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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桑本謙《法律簡史》:最理想的讀者,是某個外行人

由 澎湃新聞 發表于 運動2023-01-03
簡介《法律簡史:人類制度文明的深層邏輯》就講述了從返還法則到複雜的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現法律的深層邏輯,打破部門法的界限,以聯結思維取代割據思維,把不同門類的法律知識重新組合,進而實現法學內部及法學和其他學科的融會貫通,重新理解市場、政治、

門字裡面一個合怎麼讀

今年9月間,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桑本謙的新書《法律簡史:人類制度文明的深層邏輯》由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刊行。序言中,作者先就強調“法律簡史”是邏輯的歷史,而非真實的歷史。

“在一般人眼裡,歷史是一些過去的故事,具體到法律人眼裡,則可能是那些偉大的法典,閃光的思想,還有卓越的法官、律師和法學家等。但在桑本謙看來,歷史還可以是一種知識編碼,一個按照時間順序(這裡指的是邏輯上的先後次序)組裝法律知識的框架,最終是為了呈現法律的底層邏輯。它究其根本是一個演算法,本書將其鎖定為‘返還法則’。它是人類制度文明的古老起點,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頭。”桑本謙寫道。

現代社會發展至今,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都受到法律的規範和保護,它是支撐人類文明的一條主線,沒有人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和法律打交道。然而,在多數讀者的印象裡,雲裡霧裡的行話和高深莫測的專業術語把法律武裝成知識的壁壘,極高的專業門檻使得大部分人只有在遇到糾紛時才想到它,法律是一個冷冰冰的工具,令人望而生畏。

既然如此,撥開覆蓋在細節之上的纏繞枝蔓,理解法律的深層邏輯,顯然是十分必要的。《法律簡史:人類制度文明的深層邏輯》就講述了從返還法則到複雜的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現法律的深層邏輯,打破部門法的界限,以聯結思維取代割據思維,把不同門類的法律知識重新組合,進而實現法學內部及法學和其他學科的融會貫通,重新理解市場、政治、生態、人性等常識性問題。

專訪|桑本謙《法律簡史》:最理想的讀者,是某個外行人

三聯書店舉辦“法律人真的理解法律嗎?人類制度文明與法律的未來”線上研討會今年國慶假期前,三聯書店曾以“法律人真的理解法律嗎?人類制度文明與法律的未來”為題,在線上舉辦過一場《法律簡史》的研討會。日前,桑本謙接受了澎湃新聞記者的專訪。

這本書的副標題,就不那麼低調了

澎湃新聞:首先,請介紹下《法律簡史》的成書經過?

桑本謙:

《法律簡史》不是我一開始確定的書名,我從沒打算寫一本和法律史有關的書。最初的想法是寫一本法理學的書,當然不同於現在通行的法理學教科書。寫作目標只與本書的副標題吻合,揭示法律的深層邏輯,突破部門法界限,把分屬於不同門類的法律知識整合進一個簡單的理論框架之中。完成這個目標並不需要藉助歷史,尤其不需要藉助真實的歷史,但歷史是一個知識和記憶的遴選機制。就法律而言,通常情況下,人們知道怎樣做就夠了,不需要知道為什麼,歷史保留了前者,但讓人們遺忘了當初這麼做的理由,沒有人記得為什麼。還原歷史可以找回失去的記憶(這是個比喻),同時發現法律的深層邏輯,發現支撐一個制度存在的根據。

整合不同門類的法律知識很早就有人嘗試過。我曾讀到過一位美國學者寫作於上個世紀80年代的論文,他用一個簡單的事故預防的模型就整合了財產法、合同法和侵權法。但這樣的整合還是規模太小了,不過癮,我希望把包括民法、刑法、訴訟法在內的全部法律知識整合在一個統一的理論框架之下,徹底打破學科壁壘,以聯結思維取代割據思維;更大的野心,則是把法律和其他學科聯結起來,讓讀者真正看到天下的道理是相通的,進而發現人類法律史不過是地球生命史中的一個小插曲。

