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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唯物辯證法:第二十七章“襲明”的哲學本義

由 一燈山人 發表于 運動2022-04-07
簡介“襲”字形表示兩條龍相爭或相傳一件衣服,作動詞,造字本義:傳承衣缽

襲字拼音是什麼

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

《道德經》唯物辯證法:第二十七章“襲明”的哲學本義

先了解一下王公與河上公關於此章的註解:

1。王弼 注《道德經》第二十七章

善行無轍跡,順自然而行,不造不始,故物得至而無轍跡也。善言無瑕謫,順物之性,不別不析,故無瑕謫可得其門也。善數不用籌策,因物之數不假形也。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因物自然,不設不施,故不用關楗繩約而不可開解也。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因物之性,不以形制物也。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聖人不立形名以檢於物,不造進向以殊棄不肖,輔萬物之自然而不為始,故曰無棄人也。不尚賢能,則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則民不為盜,不見可欲,則民心不亂。常使民心無慾無惑,則無棄人矣。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舉善以師不善,故謂之師矣。不善人者,善人之資。資,取也。善人以善齊不善,以善棄不善,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雖有其智,自任其智,不因物,於其道必失。故曰,雖智大迷。是謂要妙。

2。河上公 注《《道德經》巧用第二十七

善行者無轍跡,善行道者,求之於身,不下堂,不出門,故無轍跡。善言無瑕謫,善言謂擇言而出之,則無瑕謫過於天下也。善計不用籌策,善以道計事者,則守一不移,所計不多,則不用籌策而知也。善閉者無關鍵而不可開,善以道閉情慾、守精神者,不如門戶有關可得開也。善結者無繩約而不可解。善以道結事者,乃結其心,不如繩索可得解。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聖人所以常教人忠孝,欲以救人性命。故無棄人;使貴賤各得其所也。常善救物,聖人所以順四時,以救萬物之傷殘。故無棄物。聖人不賤石而貴玉,視之如一。是謂襲明。聖人善救人物,是謂襲明大道。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人之行善者,聖人則以為人師也。不善人者,善人之資。資,用也。人行不善,猶教導使為善,得以給用。不貴其師,獨無輔也。不愛其資,無所使也。雖知大迷。雖自以為智,言此人乃大迷惑也。是謂要妙。

能通此道,是謂知微妙要道也。

以上兩種通行版本《道德經》多多少少也言及了一些皮毛,但均不夠深入本質。

一、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善數不用籌策,善閉無關楗而不可開,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

《道德經》唯物辯證法:第二十七章“襲明”的哲學本義

《道德經》唯物辯證法:第二十七章“襲明”的哲學本義

1。轍 甲骨文缺(上圖一),篆文=車(輪子)+徹(徹的變形,上圖二,穿透,通達,明白,結束等義。《說文》:徹,通也。)。作名詞,造字本義:車輪輾壓過後出的痕跡。

作名詞,引申為車行的一定路線,又引申為詩詞、歌曲、雜曲所押的韻,也引申為辦法、主意、途徑,門路,還引申為道路等義。《說文解字》:轍,車跡也。從車,徹省聲。本通用徹,後人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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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跡 甲骨文缺(上圖一),金文=(辵,行走)+(朿,刺、戳),造字本義:行走時戳印在地上的腳印。篆文寫成形聲字“跡”。篆文異體字=足(足,腳印)+亦(相似,類似,相隨。),表示腳印所構成的行蹤留痕。

作名詞,引申為印痕、遺留的標記、線索、前人遺留下的事物。作動詞,引申為追尋蹤跡、據實跡考知等義。《說文解字》:跡,步處也。從辵,亦聲。或從足、責。籀文跡從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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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瑕 甲骨文缺(上圖一),篆文=王(王,玉的變形,上等玉。)+叚(叚,讀jiǎ,“假”的本字,字形似裡面為陰,為手抓卻虛無一物,為不真實,偽劣,冒牌,不純,虛,空閒借等義。《説文•又部》:叚,借也。)造字本義:玉上面的斑點,讀作xiá。

