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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論不能預防,唯有學道可以解決問題於無形之中

由 有能氏 發表于 人文2023-02-04
簡介說法律的作用就在於及時保護,而不在於一個虛假的程序正義來糊弄受傷害的人們

無形之罪是什麼意思

本文從正當防衛談談正義,說說法治本質,理解一下解決問題的時間要及時才有意義。這就是道學內涵的進一步展現。作為付費訂閱的第三篇文章,舉例項談道的應用,加深理解道的世界觀。

無形生出有形,意味著物質的產生,物質的產生意味著時間空間都產生了。換句話說,有形之物都是有長短的,有大小的。所以對於我們的人生而言,都是要求在規定的時間規定規定的位置為人處事。這個要求我們要珍惜生命啊,只有活著的時候它存在生命的燦爛,也只有在活著的時候才有治病解決問題的存在。所以要求我們不可以拖延時間,否則的話問題得不到解決。

違背養生則生病,疾病得不到及時治療就會變為嚴重疾病。那當今人們追求正義,卻得到的回覆,總是“正義遲到,卻不會缺席”。這恰恰是物論世界觀在律法上的具體體現,維護正義太過延遲,結果來了個表面的程序正義糊弄了事。因此有人說遲到的正義就不是正義,這個結論才符合道學要求。

因為道家解決問題,是可以從根本解決的,根本在於無形而非有形。所以人世間用物論常說根本解決,其實是不可能的,就是因為根本並非在於有形之物。具體表現在懲治犯罪上,往往死搬條例追求程序正義,而做不到實質正義。實質正義就是及時處罰犯罪,把受害結果降低很多,過些時日可以快速恢復傷害。這個在醫學上也體現了道學思想,預防於無形,出手及時且快。不會等到犯罪做大才發現的,更不會到了絕症期間才去嘗試解決問題。

所以劉翔為代表的的法律人,認為做事不可能完美,不如堅持程序正義,可以避免俠客決斷代替法治。於是提出了追求正義的方法,當然也就出來正義總遲到。當然按照人們內心渴望,遲到了也就意味著已經缺席過了。畢竟傷害已經太過嚴重無法彌補了。

正義是指正道需要的規範,可以理解為正確的標準。很明顯,按照物論就沒有“正義”,因為萬物各不同,一國一標準。在法律上量刑標準從來就沒有統一標準,也沒有四海皆准的規範,更不要說及時制止犯罪了。中國人物論的世界觀裡,只有被動挨打然後找警察處理才是對的,個人還手就是打架鬥毆,不會認同為正當防衛的。但是作為人的生命安全來說,不及時還手製止侵犯,豈不是有危險不斷產生了嗎?因此,當今的正當防衛權被法律限制死了,人們恐懼感倍增。這就是說,正義已經沒了,只有犯罪猖獗。

物論不能預防,唯有學道可以解決問題於無形之中

正義只能透過有形證明,卻不能追求而得

在社會秩序規範上也是如此。社會有規範來調整,維持人們的關係。維持社會的秩序,這就需要正義。所以它首先必須是正確的。其次就是有時間的限制和地域的限制。

如果一個人做事超出了自己的範圍,勢必影響別人。一旦影響別人多了就會傷害別人。如果不能及時糾正傷害的話,就會導致違法犯罪。那麼如果人間的法律不能及時制止傷害的話,而一味的追求形式上的程序正義,就算從程式上正確也符合規範,又有什麼意義呢?受害人的傷害如此之大,法律早幹嘛呢?所以我們說這樣的法律就是沒有意義的法律。如同治病要及時治病,晚了就不能治癒,法律追求正義,本身就是錯誤的。

對法律條文自打成立之日起就必須是正義的。只存在及時制止違法犯罪,同時避免延時過多延遲嚴重,不存在去補漏的問題。所以說從道學來看,遲到的正義就不是正義了,因為它是不正確的。沒有維護社會的秩序,沒有規定人與人之間的正確關係,沒有確保他人不受傷害的前提。說法律的作用就在於及時保護,而不在於一個虛假的程序正義來糊弄受傷害的人們。從這點意義上來說,以羅翔為代表的儒生在制定解釋法律條文的時候,就已經危害了國家秩序。

及時制止犯罪,這才叫做文明國度的法律,是以道的世界觀為依據制定的。而像羅翔所解釋的法律是明顯的侷限於物。所以他們認為作為執法者立法者而言,是永遠都會產生遲到的正義的。因為他們不可能做到完美,因為他們不可能做到及時。這明顯是推卸責任的說法,因為法律的初衷就是為了保護人們,就為了避免人們舉止出格。所以說法律不僅在行為上有延遲性,而法律的初衷卻應該有前瞻性,也就是說要有預防性的功能。

所以說用物作為世界觀,必然會出現延遲,因為人們不可能做到提前設局逮捕犯罪分子。因為都是犯罪在前,逮捕在後,所以說從行為上來說註定是延遲的。若是用道學作為世界觀來制定法律條文,就應該鼓勵人們見義勇為,這樣的話就可以及時的報警,甚至也可以當事人旁觀者及時的去制止。每當有人犯罪之時,身邊之人即刻就有人去制止。這樣的法律框架之下,人們即使有暴力行為卻不會受到懲罰,其原因就在於能夠及時的制止犯罪。就算暴力行為過度出現了,出現所謂的正當防衛過度,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只要是正當防衛就是合理的。

所謂的正當防衛過度問題,並不會去苛求。這就好比抓住小偷拳打腳踢一頓,但是其目的只是洩憤,並不是想置人於死地,就不算是防衛過當。若是抓住小偷,非要一刀捅死他,這才算是防衛過當。所以說洩憤屬於合理行為,屬於制止犯罪並不算防衛過當,也就是說不會苛責制止方。就算一刀捅死小偷也只是算輕微的犯罪行為,充其量也就判個兩三年也就拉倒了。其目的還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防止邪氣盛行。寧可讓正氣過多一點也不允許邪氣強盛。正氣過多一點,時間久了啊,會慢慢退去,不會對社會有所損害。

治病講究及時,越早越好。國家與民間秩序出現問題,何嘗不是早發早解決呢?所以說,人性最初的淳樸要明白,不受傷不會報復,受傷必報復,這是生命存在的基本內涵,學道者才能理解且接受。不如此要麼認為人性本善要麼本惡,這都是不對的。沒有人無緣無故的還手的,不是侵犯者而動手就是自衛,侵犯而動手就是犯罪。不管動機與起因,一律禁止動手,就是國家昏亂民間動盪的原因。

物論治理要麼和稀泥要麼正義總遲到,這並非文明國度的法治。道學治理才是中國人最需要的,就應該鼓勵見義勇為,及時制止犯罪,哪裡還會產生人間悲劇呢?這不是和治病養生原理一個意思嗎?

道的世界觀,就是四海皆准的標準。不存在雙重標準,這是有形世界才存在的。道的本質在於無形,無形才是標準,要求生命得以延續,要求生命得珍惜,必須得受到尊重。這條原則才應該是法律核心內容,被誣陷致死然後平冤昭雪是毫無意義的。

物論不能預防,唯有學道可以解決問題於無形之中

正義只有學道者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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