中廣受歡迎的圖片和故事集合,人們稱之為“漫畫剪輯”。就這樣,“漫畫”這個名字在英國逐漸成了幽默雜誌的集體名稱。

另外也有不少人提出,漫畫來源於荷蘭,因為荷蘭的雕刻家和畫家歷來聞名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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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漫畫形象近百年不衰

儘管遠古時期漫畫業已存在,但其作為一種藝術形式得到人們的認可,並有了自己的專屬名字卻是近百年的事情。

我國現代漫畫家豐子愷在《漫畫的描法》一書中寫道:“拿破崙時代,法國女子盛行高髻,便有漫畫家誇張其事而作諷刺畫。描寫了一個丈夫,爬上梯子去為妻助妝。這彷彿我國古謠所描寫的‘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城中好廣眉,四方且半額’。進入十九世紀,法國畫家杜米埃出世,漫畫方始盛行……美國有諺曰:漫畫以笑語叱吒世間;歐洲在二戰中,各國皆用漫畫做宣傳,有‘漫畫強於彈丸’之說;俄羅斯革命,借poster的宣傳力量甚多(poster就是漫畫的標語)。”

曾有人讚譽:漫畫、電影和爵士音樂是美國人為世界創造的三項最受歡迎的通俗藝術形式。美國漫畫藝術豐富多彩,《超級英雄》《蝙蝠俠》《米老鼠和唐老鴨》等許多膾炙人口的漫畫作品早已蜚聲海內外,對世界漫畫藝術有很大影響。

二戰前,美國漫畫界掀起了以英雄為主打的愛國主義浪潮。DC公司的《動作漫畫》雜誌在1938年首次發表了《超人》故事,後來又出版了單行本,那個身著紅、黃、藍三色緊身衣的男人成了美國人民心目中的超級英雄。誰能想到,最初這個題材並未受到出版商的青睞,作者為尋求報紙連載曾花了5年時間,《動作漫畫》雜誌慧眼識珠並因此受益,發行量奇蹟般上升,甚至引領了一個“英雄漫畫”時代的來臨。繼而,《蝙蝠俠》《閃光》《奇異的女人》《美國上尉》等類似題材也相繼出版。有人算過,超人為DC公司賺得盆滿缽滿,在各大書店都有專門的書架和標誌,年銷售額可達數百萬美元。

戰後不久,英雄漫畫逐漸衰落,取而代之的是愛情和恐怖類題材,很多知名的青年藝術家都參與其中,作品也極盡誇張,如腐屍、弒母、服毒等,畫面具有強烈的刺激性。當時一位精神病學家為此提出了質疑,他將漫畫讀物稱為“社會災難”,犯罪和恐怖類漫畫的反面影響也引起了家長和社會的不安。漫畫銷售量直線下降,並由此引發了一場關於漫畫是否毒害了青少年的大討論,最終的結果是出版社自我審查的漫畫準則出臺。1955年,DC出版社關門大吉,美國漫畫史上的黃金時代從此一去不返。

法國前總統戴高樂說過一句話:論生活的磨難與多變,只有一個人能與我相提並論,他就是TINTIN(丁丁)。他曾嘆息:“丁丁是我唯一的國際對手。”1929年1月10日,一個身穿花格兒燈籠褲,手牽一隻白色的雪納瑞狗,梳著“一撮毛”的年輕記者“丁丁”出現在一本比利時雜誌上。此後《丁丁歷險記》的漫畫開始在全世界銷售,丁丁的歷險故事共出版了25本單行本,前後延續了數十年。可以說,生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那代人對丁丁幾乎無所不知。丁丁的締造者——比利時漫畫家埃爾熱因此被譽為“近代歐洲漫畫之父”,在布魯塞爾郊區還建有埃爾熱博物館,迎接世界各地丁丁迷們的朝聖。半個多世紀以來,《丁丁歷險記》被譯成40多種文字,至今在歐洲仍然不斷重版,在中國也是八十年代少數幾部能夠在商店中找到的外國漫畫之一。

法國一家拍賣行在2014年拍賣了埃爾熱1937年創作的《丁丁歷險記》的一幅手繪插圖,最初估價在70萬歐元左右,最終以250萬歐元的高價成交,超過了所有人的預期,創造了漫畫拍賣的世界最高價格。丁丁的影響力可見一斑。