《法律簡史》的幾個創意——規則可以分解為合約,返還法則是法律演化的起點,懲罰的尺度和演算法,民法起源於立法的路線圖模式——是在不同時段出現的,最早的一個創意出現在23年前。這幾個創意最初是分散的,就像幾粒種子,在我的腦子裡不斷成長,我也沒想到它們居然長在一起了,最後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理論框架。這時候我才恍然發覺,我對法律的理解有了時間維度,沒有準確的時間刻度,但有時間箭頭,有先後次序,它勾勒出了法律演化的歷史脈絡。因此我想到了用“法律簡史”做書名。

澎湃新聞:

我注意到你提到一位資深法律人“對法律的理解經歷了兩次變化:一次是進入法學院之後,法學教育把我從外行變成了內行,畢業前透過司法考試,我學會了以專業的眼光看法律;但第二次變化來得有點突然,那是離開法學院進入工作崗位之後,我忽然發現實踐中的法律和書本上的法律不是一回事,太多東西需要從頭學起”,我很想聽聽具體的故事。

桑本謙:

不需要具體的故事,這段文字講述的學習和工作經歷是絕大多數高水平資深法律人都有的體驗,它能引起普遍、強烈的共鳴,它反應的是目前法學教育的短板、缺陷和問題所在。我以這段文字做序言的開頭,目的是強調《法律簡史》的寫作目標首先是改善法學教育,其次才是推進法學研究。

澎湃新聞:

你自道,本書的寫作風格就是直白,不想含蓄,不想藏著掖著,沒有興趣拐彎抹角。那麼該書問世前後,你遇到了哪些爭議或者學術爭鳴?能否介紹一二?

桑本謙:

《法律簡史》是個低調的書名,但副標題“人類制度文明的深層邏輯”就不那麼低調了,也暗示這本書不是簡單的科普,它在學術上是非常進取的,有很多新穎的創意,整體的理論框架也是原創性的。也許是剛剛出版的緣故,也許是其他什麼原因,反正目前我還沒有遇到學術上的爭議。

但在本書出版之前,部分內容曾以學術論文的形式發表,那時我曾遇到過相當嚴肅、相當高質量的學術批評,批評主要來自我的前同事戴昕副教授(現任教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學術爭議主要集中於第5章“懲罰的尺度和演算法”,爭議長達兩年多時間,留下了大量的文字記錄。批評是免費的智力援助,我很慶幸獲得了這樣的援助。我不能無視批評,必須對批評做出反饋,兩年多的持續批評和持續反饋大大提高了本書第5章的寫作質量。我曾試圖把這場學術爭議用某種方式呈現出來,不過老實說很難做到,不太容易寫出來,不太容易以大家可以理解且願意關注的方式寫出來。不過我現在的感覺是,可能我倆都沒有錯,而且兩種貌似不同的觀念最終可以協調起來,我已經大致相通了其中的原因。

專訪|桑本謙《法律簡史》:最理想的讀者,是某個外行人

桑本謙 受訪者供圖

相信“萬物皆算”,“演算法”意義寬泛

澎湃新聞:你在書中提到,在法律這個領域,理論創新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但發生於半個世紀前、由“法律和經濟學運動”引發的那場深刻的知識革命,至今尚未真正改變中國法學教育和法律實務的整體面貌。能否介紹下這一運動的始末和東傳?

桑本謙:

“法律和經濟學運動”發生於上個世紀60年代末的美國,在此後大約三十年的時間裡徹底改變了法學研究的面貌,誕生了一個叫做“法律經濟學”的交叉學科,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法學教育和法律實踐。在我看來,“法律和經濟學運動”是法學這個古老學科的一次真正的知識革命,法律經濟學就是革命後的法學,是法學升級後的2。0版本,而不是個交叉學科。有人說這是“經濟學帝國主義”在法律領域的再現,但我覺得這個說法欠妥;非要用“帝國主義”這個詞彙的話,那也應該是“理性選擇理論”的帝國主義,法律經濟學是理性選擇理論而不是經濟學的一塊殖民地。