作名詞,特指紅色的雲氣。作形容詞,引申為空虛。作名詞,引申為空子、空隙,比喻人或事物顯露出來的缺陷、缺點或小毛病、過失等義。《說文·玉部》:“瑕,玉小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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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謫 甲骨文缺(上圖)金文=言+啻(帝,最高權威。口,說話,表示最高話語權。)“啇”字隸書變形,失去“帝”形。作動詞,造字本義:譴責,責備。

作動詞,引申為封建時代特指官吏降職,調往邊外地方、降職並外放,又引申為變異。作名詞,引申為被罰戍邊的罪人、缺點、過失等義。《廣雅》:責也。《玉篇》:咎也,罪也,過也,怒也。《說文》:謫,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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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籌 甲骨文缺(上圖一),秦魏古傳抄文=算盤(竹木製成的早期算盤,上下兩檔)+“六”(上圖二,為秦文“六”變形,指算盤表示個位數的運算元。)+百(下部為“百”的變形,指算盤的十位到百位以上的運算元。)。作名詞,造字本義:算數的算盤。後來字形訛變,字形(上圖三)變成篆文=竹(計數用的竹籤)+(壽,多),其義不變。

作名詞,引申為古代計算用具,以木製成的小棍或小片,又引申為計策。作量詞,引申為條,個,位。用以指人的多少。作動詞,引申為計算、推測、策劃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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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策 甲骨文缺(上圖一),金文=竹(竹木製成的短棍)+九(上圖二,類似“兀”或圓周率“π”為“九”的變形,當然,也可以看成是“一”、“八”之和,“九”為最大的個位數,形容極高、極大、極廣、極遠的事物,表示最難。《說文·九部》:九,陽之變也。象其屈曲究盡之形。凡九之屬皆從九。)+六(上圖三,甲骨文“六”的字形,表示六爻之位,最高之位,表示最高,),“九”與“六”都是最大的變數,表示高難變化度的數學,金文字形本義為竹木製作的高難度的數學運算工具。楚文文=竹(竹的變形,竹製短棍)+朿(朿,棘刺,棘手的運算),作名詞,造字本義:中國遠古時代用於高難度數學計算的工具,與“籌”共同使用。

作名詞,引申為用來刺激、驅趕馬匹的竹鞭,又引申為古代科舉考試的一種文體,也引申為古代稱連編好的竹簡,還指古代帝王對臣下封土、授爵或免官。作動詞,引申為用鞭子驅趕馬匹等牲畜,又指駕馭。鞭打,也引申為督促、激勵。作名詞,引申為方法、計謀。作動詞,引申為設計、謀劃等義。 《說文·竹部》:“策,馬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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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閉 甲骨文缺(上圖),金文字形像在門栓(閂)上加上一豎,表示本可以左右拉動的門栓被插上了固定控制元件,門栓不能左右移動。造字本義:門栓已拉上,關門。篆文將金文的“十”寫成“才” 。

作動詞,引申為合上、不開放、不通行、防守,又引申為堵塞、不通、結束、停止等義。《說文》:閉,闔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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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關 甲骨文缺(上圖),

金文字形像門裡有門閂之形。造字本義:把兩扇門聯結合攏。小篆複雜化,變成了從門、聲的形聲字。隸變後楷書寫作“關”。

作名詞,引申為門閂,又引申指關卡即古代在險要地方或國界設立的守衛處所、也引申指轉折處、徵收進出口貨稅的機構、不易度過的時機。作動詞,引申為閉,閉合,也引申為聯屬等義。《說文》:關,以木橫持門戶也。《方言十二》:關,閉也。

關與“開”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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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楗 甲骨文缺(上圖一),篆文=木(木棍)+建(上圖二,

