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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錢德勒:“我的父親是個酒鬼”

由 澎湃線上 發表于 運動2022-02-12
簡介如果莫里斯能夠在紐約到芝加哥的終點站拉薩勒火車站等候妻兒歸來,那想必會是一幕非常溫馨的畫面,但是他多半在外工作,而弗洛倫絲和雷只能自己回到位於蘭利大道的家

錢德勒的父從事什麼職業

【編者按】

3月26日,是美國“硬漢派”偵探小說家雷蒙德·錢德勒逝世61週年的紀念日。雖然已經去世60多年,但雷蒙德·錢德勒的七部長篇小說依舊被讀者閱讀和喜歡,《漫長的告別》、《長眠不醒》……而他在小說中塑造的偵探菲利普·馬洛這一硬漢形象,也依舊矍鑠,無法超越。雷蒙德·錢德勒憑藉偵探推理小說,進入了世界經典文學的史冊,在逝世61週年紀念日,澎湃新聞經授權,摘錄最近出版的《罪惡之城的騎士:雷蒙德·錢德勒傳》中的一章,以示紀念。

雷蒙德·錢德勒:“我的父親是個酒鬼”

雷蒙德·錢德勒和貓

1888年7月23日,雷蒙德·錢德勒出生在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蘭利大道一座小紅磚房的二樓。一位名叫馬丁·沃爾特(Martin Walter)的醫生被喊來幫忙,不過分娩過程順利,幾個小時後,錢德勒便來到了人世間。家人和朋友都管他叫雷。在其一生中,他將透過創作一系列以硬漢和比硬漢更強悍的女人為主角的犯罪小說,與另一個州的另一座城市(加州的洛杉磯)結下不解之緣。不過一開始,雷的生活中只有一個硬漢,那就是他的父親莫里斯·錢德勒(Maurice Chandler)。

關於莫里斯,我們瞭解到的情況非常有限。雷偶爾會在書信裡提到他,可是每一次,雷都語帶不屑,甚至以他為恥。1858年8月15日,莫里斯出生在賓夕法尼亞州的切斯特郡,祖輩是17、18世紀從愛爾蘭移民到美國的貴格會教徒。他的父母,約翰(John)和艾米·錢德勒(Amy Chandler)都是農民,不過有點家底,能把孩子送到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湯恩科學院修習工程學。那是一所聲名在外的好學校,所以當莫里斯在1880年收到錄取通知書時,他的父母對他寄予了厚望。大多數貴格會教徒都是勤勞肯幹的人,可莫里斯是個例外,他在大學的求學生涯可謂一敗塗地。他只讀了兩年,沒有拿到學位就離開了學校,箇中緣由如今已經不甚明瞭。但是我們從他後來的生活中得知,他是個容易分心、稍有挫折就會放棄、總是逃避責任的人。這些品質毫無疑問會令他學業無成,他也註定會成為一位不合格的丈夫和父親。

不過在1882年,當他大學肄業時,他已經有足夠的知識考取職業證書,並且在處於19世紀下半葉飛速發展的鐵路行業中心地帶的中西部鐵路公司,謀得一份工程師的差事。鐵路給美國的經濟形態帶來的影響在於,首次將邊遠地區和芝加哥等商業中心直接連線起來。這些城市也因此變成貨物集散地,貨物被運去東部大城市,繼而被運往海外市場。過去需要耗費數日的行程,如今只需數小時;玉米、豬肉、牛肉等大宗貨物也可以實現快速運輸,而沒有腐壞變質的顧慮;這樣的生意對鄉村和城市而言都有利可圖。自19世紀40年代起,內布拉斯加州平原(當時世界上最大的耕地區域)的玉米就已經銷往全世界。美國中西部在全球飲食中佔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甚至被譽為世界的麵包籃。[1]如此發達的貿易全憑鐵路才得以實現。

