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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制化”讓“儒”重視對儀式的完美複製,人們稱之為“禮樂儒”

由 紅塵史書 發表于 人文2023-01-14
簡介社會:制禮與作樂殷商晚期已形成完備的“祭祀體系”,周人在此基礎上進行制禮作樂,將宗教精神中“敬”的情感擴充套件至社會生活

禮制和禮樂制一樣嗎

小邦周能取代大殷商的原因在於,一方面商王朝制度本身存在問題,加上紂王的改革和決策失誤。另一方面周人快速的崛起並結盟分化了商朝力量。從這可以看出,周人是有備而來。那麼,在打敗商紂王之後如何儲存勝利的“果實”是對周統治者極大的考驗,破除舊有秩序建立新的秩序是周人改革的重點。

周公禮樂體系的建立改變了社會治理體系的重心,從對“神”的頂禮膜拜到對“民”的關注,是人文主義的萌芽和發展。同時,人文理性的發展在具體社會生活中表現為,宗教類官員地位的下降,這為春秋時期“儒”的產生奠定了社會基礎。

“禮制化”讓“儒”重視對儀式的完美複製,人們稱之為“禮樂儒”

史官職能的轉變

在人類歷史文明的程序中,“巫”的產生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古代中國、古代歐洲以及現存的原始部落都有“巫”的痕跡。自“絕地天通”開啟之後,“巫”成為與神溝通的專職人員,但是,只有部分人擁有“巫”的身份。

殷商早期,“商王”作為“群巫之首”具有絕對的權力,商王之下有“大巫”和“小巫”之別。“大巫”的權力達到“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他們過世後常與先王一同受祭,如“巫咸”“巫賢”“伊尹”等。在甲骨卜辭中可以發現,殷商後期貞人姓名出現的次數明顯少於前期,而王親自占卜的現象卻常常出現。

由此可以推測,在王權與神權制衡的過程中,商王的權力受到“大巫”威脅,為進一步集中王權,商王直接管控了宗教祭祀活動。從殷商到西周都有王權與神權相抗衡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宗教進行改革、政體進行轉移、國家體制發生轉變,而這都是歷史發展的必然過程。

在現有的文獻資料中,我們可以知道的是,孔子時期的“儒”是以“治喪相禮”為職業,並廣為人知。但是,孔子之前的“儒”是怎麼產生、又從事著怎樣的職業,卻是不得而知的。依據“儒”的職業和它的流傳度以及金文中並沒有“儒”的相關記載,本文認為,西周時期的“儒”或許並不以“儒”相稱,但它一定與“史官”密切聯絡。

因為,宗教祭祀活動發展到西周時期程式化、禮制化已相當完備,並且這一過程十分繁雜,只有專業的祭祀人員才可以熟練掌握。西周的祭祀活動多有承繼於殷商,並且主要依靠於殷遺來完成。因此,宗教祭祀活動隨著制度化和專業化的發展,其人員也是家族世代執掌。所以,春秋時以“治喪相禮”為職業的“儒”必定經過了西周時期的“訓練”。

而西周時期的“儒”或許是“天子失官,學在四夷”的對映,“宗教祭祀”的地位不再受重視,而流落民間,並以家族相傳的關於宗教祭祀禮儀的相關知識作為餬口的手段。如果說經殷商時期以宗教活動為職業的“儒”稱之為“宗教儒”的話,那麼西周時期的“儒”則可以稱之為“禮樂儒”。

“禮制化”讓“儒”重視對儀式的完美複製,人們稱之為“禮樂儒”

政治:天命與民命

西周初年,周人重構“天命”,重民思想產生,人本意識覺醒,“神”的至高地位開始動搖。周人的“重民”思想和對“教育”的重視是對“人”更加肯定的表現。周取代商之後,周人在面對商遺留的繁雜宗教文化時,做了革新式的繼承。

其中,“帝”作為殷商時期的“自然神”在西周時期成為具有“主持正義、明確是非”品格的“至上神”和“保護神”。“天”在殷人以被尊敬的物件偶爾出現在甲骨卜辭中,不具有神格。而西周時期“天”已成為人們祭祀的物件,與“帝”有著相似的功能。

“天”在周人的觀念中常與“國家命運”相聯絡,稱之為“天命”。“天命”不單單是指“天”對人間秩序有著決定性的作用。它更是表明了周人在對前人歷史的總結中,憂患意識讓其認識到“民”的重要性。在周人看來,“德”是“天命”延續的憑據。

商代夏、周代商的朝代變迀歷史過程讓周人清醒的認識到“惟命不於常”如何處理傳統宗教資源帶來的“天命”觀念成為西周早期執政者急需解決地難題。一方面,“天命”是取得政治合法性繞不開的問題。另一方面,在周克商取勝之後,如何使統治延續下去是西周統治者在意識形態領域必須解決的問題。

“禮制化”讓“儒”重視對儀式的完美複製,人們稱之為“禮樂儒”

