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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男子網戀奔現陷傳銷組織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飲食2022-08-09
簡介在接下來的幾天裡,房門依舊反鎖,“鵬哥”指使楊某安排傳銷人員對曹某實施看管,強迫其購買傳銷產品,並加入傳銷組織

網戀有可能是傳銷嗎

戀愛容易讓人衝昏頭腦

網戀更是給濃濃愛意蓋上朦朧面紗

網戀奔現風險不小

因為

你永遠不知道

你奔赴異鄉所見之人

是男是女

是一個人還是一個組織

近日

商洛市商州區人民法院

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警惕!男子網戀奔現陷傳銷組織

案情回顧

2022年2月4日,重慶土家族男子曹某孤身乘火車前往商州與網戀女友“沐沐”見面,自稱“沐沐”的女子蔡某在車站接到曹某後,二人一同逛街購物,期間,蔡某以打遊戲為由“借走”曹某手機,並稱要帶曹某見其朋友。蔡某將曹某帶至西關一民房後,將手機交給“鵬哥”。隨後,曹某發現房門反鎖無法外出,頓感異常,便要求離開,但住在房內的六七名小夥兒輪番對其“講道理”並強行將其留下,曹某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落入傳銷組織的圈套了。在接下來的幾天裡,房門依舊反鎖,“鵬哥”指使楊某安排傳銷人員對曹某實施看管,強迫其購買傳銷產品,並加入傳銷組織。期間,曹某向窗外行人呼救時被傳銷人員拉至臥室實施毆打。直至2月9日20時許,曹某在楊某等人的監控下與家人通電話,曹某情緒失控用頭碰撞窗臺致額頭受傷。楊某等人將曹某送往醫院,曹某向醫護人員求救,楊某被當場抓獲。經鑑定,曹某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

法院判決

商洛市商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夥同他人採用反鎖房門、扣押手機、恐嚇、毆打等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長達五日,並致被害人自殘損傷程度達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結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定,依法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法官提醒

近幾年來,以網戀為名義將人騙入傳銷組織的事情時有發生。傳銷組織通常利用社交軟體與被害人聊天,獲取好感和信任後,以見面奔現為由,將其騙至異地,再按照套路,讓女性傳銷人員與其見面,騙其手機,並將其帶至指定傳銷窩點,限制人身自由,輪番對其進行看管及洗腦講課。此類行為往往涉及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愛情雖然美好,但愛情中偶爾也會藏有陷阱,尤其網戀風險大,奔現需謹慎,切莫要被“愛情”衝昏頭腦,孤身一人前往異地見甚至不知男女的所謂“戀人”,防止落入傳銷組織的陷阱,提高風險防範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聽聽傳銷人員怎麼說

蔡某說:“我並不是曹某的網戀女友‘沐沐’,也不知道‘沐沐’是誰。我只是接到上級的安排去車站接他,找機會扣住他的手機防止他報警或與外界聯絡,並將他帶到傳銷窩點,我的任務就完成了。”

楊某說:“我們窩點住了九個人,他們有的叫老王,有的叫老狗,都是外號。‘鵬哥’是我們窩點的主任,我不知道他的的真實姓名和身份。‘沐沐’住在其他窩點,我不知道TA是誰。”

作者:阮琳

原標題:《警惕!男子網戀奔現陷傳銷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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