莫里斯入行之時,許多大型鐵路專案都已經完工。十三年前,即1869年5月10日,由中央太平洋鐵路公司和聯合太平洋鐵路公司聯合建造的第一條橫貫美洲大陸的鐵路正式完工,一枚黃金道釘被釘入最後的鐵軌連線處,用以慶祝這一曠世工程的成就。[2]1881年,每32個美國人中便有一人受僱於鐵路行業,所以即便最輝煌的鐵路建造時代已經過去,莫里斯依然沒有花多少工夫就在聯合太平洋鐵路公司[3]找到了工作。芝加哥城還在擴張,還有很多規模較小的鐵路支線等待建設,有不少規劃路線、鋪設軌道、修復陳舊磨損的鐵路的工程隊,他的工程專業資質使他能夠加入其中之一。這份工作非常辛苦,要求他不斷加班,並且長時間離家在外。此後的五年裡,他在中西部來回穿梭,循著那些從芝加哥輻射出來的鐵路,遊蕩在伊利諾伊州、內布拉斯加州和懷俄明州,所以二十多歲的他基本上過著遊牧民的生活。他的這段單身歲月大體上都在小鎮旅店和公司的臨時宿舍中度過。

雷蒙德·錢德勒:“我的父親是個酒鬼”

左:黃金道釘;右:1869年5月10日,第一條橫貫美洲大陸的鐵路正式完工

1886年,事情出現了轉機。他先是在奧馬哈(在當時,此地是個相當出名的非法、淫亂活動的中心)施工作業,然後來到了懷俄明州的拉勒米市。這是一座新興城市,道旁的樹木都還是小樹苗,而且與19世紀聲色犬馬的奧馬哈[4]相比,這是一座安靜的小城。正是在這裡,他遇見了未來的妻子。她的名字叫弗洛倫絲·達特·桑頓(Florence Dart Thornton)。她有一雙明亮的藍色眼眸,嵌在一張堅毅的方臉上,還有一頭濃密的棕發,每逢正式場合都會編成髮髻。她剛到美國不久,但在這短短的一年裡,她的美貌已經吸引了不少拉勒米男性的目光。

1861年,弗洛倫絲出生在愛爾蘭,父母艾薩克(Isaac)和安娜·桑頓(Anna Thornton)與莫里斯的父母一樣,都是貴格會教徒。他們家住沃特福德,非常湊巧的是,莫里斯·錢德勒一家在兩三代前也正是從這座城市移居美國的。19世紀中葉,依舒爾河而建的沃特福德是一座繁忙的港口城市,以出產世人趨之若鶩的鑽石和雕花玻璃聞名於世。在其漫長的歷史中,沃特福德一直是愛爾蘭第二大城市,它也像愛爾蘭其他城市那樣,被盎格魯-愛爾蘭精英[5]所主宰。桑頓一家都是不信奉英國國教的貴格會教徒,他們雖然算不得精英,卻也和城裡的名門望族過從甚密,並經營著一家生意興隆的律師事務所,在沃特福德、都柏林以及科克均設有辦事處。事務所在老闆艾薩克的打理下蒸蒸日上,家底殷實的他也就能讓妻兒住上城外的豪宅,享受維多利亞時代的舒適生活。

19世紀70年代末期,艾薩克突然去世,留下安娜拉扯一大家子。所有人都說她不僅獨斷專橫,而且為人粗暴,依據自己嚴苛的道德和宗教信條,帶大了五個女兒和唯一的兒子歐內斯特(Ernest)。到了歐內斯特要讀大學的年紀,安娜強迫他學習法律,歐內斯特只好不情願地聽從母親的安排。他其實並不想去自家事務所工作,可是不能忤逆母親的意願。[6]

桑頓一家對其貴格會的出身懷有強烈的自豪感,其中又以安娜為甚,她認為這令他們一家在大英帝國的上層社會牢牢地站穩腳跟。而這枚硬幣的另一面便是,安娜對天主教和構成會眾主體的愛爾蘭工人階級抱有嫌惡之情。在她的教導下,她的孩子們也紛紛繼承了這種偏見。[7]安娜常常跟人吹噓,自己家沒有天主教徒親戚,連姻親都沒有:桑頓一家可是純粹的盎格魯愛爾蘭貴格會教徒。

