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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由 開朗的芮芮 發表于 運動2022-03-21
簡介最初,名譽決鬥雙方都不需要助手,後來因為給對手下埋伏等卑鄙的事常有發生,決鬥者找助手陪同便逐漸成為慣例

上帝和真主誰厲害了

說起決鬥,絕大多數人的腦海會立刻浮現出如電影般的場景:兩個身穿鎧甲的勇士為了愛情或榮譽拔劍相向,美女和鮮花點綴,崇拜者的吶喊聲環繞。於是乎,他們還會進一步聯想到浪漫、神聖等關鍵詞。可事實上,在19世紀前的歐洲,決鬥者是真刀真槍地單獨較量,其最終目的就是置對方於死地,有的只是血腥,並無絲毫浪漫氣息。

讓上帝作判決

在歷史上,為女人而決鬥,最有名大概就是俄國詩人普希金了。不過,決鬥可不是騎士和貴族的專利,也不只是爭奪愛情、捍衛名譽的死亡遊戲。在過去的西方社會,它還是一種源遠流長的法律制度,一種影響深遠的文化和風尚。

從性質上說,當時的決鬥一般分為三種類型,即司法決鬥、名譽決鬥和政治決鬥。

所謂司法決鬥,就是指以決鬥來解決法律爭端的審判方式,換句話說,就是由神來判斷是非。

遠在史前希臘,荷馬史詩《伊利亞特》中,就有這樣的情節:兩個男人為證明自己是美女海倫的主人,在宙斯面前展開決鬥,輸掉的一方就是撒謊者。

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而在公元前1世紀,古羅馬統帥凱撒也曾記載說:日耳曼人總喜歡用單獨鬥劍的方式來解決爭端。

當時的歐洲社會認為,在決鬥中失敗的一方不僅是受傷或死亡,在司法審判中也輸掉了,因為神已裁定他或他所代表的當事人是錯的。公元501年,勃艮第王國以其國王貢德巴爾達斯之名命名了世界上首部決鬥法令,所有法律訴訟程式中都允許用決鬥來代替發誓作證。

在實現基督教化後,歐洲人開始將上帝視為決鬥中評定是非的裁判。很多棘手的問題,司法機構往往將決鬥當作唯一的解決辦法。假如某人被控犯了殺人罪,又不能以尋常手段自證清白,那麼,他就能提出與控告他的一方決鬥,讓“上帝”來判定他是否有罪。

於是,在這種背景下,歷史上發生了許多富有傳奇色彩的決鬥故事。

法王路易二世時代,公元878年,卡斯蒂諾斯伯爵英傑格里烏斯在某天清晨被發現死在了自己的床上,當時只有他的妻子守在身邊。事實上,這只是一起偶然性事件,但伯爵的親戚貢特蘭卻指控伯爵夫人對丈夫不忠,並謀殺了丈夫。在這種情形下,按照慣例,伯爵夫人要麼承認罪名然後被絞死,要麼就找個代理人去和貢特蘭決鬥。儘管伯爵夫人的親戚都認為這個指控純屬誣告,但懾於貢特蘭是個武藝超群且兇狠殘暴的騎士,都不敢為她出頭。絕望之下,伯爵夫人只好走上絞架準備受死。

危急關頭,伯爵夫人的教子、年僅16歲的安茹伯爵挺身而出,毅然決定作為教母的代理人去與貢特蘭決鬥。就這麼看著一個本有大好前程的孩子白白送死?就連法王路易二世,也極力向他申明利害。路易二世還告訴這位小伯爵,如果他失敗了,不但伯爵夫人會被絞死,他本人即使僥倖活了下來也要被砍掉右手。但所有這些勸誡都無法讓安茹退縮,他決心已定,堅持要用自己的劍捍衛教母的榮譽。

