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運動
文化:迷信與信仰淺談
求姻緣讀什麼咒
前幾天我以“狐仙”的供奉為例,淺說了一下信仰與迷信的問題。有很多讀者對我的觀點持批評意見,有人說“作者一知半解”,有人說“作者不懼神靈,是因為沒有事情讓他可以去相信”,有人說“無知很可怕,無知者無畏”,還有人說“不是想不想,要真有緣,由不得你!”這些朋友的批評,我記下了。誠然,我對“信仰”的理解很膚淺,僅停留在個人道聽途說的水平上,要不怎麼說是“淺說”呢?
下面再接著淺說“迷信”與“信仰”的問題。還是先從“道聽途書”講起。
老家附近有位婦女,是“虔誠”的基督徒。基督徒的一些行為準則,如“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兄弟,要彼此親熱”、“只要祝福,不要詛咒”、“不可貪戀人的房屋”等等,表面上看,其都是具備的。而且每逢他們教內的一些禮拜日、節日等,她都會按時參加。平時給鄰里閒聊,也是“闡述”“主”的無上榮光。但是,這到底是是個什麼樣的人呢?根據多年來的接觸,除了表面上像一個”標準“的基督徒,背地裡她是跟有信仰的人完全不沾邊。佔小便宜、不敬老人、在鄰里間挑事……基本是佔全了。而她卻口口聲聲說,自己信仰“主”,皈依“主”。所謂的“主”在她那裡,估計就是避禍祈福的“工具”。
而前段時間在某快餐店遇到的一幕,更加令人苦笑不得。一人對另一人說:“我牙疼”。另一人還沒搭話,旁邊一位信“基督”的老太太說:“信基督就不牙疼了!小感冒發燒啥的,跟神禱告一下就好了……”我想,不是信基督,而是拿著命死磕到底。一個有信仰的人,最起碼的是要敬畏生命。而這位老太太,生了病只是“更神禱告”,可能在她的心裡,神的確是萬能的。但是,積土成山,積水成淵,等到小病因“禱告”耽誤成大病,到了量變到質變的程度,“神”能讓你起死回生嗎?以科學的角度,完全不能;但是以“變了味”的信仰的角度,卻是可以。因為前一例子中的那位女士,曾說過,他們一起信教的的某人得了絕症,信“主”之後,奇蹟般地痊癒了。
說到底,這還是免不了“避禍祈福”四個字。
這樣的“信仰”,基於避禍祈福的心理,把某個人或物當作崇拜物件,這種以信仰名義的盲信,其實沒有任何意義。本質上,還是人性“自私自利”的延伸,還是“利己主義”。
而前幾天提到了那位供奉狐仙的朋友,目的不外乎求財求姻緣。並且,這人還經常拍照發朋友圈,以示自己的虔誠。但是,按照傳統的說法,對著“神像”拍照,本身就是對神靈的褻瀆。
這不是迷信?還能是什麼?
說完了迷信,再說信仰。
它與迷信只有一念之差。一樣是相信“主”的存在,如果秉承博愛的精神,包容、進步,感恩基督,消除內心的不良慾望,對犯下的過錯和自身的罪惡進行懺悔,淨化心靈。那麼,這樣的人絕對值得交往。因為他信的是一種理念,一種精神,而不是為了要得到什麼好處而信。
再如狐仙的信仰,如果這個人信的初衷,是因為狐仙與自己結緣;信的目的是為了“利己利人”、與人為善,那麼,這個人絕對不會差。如果只是在信仰上作秀,只是為了向別人說“我信仰某某”,背地裡卻做男盜女娼、乃至於禽獸不如的事情,我想,狐仙也不會“庇佑”他。
吾生也有涯,吾知也無涯。有信仰不是一件壞事。有人說:“信仰真主的偉大,不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渺小,而是為了認識自己能力的邊界。”在迷茫的時候,信仰會給人帶來希望;在無助的時候,信仰會讓人鼓起勇氣;處於逆境時,信仰會給人戰勝困難的信心。有信仰的人,絕對不會以“信仰”的藉口自欺欺人,絕對不會以“信仰”的藉口逃避現實,更不會裝神弄鬼、唯利是圖!
想了解更多精彩內容,快來關注翔鳳文化漫談
推薦文章
- 摩梭族的走婚儀式,不要靠女性養孩子,男方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三、現在的時代,如果想要撫養一個孩子,需要考慮太多的因素摩梭族的走婚是不需要考慮家庭經濟條件的,而且都是由女性撫養孩子...
- 廣州刑事律師吳國雄:多次境外“代購”藥品,可能涉嫌走私毒品罪
三、律師評析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吳國雄認為:1、如果律師透過會見及閱卷後,看到的證據與上述描述一致,那麼王某多次向境內郵寄了多包“藥品”,且其知道其“代購”的部分藥品在境內屬於管制類精神藥品,但為了獲取高額的利潤,仍抱著僥倖心理多次從香港批發精...
- 7旬老人過斑馬線被車撞致嚴重受傷 一日7萬元醫藥費愁壞家人
”任女士說,8月5日,她前往交警蓮湖大隊事故中隊,希望早日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給她《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搶救費用聯絡單》,稱可以憑此向救助基金工作處申請墊付醫療搶救費,“交警說,認定書得7到30個工作日才能出具,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