19世紀80年代初,桑頓一家遭遇了一場危機,說白了,這場所謂的危機不過是個名叫歐內斯特·菲特(Ernest Fitt)的鍋爐檢查員。他與弗洛倫絲的姐姐格蕾絲(Grace)墜入愛河,兩人想要結婚。安娜·桑頓對此感到震驚。她用對付兒子不願修習法律的辦法,來處理這一婚姻問題:她試圖逼迫格蕾絲放棄對方。可是這一次,安娜的孩子不肯就範。當他們倆明顯已經不可能與母親達成妥協時,她與愛人便決定私奔,眼前唯一的出路是移民美國。

一年後,時年二十五歲的弗洛倫絲也有樣學樣,可是她的動機沒有格蕾絲那麼明確。就我們所知,她並沒有為禁忌的戀情所纏身,而且她如果留在沃特福德,可能會期待結婚生子的安穩生活。可是自從格蕾絲離家出走後,弗洛倫絲的生活開始每況愈下,母親將怒火都發洩在她頭上,忍無可忍的日子終於到來了。在她的聲聲祈禱中,美國想必就是她祈求的答案,於是在1886年,年輕氣盛的弗洛倫絲打包好行囊,動身前往美國,她東拼西湊地借了點錢,又拿出自己的私房錢,此外幾乎身無分文。

……

弗洛倫絲經歷了兩個星期的折磨之後,終於來到了紐約的炮臺公園(1890年之前,此地是紐約的移民中心,後來被更為著名的埃利斯島所取代)。可是,她的旅行並沒有就此結束,她在紐約一家廉價的旅館裡住了一宿,第二天便坐上火車,先是抵達芝加哥,最後來到拉勒米。

……

然而在拉勒米迎接弗洛倫絲的卻有不少好訊息。[8]與姐姐團聚後,她發現姐姐與鍋爐檢查員的婚姻幸福美滿,並準備懷孕生子。他們在拉勒米過得不錯,而弗洛倫絲也輕鬆地融入了當地的生活。她慶幸自己逃離了沃特福德,並在懷俄明州變成一位自信、快樂的女青年。平日,歐內斯特出門工作,弗洛倫絲就在家裡給格蕾絲幫忙,做做家務,採購家用,外甥女繆里爾(Muriel)出生後,弗洛倫絲還會幫忙帶孩子。成年以來,這是她第一次可以擺脫階級和宗教的枷鎖,真正愜意地生活。她這麼心滿意足地生活了一年。

1887年,當她漸漸在新大陸上立足之時,她的世界再次發生了改變。這位美麗的愛爾蘭女孩怎麼會被介紹給莫里斯·錢德勒這等粗魯的鐵路工程師?我們猜測,可能是弗洛倫絲的姐夫歐內斯特·菲特幫他們牽的線、搭的橋。

菲特是個上進的年輕人,他先是謀得一份繪圖員的差事,後來又晉升為土木工程師。[9]他如果早在1887年就進入這一行業,那麼很有可能在職場上與莫里斯·錢德勒相識,邀請這位新朋友到家裡做客,並將自己的妻子和剛剛抵達美國的小姨子介紹給他認識,好讓這位年輕的單身漢可以娶走弗洛倫絲,減輕他的負擔。無論這對年輕男女是如何相識的,他們似乎一見鍾情,感情突飛猛進,而莫里斯停留懷俄明州的時間有限,無疑為這團烈火增添了乾柴。等到工程結束,他就必須跟隨工程隊離開,隨著最後期限越發迫近,弗洛倫絲必須做出決定。她到底是要留在姐姐和姐夫身邊,還是跟隨莫里斯遠走他鄉?最後,她像當初下定決心遠赴美國那樣,果決地選擇了莫里斯。

這對青年男女在聖馬太聖公會教堂結為夫妻。此時他們相識不到一年時間。婚禮儀式籠罩在不祥的靜謐之中,主持人是喬治·康奈爾(George Cornell)牧師,見證人是一對四處流浪的夫婦,喚作威廉(William)和妮蒂·科姆利(Nettie Comley)。[10]這場婚禮為何如此倉促,歐內斯特和格蕾絲為何沒有出席,這些問題都令人生出疑問。儘管兩人愛得熱烈,但在她姐姐和姐夫的眼裡,這也許並不是一樁美好的姻緣?

