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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林甸誣告案:女子出軌被發現,夥同丈夫製造情夫強姦場面

由 君子法之原 發表于 娛樂2023-01-22
簡介英子和大宇共謀設圈套誣告宵小,是誣告陷害罪的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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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要講述的案件是發生在黑龍江省林甸縣的一個真實案例,旨在普及刑事法律知識,以案為鑑,警示為先。案件來自中國檢察網,人物皆為化名。

英子,1979年出生,案發時41歲,小學文化,生活在林甸縣的一個屯子裡,沒有工作。她的丈夫大宇是本本分分的當地人。

2020年10月份,大宇發現英子不對勁。細查下來,真相令他怒火中燒:英子竟然揹著自己和同村叫宵小的男子搞在一起,還發生過性關係。

2020年林甸誣告案:女子出軌被發現,夥同丈夫製造情夫強姦場面

大宇憤恨英子,更憤恨宵小。他表現出要除去宵小的念頭,卻被英子敏銳地察覺到。為了不讓丈夫報復殺人,英子提出了給大宇解氣的方案:讓宵小坐牢,從此斷絕念想。

幾天後,英子看宵小獨自一人在家,便主動上門提出幫宵小幹活,然後兩人在宵小的家裡發生了性關係。過程中,英子找了很多借口,不斷抓撓宵小留下痕跡,還摔碎宵小家裡的物件。

宵小拿出7300元遞給英子,英子也故意將錢灑落一地。雖然宵小對英子的異常舉動很是不解,但也沒有過多的疑慮。就在這時,大宇拿著刀進來,開始追趕宵小,宵小一溜煙逃離了現場。

事情在屯子裡引發不小騷動,英子對外聲稱是宵小強姦了她。英子的哥哥得知後,報警處理。很快,宵小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0年林甸誣告案:女子出軌被發現,夥同丈夫製造情夫強姦場面

在立案的第二天,英子於心不忍,也怕敗露,便到公安機關為宵小進行了澄清, 強姦案被撤,英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採取強制措施。

@君子法之原以案說法:

英子的丈夫大宇雖說曾有殺人的動機,但沒有準備工具、創造條件的犯罪預備行為,也沒有著手實施犯罪,不符合《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單純的思想犯不是刑法上的犯罪,因此,大宇不會因故意殺人罪被追究刑責。遇到這樣的事,大宇氣憤合情合理,控制住內心的“惡魔”才是明智之舉,不能因別人的錯誤把自己送進監獄、毀了終身。

英子和大宇共謀設圈套誣告宵小,是誣告陷害罪的共同犯罪。有人說,只是參與了預謀,自己沒有去實施也算是犯罪嗎?共同犯罪的原理是部分行為共同責任,大宇只要有參與共謀或者參與實施的行為之一,共謀者中的她人實行犯罪,他都要承擔責任。

本質上,英子是誣告陷害罪的實行主體。她先是為宵小設下圈套,再透過抓撓、摔壞物件、灑落金錢等方式偽造作案痕跡和現場,最後又向兄長撒謊騙得對方報案,在相關物證、人證齊全的情況下,司法機關對宵小以涉嫌強姦罪立案。英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43條的規定,涉嫌誣告陷害罪,或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英子的行為一開始就是為了平息丈夫大宇的憤怒,到了後來便一發不可控制,差點毀掉了宵小的後半輩子,還嚴重影響司法、浪費司法資源。作為有夫之婦,她出軌他人已是犯下錯誤,此時切斷聯絡、迴歸家庭、求得原諒、懸崖勒馬還為時未晚。可一步錯步步錯的她,最終面臨的將不僅僅是道德的譴責,還有刑法的嚴懲。

當然,宵小也絕非好人,他明知英子有家庭,還插足別人的婚姻,此事就是他的教訓。在這個事件的結局裡,沒有人是勝利者。大宇被妻子背叛,英子因罪獲刑,宵小差點成為強姦犯,這就是不忠、不義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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