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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自述:我叫謝汝英,今年52歲,剛被蘇寧家樂福非法解聘……

由 百業創刊號 發表于 娛樂2022-10-06
簡介2022年9月19日,人事主管打電話通知談話,因為公司困難決定跟我終止合同,沒有一分錢補償款,同意解除合同可以給我失業金,我當時請公司按照勞動法給我補償款,人事主管說沒有,因為我己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己經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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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謝汝英,是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家樂福東華店資深員工,今年52歲,剛被蘇寧家樂福辭退,沒有一分錢補償!

受害人自述:我叫謝汝英,今年52歲,剛被蘇寧家樂福非法解聘……

現將本人遭遇蘇寧易購家樂福東華店非法侵害的事公佈如下:

我2014年9月1日入職家樂福東華店收銀部,簽訂2年合同工資1800元,轉正1900元;2015年9月份晉升為收銀資深員工,加工資4百元,工資2300元;2016年9月1日籤第二次合同3年,2019年9月1日經過店長同意籤第三次合同無固定期,當時人事主管說簽了這份合同可以上到55歲合同終止,2015年12月26日調到雜貨部門11。12課工作,後又調整為掃描小組工作,2019年9月份蘇寧易購收購家樂福,改店名為蘇寧易購家樂福。

因為家樂福在負一層,長期在地下工作空氣不好,導自生身體不適於2020年10月21生病住院8天,2021年3月1日住院14天,2021年4月20再次住院17天,現在己經長期吃藥,己辦理2種慢病卡,有出院證明證明病情。

受害人自述:我叫謝汝英,今年52歲,剛被蘇寧家樂福非法解聘……

2022年9月19日,人事主管打電話通知談話,因為公司困難決定跟我終止合同,沒有一分錢補償款,同意解除合同可以給我失業金,我當時請公司按照勞動法給我補償款,人事主管說沒有,因為我己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己經決定了。

當時談話我己錄音,人事主管又約店長跟我談話,我沒有同意他們的條件,2022年9月22日收到公司簡訊通知終止合同,23日收到公司公函,合同終止為10月23日。

我承諾上面所述真實,並委託中城院要案中心協助發聲維權。

感謝大家關注!

祝福祖國母親73華誕生日快樂,並希望國家為我們弱勢群體主持公道!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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