莫里斯和弗洛倫絲在拉勒米又待了幾個月,弗洛倫絲在這裡懷上了雷。雷總是認為,如果他們一家人能夠留在這裡,也許生活不會那麼艱辛,但是事與願違,莫里斯的工作迫使他繼續向芝加哥行進。莫里斯對芝加哥特別熟悉。工作初期,他多數時間都生活在這裡,後來他工作時也常常經過此地。此前,弗洛倫絲雖然也來過芝加哥,不過只停留了幾小時,就換乘火車前往拉勒米。所以對她來說,這是一個全新的城市,與她過去所適應的環境截然不同。

……

雷蒙德·錢德勒:“我的父親是個酒鬼”

19世紀末的芝加哥

莫里斯和弗洛倫絲的第一個家位於芝加哥東南郊的蘭利大道,離華盛頓公園並不遠。與此同時,莫里斯的工作性質沒有多大變化。儘管新婚宴爾,第一個孩子也即將出生,他還是得外出工作,在中西部附近施工作業,而弗洛倫絲常常獨守空房。先拋開夫妻情感的問題,對一位待產的母親而言,獨自生活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她在新家附近沒有任何親人,所以一旦有什麼需要,她必須仰仗鄰里的援手。

1888年7月23日,弗洛倫絲開始陣痛,並在當天產下孩子。她把孃家姓氏用作男嬰的中間名,給他取名雷蒙德·桑頓·錢德勒。他很快就受洗,並且根據當地的風俗,被送到附近的攝影師G。W。瓦尼(G。W。Varney)那裡,拍攝了他人生中第一張照片。

可惜的是,我們對錢德勒的幼年時光所知甚少。那個時期的兩張照片都暗示他過著平凡的生活,但是由於缺少背景,我們也無法對其做出定論。第一張照片攝於他約一歲半的時候,照片上的小男孩有著一張胖乎乎的臉,身著傳統長袍,彆扭地坐在攝影師工作室的躺椅上。他的手裡抓著心愛的玩具,一個名叫阿爾弗雷德的布娃娃。這張照片上的雷顯得有些靦腆,而這種性格將伴隨他一生:每當攝像機對準他的時候,他總會移開目光,緊張地望著鏡頭外的人,也許這樣他就能讓自己鎮定一些,也能勉強擠出一絲笑容。拍攝這張照片大概是為了留給莫里斯作紀念,因為雷和母親正要第一次出遠門。在弗洛倫絲看來,她也該回一趟愛爾蘭,看望她的母親了。

雷和弗洛倫絲在1890年(這個時候雷還只有兩歲)夏天離開芝加哥[11],坐長途火車前往紐約。抵達紐約後,他們乘船前往愛爾蘭的昆斯敦,然後回到了沃特福德。孩子還這麼小就帶他做長途旅行,弗洛倫絲顯然非常勇敢,但是這一次,她至少有錢購買客艙票了[12],令遠洋旅程多少輕鬆了一些。客艙的食物要比統艙好不少(旅客在餐廳的餐桌上享用肉和蔬菜,不必像上次那樣忍受稀薄的湯),而且客艙也保證了隱私,對於一位富有魅力的年輕媽媽來說,這很重要。不過即便如此,長途旅行還是非常辛苦。

弗洛倫絲和雷為什麼要長途跋涉返回愛爾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們家裡發生了什麼急事。弗洛倫絲的父親已過世,我們也沒有理由認為她的母親生病了,如果真的是因為家裡出事了,她也應該和姐姐一起回國。弗洛倫絲難道是奉母親之命才回國的?安娜這樣嚴苛的母親,有可能會堅持要見外孫一面。不過這趟旅程還有其他好處。除了把家人介紹給自己的寶貝兒子以外,弗洛倫絲還可以向母親證明,自己在海外的生活是多麼成功,並且讓家人明白,她再也不是桑頓小姐了,而是錢德勒夫人。

旅途中,雷把玩具阿爾弗雷德給弄丟了。這年幼的孩子失去了心愛的玩具,肯定很傷心,這件事也必然給弗洛倫絲增添了額外的壓力,因為對她來說,這次探親肯定會是不小的挑戰。然而雷在多年以後回憶往事時提到,他們抵達愛爾蘭時,阿爾弗雷德竟然奇蹟般地重新出現。這也許算是一個吉兆吧。

