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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客觀存在,《感知論》重新解釋世界(深度解讀)

由 思想者王建平 發表于 運動2022-06-02
簡介當我們確立了“感知意識本體”後,這個存在裡的所有規則和邏輯,不管你把它叫做“理念”、“道”、“理”、“上帝”、“絕對精神”、“絕對意志”、“科學規律”等等,它們所揭示的規則和邏輯,就都屬於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了,除非某些所謂的規則和邏輯因為不

妄盡還源怎麼解釋

崔健:

《感知論》理論體系中的範疇、概念之四——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 《我讀感知論》系列文章之十七

我們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個如飢似渴的追求知識的物種。首先,我們有意識或者無意識的認識並認可了知識的存在,並且在人和知識的關係問題上本能性的表達了茫然和敬畏,蘇格拉底的名言“我唯一所知的是我一無所知”就是極好的註解。這一步極為重要,標誌著人在思維上相對於動物的質變飛躍,我們掌握到了知性;接下來,面對浩如煙海、莫測高深的知識資源,人類本能的要化繁為簡、梳“理”脈絡、抽象提煉,這是對知識的深加工過程,包括從感性經驗出發的歸納、從理性推匯出發的演繹,以及歸納和演繹的交替運用、逐步深化,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要揭示這個世界的本質規律,因為,人的先驗性的理性,使人有了不可遏制的“想要知道全部的衝動”,這種衝動是如此強烈,以至於我們必然要走在探索存在真理、尋找世界本源的道路上,不達目的誓不罷休,這是人類偉大的理性。

否定客觀存在,《感知論》重新解釋世界(深度解讀)

於是,人類歷史上那些最聰明智慧的大腦,總在試圖透過知識的迷障,抽象提煉出世界的本質和真相,找出存在的來源和本體,他們前赴後繼的提出很多理論體系,結出人類文明史上最光華璀璨的累累碩果。泰勒斯提出“萬物源於水”;柏拉圖認為理念的世界才是真實的世界;老子主張道生萬物;儒家的氣、理、心本論總結了表異實同的本體論;基督教宣揚上帝是世界的主宰;康德抽象出了不可知的“物自體”;黑格爾則發現了“絕對精神”;叔本華、尼采等人的“唯意志論”也言之鑿鑿;唯物論主張物質第一性;唯心論堅持意識第一性;現在一家獨大的科學,也在用穩紮穩打的實證主義方法論努力破解著存在的終極秘密。

且不論對錯,總結所有已知的理論體系,它們有一個共同的邏輯前提,成為隱含的共識,就是這個世界必是有一個終極的本體,並且,這個本體必是透過一套嚴密完整的規則和邏輯,組織形成這個整體性存在的世界。簡言之,就是哲學界追求終極真相的標準模型必是“一元論的本體+統一的規則和邏輯=存在”。這個模型我們可以倒過來理解,我們看到的是一個萬物互聯、穩定有序的存在,必然是因為有統一的規則和邏輯來支援著它的執行,之所以萬物能夠執行統一的規則和邏輯,必然是因為它們來自於一個本體,如果來自於哪怕只是兩個不同屬性的本體(如歷史上出現的二元、甚至多元理論),就不可能執行統一的規則和邏輯,必然使世界產生不可調和的混亂和矛盾,世界將無法存在。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不管是什麼樣的本體論,它們都認可這個世界的平穩執行,必是由一元本體駕馭一套規則和邏輯驅動而成的(即使是佔統治地位的二元論,也要硬套出一個第一性來,實際上是要落腳在一元論上,因為它們知道,二元並立不合邏輯)。