決鬥當天,一切準備就緒後,由於雙方的實力太過懸殊,引來無數人圍觀。決鬥一開始,貢特蘭就氣勢洶洶地策馬衝向了男孩,長矛狠狠地擊打在安茹的盾上,安茹閃身側盾頂住了對手的第一波攻擊。就在這時,讓人大吃一驚的事發生了,一向老練的貢特蘭竟失去平衡,從馬上掉了下來,還沒等他站起來,小伯爵已策馬而來用長矛將他釘在了地上,隨即跳下馬拔劍砍下他的頭顱。最終,伯爵夫人在歡呼聲中被判無罪。

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在文學家和藝術家的渲染下,為名譽而決鬥似乎更為後人所熟悉。

大約在15世紀末,名譽決鬥的風俗從義大利流傳到歐洲各國,其目的不是辨別是非,而僅僅為了洗刷別人對自己的侮辱。當時,歐洲各國的貴族男子都身佩長劍,隨時準備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無論理由是多麼微小與荒謬。在他們看來,決鬥本身就是騎士精神和男子氣概的象徵。

最初,名譽決鬥雙方都不需要助手,後來因為給對手下埋伏等卑鄙的事常有發生,決鬥者找助手陪同便逐漸成為慣例。這種助手製度,無疑會帶來更大的傷亡,雙方的助手為了表明自己不辜負朋友的信任,也開始在決鬥中拼殺,其玩命程度絕不亞於決鬥的主角。

女人,依舊是引起名譽決鬥最主要的原因。不過,倒並非出於男人用比武來贏得異性青睞的動物本能,只是騎士精神原本就包含這個內容,即男人應該以生命來捍衛心上人的名譽和尊嚴。因此,在中世紀的騎士小說裡,經常能看到發誓為自己心愛的貴婦人效命的騎士,如果有人敢冒犯他們心愛的女人,他們會立刻與之決鬥,不死不休。

相比之下,早期政治決鬥的案例則要少一些。因為在古代,政治決鬥是非常嚴肅的事,有著嚴格的規章和程式,觀摩者也往往都是政界和宗教界的顯赫人物。

從法國大革命開始,另一種政治決鬥開始風行,即持不同政見者為自己的政治理念決鬥。到19世紀,隨著騎士精神的堙沒,政治決鬥已成為決鬥的主因。後來,這種風氣流傳到美國,從而引發不少悲劇。

亨利二世開啟了決斗的狂熱時代

15世紀左右,決鬥尤其是名譽決鬥在歐洲迅速而廣泛地流傳開。這時期,決鬥純粹是一種私人行為,只需雙方同意即可,用不著官方批准,更無需徵得法院、主教或國王的同意。

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當時的歐洲男子普遍佩劍,時常因為瑣碎的糾紛或爭吵而拔劍相向,引發決鬥。這些決鬥不存在法定的規則,但仍須遵循習慣性規範,以保證決鬥區別於簡單的鬥毆。比如,扔出一隻長手套代表挑戰,對方拾起手套視為應戰。

雖然決鬥不受限於身份地位,但最初大多發生在貴族、紳士和騎士之間,雙方往往還有朋友相伴,後來這些朋友也參與爭鬥,最終發展成上至君主、下至農奴,社會各階層都踴躍參加的死亡遊戲。

不過,為保全名譽,保住性命,貴族之間進行的名譽決鬥有時也會真戲假做,雙方事先達成默契,決鬥之時虛晃一招,互不加害對方。

中世紀,在歐洲文明最發達的法國,決鬥盛行的程度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其中,法王亨利二世就非常熱衷於此道。

1547年,沙泰尼雷勳爵在朝中造謠,稱雅爾納克勳爵與其年輕的繼母關係曖昧,憤怒的雅爾納克提出要與沙泰尼雷決鬥,以洗蒙受不白之恥,馬上便得到了亨利二世的同意。

沙泰尼雷是個優秀的劍手,對其他兵器也有頗深造詣,而雅爾納克在決鬥場上只是個新手,因此外界都一致看好沙泰尼雷。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在義大利劍客卡伊佐的臨時輔導下,雅爾納克居然找到了克敵制勝的秘訣。