建,將標誌物高置於另一物,引申為豎起,樹立。,立,設定,成立,造,築等義。《玉篇 。 廴部》:建,豎立也。)。作名詞,引申為

豎插在門閂上使閂撥不開的木棍,又引申為堵塞決水口所下的竹木草石,也引申為河工以埽料所築的柱樁。作動詞,引申為遏制,堵塞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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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開 甲骨文缺(上圖),秦文=門(兩扇門)+一(一,陽,亮光。)+手(雙手的變。),字形像一雙手拉門,讓屋內亮起來,屋內由陰變陽。作動詞,造字本義:改變兩扇門的閉合狀態。篆文將(“一”和雙手)寫成“幵”。隸書將篆文的“幵“”連寫成“開””。俗體楷書省去“門”。

作動詞,引申為啟、張、把關閉的東西開啟,又引申為開放、打通,也引申為啟發、開導、發動、發展、啟動、初始執行,還引申為始創,設立,創立。另引申為向外張、解放、張口子、展出、擺列、解除、消除、消耗、分割、通、使通、使顯露出來、擴大、操縱、起始、設定、建立、列舉、寫出、支付、沸騰、滾、舉行、放在動詞後面,表示效果。作形容詞,引申為通暢無阻的(口語)。作量詞,引申為折數、分數等義。《說文》:開,張也。

開與“關”、“合”、“閉”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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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結 甲骨文缺(上圖)

秦文=絲(糸,像制繩一樣對立統一的合在一起)+吉(吉,武士論文則體現國泰民安,吉祥),造字本義:彼此由二合一,穩固聯接。篆文承續字形。

作動詞,引申為用線、繩、草等條狀物打結或編織,又引申指連線、聯合、聯盟、流體凝固、凝聚、組織,也引申為收束、完了、系等義。作名詞,引申為一種保證負責的字據,作形容詞,引申為緊實的、牢固的,讀 jiē。作動詞,引申為出成果,讀 ji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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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約甲骨文缺(上圖),秦文=糸(糸,繩子繫緊、束緊。)+勺(勺,食具,代表進食),造字本義:限制進食,省吃儉用。

作動詞,引申為拘束、限制、限定,又引申為事先說定、邀請。作形容詞,引申為簡單的、簡要的、不確定的、模糊的。作副詞,引申為大概、差不多地。作名詞,引申為商定的活動,訂定的條文,也引申為繩子、共同議定的要遵守的條款等義。《說文解字》:“約,纏束也。《廣雅 。 釋言》:約,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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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解 甲骨文(上圖)=手(帶刀的雙手)+角(角,牛角,代表牛頭)+牛(牛肉,牛骨架),像屠夫雙手從牛身上分別剖取牛角、牛頭、牛皮、牛肉、牛骨架,意為屠宰、分割牛。作動詞,造字本義:分割,分類切取,以整化零。金文承續甲骨文字形。篆文省去金文的兩手,另加“刀”,結構有所調整。隸書將篆文的“牛”寫成,牛角形象盡失。

作動詞,引申為分割動物肢體、剖析 、開啟、分開、鬆開、剖開、分裂、融化、消散,又引申為講說、註釋、說明、分析推理、開啟困惑 jiě。也引申為除去、消除 、除、廢除、停止,引申為懂、明白、演算、調和、處理、排洩等義。作形容詞,引申為開心、高興。作名詞,引申為文體的一種,讀jiě。另指古代下級向上級行文報告。又指押送,讀 jiè。讀xiè,義為物體相連線處,另作姓氏。《說文》:解,判也,從刀,判牛角。《廣雅》:解,散也。

此段最直接的表達是:

善於行動不會留下車輪痕跡,善於宣傳不會留下瑕疵和漏洞,善於謀略不會依賴算盤,善於防禦不用門栓和撐木也無法被開啟缺口,善於團結不用繩子繫結也無法被分離。

具體的表達為:

完美的行動不會留下痕跡,完美的理論宣傳不會留下瑕疵和漏洞,完美的戰略戰術規劃不會依賴算盤類計算工具,完美的防禦不依靠加固城池也無法被突破防線,完美的團結不依靠繩索繫結也無法被離間。

