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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深觀察:發達國家如何縮小貧富差距?

由 第一風口 發表于 旅遊2022-10-23
簡介賈康認為,從公眾普遍關心的第三次分配來看,我國可以借鑑國際經驗,透過引導和鼓勵,比如設計一個公益目標或者成立一個規範的基金,引導和鼓勵人們做公益,同時也要配合上遺產稅和贈與稅,“標準的公益性基金會,在美國等發達國家經濟體已經形成了很大的社會

如何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

風口財經記者 石冰冰

縮小貧富差距已成為全球各國普遍面臨的社會問題。

作為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貧富差距的“尺子”,基尼係數反映了居民收入分配情況。近日,浙商證券研究所根據2010-2017年間的最新資料,公佈了不同國家人群收入佔比和基尼係數。

“共同富裕”深觀察:發達國家如何縮小貧富差距?

圖片來自:浙商證券研究所

從海外發達國家來看,挪威、冰島、瑞典、丹麥、芬蘭北歐五國在控制貧富差距方面表現最為出色,基尼係數均低於0。3。發達國家中,日本、德國貧富差距同樣較為健康,基尼係數均為0。32,離低貧富差距的標準較近。

縮小貧富差距也是中國邁向未來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戰略方向,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明確提出,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

14億人口的大國推進共同富裕,在人類發展史上史無前例,如何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如何縮小貧富差距?我們不妨來看看國際經驗。

完善的現代稅制體系

在控制貧富差距上,日本是亞洲國家中當之無愧的“領頭羊”,根據2018年聯合國開發署資料,日本是唯一一個進入全球差距貧富最小國家排行榜TOP20榜單的亞洲國家。

日本重稅,且擁有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從稅系來看,日本以直接稅為主體;從稅類來看,日本共計48個稅種,第一大稅收來源為對個人所得徵稅,個稅收入約佔總稅收的三分之一。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累進稅制,即高收入者多納稅、低收入者少納稅,收入在一定金額下免稅。根據日本個人所得稅稅率,年收入在900萬—180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33%;1800萬—400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高達40%;超過4000萬日元,個人所得稅高達45%。

日本有1。3億人口,其中,中產階級佔比接近90%,富裕階層佔4%,而富裕階層繳納的所得稅,佔了日本所得稅的一半。另外,日本還透過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降低稅率、增迦納稅人家屬的補償額度等方式進行全民減稅,守住稅負不超過個人收入20%的紅線。

可以說,作為全球貧富差距最小的國家之一,日本分階細化的個人所得稅率,在調節民眾實際收入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除了個人所得稅和公司稅外,日本還有著苛刻的“財產贈與稅”和“遺產繼承稅”。日本繼承稅是典型的分遺產稅制,根據繼承人繼承遺產數額的多少徵稅,稅率共分13個檔次,最高達70%。日本的贈與稅也實行超額累進稅率,最低一級稅率為10%,最高一級稅率為75%。

德國長期以來也實行較高的稅率。德國個人所得稅同樣採用累進稅制,稅率從0-45%劃分為四檔;遺產稅根據親屬關係和繼承的資產規模不同,實行7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從7%最高到50%不等;房產稅則依據房產價值和當地稅率計算,稅率從0。26%到1%不等,每年進行繳納。

可以看到,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已建立起了相對完善的現代稅制體系。發達國家的個人所得稅負普遍要高於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除了有世界各國普遍開徵的個人所得稅以外,在財產稅、資本利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等領域均有較強的徵收力度,這對於縮小貧富差距、消除世代間的貧富懸殊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借鑑國際經驗,中國如何做?

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召開之後,14億的人口大國如何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推進共同富裕,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賈康在接受風口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縮小貧富差距的國際經驗可以借鑑,但也要結合著中國情況來研究、總結交流和有意推廣一些比較好的經驗。

賈康認為,從公眾普遍關心的第三次分配來看,我國可以借鑑國際經驗,透過引導和鼓勵,比如設計一個公益目標或者成立一個規範的基金,引導和鼓勵人們做公益,同時也要配合上遺產稅和贈與稅,“標準的公益性基金會,在美國等發達國家經濟體已經形成了很大的社會影響力,富人們與其準備繳納高額的遺產稅和贈與稅,還不如有生之年就按照自己最關心的公益目標,來成立一個規範的基金會,比如促進世界和平的、比如關於治療肺癌的研究,都可以。一般情況下,透過做公益慈善,個人也會得到個人所得稅上的抵免和優惠”。

賈康也指出,這些都是需要在自願原則基礎上,給出一些制度性的促進因素,但是目前,我國的制度建設在這方面才剛剛起步。對此,我國需加快相關制度機制最佳化、政策最佳化的研究和設計,儘快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要領,要動真格,只有動真格才能在改革深水區攻堅克難。

2、風口觀察 | “共同富裕”深思考:讀懂這場宏大敘事中的幾個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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