漫畫在我國不足百年曆史。豐子愷在其《漫畫的描法》一書中,寫道:“別人都說:在中國,漫畫是我(豐子愷)創始的。我自己不承認這句話。只是在十六七年前,大約民國十一二年之間,我的畫最初發表在《文學週報》上,編者特稱之為‘漫畫’。‘漫畫’之名,也許在這時候初見於中國。但漫畫之實,我知道絕不是由我創始的。大約是前清末年,上海刊行的《太平洋報》上,有陳師曾先生的即興之作,小形,著墨不多,而詩趣橫溢。可惜年代過去太久,刊物散失,無法收集例項來給讀者看。但記得鄭振鐸先生所輯的《北平箋譜》中,有陳師曾先生所作的類於漫畫的作品……”

我國近代家喻戶曉的漫畫形象莫過於漫畫大師張樂平手下的“三毛”,這個頭大腳細、只有三根頭髮的小男孩成了舊中國苦難兒童的典型形象,1935年在雜誌上一露面就一炮而紅。據不完全統計,三毛形象問世以來,各種連環漫畫單行本近50種,累計印數達1000萬冊以上,先後5次被搬上銀屏。

如今,在不少國家,漫畫已經享受到國寶級待遇。如法國、美國、比利時等都建有不同規模的國家漫畫博物館。為了那些經典的漫畫不被遺忘,日本政府也已同意出資100億日元打造國立漫畫博物館,預計在2020年正式開館,館內將儲存大量珍貴的漫畫和動畫原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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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搞笑和“低齡”的代言

漫畫,這個名稱是從逗趣演繹而來的,給人的印象就是滑稽搞笑。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漫畫曾被人認為是惡意的,因為笑聲通常是以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為代價。

實際上,這是對這種藝術形式的誤解之一。

的確有大量搞怪型別的漫畫,但並不是唯一。阿特·施皮格爾曼的《鼠族》就讓人笑不出來。這本書分為上下兩卷,講述了作者的父親弗拉德克的故事,他是在奧斯維辛集中營中倖免於難的波蘭籍猶太人。故事裡不僅對猶太居住區和集中營的黑暗進行了切實的描繪,還有幸存者的不幸和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的困境。這本漫畫將猶太人畫成老鼠,把德國人畫成貓,其他國家也被畫成了不同種類的動物。1992年,這個描述大屠殺內容的漫畫書獲得了普利策獎。當時,《紐約時報》將這本書列入最暢銷虛構類文學榜單時,這位漫畫家甚至還提出了抗議,認為自己是在做一件極其嚴肅的事情,並要求把這本漫畫書放在紀實類書籍最佳榜單中。最終,這家報紙滿足了他的要求。

此外,大多數日本漫畫也不是搞笑的。還有像《七海遊俠科爾多》《藍色上尉》《我在伊朗長大》等優秀的歐洲漫畫系列,也都不是搞笑版。

曾有一項有意思的調查顯示,愛看漫畫的大多是男性。有人認為,這是因為漫畫家多為男性,視角必然偏向男性。也有人覺得,這是因為漫畫裡幾乎只講男性讀者感興趣的故事,而女讀者大多覺得沒什麼意思。漫畫中的女性多數是充當“花瓶”或是“反派”,強調女性魅力的女主角少之又少。

美國漫畫對世界影響力最大,但似乎各大出版社都認為漫畫內容不適合女性看,所以一開始就沒試過要出版男女均適合的漫畫書,更別提專門為女性閱讀的內容了。只有日本除外,自從50年代發展起來的本土漫畫產業後,從一開始就始終關注女性讀者,並發展出特殊定製的少女漫畫系列,更加註重人物內心的語言。(郭梅)

延伸閱讀

漫畫為什麼能讓人“上癮”?

