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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學中法的作用梳理
法律具有怎樣的作用
法制定完以後是要發揮作用的,那法到底有什麼作用呢,在咱們省考,事業單位考試當中,如何快速識別題目體現法的哪個作用,為了方便大家備考,將法理學中法的作用給大家總結下。
規範作用(常考)指引作用1。概念:即引導作用,引導自己哪些行為可以做,哪些行為不能做,哪些行為應當做,哪些行為不得做,也就是為自己提供一種行為導向,從而對自己行為起到影響作用。
2。物件:自己
3。分類:(1)確定性指引:也就是行為導向非常確定,法律明確規定了必須怎樣做,不得怎麼做。比如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刑法告訴我們不得殺人,不得放火,不得搶劫。
(2)有選擇性的指引:即有選擇的空間,可以這樣行為,也可以不這樣行為。比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產生爭議,可以協商,可以調解,可以仲裁,可以訴訟。
(二)評價作用
1。概念:指衡量他人行為好與不好,做個評價,做個判斷。
2。物件:他人
3。分類:(1)專門的評價:指專門的機關或者組織進行的判斷衡量,有法律拘束力。比如張三殺人後,法院審判,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一般的評價:普通主體進行的判斷衡量,不具有法律拘束力。比如,張三女已婚又與他人同居,鄰居對其評價行為不檢點。
(三)教育作用
1。概念:透過典型事例,殺雞儆猴,事例可以是好事也可以是壞事,目的是教育人們今後將如何行為。
2。物件:一般人(你我他)
3。分類:(1)正面作用:即好事,給予獎勵。比如政府對見義勇為、拾金不昧人員獎勵。
(2)反面作用:即壞事,給予懲罰。比如搶劫犯審判時候,旁聽人員就能受到教育,形成反面教材。
(四)預測作用
1。概念:指事先預測雙方將如何行為,從而對自己行為起到影響作用,合理安排自己行為。
2。物件:雙方
3分類:行為本身和行為後果的預測。比如中公教育與學員簽訂合同以後,就可以預測學員自己什麼時候交錢,中公教育什麼時候上課。
強制作用1。概念:透過法的實施,對違法行為進行懲罰。
2。物件:違法犯罪人
二、社會作用(不常考,瞭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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