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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寶級植物被非法採伐,自然保護區如何保護

由 光明網 發表于 旅遊2022-02-23
簡介作者:朱昌俊據媒體報道,重慶市涪陵區江東桫欏自然保護區發生一起非法採伐案件,涪陵區檢察院通報的案件材料顯示,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間,在被告人胡某(52歲,是草藥商人)的指使下,被告人彭某(62歲)、冉某(68歲)先後7次非法採伐

如何對保護區進行保護

作者:朱昌俊

據媒體報道,重慶市涪陵區江東桫欏自然保護區發生一起非法採伐案件,涪陵區檢察院通報的案件材料顯示,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間,在被告人胡某(52歲,是草藥商人)的指使下,被告人彭某(62歲)、冉某(68歲)先後7次非法採伐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桫欏樹111株。目前,涪陵區檢察院已向涪陵區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桫欏又稱“樹蕨”,被譽為“蕨類植物之王”,是目前為止僅有的木本蕨類植物,與恐龍同時代,有著活化石之稱。這樣的國寶級植物遭遇非法砍伐,確實是一件不該發生的事,相關責任人也將為此付出法律代價。不過,透過此案,更應看到其對應的自然保護區日常管護不足的問題。

報道介紹,實際工作中,江東桫欏自然保護區長期由涪陵區野保站委託江東街道農服中心(原林業站併入)負責日常管護,每年又涪陵區林業局籌資補助一定的管護工作經費,而農服中心並沒有專職人員。也就是說,該保護區的日常管護實際上屬於“無機構無人員編制”的狀態。當地政協委員就曾指出,保護區現有基礎設施建設比較落後、巡護管理裝置缺乏、綜合管理能力較弱、科研水平較低,制約了保護區的良性發展。這樣一種管護狀態,顯然也放大了非法開採等風險的發生機率。

而這樣一種情形,在全國範未來看還並非孤例。今天還有另一則新聞,引發了同樣的討論和思考。張家界市桑植縣是中國“人與生物圈保護區”和“中國具有全球意義的17個生物多樣性關鍵地區之一,野生保護生物的種類和數量可想而知。新華社日前就野生動物保護現狀的調查時,湖南省林業系統有關人士告訴記者,2016年鄉鎮機構改革之前,張家界市桑植縣年均處理亂砍濫伐盜獵案件不下500起,但最近3年多,竟未查處一起案件,“並非沒有發生,而是無人去管”。而桑植縣八大公山鎮林業站在編人員在改革之前有4人,但由鎮政府管理之後,其中3人被安排到其他崗位工作,僅剩的1人還要兼顧鎮裡的城管、綜合治理等工作。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人力物力是否到位也直接影響了保護工作的進展情況。

另外,去年也有媒體報道——“巡護靠腿、執法靠懟”,我國自然保護地資金短缺困局加深。知情人士稱,中央財政每年僅有3億元保護區基本建設經費和3億元能力建設經費,只能滿足三分之一的保護區的需求,保護資金嚴重不足。

當前,林草保護的重要性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國家機構改革也釋放了直接訊號。但如果針對各類自然保護區的投入不能跟上,毫無疑問將讓實際保護效果打折扣。尤其是不少保護區往往處於邊遠地區,在投入上僅靠地方自給自足,多少都會有“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之困。

因此,針對此一情況,既要有效增加各級財政的投入力度,也要釐清各部門、各級政府的事權分配,同時還得避免在機構改革的過程中出現管理“真空”的現象。總之,必要的投入不能少,該理順的管理機制也要及早理順。

讓每一塊自然保護區有人管,並且管好,這是實現自然保護區設立初衷的基本要求。當然,知易行難,其背後必定是一個系統工程。當前,相關機構調整、立法都在推進之中,也希望在投入保障方面也能夠儘快邁上一個新臺階。這也是體現重視程度最有力的證明。不過,投入是一方面,地方和部門的管護責任也要切實壓緊,只有“人員、資金和部門”每一個環節都築牢了,桫欏被非法採伐的發生機率才能降到最低。(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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