決鬥當天,雙方來到城堡庭院,然後按照慣例宣誓。這是決鬥必走的流程,宣誓的內容大概是自己沒有佩戴任何魔力護符,也未在武器上施加魔法,更沒有使用什麼巫術。接著,兩人就在國王和貴族的注視之下拔劍在手,開始廝殺。

起初,強壯而狂妄的沙泰尼雷步步進逼,雅爾納克只有招架之力。可正當沙泰尼雷準備乘勝追擊之際,蹲在地上的雅爾納克一面用盾掩護身體,一面突然向對手毫無防備的左大腿刺了兩劍。結果,沙泰尼雷痛苦地倒在地上。他是亨利二世的寵臣,為保住他的性命,亨利二世馬上終止了決鬥,雅爾納克勝出。

面對這不可接受的失敗,倍感恥辱的沙泰尼雷竟拒絕包紮傷口,兩天後便一命嗚呼了。據說,亨利二世因此悲痛萬分,莊嚴地發誓,只要他還活著,就不允許決鬥存在。可諷刺的是,沒過多久,這位國王又興致盎然地派親信去主持另外兩位大臣之間的決鬥,自己則在宮中急切地等待結果。

因為身份特殊,無法親自參與,但亨利二世對決鬥顯然十分痴迷,最後也如願以償地死在了比武場上。

在女兒的婚禮上,亨利二世舉行了聲勢浩大的比武大會,並親自下場參加。這種比賽原非真正意義上的決鬥,帶有濃厚的娛樂性質,可不幸的是,在最後一場比武時發生了可怕的意外。當時,是由國王對陣蒙哥馬利伯爵,雙方在接觸的瞬間,伯爵的長矛擊中國王的盾後折斷了,折斷的長矛擊中國王的面具,其上的一根長木刺恰好穿過面具上眼部的開口,刺穿了國王的眼睛,直抵腦部。

沒過多久,重傷的亨利二世便痛苦地死去,享年41歲。

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可以說,亨利二世用自己的生命開創了決斗的狂熱時代。儘管隨後的幾位法王都曾試圖阻止這種狂熱,甚至在1559年頒佈了一條法令,宣佈所有幫助、慫恿、見證決鬥的人都將視同背叛國王,然而,此後半個世紀內,仍有四萬餘人死於決鬥。

決鬥風瀰漫歐洲

受法國的影響,西班牙的貴族也對決鬥格外著迷。他們的基督教騎士曾經向敵對的摩爾武士提出挑戰,希望用決鬥來決定上帝和真主誰才是宇宙的主宰。由此開始,一直到19世紀,決鬥風瀰漫於整個歐洲社會。

同時,這些生死之爭的起因也越來越千奇百怪,幾乎所有事都可能引發決鬥。

比如,英國的麥克納馬拉爵士和蒙哥馬利爵士之間的決鬥,僅僅因為他們心愛的狗之間先發生了爭鬥,結果蒙哥馬利爵士被打死,麥克納馬拉爵士也身負重傷。

1668年,著名的白金漢公爵與施特魯斯伯爵的夫人通姦,於是,憤怒的施特魯斯伯爵便向白金漢公爵發起了挑戰。英王查理二世擔心他們兩敗俱傷,一度下令軟禁白金漢公爵,不料他的看管者也是決鬥的發燒友,結果白金漢公爵逃了出來,這場生死較量仍無法避免。最終,白金漢公爵用劍刺穿了施特魯斯伯爵的胸膛,隨即溜之大吉,遠走高飛。

英國大詩人拜倫也是決鬥的狂熱分子。1765年某天,醉酒後的拜倫在餐廳與鄰座的查沃斯先生就兩人誰的財產更多而產生了爭執,由於言語已無法讓對方信服,他們決定用劍來證實自己的財富。他們來到隔壁的屋子,拔劍相向。屋子裡燈光昏暗,兩人隔著桌椅互砍,混戰過後,原本被大家看好的查沃斯被刺死,拜倫則被隨後趕來的警察逮捕。一開始,上院打算以謀殺罪判處拜倫死刑,後來僅以過失殺人罪判處罰金了事。