“民”是當時社會集體的重要構成部分。在商王看來,“吾有民有命”是構成他統治權力的關鍵。周在克商的戰爭中能取得勝利並不意外,它是天時、地利、人和的綜合所致。商朝經歷了持續的宗教政治改革的歷程,到商紂王時期統治者仍想繼續加強改革,集中王權。

在意識形態領域,西周透過對“天命”的重構,把人們的視線從對“神”的崇拜轉移到對現世生活的關注。在社會生活中,王官制度的變化、王官之學的形成和《詩經》中反映出的社會生活都表明“神”至高地位在西周時期開始衰落。

西周時期,王官制度隨著社會權力的集中也逐漸發生著轉變。西周時期的王官之學更是在教育層面將上層貴族的關注點引向現世生活。此時的王官之學包括“小學”“大學”。這也就表明西周時期統治者更關注於如何團結族人、維護秩序、維持統治。

《詩經·文王》中有明確提出“天命靡常”的觀念。該篇是歌頌文王的詩歌,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統治者的立場。這裡提出的“天命靡常”就是告誡統治者要以商王朝的滅亡為警醒,要注重統治者的德行,關注百姓的生存狀態。《詩經》所含有的從民間到宮廷到宗教的內容反映了當時社會的概貌。從《詩經》中可以看出當時百姓非常重視現實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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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制禮與作樂

殷商晚期已形成完備的“祭祀體系”,周人在此基礎上進行制禮作樂,將宗教精神中“敬”的情感擴充套件至社會生活。周人不同於商人對鬼神的虔誠,祭祀儀式的制度化代表著周人更注重對儀式的遵循。西周時期,儒需要掌握具體而繁複的祭祀儀式,“禮儀”的完美執行成為當時社會的風尚,更成為儒工作的重點。

此時的“樂”被“禮制化”後,也成為以輔助“禮”的重要手段。西周時期的“禮樂”制度服務於“家國”同構的社會體系,是維繫等級制度、聯結關係的重要手段。“禮樂”體系開啟了後世儒家對禮的關注和重視之風,成為孔子一生的追求和嚮往。

禮樂制度維護的仍然是統治者的利益。“禮”形成冷冰冰的、僵硬的等級秩序。“樂”彌補“禮”的缺陷,成為了詮釋和支撐“禮”的重要構成部分。其表現在一方面,“樂”鞏固穩定了“禮”的規範。另一方面,“樂”緩和了不同階層之間的緊張關係。

周禮之所以能成為西周時期的顯著特徵,是因為它不僅僅是一套禮儀,它更代表了“親親”和“尊尊”的精神。而這背後是“家天下”的政治格局。西周時期的周禮與殷商時期的祭祀活動有著相似的功能,它們都是統治者約束行為、牽引信仰觀念的重要手段。

同時,禮樂制度的形成很好的柔和了僵硬的等級制度,成為了維繫西周社會穩固的重要工具。禮樂時代的開啟代表著一個等級分明、上下有序、親愛和睦社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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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明德與敬德

《國語·晉語》中指出:“天道無親,唯德是輔。”這代表著殷商以來所塑造、形成的傳統觀念發生了重要轉變。一方面,周人將“我生有命不在天”的思想發展為“惟命不於常”的天命觀。這就意味著“一族、一姓永世受天護佑”的神聖觀念被打破,也為西周時期“重民”思想的發展以及春秋時期“人文主義的興起”奠定了理論基礎。

另一方面,周人將“德”作為“天”“人”之間的重要聯絡,提出“唯德是輔”的觀點。西周時期,“德”逐漸代替了神靈的地位成為規範人們行為的準則。同時,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德”在殷商時期就已出現。當時的“德”僅是指君、臣、民在政治行為上的良好表現。

人類早期社會中“德”是“同姓同德,異姓異德”的種族認標籤。至殷商時期以及西周早期,“德”更多的代表一種政治行為。周人將這種政治行為與“天命”相聯絡,提出“天命靡常,惟德是輔”的觀念。在“家國同構”的社會體系之中,“明德”“敬德”是對統治階層的政治行為要求。而“德”“禮”相互作用對百姓則起到了教化和移風易俗的作用。因此,“德”不僅規範了人們的行為,更成為一種“精神”引領。

西周統治者統血緣與等級一體化,形成的“家天下”的政治格局需要透過“禮”的制約和“德”的精神以達成上行下效、和諧有序的局面。

周人以教育、禮制等方式不停的塑造和灌輸著“德”的觀念和意識,也為後世“德”思想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價值源泉。“敬德保民”思想提出改造了以往的“民神關係”。周人逐漸超越了殷商以來濃厚的宗教意識,向著人文理性邁進。

“禮制化”讓“儒”重視對儀式的完美複製,人們稱之為“禮樂儒”

結語:

西周時期形成了“家國同構”的社會制度。在國家層面,周王室以“血緣”關係進行分封,劃定等級秩序,設立宗法制。在社會層面,它要求個體在家中以“長”為尊,在朝中實行“君臣”之禮,在社會中遵循等級制度。

“史官”地位的衰落標誌著宗教重視程度的下降,這為“史”向“儒”的轉變埋下了伏筆。“禮樂”體系的建立,“德”的培養,都進一步推動著人文主義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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