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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殺女婿一家三口案”家屬:希望兇手女兒回東北處理安葬事宜

由 法制視界 發表于 旅遊2022-05-01
簡介次日,鄒某與其父母三人來到家中,因孩子問題與張某父母張志軍、姚某某發生爭執,張志軍持刀先後捅刺鄒某及父母三人,致鄒某及其母親楊某芬當場死亡

東北下葬有閨年不下葬嗎

極目新聞記者 滿達

四川彭州,岳父殺害女婿一家三口,一審被判死刑後,二審改判死緩,受害人親屬抗訴後,四川省高院對案件進行再審。12月31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在四川綿陽監獄對此案進行宣判,被告張志軍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受害人楊某芬侄女稱,母親姑母一家三口尚未安葬,希望被告女兒儘快回東北處理安葬事宜。

據四川省高院通報,2013年6月,張志軍之女張某與被害人鄒某結婚。2017年7月,張某懷孕期間,雙方家庭及父母間因生活瑣事產生不快,隨後矛盾不斷加深。2017年10月起,鄒某與張某爭吵後離家在外租房居住。2019年1月9日,鄒某的父母為與兒子一起過春節及看望孫女,從外省來到成都。次日,鄒某與其父母三人來到家中,因孩子問題與張某父母張志軍、姚某某發生爭執,張志軍持刀先後捅刺鄒某及父母三人,致鄒某及其母親楊某芬當場死亡。鄒某父親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次日死亡。張志軍作案後通知張某撥打110報警、120急救。民警接報後從現場將張志軍帶走調查。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認為,原審被告人張志軍不能正確處理女兒家庭糾紛,殺害鄒某三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張志軍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所犯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張志軍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故依法改判張志軍死刑。對張志軍的死刑判決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岳父殺女婿一家三口案”家屬:希望兇手女兒回東北處理安葬事宜

12月31日,受害人楊某芬的侄女楊女士稱,希望張志軍的女兒能配合他們處理三位親人的安葬事宜。此前他們多次致電張某,她都不接電話。楊女士要求張某儘快回東北處理此事,如果她繼續拖延,也不給出具委託書處理,他們將會起訴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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