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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解(第七十九章)

由 劉子講壇 發表于 人文2022-08-07
簡介聖人既然能力超出一般的人,那麼更為接近天道的德,所以債權人可以延緩債務的收回,因為債務人無法如期歸還債務,假如採用免除債務的方法,則無異於鼓勵失信和欠債不還的行為,所以,債務的契約應該保留其合法性,但是債務的歸還方式是可以商量靈活操作的,比

夗怎麼讀苑

道德經解(第七十九章)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餘怨;報怨以德,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調和很深的怨恨關係,就算表面和解了但是一定還留下一些怨恨是調解不了的;對於不可調解的怨恨只能按照天道的法則來加以化解,怎麼做才是彼此樂於接受妥善的行為呢?聖明的人一般這樣做,拿著過期的欠條,卻不對欠債人做過分的追責。懂得天道法則的人掌管這欠條,作為威懾,不懂得天道法則的人急於把欠條償還清楚。天道不會立木來聽取百姓的意見,但是它常常會給予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予幫助。

這一章老子給我們分析人類怨恨的調解原則。什麼是怨恨,就是人與人之間由於歷史,家族,親人或自身的矛盾衝突所造成的傷害從而在心裡留下的仇恨的感情。怨字由夗和心構成,夗本來指苑,就是花園,花園裡有溝渠池塘,假山平地,地勢高低不同乾溼差別,然後陽光或下雨,總有那麼一些地方光照不到,雨淋不到,有些地方多,有些地方少,這樣一來就差生了差別和不平。將這種狀況引申到人的內心感情,怨恨就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於人口眾多,領導或長輩不能人人都關注兼顧到,導致一些被忽略的人內心產生失落感和被傷害的感覺。還有,人心的慾望是難以滿足的,得到了還想更多,不得到的就產生恨意。總之人心隔肚皮,難以揣測。假如這種不滿足和恨意只是小問題,那倒沒有什麼,如果是牽涉到巨大財富,生命死亡,民族的戰爭,國家的滅亡等血海深仇,那就很麻煩了,這些叫做大怨。

怎麼調和呢?因為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的問題,也不是一代人兩代人的問題。就算某個強力有權的領導人用武力迫使結怨的雙方表面上和解,放下彼此的恩怨,但是,結怨的個體本身,在他們的內心當中是無法完全放得下仇恨的,他們表面上不敢表達,但是內心會牢牢記住這些仇恨,等待有利的時機才會伺機報復。這種情況老子叫做餘怨,是不能短時間內消除的,平復的,和解的。

所以老子說“和大怨,必有餘怨”。

怎麼辦?“抱怨以徳”。就是面對這種帶有人類個體慾望的怨恨,只能用天道的法則來化解。天道不可見,人類透過觀察七曜星辰的執行來總結出天道的法則,這個由人道總結出來的法則叫做德。雖然不能完全符合天道,但是比人道更符合天道法則,所以面對帶有人類個體慾望的怨,徹底的解決辦法是按天道法則來處理,不能按照人道的法則來處理,因為人道法則是受自身慾望來影響的,受自身慾望影響的法則怎麼能處理好帶有自身慾望的怨恨。就好比自己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個裁判怎能公正。所以必須用高於人道的天道透過七曜星辰執行所體現出來的法則德來進行裁判。但是德的法則還是由人來執行,怎麼才能做到不帶有人道法則的偏見而達到善的效果呢?“報怨以德,安可以為善?”老子提出了深深的質問。

老子以聖人的做法給出一個解決方案,那就是用聖人處理欠債的方法來說明運用德的法則來處理餘怨。聖人有能力,有財力,所以有人向他借債,寫下了契約,就是欠條,並且明確了歸還的期限。假如債務能夠按期歸還,則是信的行為,不會產生怨。萬一契約到期,債務人無法歸還債務,產生失信行為,怨就產生了。這是產生怨的一種途徑;另一種是債務沒有到期,債權人提前結束債務,債務人同樣產生怨。前一種怨的原因在債務人,後一種怨的產生在債權人。

怎麼辦?老子說,解怨的主動權在債權人,也就是聖人。聖人既然能力超出一般的人,那麼更為接近天道的德,所以債權人可以延緩債務的收回,因為債務人無法如期歸還債務,假如採用免除債務的方法,則無異於鼓勵失信和欠債不還的行為,所以,債務的契約應該保留其合法性,但是債務的歸還方式是可以商量靈活操作的,比如可以減免利息,以減輕歸還壓力,比如可以再投資以幫助其盈利以便可以儘早歸還債務等等。當然也可以以土地,以貨物,以勞動力,以技術來償還債務。

總之面臨債務糾紛,我們應該弄清楚原因,然後想方設法來妥善處理,不應生硬地拿著契約來強迫債務人,或者債務人一味地譴責債權人,就是隻責於人。應該行動起來,共同商議,尋求妥善的,有利於雙方的解決辦法。辦法找到了,債務糾紛就解決了。在這個糾紛的怨中,聖人的重視契約但不苛責與債務人的態度起決定作用。

老子順著這個思路來提出解決餘怨的方法是:有德司契,無德司徹。既然能夠簽訂契約,說明雙方是互利共贏的關係,只要契約還在,那麼合作共贏的關係還在。假如契約完成或者撕破,那麼說明互利共贏的關係轉向相互傷害的關係。這是一種不符合天道的行為。

那麼天道的行為是怎樣的呢?天道沒有跟天地萬物個體簽訂任何的契約,就是親,親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立木,古代部落氏族的管理者為了把自己的管理意見告知全部落全氏族的成員而在議事廳門前廣場上立的一根大木頭,在上面刻符以公告百姓,同時收集百姓意見。這叫做親。天道沒有與天地萬物個體簽訂任何契約,它按照哪個需要就給哪個而不是哪個想要就給哪個的原則來執行。老子稱那個真正需要某個條件的人成為善人,給那個人最為妥善的意思。換一句話說,天道給該給的人,而不是給想要的人,因為想要是人個體的慾望,而該要是客觀使然。“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這一章我們就解讀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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