對弗洛倫絲來說,母親的反對始終是一種沉重的負擔,儘管她希望雷蒙德的在場能夠緩和母親的憤怒,但是安娜顯然不會為之所動。根據她後來的表現,安娜是一個非常記仇的人,與女兒團聚的場面可能令所有在場的人都很尷尬。不過弗洛倫絲早已做好面對安娜的準備,她的這種勇氣在她二十多歲的年紀裡顯露得淋漓盡致。她面對各種場合的適應力是毋庸置疑的。

至於男孩對初次拜訪愛爾蘭做何感想,我們找不到任何記錄。除了中途失去阿爾弗雷德,以及在酒店失而復得以外,這段經歷似乎沒有在雷的記憶中留下多少痕跡。當母親與外祖母試圖和解時,雷只是默默地和阿爾弗雷德以及其他玩具做伴,並在一位僕人的監護下,仰著胖乎乎的臉蛋在沃特福德的宅子裡蹣跚學步,還認識了舅舅歐內斯特,以及各位姨媽。

10月下旬,他們的探親之旅走到尾聲,弗洛倫絲和雷在昆斯敦登上“塞爾維亞號”輪船,並於27日在紐約上岸。他們徑直返回芝加哥。如果莫里斯能夠在紐約到芝加哥的終點站拉薩勒火車站等候妻兒歸來,那想必會是一幕非常溫馨的畫面,但是他多半在外工作,而弗洛倫絲和雷只能自己回到位於蘭利大道的家。在他們等待莫里斯休假歸來的同時,弗洛倫絲毫無疑問盡其最大的努力,試圖過起她向母親吹噓的幸福而又成功的生活。

次年夏天,芝加哥異常炎熱,大約有17人在熱浪中喪命。[13]弗洛倫絲決定帶上雷,去和已經搬到內布拉斯加州普拉茨茅斯的姐姐同住。於是從1891年至1895年,他們每年都要去格蕾絲家度假。雷顯然在那裡過得很開心。發展滯後的普拉茨茅斯半是城鎮,半是農村,它坐落於密蘇里河畔,與嘈雜、惡臭的芝加哥判然有別。道路兩旁生長著野葡萄,當地的居民則收集果實釀造葡萄酒。每到夜裡,螢火蟲便會在夜空中嗡嗡地發出亮光,人們則坐在搖椅上,與鄰居說長道短。[14]白天的時候,雷便和表姐繆里爾·菲特一起玩耍,她雖然年長兩歲,卻總是讓雷當頭兒。實際上,他們的好多遊戲都非常成人化,他有一次承認,自己曾脫下她的內褲,端詳起她緊實的屁股。[15]不過普拉茨茅斯也並非天堂,雷還記得有一天,泥濘的河裡漂來了一具死屍,給他在那裡的快樂時光蒙上了一層陰影。[16]

弗洛倫絲也享受普拉茨茅斯的時光。在那裡,她終於可以稍許放鬆,讓別人幫她分擔帶孩子的辛勞。姐姐與姐夫的陪伴想必也給日復一日埋首於家庭責任中的弗洛倫絲帶來了慰藉。與這些大人的相處似乎也給雷帶來了好處。他會坐在姨父和姨媽的腳邊,聽他們講述家族的故事,由此放飛了他稚嫩的想象力……

當然了,普拉茨茅斯的夏天總有結束的一天,餘下的季節裡,雷和弗洛倫絲只能待在芝加哥。雷上了幾年學,在這座城市裡也交到了幾個朋友:按照他自己的說法,他跟著朋友們當起了小混混,只是做的壞事“跟犯罪還沾不上邊”[17]。他應當也在跟蘭利大道隔了幾條街的地方,目睹了芝加哥世界博覽會的場館在建築工地上逐漸成形。他也許見過那個由威廉·費里斯(William Ferris)設計的古怪、巨大的輪狀建築,看著它拔地而起。不過當博覽會在1893年開幕後,他有沒有前去參觀,有沒有見到世界上第一座摩天輪[18]、第一碗麥片和第一條拉鍊,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雷蒙德·錢德勒:“我的父親是個酒鬼”