本體是不可知的,可知的一定是物件,一旦成為物件,就是有前提條件的衍生物了,衍生物當然不能稱為本體,而只能是衍生體了。只有作為本體之“用”的規則和邏輯是可知的,所以我們只能在規則和邏輯上做文章。古希臘的哲學家們,沿著柏拉圖的指引,努力研究理念世界的規則和邏輯,為我們開創了理性主義的開端;經院學派的哲學家們,則要竭盡全力的證明,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仁慈萬能的上帝智慧(規則和邏輯)的神蹟;道家努力闡釋著“道”的規則和邏輯;儒家則關注於把存在的規則和邏輯落實在人倫綱常之中,從而為我們留下了一個相對來說最穩定的社會意識結構;黑格爾則用《精神現象學》闡釋了“絕對精神”是如何變現為這個物化的世界,以及“人”這種終極的“精神現象”在規則和邏輯的推動下呈現的必然性和終極性;叔本華、尼采等人,則徹底否定了上帝的仁慈,主張唯有“強力意志”才是保持世界穩定存在、推動世界永遠前進的不竭動力;作為理性主義哲學結晶的現代科學,在探索宇宙執行的規則和邏輯的道路上一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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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努力都值得讚美,但是,縱觀這些理論體系取得的成就,不難發現,它們不約而同、有意無意的忽略了一點,不管是它們主張的本體,還是由它們的本體各自執行的規則和邏輯,我們是怎麼知道的呢?是什麼主體發現並體驗了“理念”?是什麼主體知道了“上帝”的存在並感受到了它的萬能和仁慈?是誰在思考著“道”及其實踐?是誰在認知到“氣、理、心”的存在並推動著它們的執行?是誰在推導著“絕對精神”的執行?是誰感受到了“絕對意志”的強力?又是誰釐清了現代科學對於事物運動規律性的揭示,這些規律性是怎麼來的?是的,這些理論體系所揭示的本體及其規則和邏輯,來之無由、去之無蹤,也就是說,它們缺乏主體,成了不講邏輯的獨斷論!實際上,在所有這些存在的背後,應該還有一個必然性的主體在主導存在,那就是“感知”。可惜的是,那些理論都缺乏這個主體,所以就都存在這樣那樣的邏輯漏洞而無法完全解釋這個世界。

按照胡塞爾的懸置還原法則:兩個因素,如果去掉其中一個,另一個無法存在,那麼這一個就是決定性因素。在“感知”和上面任何一個所謂的本體的對立中,去掉“感知”,一切都將不存在,而去掉任何一個所謂的“本體”,比如“上帝”,不信“上帝”的世界仍將好好存在,“感知”仍將好好的存在。由此可以得出,“感知”是所有那些存在物的決定性因素,那它當然就是更深層次的本體了。那麼,“感知”又是誰來感知的呢?當然還是“感知”,要不還能是誰呢?這個世界上,還能有比“感知”更能感知的嗎?所以,對於本體的深究,究到“感知”就到頭了,再究下去,就是“非感知”了,“非感知”不可感知,對於我們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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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感知”,指的是感知和構建這個整體性存在的“感知意識本體”的感知,不是個人的精神性意識的感知。我們個人的感知,只是承載了“感知意識本體”的某種感知形式,具體說來,就是我們自己特有的“眼耳鼻舌身意”的感知形式,這種形式就像通道一樣,把我們框定在這種通道之內,我們無法感知通道之外的內容,我們只能在這種通道之內的範圍裡,遵守其特有的規則和邏輯,盡情演繹這個通道內的精彩,通道之外都屬不切實際的奢望。不排除有人能夠發現這個通道的蟲洞而溢位通道之外,但那是不具普遍性的小機率事件,對於這個存在來說,沒有實質性意義。

本體不可知,可知的是本體的規則和邏輯。當我們確立了“感知意識本體”後,這個存在裡的所有規則和邏輯,不管你把它叫做“理念”、“道”、“理”、“上帝”、“絕對精神”、“絕對意志”、“科學規律”等等,它們所揭示的規則和邏輯,就都屬於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了,除非某些所謂的規則和邏輯因為不具有實用性而最終被證偽。並且,當我們的思維跨越了這一步後,我們會驚奇的發現,原來那些無解的悖論迎刃而解了。“理念”、“道”、“理”、“上帝”、“絕對意志”、“絕對精神”、“科學規律”等等“本體”的來源和規定性問題,我們現在就有了答案,這些都來自於“感知”,都是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的體現。所以,我們現在可以明確的說,對我們最有意義的是,我們需要釐定“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了,就像是遊戲,玩家不懂規則必將出局,我們要找出最確定、最純粹的“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來指導我們的存在。