“理性選擇理論”是個分析工具包,它本身沒有學科屬性,實際上已經成為生物學、生態學和社會科學通用的分析工具包。理性選擇理論的優勢是可以把道理講得更清楚,甚至能用數學呈現,法律經濟學相對於傳統法學的優勢,簡單說就是揭示了法律的數學結構。在微觀層面上,《法律簡史》的分析方法和法律經濟學是一致的,但在宏觀層面上的理論框架則不同於法律經濟學。本書拒絕以最大化標準為指標,而是立足於一個簡單的演化起點,我取名為“返還法則”。我願意稱這本書的思路為“法律生態學”,因為不好意思說它是法學3。0。

澎湃新聞:

你的執念是,法律的底層邏輯可以用數學來描述,它應該是個演算法。這個話語的背景其實是社會科學如何定量化的老問題,很多人認為如果不能引入定量分析,那麼這門學科便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科學,你怎麼看?

桑本謙:

是的,我相信“萬物皆算”的說法。但我說的“演算法”是寬泛意義上的,不一定是定量分析,也可能只是定性分析,前者判斷變化的量,後者只判斷變化的方向。比如我剛才提到的“懲罰的尺度和演算法”,就主要是定性分析,而不是定量分析。我不關心對某個犯罪定什麼刑,罰多少款,判多少年,我更關注的是不同犯罪和不同懲罰的輕重排序,比如盜竊罪重於侵佔罪但輕於搶劫罪。雖然在不同時代,針對這幾種犯罪的懲罰非常不同,但它們的輕重排序卻是自古至今都沒有什麼明顯變化。解釋這種輕重排序也需要一個演算法,而且一旦把這個演算法呈現出來,我們就會發現它比傳統解釋要好得多,不但解釋力更強,而且還更簡單。

除非穿越時間隧道,否則真實的歷史是永遠不可知的

澎湃新聞:全書立論之一,是該書寫作秉持邏輯的歷史,而非真實的歷史。能否就此談談你的看法和因由?

桑本謙:

除非穿越時間隧道,否則真實的歷史是永遠不可知的,但我們可以根據已知的歷史碎片去拼接一個邏輯的歷史。邏輯的歷史只是一些因果關係,但這些因果關係可以為真實的歷史提供解釋。比如,契約先於規則,產權制度先於交易制度,鬆散型婚姻先於緊密型婚姻,侵權法先於刑法,負面清單模式的立法先於路線圖模式的立法(預設規則)等等,諸如此類的判斷都缺乏確鑿的歷史證據,但我們可以推演出來,而推演的依據之一,就是簡單先於複雜——世界上總是先有簡單的東西然後才有複雜的東西。

更重要的是,邏輯的歷史給我提供了一個封裝知識的框架。講道理要有個先後次序,否則寫作就亂套了。既然我不想按部門法的結構來謀篇佈局,那就必須尋找一個替代線索,歷史就是一個很好的替代線索,我還沒有發現比歷史更好的線索。這有點像數學,數學教育的課程編排就大致遵循了歷史順序——小學數學對應於古老的數學,中學數學對應於300年前的數學,直到高中畢業,我們的數學教育還沒接觸到近代。教學教育的課程編排是相當固定的,我們必須先學加減法,再學乘除法,不可能在掌握分數之前就去學習三角函式,而相比之下,本書的閱讀順序就不那麼固定了。原則上,老練的讀者可以從任何一章開始閱讀,但本書的寫作順序仍是我強烈推薦的閱讀順序,最好還是從頭讀起。讀完第5章,你就明白第1章為什麼會寫成這樣;讀到第6章,你就會發現第2章已經做了鋪墊。

澎湃新聞:

全書立論之二,是該書視野從割據到聯結,提出法律人的思維。那麼在你看來一個法律人的思維該是怎麼樣的?