1893年芝加哥世博會上的摩天輪

弗洛倫絲在芝加哥過得十分艱辛。無論一開始莫里斯有哪些吸引她的品質,到如今它們都已經煙消雲散。他長期出門在外令她沮喪,而他偶爾回家卻令她的日子雪上加霜。隨著雷逐漸長大,他越來越清楚地意識到,父母親之間有著嚴重的家庭矛盾。在19世紀90年代,他的雙親逐漸形同陌路,在雷之後,他們再也沒有生育其他孩子。雖然他們花了很長時間才分手,但這無法避免的結局卻給雷留下了巨大的心理創傷。這段失敗的婚姻,問題主要出在莫里斯身上。

在兒子的出生證明上,莫里斯在父親職業一欄裡寫下了土木工程師。雷鮮少談及父親,不過在20世紀50年代,他跌入人生的最低谷時,終於向朋友娜塔莎·斯彭德(Natasha Spender)打開了心扉。他說他父親是鋪軌工程隊的負責人。[19]我們知道這意味著莫里斯必須帶領一幫鋪軌工人,深入荒郊野外。莫里斯負責排程指揮,工人們則負責搬運、鋪設鐵軌和枕木。搬運工作非常辛苦(12小時一班的情況很普遍),不僅有一定危險性,而且酬勞也微乎其微(聖塔菲線的鋪軌工人日均酬勞僅略高於1。2美元[20])。管理這些工人定然也是一件費心費力的苦差事。更何況,發號施令的工程師通常是些受過大學教育、經濟狀況良好的人,他們與鋪軌工人的社會地位差距只會令管理工作更加棘手。鋪軌工人多半沒念過幾年書,只要會用大榔頭敲釘子,任何人都能勝任這份工作。他們都出身最貧苦的家庭,很多人身上都揹著犯罪記錄,而且一個比一個不服管教。[21]工程師必須管理好這些魚龍混雜的工人,趕在鐵路公司緊巴巴的工程期限內完成專案,箇中困難自不必說。他們必須常常逼迫工人加班加點地乾重體力活。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們必須令這些暴力分子對他們俯首稱臣,而身處遠離文明的荒郊野外顯然為個別手段提供了方便:莫里斯這類人經常會訴諸一種古老的辦法,那便是赤裸裸的暴力。久而久之,莫里斯·錢德勒也就成了與庫爾茨先生[22]如出一轍的人,而鐵路公司也不會多管閒事,只要暴力行之有效,他們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莫里斯每每必須透過暴力和鎮壓才能在荒郊野外控制住底下的工人,他自己必然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他像很多人那樣,透過酗酒來排解壓力。而他的工程隊有那麼多工人,手頭的酒肯定十分充足。莫里斯開始頻繁地酗酒,喝到酩酊大醉,喝到不省人事,就能夠減輕工作的壓力。沒過多久,他就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酒鬼。酗酒、施暴加上終日與男性為伍,導致莫里斯每次回家都猶如一場災難:他無法適應安靜的家庭生活,每次回家都要弄得家裡雞犬不寧。

對酒鬼來說,芝加哥是一座夢想之城。蒸餾釀酒僅次於肉類加工,是這座城市的第二大產業。據估計,芝加哥的釀酒行業產值達每年100萬美元。1865年,芝加哥生產了700萬加侖的啤酒,人均(算上男男女女甚至孩童)生產39加侖。到19世紀80年代,每兩百位芝加哥市民就擁有一間酒吧,警察不僅容忍這些娛樂場所,甚至積極地予以庇護。戒酒協會隨之蓬勃發展起來,伯納姆和魯特早期設計的摩天大樓裡就有一座名叫基督教婦女禁酒大廈,它在1890年是世界第一高樓。禁酒團體雷聲大卻雨點小,幾乎沒給這座城市的豪飲風氣帶來任何影響:這裡遍地都是酒,莫里斯這類人只要有錢有酒癮,就能隨便買酒消愁。[23]

