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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句讀之“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恬怎麼解釋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對於有子這三句話,前面兩句的理解分歧不大,基本上都是理解為“講誠信合乎義的標準,說的話才可能實現。謙恭合乎禮的標準,才不至於招惹屈辱。”
至於第三句“因不失其親,則可宗也”的解釋則是五花八門,讓人難以適從。
解讀這句話,一般的做法是從單個的字詞解釋出發,“因”被解釋為“依憑”(朱熹,大多論者從之)或者“姻”(取姻親義),還有的解釋為“恩”(取恩情義,以為是恩字的假借),這些解釋差別非常大,對“因”的解釋,或者理解為動詞,或者理解為名詞,意義更是相差十萬八千里。
對“親”的解釋也是岐義眾生。有的解釋為“親人”有的解釋為“可以親近的人”,還有的解釋為“有道德的人”,愛新覺羅˙載恬則解釋為“新”,他的學生孫周興和許仁圖都採用這一說法。
至於“宗”,有的解釋為“學習”,有的解釋為“依靠”,有的解釋為“可靠”。
把這三個字的各種解釋進行排列組合,可以有上十種不同的結果,所以各種版本的解讀都出來了,單獨看,也似乎可以說得通,但是整體看,和前面兩句,格格不入,於是大多數研究著作認為前面兩句可以合起來理解,第三句話是獨立的,應該分開來理解。
在《論語》裡面出現的像這樣三句話放在一起的很多,都是前後關聯,表現出並列或者遞進的關係。如果前後沒有關聯,怎麼會放在一起?
因此簡單地解釋每個字詞,然後拼裝起來,雖然可以得到一個解釋,但是於義理不合,單個的正確加起來卻成為一個錯誤。
要理解有子這句話,還是要從整體出發來看。首先有子這段話是承接上一則談“禮”。在前面一則有子談“禮與和”的關係,這一則繼續談“禮和義”的關係。
《論語》中出現有子的話,一般都理解為《論語》最後由有子的學生編纂而成。不過有子說的話,和出現的順序,絕非隨意加塞,而是和孔子說的話前後呼應,形成一個意邏輯體系。
要理解有子這段話,既不能脫離具體的字詞,隨意解讀,也不能拘執於字詞,離開對整體意義和邏輯關係的把握,望文生義。
從整體上看,前面一則談“禮與和”,“禮”的終極目的是求“和”,但是不能“為和而和”。要避免“知和而和”,而是“以禮節和”,體現出有子的辯證法思想,深得孔子真傳。
這一則有子接著談“禮”。前面兩句中“信”、“義”、和“恭”都屬於“禮”的範疇。有子的意思是,符合“義”的“信”才是真的“信”,符合“禮”的“恭”才是真的“恭”。
從邏輯關係上看,前兩句體現出並列關係,句子內部則是遞進關係。從這個角度出發,如果第三句和前兩句也是並列關係,句子內部的是遞進關係,應該如何解讀?
首先第三句和前面兩句就不再是獨立的關係,而是一個意義系統,都應該是說“禮”。其次,第三句的邏輯結構也應該和前兩句一樣,是表示遞進關係,這樣,把“因”理解為“依憑”,“親”理解為“親人”就無法體現遞進的邏輯關係。至於“因”成為“姻”和“恩”,那是和“親”同義,純粹是望文生義,更無法體現出遞進的邏輯關係。
從前後的篇章關係和前兩句的整體義理來看,把“親”理解為“新”,就迎刃而解了。“因”為“繼承”,“親”為“創新”。“不失”就是“近於”。這樣三句話邏輯結構,意義關聯,完全無違。
因此理解“因不失其親”,就是“繼承”要符合“創新”的原則,才是真的“創新”。
這段話就整體來看,“義、禮、新”是比“信、恭、因”高一級的序列,是學習的進階(從“小人”到“大人”)。同時,有子這段話體現了孔子的活學活用的原則,符合孔門的教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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