理論上講,我們這個時空世界的“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僅僅是不可知的“感知意識本體”所規定、給予的其中一套規則和邏輯,既然它可以規定這樣一套規則和邏輯,它就可以規定那樣一套規則和邏輯,本體是自由的,沒有我們可知的前提條件和約束,所以,完全可能存在著無數套規則和邏輯,就像是科幻片裡想象的多重平行宇宙(實際上,不管有多少重,都屬於感知界)。但是,我們要知道,對於我們來說,這一套規則和邏輯是唯一一套有意義的規則和邏輯,其他的規則和邏輯,不管怎樣,對我們都是無意義的,相當於不存在,因為我們只能按照這一套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來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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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一套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有很多,已知的,未知的,它就在那裡,要我們去明晰,要我們去回憶(柏拉圖的名言:知識就是回憶)。

“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的總原則是:存在就是在感知。這句話清晰的界定了存在的事實真相,存在就是感知意識本體透過感知體和被感知體的感知互動所造就的感知事實在感知意識裡的呈現,也就是說,存在是意識的(務必明確,此“意識”是感知意識本體的感知意識,非是人的精神性意識)。

很明顯,這個總原則明確了“感知意識本體”是世界的主體,宣示了世界的“感知意識”屬性,自然就確立了“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是這個世界的根本規則和邏輯,也是唯一的規則和邏輯。有了這個前提,既往的理論體系就要在這個框架內重新定位。需要完善的要進一步完善,比如說柏拉圖的“理念論”,原來缺少主體,現在《感知論》為它補齊主體;需要修正的要進一步修正,比如既往的唯心論理論體系,多數因為誤把人的精神性意識當作存在的本體而導致難以自洽。

現在《感知論》為它們找到了真正的主體;需要擯棄的就要徹底擯棄,推倒重建,不能姑息,比如說唯物論,誤把“感知事實”當作“客觀物質”,誤把“感知體”當作“生命體”,誤把“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當作“客觀規律”,愣生生就因為一堆毫無邏輯、無理獨斷的唯物理念,把我們從世界的主人寶座上拉下來,變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把本來愉悅的生活變成了有你無我、不共戴天的角鬥場,命若倒懸的人類苦苦思索,《感知論》就是解決方案。《感知論》徹底否定了世界的客觀物質屬性,指出“客觀物質”、“生命”等觀念是貽害無窮、誤人至深的謬誤觀念。通俗來說就是,哪有什麼物質?都是意識!是意識的呈現形式,也不是什麼客觀規律,都是“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這必將引起習慣了唯物觀念的人們認知上的不適和憤怒。但沒必要,因為屬性根本就不重要,否定了“物質”的觀念塌不了天,反倒是還我們一個本來面目的天地。而真正重要的是“用”,是怎樣使用規則和邏輯,讓生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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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的宗旨:感知愉悅。在“總原則”這個點上,佛教的觀點和《感知論》最接近,佛教認為:凡所有相盡皆虛妄;一念無明而有山川大地。它也強調了世界的意識屬性。但可惜的是,它認為世界是“虛妄”的、“無明”的,所以是“煩惱化身”、“無邊苦海”,自然就需要“空”掉,轉而去追尋“寂靜涅槃”的極樂世界。不排除有人能做到,但是實踐證明證悟者了了,難說有普遍意義。

而《感知論》恰恰就發現了這樣一個所謂的“無明”世界的先驗愉悅性,確定了這種存在事實的規定性、被給予性、必然性、積極性,世界本美好,只是因為我們一系列的錯誤理念而混砸了,只要我們釐清並糾正了這些錯誤理念(而不是像佛教主張的空掉“我執”“法執”等所有理念,做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迴歸純粹的“感知意識”,我們將重獲自由和新生。

雖然我們來源於不可知的“感知意識本體”,這個本體也從未告訴過任何人它演化這個存在有什麼目的,但是,我們從這個世界先驗的持續、穩定、有序、活躍的存在狀態中感受到了“愉悅”;我們從我們自己先驗、本能、執著的追求幸福和快樂的衝動中,感知到了這個世界基因中的愉悅屬性;我們從“天道”中預設的、通向“愉悅”的、曲折但指向明確的條條通道中,分明的看到了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的旨趣所在。所以,我們知道,這個世界底層上的規則和邏輯的宗旨一定是“愉悅”,並以追求感知愉悅最大化為不竭的驅動力。是的,除了追求“愉悅”,我們還能追求什麼呢?難道要自討苦吃?沒見過!我相信,活的再久也不會見到的。