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由於當時英法兩國相距不遠,貴族間的關係極為密切,一些著名的決鬥還時常成為國際性事件。

在一次決鬥中,法國的國王衛隊長蓋克蘭打敗了英國貴族布倫布。可布倫布的好友特魯塞爾很不服氣,準備教訓一下法國人。他的上司蘭開斯特公爵不贊成這種行為,拒絕了他的要求。但他想盡辦法,還是找到了向蓋克蘭挑戰的機會,向對手提出要進行一場長矛、劍、匕首各三個回合的生死決鬥。而蓋克蘭此時身患瘧疾,正臥床休養,即便如此,他仍接受了挑戰,並請法軍統帥安德烈為他安排,甚至加開了100弗羅林金幣的賭約,準備以此宴請決鬥的見證人。

由於這是一場國際性“賽事”,決鬥當天,英法兩國有幾千名貴族和騎士前往觀戰。法國方面顯貴雲集,大批騎士爭相充當蓋克蘭的助手,隊伍浩浩蕩蕩。特魯塞爾一方則要低調得多,除開觀戰者,只有兩個助手。

決鬥在號聲中拉開帷幕,蓋克蘭開局不利。發著高燒顯然對他影響很大,在第一輪衝擊中,他的右臂被擊中,險些掉下馬來。觀眾們不約而同地發出哀嘆聲,都認為他不行了。不過在第二輪中,他卻擊中了特魯塞爾的肩膀,乾淨利落地將對手擊落馬下。隨後,他翻身下馬,準備將倒地的特魯塞爾斬首,所幸安德烈元帥終止了決鬥,特魯塞爾才算保住性命。

但事情並未就此打住,因為決鬥結束得太快,看客們沒有過癮,於是,雙方的助手、扈從們又用無刃的長矛相互打了一陣才各自罷休。

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在決鬥最盛行的時代,決鬥者身邊經常圍著大批助手。有的人就喜歡做助手,因為這樣既能滿足他們的血腥愛好,又不必整天忙著找茬挑起決鬥。他們常在決鬥者倒下後開戰。而圍觀者也會鼓動助手們繼續戰鬥,以滿足他們追求的感官刺激。

1652年,法國的波弗特公爵和內穆爾公爵在御前會議上吵了起來,很快,他們便用決鬥代替了口角。雙方選擇手槍作為武器,結果第一回合內穆爾公爵就被子彈打死了。這讓六個見證人大呼不過癮,於是內穆爾的助手威拉斯侯爵馬上向波弗特的助手埃裡庫爾發起挑戰。兩人改用劍決鬥,這次時間足夠長,見證人們總算過癮了,只是埃裡庫爾一條人命卻搭在了決鬥中。

為追求感官刺激,有些人還經常搬弄是非以挑起決鬥。在那個瘋狂的年代,他們對決鬥的熱衷,甚至已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比如,有的人會向陌生人挑戰,而當那個人莫名其妙地接受挑戰後,他還會看到許多從未見過的人跑來,要求充當他的助手參與其中。

在17世紀後的德國,隨著騎士階層的衰落,決鬥轉而在軍隊中蔓延。特別是在三十年戰爭期間,有些軍官甚至無恥到去同尋常百姓對壘。

到19世紀末,歐洲的決鬥事件有所減少,但參與者的身份卻更復雜了,連新聞界人士也會捲入其中,1880年到1888年的九年間,僅義大利記者間展開的決鬥就有974起。

決鬥風傳入俄國較晚,直到彼得大帝時代結束後才開始廣泛流行。這是因為彼得大帝十分憎恨這種死亡遊戲,為此,他於1716年曾頒發軍令,規定:決鬥者只要動手便可判死罪,而不問是否造成了傷亡;若出了人命,倖存者更要處以絞刑,被殺的也要倒懸屍首示眾。

