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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少女未婚先孕,卻因無知致嬰兒早夭,獲判過失致人死亡罪

由 說事兒講法 發表于 藝術2022-07-30
簡介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馮小小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

棄嬰導致死亡罪怎麼判

無知的女孩很危險。她們很容易上當受騙,上當受騙後還可能傷害自己。犯錯後,他們很可能因為無知和恐懼,做出更離譜的事情。湖南一女孩未婚先孕,為隱瞞懷孕實事竟將嬰兒生在廁所,後因處置不當致嬰兒早夭,又將其裝入塑膠袋後丟棄。被當地法院判處過失致人死亡罪。

馮小小(化名),女,2003年8月16日出生於湖南省麻陽苗族自治縣(以下簡稱麻陽縣),苗族,初中文化,務農,住麻陽縣郭公坪鎮。

湖南一少女未婚先孕,卻因無知致嬰兒早夭,獲判過失致人死亡罪

2020年4、5月份,馮小小知道自己懷孕後,因不想家裡人知道,整個孕期未告知家人也未到醫院進行過孕檢。2021年1月5日21時許,馮小小在麻陽縣錦和鎮租住房廁所內順產下一名男嬰,因沒有生產經驗,見該男嬰沒有任何反映,未對該男嬰進行檢查也未對該男嬰採取搶救措施便認為該男嬰是死嬰,同時,馮小小怕家裡人知道此事,也未叫家人幫忙救治或撥打120,而是用一個塑膠袋將該男嬰及胎盤和臍帶一同裝起來放在廁所的凳子上,其因生產致使頭暈,馮小小將裝男嬰的塑膠袋擺放到其臥室的凳子上後,便躺床上睡著了。次日凌晨,馮小小醒來後發現該男嬰身體已冰冷,沒有生命體徵,就將該男嬰裝進垃圾簍裡的塑膠袋子並繫緊塑膠袋口子,於當日8時許將裝有男嬰的塑膠袋丟到錦和鎮政府大門口邊上的垃圾桶內。後經懷化市某局刑科所鑑定,該男嬰為低溫及臍帶未處理至呼吸迴圈功能衰竭而死亡。

歸案後,馮小小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簽署了認罪認具結書。

麻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馮小小犯過失致人死亡罪,於2021年8月27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馮小小因疏忽大意,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國家刑律,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馮小小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馮小小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馮小小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和從寬處理。鑑於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未婚先孕,在未掌握孕產相關知識情況下,將生下的男嬰誤認為死嬰而進行不當處置而致男嬰死亡,為過失行為,情節較輕。依照對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法治原則,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馮小小適用從輕處罰。公訴機關建議對被告人馮久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可適用緩刑的量刑意見恰當,法院予以支援。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判決:

被告人馮小小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小編有話說:

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的家庭,父母都應該從小就正確地引導孩子,在一定的年紀時應該要給孩子灌輸一下安全意識還有性知識等,讓孩子不要走上後悔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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