桑本謙:

學習是有技巧的。讓我們把自己的大腦想象成一個櫥櫃,裡面有不同的抽屜,不同的知識就儲存在這些抽屜裡。如果法科生和法律人能以聯結思維取代割據思維,那就可以減少抽屜的數量,因為分屬於不同領域的知識可以被封裝進同一個抽屜裡,這等於節省了大腦的儲存空間。比如,只要我們發現,合同法上的效率違約和情勢變更其實和侵權法和刑法上的緊急避險分享相同的制度邏輯——以較小的事故去替代較大的事故,那麼,當我以“事故降級”作為抽屜的標籤時,這個抽屜就能把效率違約、情勢變更和緊急避險都裝進去,儘管它們分屬於不同門類的法律制度。比“事故降級”更一般化的邏輯是“舍魚而取熊掌”的利弊權衡,它是更大的抽屜,可以裝得下絕大多數法律知識。大抽屜裡套著小抽屜,小抽屜裡還有更小的抽屜,如此這般,整個大腦的知識儲存就可以做到提綱挈領、井井有條。這相當於把雜亂的知識整理得高度有序,而且可以壓縮,只佔據大腦較小的記憶體,當然也降低了學習的成本。其實理論本身就是整理和壓縮知識的一個認知工具。

澎湃新聞:

除了寫作通識文字,你本職是法學教授並擔職領導崗位。能否結合自己的教學和管理實踐,談談目前國內法學教育的現狀和問題?

桑本謙:

應該說,在過去二三十年,法學教育在持續改進,也許是社會科學中改進最大、改進最快的學科。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法學學科的知識結構還沒有完全固化,沒有徹底套路化,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仍能為各種嘗試保留空間。我仍然認為目前的法學教育還有繼續改善的空間,現狀並不盡如人意,總體上還是一副呆板的面孔。最大的問題是詞彙和道理不匹配(詞彙多,道理少),理論和知識過於碎片化,沒有用統一的理論來整合不同部門的法律知識,也沒能把法律和其他學科的知識對接起來。法學成了一個知識孤島。《法律簡史》最重要的寫作目標,就是建立橋樑——既在法學內部建橋,把不同門類的法律知識整合在一起;又在法學和其他學科之間建橋,把法學和其他學科聯結起來。

澎湃新聞:

請你為這本書的理想讀者畫像,也談談自己理想中讀者讀完此書,該有哪些思考和收穫。

桑本謙:

本書最初的目標讀者是法學院的學生,其中好幾個章節就是我的教學內容。我給研究生上課,也給大一新生上課,我知道怎樣講道理,也知道怎樣講道理能讓學生感興趣。很慶幸我有多年積累的教學素材和教學經驗。在我眼裡,好學生就是自學比上課更有效率的學生,好老師就是讓教課比讓學生自學更有效率的老師,因此“教學相長”隱含了師生之間的一場競賽。我要贏得這場競賽,就必須高度重視“知識價效比”的尺度,努力讓學生以最低的成本、最少的時間獲取數量最多、質量最高的知識。

在寫作過程中,我意識到這本書必須是有用的,能服務於各種型別的法律決策,因此我希望讀者群可以擴充套件到整個法律職業群體。在過去兩年的時間裡,我一直和青島市法院的高仁青法官和威海市法院的宮凡舒法官保持密切的溝通,每寫完一部分都會發給她們看,她們是這本書的最早讀者。我的想法是,如果她們覺得某部分內容對法律實務的價值不大,我就會選擇刪除。《法律簡史》最後成書確實刪減了很多內容,但刪減的原因卻不是她們覺得價值不大,而是我擔心她們覺得價值不大。

由於寫作過程中我始終對各種專業詞彙保持警惕,不用行話和黑話,完整性地拋棄了數學,儘量用日常語言講道理,所以寫完之後,我發現這本書其實已經拆掉了專業門檻,來自不同專業背景或沒有任何專業背景只要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都輕鬆愉快地從頭讀到尾。但由於這本書的知識密度很高,所以讀起來還是很燒腦的。

如果讓我來描述這本書的理想讀者,說出來也許會讓你意外(除非你對一個作者的野心和虛榮已經見怪不怪)。最理想的讀者不是法科生,也不是法官或律師,而某個外行人。他偶然讀到了這本書,然後在很短時間內就打通了任督二脈和奇經八脈,從外行一躍而成高手,這已經不是化蛹成蝶,而是將化蛹成蝶和化蝶成鷹合二為一。我知道這樣的期望並不現實,但我仍然抱有這個並不現實的期望。

《法律簡史》(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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