面對醉醺醺的丈夫,弗洛倫絲十分堅強。她經受過母親的欺凌,明白該怎麼予以反抗,決不會輕易地被莫里斯壓倒。他們吵得很兇,所以我們幾乎可以預料到,莫里斯不甘於口舌之爭,他動手打了弗洛倫絲。如果她敢抱怨,他就再奉送幾拳,直到她默不作聲為止。我們很難搞清楚,雷親眼見過多少次這樣的家庭暴力。他從來不曾提筆寫下父親的暴行,只有在喝醉的時候,他才會提起莫里斯。所以,娜塔莎·斯彭德從雷口中聽到的片段前後不一:有些時候,他聲稱自己目睹過父親毆打母親的場面;有些時候,他卻矢口否認。他自己肯定明白事情的真相。儘管家暴開始出現的時候,他大概只有四五歲,但母親身上的瘀傷以及她行為舉止的變化,定然逃不過他的雙眼。當時他年紀實在太小了,沒有任何力量阻止這一切的發生。我們無法猜測弗洛倫絲到底忍受了多久,不過在1895年,她和雷離開了蘭利大道,離開了莫里斯。

這個時候雷七歲了,他突然得了猩紅熱:“我光記得兩件事情,一個是冰激凌,另一個是在恢復階段,把死皮剝下來實在是太好玩了。”[24]弗洛倫絲生活窘迫,只能住在寄宿公寓和廉價酒店裡。失去了莫里斯的經濟支援,她手頭的選項就變得極為有限。她既沒有錢也沒有工作,只好前往普拉茨茅斯投奔姐姐。

雷在普拉茨茅斯東四區上了小學,他的老師名叫萊蒂·C。史密斯(Lettie C。Smith)。[25]他頭腦特別聰明,考試成績還不錯,但不算太拔尖。可能是複雜的家庭生活給他帶來了些許壓力。史密斯夫人沒能教雷太久。她的筆記告訴我們,雷很快就返回芝加哥了,這是他的父母第一次嘗試和解,這類事情以後還將一而再地發生。

莫里斯和弗洛倫絲並沒有徹底放棄兩人的婚姻。弗洛倫絲大概希望這段婚姻能有轉機,畢竟她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小小年紀就沒了父親,如果能夠給他一個完整的家,那麼做出犧牲也是值得的。在接下來的幾年裡,他們在芝加哥和普拉茨茅斯之間來來回回折騰了好幾趟。對她來說,這必然是一段艱難不安的歲月,對雷而言則更是如此。無論她一開始回到芝加哥、回到莫里斯身邊時懷有怎樣的希冀,這份希冀如今都已經徹底幻滅。弗洛倫絲終於接受了現實,這段感情已經無法挽回。

可能要到1900年,她才終於同芝加哥永別,並最後一次回到普拉茨茅斯,與姐姐告別。她此行這般決絕,是為了再也不讓孩子受到莫里斯的擺佈。

雷從未原諒父親,他和母親離開芝加哥後,就斬斷了同父親的聯絡。他在寫及自己的過往經歷時並不談論芝加哥,也總是避擴音及父親,他希望讓朋友們覺得,他是個長於普拉茨茅斯鄉村的小夥子,家裡住著許多奇奇怪怪的叔叔。無論雷是否願意承認,莫里斯都對他的一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雷從小就目睹家庭暴力,這份經歷在他腦海裡刻下一種保護女性的慾望,而他首先要保護的便是他的母親。當這一品質在他身上逐漸顯現時,他所創造的偉大角色——偵探菲利普·馬洛也開始成形。雷把馬洛形容作“商店裡陳舊的加拉哈特”(shop soiled Galahad)[26],這番話實際上也是在形容他自己:具有騎士風度,是女性的守護神,絕非紙上談兵,也不是浪漫情懷。

雷蒙德·錢德勒:“我的父親是個酒鬼”

電影《長眠不醒》(1946,又名:夜長夢多)中,亨弗萊·鮑嘉扮演的菲利普·馬洛

莫里斯也許激發了兒子的創造力,但他惡劣的行徑卻也給兒子埋下了不少情感上的地雷,雷在未來要不斷地越過它們。我們將在後面看到,雷的作品中始終有一個繞不過去的觀念:孩子可能會從父母那裡繼承他們的人性之惡和道德缺陷。他會不會像他父親那樣,變成一個動不動就打人的酒鬼?