在日本的地鐵、電車、街頭,聚精會神低頭看漫畫雜誌的上班族不乏少數,甚至有人看漫畫“上癮”。但這在歐美人眼裡,簡直不可想象——一個三四十歲的成年人居然能津津有味地看那麼小兒科的書籍,他們會認為漫畫只不過是適合兒童欣賞的低幼讀物。

實際上,成年人可以在外人面前堂而皇之地看漫畫,也是最近幾十年的事。但這並不能簡單地認為人變得幼稚了,而應該說,漫畫已經達到了足以供成年人欣賞的水平。

全球最知名的漫畫家多數在日本。有人說,漫畫作為一種大眾文化,能在世界範圍內得以發揚光大的國家,目前只有日本。

可能很多人想象不出來,漫畫雜誌中會有讓上班族感同身受的職場故事、家庭悲歡離合等。這些漫畫家的厲害之處,就在於無論人物性格還是情節設定,都很容易找到生活原型,於點滴細節中讓讀者找到共鳴。

在日本,漫畫類雜誌及單行本的發行量已佔圖書雜誌發行總量的一半左右,讀者群更覆蓋到從幼兒到四五十歲的成年人。一份統計資料顯示,日本青年漫畫雜誌的發行量從1980年起大幅攀升,現在已和少男少女漫畫雜誌不分伯仲。也就是說,有一半日本漫畫雜誌是面向成人和青年讀者的——這是日本漫畫市場的特點,更是舉世少有的。

漫畫涉獵的範圍有科幻、探險、政治經濟、奇聞逸事、戀愛、體育、歷史、科學、宗教、幽默等。正是因為其巨大的市場,也帶動並波及了其他領域,如電子遊戲、動畫、商品廣告、電影電視劇,甚至小說。一名德國女作者撰寫的日本漫畫論中有這樣的描述:日本是“浸泡”在漫畫裡的國度,車站售票機、銀行取款機等顯示屏上都有漫畫。

日本街頭巷尾,除居酒屋之外,“漫畫吃茶”更是年輕人休憩娛樂的好地方,這是一種24小時提供上網、休息等服務的漫畫網咖,按小時收費。有些上班族為了緩解壓力,下班後會直奔此地打電玩、看漫畫,讓身心得到休息。

有人分析,在二戰戰敗後,日本漫畫產業得以巨大發展,是因為這比其他領域更容易涉足,不需要大量資本,也不存在風險和耗能,只是以創意為資源,再有紙和筆,靠一個人也能實現。這對於資源貧乏的島國,也許是再適合不過的了。

話說回來,這太難以想象,一個人、一部作品,卻真的促使了一個龐大產業的誕生。

這裡,就不得不提日本天才漫畫家手冢治虫,他被譽為“日本漫畫史上獨一無二的奠基人”。相信他本人也不會想到,在1945年繪製的作品《新寶島》成為了日本新漫畫浪潮的啟動者。這個長達200頁的故事,把當時日本年輕人中時髦的《寶島》《人猿泰山》以及《魯濱遜漂流記》等歷險故事綜合起來,作品一問世,就售出400餘冊。有人說,在1945年至1990年期間出生的日本人都是看著他的漫畫長大的。這話並不誇張,從他1947年19歲時初次登場,到1989年去世,短短40多年,手冢治虫寫和畫了近15萬頁漫畫。

手冢治虫起步於兒童漫畫,但他敢於打破禁忌,將傳統漫畫中未曾有的元素加入自己的作品,創造出一種新的漫畫樣式,如試圖在漫畫中描繪戀愛、親情等情感。憑藉著革新,他不久就成為東京的出版社寵兒,因此也帶動形成了戰後日本漫畫的特徵,即以青年讀者為目標的漫畫。像最早進入國內市場的《鐵臂阿童木》就是手冢治虫的作品,這部漫畫從1952年起在月刊《少年》等雜誌上連載,那個勇敢正義的機器人娃娃人見人愛,這部連載漫畫再加上後來製作的同名動畫在電視臺播放,先後持續了13年。這部漫畫甚至還改變了成年人對漫畫的偏見,那些認為會影響孩子學業甚至受到不良影響的家長們,開始鼓勵孩子看漫畫。

時代在變,流行文化在變,人們的審美觀念也在變,在手冢治虫的帶動下,日本一代代漫畫家們,把握潮流風向,不停創新,將繪畫、戲劇、電影、小說、設計等藝術融合在一起,建立起一套日式漫畫所獨有的體系,並以此為依託在動畫、電腦遊戲等領域發展成一個產業。經過幾十年風風雨雨的發展,如今的日本漫畫已經成為有著完善產業鏈的國家經濟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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