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的內容。或許可以藉助於半導體晶片製作中邏輯電路的道理,來理解最基本的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及其功能演化,邏輯電路中使用的與非門邏輯很簡單,但經過邏輯演化後卻組合成了非常多樣化的功能電路,然後,在蝕刻了電子通道的晶片上實現系統和程式,以達到數字化資訊的處理目的。

否定客觀存在,《感知論》重新解釋世界(深度解讀)

最基本的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實際上是純粹的理性(康德語),而真正的純粹,屬於動物們(包括不使用語言來感知的人類),但我們是人類,我們在溝通交流時已經無意識的習慣於使用語言。而語言僅僅是人類特有的理念,它已經成為純粹理性的表達,而非純粹理性本身,所謂“言語道斷”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但是這不重要,我們只能使用語言,這就是我們這個物種的規定性,沒必要拒絕。

所以,最基本的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用語言表達,就是:大小、遠近、內外、前後、上下、左右、快慢、冷熱、輕重、軟硬、黑白等等基本屬性,以及這些基本屬性之間極具規則和邏輯性質的關係。

這些基本屬性及其嚴格的關係,形成了最基本的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感知意識本體所演化的存在,就是按照這些規則和邏輯來實現的,不管是我們肉眼能見的宏觀世界,還是肉眼不能見的微觀世界,都要嚴格遵守這些規則和邏輯,忠誠體現著這些規則和邏輯的唯美,不敢也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僭越。

這些規則和邏輯所表現出來的屬性,曾經被洛克總結為“第一性質”,也叫固有性質。還被康德抽象為先驗的純粹的時空理性。人類用最基本的概念表達這些成對的屬性,用精確的公式表達這些屬性之間的關係,這是人類特有的表達方式。動物們更純粹,它們直接感知並精準使用,動物們在捕獵和逃生時,不用這些理念,也不用計算公式,它們精準的掌握了距離、速度、時間,把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使用得出神入化,它們純粹的體現了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的唯美,無論是它們的行為和意識,還是它們的肉體,概莫能外。可惜的是,動物們是無法自覺的。

感知規則和感知邏輯的衍生品:理念。所有的生物都有理念,人類更是理念之王。人類的語言就是理念的集合。既然世界是感知的,就可以說世界是理念的世界(柏拉圖是對的,他只是沒有找到理念的主體)。這些理念是基於不同感知體為了趨利避害、感知愉悅而“浮現”出的各自不同的價值體系。之所以說是“浮現”而不是“形成”,是因為這些理念不是在具體的感知體的意識中形成的,而是“感知意識本體”本具的,只是在具體的感知體的意識中呈現出來而已(柏拉圖說的“知識就是回憶”就是這個意思)。

否定客觀存在,《感知論》重新解釋世界(深度解讀)

人類的意識中浮現出來的理念是最豐富的,這些理念不由人腦產生,人腦只是對應性的產生一些“物理”反應(借用唯物觀的說法,本質是感知規則的體現),當人腦和人的身體感知到這些變化時,人的感知意識就浮現出相應的理念。比如說,人在緊張時感知到心率加速、呼吸急促甚至憋氣,這時意識中浮現的是恐懼、生氣等理念。人的理念集合較動物來說太複雜豐富了,好壞、美醜、對錯、快感、傷心、絕望,等等,可以說,人類的語言有多豐富,理念就有多豐富(由此判斷,我們的漢語體現出我們的文化內涵,漢語有多美,我們的文化就有多美)。

但是請注意,這些理念不是我們的創造,它們先驗的就有,不管是讓人痛苦的理念,還是令人快樂的理念,它們都是本體自帶的,只是在我們的意識中浮現並被我們感知到了。理念是分類的,每一類理念的小集合,對應的是不同的感知意識模式。模式符合純粹的“感知意識模式”了,我們就會浮現那些愉悅的理念,模式錯了,比如“生命意識模式”,我們就會浮現那些競爭屬性的理念,就像我們當下這個充滿著矛盾衝突、危機四伏的世界一樣。所謂“心中有佛所見皆佛,心中有魔所見皆魔”,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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