唯物辯證法的哲學表達即:

這一段實際上省略了相反的一面,也就是分別隱含著“不善行、不善言、不善數、不善閉和不善結”的論據,《道德經》的唯物主義辯證法思想體現在每個角落。

二、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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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救 甲骨文缺(上圖一),金文=求(求,上圖二,甲骨文像一襲毛朝外翻的皮襖,本義為獸皮毛衣。獸皮能為皮衣,是人尋求的,表示尋找、追尋、貪、欲、乞討、招徠等義。小篆中加了義符“衣”,突出了皮衣之意。“求”為“裘”的古文。《說文·裘部》:“裘,皮衣也。《玉篇》:求,索也。《增韻》:求,乞也。)+攴(指出,指教)作動詞,造字本義:給予幫助使脫離危險或解脫困難和滿足需要。

作動詞,引申為任用以充分發揮優勢、幫助,又引申為制止、阻止,也引申指治療等義。《說文·攴部》:“救,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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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襲 甲骨文(上圖一)字形像兩龍共一衣。龍,甲骨文、金文(上圖三)為上“辛”(上圖二,主宰)下“蛇”(大蛇形),擁有主宰一切生命的吉祥動物,形似大蛇,為我國古代傳說中的神奇動物,身體長,有鱗,有角,有腳,能走,能飛,能游泳,能興雲降雨。“龍”是中華民族的象徵,中國人都以自己是“龍的傳人”而驕傲。古代引申為天子,皇帝,後引申為吉祥物、象徵帝王的事物等義。《易 。 乾》:初九, 潛龍勿用。《孔子家語 。 執轡》 : 甲蟲三百有六十,而龍為之長。《說文》龍,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論衡 。 紀妖》:祖龍死,謂始皇也。祖,人之本;龍,人君之象也。“衣”,衣裳,衣缽。“襲”字形表示兩條龍相爭或相傳一件衣服,作動詞,造字本義:傳承衣缽。篆文將金文中的兩條龍簡寫為一條龍,字形有部分變化,但字義未變。

作動詞,傳說中的龍一般多潛伏隱藏,出動或爭鬥就是帶突然性的攻擊,引申為事先潛伏後悄悄接近目標,突然攻擊。又引申為悄悄進入。也引申為繼承、傳承、保持、遵循、照樣做、照樣繼續下去。還引申為合、和、衣上加衣,另引申為重迭。觸及等義。作量詞,引申為套(多用於袍或套裝)。《小爾雅 。 廣詁》:襲,因也。《廣雅 。 釋詁一》:襲,及也。《玉篇 。 衣部》:襲,掩其不備也。

此段最直接的表達是:

因此,聖人經常善於求用人才,故人盡其才;善於求用器物,故物盡其用,這就是所謂的“襲明”。

具體的表達為:

正正因為如此,有覺悟的領導者經常用守中的方法完美地求用人才,故人盡其才,也就沒有無用的人才;經常用守中的方法求用器物,所以物盡其用,也就沒有無用的器物。這就是所謂的“襲明”即遵循陰陽合一規律。

陰陽互根與陰陽合一的哲學觀點,比老子晚出生兩百餘年的莊子在《逍遙遊》中與惠子的精彩對話也巧妙的體現了出來。

唯物辯證法的哲學表達即:

遵循對立統一的運動規律,全面地發展地看問題。

三、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

《道德經》唯物辯證法:第二十七章“襲明”的哲學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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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師 甲骨文(上圖一)像古代兵符,古代朝廷將刻有虎、獅等圖案的一整塊玉,切割成兩塊,分為陰符和陽符,陰符留在朝庭,陽符放在地方主官或軍隊將帥處,朝廷和軍隊均以所持兵符能否吻合來檢驗兵權和調動權的真偽。作名詞,造字本義:古代檢驗軍權的兵符。金文(上圖二)變為左右結構,在甲骨文右邊加一個倒寫的“生”字,表示握有“生死大權”,秦文在金文基礎上有部分變化,但字義不變。