1787年,俄國女皇葉卡捷琳娜二世下詔,減輕了對決鬥者的懲處力度,由此助長了這種風氣。

19世紀有一名貴族就聲稱自己在決鬥中殺死過11名對手。

而在官方頒佈的《軍官間爭端審理準則》中,居然還立下了這樣的規定:如果一個軍官的名譽被玷辱,當“軍官界公斷會”認為只有決鬥才是他唯一適當的報復手段時,他就必須發起挑戰以維護自身的尊嚴,要是他不肯決鬥,又不在兩週內呈請辭職,他所在單位的長官可徑直稟報上級將他罷免。

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難以遏制的死亡遊戲

中世紀的歐洲人如此狂熱地投入到決鬥中,無疑是拿寶貴的生命當兒戲,必然會招致撻伐。

早在12世紀,基督教會首先對決鬥發難,首當其衝的就是司法決鬥。當時的羅馬教皇,在很多場合都提出了要禁止決鬥的想法。他指出,決鬥在本質上違反了基督教和平與非暴力的原則,不僅無法請上帝作判決,還會遭到上帝的蔑視。

其他教會也一致認為:決鬥憑藉武力和軍事技藝取勝,對體弱者和未接受過軍事訓練的人是不公平的,這已從根本上違背了司法精神,是非正義的惡習。

於是,在16世紀,一度盛行的司法決鬥制度逐漸被廢止。

相比之下,名譽決鬥則要頑固得多。

在決鬥風最盛行的法國,從16世紀末到17世紀初的十年間,死於決鬥的貴族多達四千人。儘管開明的統治者曾試圖透過制定法律,來遏制這種無聊而血腥的死亡遊戲,但決鬥之風依舊盛行。直到路易十四親政後,終於對決鬥者動真格了,其在位期間的決鬥事件便只有路易十三在位時的百分之一。

為此,伏爾泰曾給予高度評價:廢除決鬥是路易十四為國家辦的最大的好事。他雷厲風行,令人滿意,不但使國內的惡習逐步得到糾正,而且還影響了鄰國。

普魯士王國就積極響應了路易十四的號召,國王腓特烈隨即頒佈聖諭:允許在軍隊裡決鬥,但決鬥要在整個團計程車兵面前進行,因為士兵要看到公平競賽,不過,我還會向觀看計程車兵們釋出另一個命令——向決鬥中站著的那個人開槍。

事實上,決鬥從未絕跡,偃旗息鼓的只是決鬥的風尚。甚至到了20世紀,名譽決鬥也偶有發生。

在德國,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名譽決鬥仍被奉為軍事法典而被准許,當時的大學生甚至以在臉上留下傷疤為榮。

1936年,納粹統治下的德國再次將決鬥合法化,而義大利的法西斯政權也鼓勵決鬥。

直到今天,名譽決鬥的殘餘風氣依然存在於現代社會中。歷史上曾引領決鬥之風的法國人,如今也偶爾還會舉行決鬥,但往往只是走走形式,決鬥者的生命安全一般都會得到保障。

中世紀歐洲狂熱的決鬥風讓上帝做判決,用生命換尊嚴

由於決鬥主要流行於上層社會,因此從中世紀末開始的那幾百年間,無數精英白白丟掉了性命。如果你翻閱歷史併為此列出一張名單,就會發現上面有眾多舉足輕重的人物。比如文學家大仲馬、屠格涅夫、托爾斯泰等,都曾參加過決鬥;美國第七任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法國第三共和國總理喬治·克列孟梭,都是決鬥的高手;而號稱“鐵血宰相”的俾斯麥,更是將決鬥當成家常便飯,僅大學期間他就與人決鬥過27次。

而最著名的莫過於開篇提到的普希金,俄國最偉大的詩人,為了維護妻子的名譽,結果死於決鬥之中。雖說壯烈,豈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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