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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上門女婿3年,岳母的內衣褲,我洗了2年
何為上門女婿
何為“上門女婿”,百科給予的解釋:即通常說的“倒插門”,學名叫“入贅”,是一種民間的習俗,如果男方選擇了“入贅”,那麼結婚的所有費用由女方承擔,只是男方要住在女方家裡,按照習俗,孩子也要歲母性,但是按照法律而言,孩子隨哪一方的姓都可以,其實,早在古代,“上門女婿”是一種貶義的說法,所以在現代社會並不多見,但張亮卻是這不多見的“上門女婿”中的一員。
我叫張亮,今年30歲,我“嫁”給小青已經3年了,這3年間的生活過的實在是憋屈。
4年前,我跟小青在一次校友會上認識,因為出身農村的我天生帶的自卑感,再加上畢業之後,工作一直不溫不火,並沒有多少存款,所以在校友會上略顯失落,一個人坐在角落悶悶的喝著酒,這時,小青端著酒杯走到了我的身邊坐下,然後她說我有一種滄桑感,覺得我應該是個有故事的人,就這樣,整個校友會下來,我們相談甚歡,互留了聯絡方式。
後來,我們頻繁見面,在一次次的交談中,我們的感情也在升溫,我們確定戀愛關係以後,小青帶我拜會了她的父母,小青是家裡的獨女,生活條件算是比較好的,她的母親聽說我來自農村,然後態度立馬180度轉變,當即表示我配不上小青,就這樣,第一次見面不歡而散。
後來,在我跟小青的堅持下,她的父母作出妥協,但是我必須“入贅”他們,做一個上門女婿,本不情願的我看著楚楚可憐的小青,想起老家的貧窮,在轉念一想,家裡還有哥哥已經成婚,所以,我就同意的入贅,為此,我的父母覺得丟人,根本沒有參加我的婚禮。
我們結婚以後,本來想搬出去住,但是岳母不同意,她說二人年紀都大了,身邊離不開人,就這樣,我與岳父母同住,從我們結婚以後,家務活我全部承擔,我上完班以後,還要回來買菜,給一家人做飯,而且家裡的髒衣服全部是我洗的,岳母更過分的是,她自己的貼身衣服也讓我洗,當時我的臉都紅了, 她卻不管不顧的該乾乾嘛。
後來,岳母看我掙錢不少,所以,家裡的家務活,我可以不用幹那麼多了,但是隻要休息天,家裡的所有家務活都是我的,而且岳母專門留著很多髒衣服讓我週末去洗,為了怕小青為難,我一直隱忍不言。
我跟朋友一直合夥幹承包工程的活,因為考察得當,加上機遇不錯,掙了一些錢,起初,妻子從來沒有提過要掌管經濟,可是禁不住岳母的教唆,然後就讓我把所有的錢上繳,只給我一些零花錢,大家都知道,承包工程的話,都需要先墊錢,才能繼續運轉,如果把錢都給了小青,資金不好週轉,我也給小青講明瞭其中緣由,小青還沒有說什麼,一旁的岳母卻急了,說我不把錢交給小青,就是我心裡有鬼,還說我外面有人了。
在岳母的經常教唆下,小青也變得有些極端了,我們夫妻之間開始進入了“冷戰”模式,這期間,岳母不僅不試圖緩和我們關係,而且更加放肆的在小青面前訴說我的不能,說我的壞話,還一直讓我幹家務。
就這樣,在她的努力下,我跟小青的感情變得支離破碎,最後不堪重負,我跟小青的婚姻走到了盡頭。
老話說的好“寧拆十間廟,不拆一樁婚”,岳母的做法實在是過分之際,人家是做上門女婿而不是來做牛做馬,做人尚且有基本的人德,更何況這是自己女婿,而作為妻子,小青沒有盡到一個妻子的本分,其實不管“男嫁女”,還是“女嫁男”,對於另一個人來說,這個家都是陌生的,在這個陌生的環境裡,他/她唯一的依靠就是你,所以,你要應該站在他/她這一邊,而不是倒戈相向。婚姻需要夫妻同心同德,不然很難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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