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運動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由 小話詩詞 發表于 運動2022-02-28
簡介渚歷來各家對此詩的解釋層出而不一,有的人以為是媵妾受正妻的排斥,不能陪嫁而作,有的人認為這是一首棄婦詩,“之子”指薄情的丈夫,但認為“嘯歌”者是棄婦,所謂“嘯歌”是棄婦的自我排遣壓抑心理的一種表現,小編認為這些解釋都與原詩詩旨不相符,故在賞

汜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原詩:

《詩經·國風·召南·江有汜》

江有汜,

之子歸,不我以。

不我以,其後也悔。

江有渚,

之子歸,不我與。

不我與,其後也處。

江有沱,

之子歸,不我過。

不我過,其嘯也歌。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註釋:

汜(sì):指長江上的支流。

以:用,需要。

我以:不用我,不需要我。

渚(zhǔ):水中小洲。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稱渚。”

與:交往。相交。

不我與:不同我交往。

處:憂愁。

沱(tuó):長江的支流名稱。或以為與“汜”同。

過:到,至。

不我過:不到我去。

嘯:號,號哭。

嘯歌:號 田。

其嘯也歌:嘯是唱歌沒有譜和調的意思。有“狂歌當哭”的含義。一口出聲,以抒憤懣之氣,一說號哭。聞一多《詩經通義》“嘯歌者,即號哭。謂哭而有言,其言又有節調也。”嘯,蹙口出聲,以舒憤懣之氣,言其悔時也。歌,則得其所處而樂也。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譯文:

長江上有去而復歸的支流,這個男人獨自回家, 不帶上我。 不帶上我, 他日後必將悔恨。

長江上有分水的小沙洲,這個男人獨自回家,從此不需要我。 現在不需要我, 他日後必將憂愁。

長江上有迴歸的支流, 這個男人獨自回家, 不讓我跟著去。不讓我跟著去 , 他日後必將長歌當號。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賞析:

這是一首棄婦的哀怨詩。女主人公可能是一位商人婦。商人離開江沱返回家鄉時將她拋棄了。她滿懷哀怨,唱出了這首悲歌以自我安慰。全詩共三章。三章詩的開頭都是寫景。詩中反覆申述的“汜”“渚”“沱”為長江的一條條支流,藉此比興引出下文中商人的“之子歸”。全詩深入淺出地將敘事與抒情完美結合,顯示出極高的藝術水平。每章前三句敘事,後兩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為詩經中最常用的復沓句式,一唱三嘆,透過反覆詠歎表現詩中女人公的不幸與痛苦。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全詩各章透過變換相應的句子中的一字將女主人公的哀怨之情層層推進,層層昇華,從“以”轉為“與”再進為“過”,女主人公的情緒是漸進式的愈轉愈深。 在女主人公的眼裡,江有汜,江有渚,江有沱,這一條條不同的支流都是看得見的具體存在。她住在“汜”、“渚”、“沱”一帶,她丈夫當年從水路而來,最後又從這些支流中的一條乘坐小船悄然離去。從表現手法說,各章的首句都是直陳其事,用的是賦體;從江水有支流,引出“之子歸”的事實,則在賦體之中又兼有比興的意味。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詩中的丈夫也就是女子口中的“之子”,是一位薄情郎。在三章詩中,女主人公分別用“不我以”、“不我與”、“不我過”來訴說丈夫對她的薄情與棄之不顧。“不我以”,是不一道回去;“不我與”,是行前不和“我”在一起;“不我過“,是刻意迴避,甚至乾脆不露面。丈夫在感情上是如此冷漠,做的是那樣地決絕,無需再新增筆墨,其薄情寡義已刻畫地非常鮮明。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丈夫義無反顧的離自己而去,女主人公所做的一切挽回都徒勞無功,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於事無補,所以當丈夫決絕地離去時,女主人公內心的傷悲和哀愁,真該長歌當哭、仰天長嘯!可想而知,女子內心的滋味是苦澀的,酸楚的,感傷的,有時,竟會苦澀、痛楚、感傷得讓人蕩氣迴腸。從全篇詩歌來看,女主人公還是非常真愛這名男子的,結果到頭來卻是一廂情願的付出沒有得到回報。可想而知女主人公以後獨自一人生活要面對多麼大的困難,但是她又不得不擦乾眼淚,堅強地生活下去。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這不由得讓人想起了漢樂府《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稜,江水為竭,冬雷陣陣,夏雨雪,天地和,乃敢與君絕。”漢樂府《上邪》中用五種不可能的實現的事情來表明自己生死不渝的愛,是深情奇想,也是一整忠貞不渝的誓言。反觀《江有汜》,全篇都是女主人公的假想之辭,女主人公設想日後丈夫會對今日的背棄行為有所追悔,其中也包含著丈夫日後能回心轉意,重歸於好的期盼,預言男子今日的輕率的行為必將招致日後的痛苦。丈夫將受到的感情上的自我懲罰與他背棄自己妻子的行為之間的對應關係:“不我以”引出悔,“不我與”帶來處,“不我過”導致嘯歌。其愈是絕情,其後果也就愈加嚴重。細細揣摩女主人公的心態,又包含著強烈的報復心理,既有柔弱、無能為之的一面,又有著堅強的一面,這種性格的兩面性,甚至人格的兩重性,決定了這首詩的風格:及基金纏綿,又柔中見剛,沉著痛快,酣暢淋漓。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長江

此詩每章的前三句敘事,後兩句抒情。其中第三、四句重出——男子的薄情集中表現在這一句,女子的痛苦不幸也根源於這一句,因而採取了復沓的詠唱形式。重出的這一句子中的關鍵字,各章不同。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從第一章的“以”,一轉而為二章的“與”,再轉而為三章的“過”,愈轉愈深,丈夫如何薄情,做妻子的又是如何痛苦不幸,都因了這一關鍵字的置換而得到一層深於一層的表現。全詩形式整齊,結構嚴謹,用字精準,筆法卻極為自然,語言又十分淺近,達到了精工與自然、深入與淺出的完美結合,顯示出極高的藝術水平。

柔弱與堅強並存——《詩經·國風·召南》第十一首《江有汜》賞析

歷來各家對此詩的解釋層出而不一,有的人以為是媵妾受正妻的排斥,不能陪嫁而作,有的人認為這是一首棄婦詩,“之子”指薄情的丈夫,但認為“嘯歌”者是棄婦,所謂“嘯歌”是棄婦的自我排遣壓抑心理的一種表現,小編認為這些解釋都與原詩詩旨不相符,故在賞析中沒有采納。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