作名詞,引申為有作戰指揮權的人、參謀,又引申為兵符所代表的軍隊、軍隊的編制單位,也引申為教人的人、某個領域的高人、擅長某種技術的人、 榜樣、一國的首都。作動詞,引申為學習、效仿、效法等義。《說文》:師,二千五百人為師。

師(教師)與“生”(學生)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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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 甲骨文缺(上圖),秦文=次(次,處於輔佐地位)+(貝,錢)。作名詞,造字本義:僅次於貨幣的重要財富。

作名詞,引申為財物、錢財、旅費、路費、費用、消耗的錢,又引申為條件、智慧能力,也引申為經營工商業的本錢和財產。作動詞,引申為供給、幫助、憑藉、提供條件、支助等義。《廣雅》:資,川也。

《道德經》唯物辯證法:第二十七章“襲明”的哲學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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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雖 甲骨文缺(上圖一),金文=蟲(蠶蟲,古代蠶蟲頭尾一般大,首尾轉折後可以相連線。)+隹(上圖二,隹,短尾鳥,鳥的頭轉後可以接觸到尾,《說文·隹部》:“隹,鳥之短尾總名也。),字形表示蟲與鳥轉過頭後能相接到尾巴。作連詞,造字本義:頭尾相接。篆文承續金文字形。

作連詞,引申為讓步、轉折,相當於“儘管”、“縱然”,又引申為假設轉折,相當於“即使……也”、“縱使”。 作副詞,表示範圍,相當於“僅”、“只”等義。

《道德經》唯物辯證法:第二十七章“襲明”的哲學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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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迷 甲骨文缺(上圖一),楚文=辵(行走)+米(一筐白花花的穀米不計其數,數不清。)+止(上圖二,止的變形,停止,站在原地。),字形表示分不清方句,不知走向何方。作動詞,造字本義:辨不清前進的方向。

作名詞,引申為痴心者、狂熱者,又引申為 發生特殊的愛好、沉醉於某種事物的人。作副詞,引申為無理性地、盲目地。作動詞,引申為失去理性、失去自我、困惑、不明白、分辨不清、失去了辨別判斷的能力,又引申為醉心於某種事物、使人陶醉等義。《說文》:迷,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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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 甲骨文缺(上圖),是“腰”的本字,秦文字形似雙手護住頭部囟門,表示囟門是最關鍵的部位,下方為“女”,突出女孩的“囟門”更關鍵。有金文形體像妙齡女子兩手護著腰部的樣子,表示敏感部位和重點部位,不可隨意觸控。作形容詞,造字本義:女性的囟門與腰部十分關鍵。小篆承之,並突出了人的腰部。隸變後楷書寫作“要”。

作動詞,引申指邀請,又引申指強求、索取、希求、希望、想、請求,讀作yāo。作名詞,引申指綱領、關鍵。作形容詞,引申為重大、值得重視的。作副詞,引申為應該、必須、將、即將、如果、倘若、表選擇等義,讀作yào。《說文解字》:要,身中也。

此段最直接的表達是:

所以,善人者,是不善人者的師範;不善人者,是善人者借鑑的反面教材。不重視榜樣的力量,不願意汲取教訓,即使再聰明也是糊塗蛋一個。這就是所謂的“要妙”所在。

具體的表達為:

所以,具有完美形象的人,是無完美形象者的師範;無完美形象的人,是具有完美形象者的值得借鑑反面教材。不重視榜樣的力量,不願意汲取深刻的教訓,即使再聰明的人也會變成糊塗蛋一個。這就是所謂的陰陽變化關鍵所在。

唯物辯證法的哲學表達即:

做一個有覺悟的領導者,要善於從事物的正反兩面看問題,要善於在事物的對立統一的運動中全面地發展地把握事物運動的本質規律。

(鄭裕波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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