與此同時,弗洛倫絲則需要考慮雷的未來。他需要一個家,需要接受教育。經過慎重考慮,她決定為了孩子犧牲自己的幸福,回到愛爾蘭的大家族中去。她明白母親不會接受她與莫里斯離婚,而且會讓她不好過,但愛爾蘭是他們唯一可以繼續前行的地方。至少,她可以藉此遠離莫里斯,也相對容易打消與他複合的念頭。

註釋:

1。Faith,N。,The World the Railways Made,Pimlico,London,1994。

2。該鐵路全長3000多公里,橫穿整個北美大陸,是世界上第一條跨洲鐵路,被BBC評為世界七大工業奇蹟之一。這枚黃金道釘如今收藏在斯坦福大學的坎特藝術中心。

3。此處描述根據雷蒙德的第一部傳記:MacShane,F。The Life of Raymond Chandler,Hamish Hamilton,London,1986。

4。關於奧馬哈的都市傳說,參見Bristow,D。L。,A Dirty,Wicked Town,Caxton Press,Caldwell,Idaho,2000。

5。盎格魯-愛爾蘭人(Anglo-Irsh)是19-20世紀初愛爾蘭的一個少數群體,因為新教唆佔據的優勢地位,而成了愛爾蘭的上層階級。

6。Letter to Charles Morton,1 January 1945。

7。Ibid。

8。我認為,在1886年,格蕾絲·菲特定居在拉勒米,而不是內布拉斯加州的普拉茨茅斯。她女兒繆里爾於1887年生在懷俄明州,而且莫里斯和弗洛倫絲也於那年在拉勒米晚婚,因此菲特一家定居此地也就合情合理了。

9。參見1900年和1910年普拉茨茅斯的普查記錄。

10。MacShane,F。The Life of Raymond Chandler,Hamish Hamilton,London,1986。

11。對於芝加哥來說,1890年是個豐收之年。2月,芝加哥贏得了舉辦1893年哥倫比亞世界博覽會的資格,芝加哥不僅透過它大賺了一筆,而且登上了世界的舞臺。儘管這一訊息宣佈之時,雷還非常年幼,但是隨著他逐漸長大成人,他將越發意識到芝加哥是一座偉大的城市。——原注

12。根據我在紐約找到的1890年10月27日“塞爾維亞號”乘客名單,弗羅倫絲和雷從愛爾蘭返航時買了客艙票,所以他們前往愛爾蘭時很有可能也買了客艙票。不過,我確實找不到任何他們從紐約出發和抵達昆斯敦的記錄。

13。Larson,E。,The Devil in the White City,Bantam,London,2004。

14。Letter to Charles Morton,20 November 1944。

15。Letter to Helga Greene,28 April 1957。

16。Letter to Charles Morton,20 November 1944。

17。Letter to Helga Greene,28 April 1957。

18。摩天輪(Ferris Wheel)就是威廉·費里斯的姓氏命名的。

19。這是2006年9月我採訪她的時候,她告訴我的。

20。Decker,J。H。,Men of Steel Rails,University of Nebraska Press,Lincoln,1983。

21。Ibid。

22。庫爾茨先生(Mr。Kurtz)是約瑟夫·康拉德的小說《黑暗的心》的主要人物,他在現代社會中長大,卻在非洲黑暗的叢林中施行殘暴統治,被土著人敬若神明,有著一顆比叢林更黑暗的心。

23。這部分的所有資料都來自Miller,D。L。,City of the Century:the Epic of Chicago and the Making of America,Touchstone,New York,1997。

24。Letter to Hamish Hamilton,10 November 1950。

25。參見the Raymond Chandle:Shamus Town website,洛倫·拉特克(Loren Latker)在其中發現了新的材料。http://homepage。mac。com/llatker/index。html。

26。加拉哈特是亞瑟王圓桌騎士中最純潔的一位,也是唯一能拿起聖盃的人。

雷蒙德·錢德勒:“我的父親是個酒鬼”

《罪惡之城的騎士:雷蒙德·錢德勒傳》,【英】湯姆·威廉斯/著 陶澤慧/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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