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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山城門5000平方米違建被拆除

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旅遊2022-09-17
簡介執法文書送達當天,執法人員當面告知了這家公司負責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可以在收到《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倉山區人民政府或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倉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倉山城門是哪裡

記者 林銘

2020。11。17

□福州市“兩違”綜合治理

倉山城門5000平方米違建被拆除

大型違建順利拆除。

倉山城門5000平方米違建被拆除

福州晚報訊 近日,位於倉山區城門鎮的一處近5000平方米的違法建築物,被倉山區城管局依法拆除。

從牴觸抗拒到主動搬走建築內物品,在走完行政複議及法律訴訟程式後,當事人終於心服口服,積極配合。

這起歷時一年多的案例,也成為倉山區依法治理“兩違”的樣本。

走完法律程式再執行

2019年,有群眾向倉山區城管局舉報,一家公司涉嫌未經審批,在城門鎮搭建5座混合結構建築物。

接到舉報後,倉山區城管局迅速開展行動。經查,這些建築是某公司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建設,屬於違法建築,建築面積近5000平方米。

當年7月,倉山區城管局依照相關法律立案查處,並對該公司負責人下發了《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執法文書送達當天,執法人員當面告知了這家公司負責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可以在收到《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倉山區人民政府或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倉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一個多月後,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向倉山區人民政府依法提起行政複議。2019年9月,倉山區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維持了行政強制執行決定。

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後立即向倉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照法院異地受理原則,該案件轉由鼓樓區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12月,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於今年4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該公司的訴訟請求。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此後又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今年8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當事人最終服從判決結果。

倉山堅持依法治理“兩違”

這起行政執法案件,歷時一年多,走完全部法律程式。而這只是倉山區城管局依法治理“兩違”的縮影。

近年來,倉山區持續深入推進“兩違”治理工作。透過釋出舉報電話、建設包含北斗衛星導航技術的“無人機自動飛行資料採集5G‘兩違’智慧巡查及執法辦案”專案等,不斷創新執法方式,強化巡查執法。今年初以來,倉山區已依法拆除“兩違”面積約87。2萬平方米,為倉山區居民創造了安全宜居的居住環境。

但在執法中不斷出現新情況。“隨著城市化程序的不斷推進,倉山區違法建設型別逐漸從空地新建轉為小區違建,加大了執法難度。”倉山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面對一些業主拒不配合的情況,執法人員秉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原則,以勸導為主,輔以限制產權、上報信用懲戒等措施,督促當事人進行整改。

不過,一些案件進入訴訟程式後,執法過程也隨著行政訴訟及判決情況發生變化,導致整個違法建設查處週期較長。部分違法建設投訴人不理解,往往誤以為城管部門包庇違法建設行為人。

該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倉山區將繼續加強依法綜合治理“兩違”的宣傳,加大執法力度,完善查處機制,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倉山“兩違”治理工作取得新進展。

【來源:福州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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