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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對於“老”的定義是65歲,你的定義是什麼?
老什麼定什麼
關於“怎樣才算是老了?”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會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對於年輕人來說,“老”似乎只存在於想象,或是流行歌曲的浪漫刻畫中;而年長者則對“老”有更多直接經驗,這件事對他們要不友善得多,因為它意味著膠原蛋白流失,肌肉鬆弛、行動遲緩……老似乎從來不是件好事情,就如同伍迪·艾倫所說,“變老沒有什麼好處,你不會變得更聰明。只是你的背部會更經常疼痛,視力變得模糊不清,如果你能夠避免的話,我希望你不要變老。”
retiresavvy 網站聯手調查公司 onepoll,發起了一項主題關於“怎樣才算是老了”的調查。最後的結果表明,如果要給人們公認的“老”下一個最直接的定義,那就是 “65” 歲,在 2000 個樣本中,有 96% 的人認為 65 歲是一個分水嶺。
除此之外,關於“老”這件事情,人們就一些日常活動給出了自己所認為的年齡上限,例如:
“飆車”這件事的年齡上限是 33 歲,如果過了這個年紀,你還在無人的市區飆車到 120 碼,那可不是酷,而是不負責。
“文字聊天”的年齡上限是 38 歲,38 歲以後還沉湎於文字對話和表情包,而不是採用更高效的面談或電話進行交流,或許就有些幼稚。除此以外,這個列表裡還有:
“文身”和“在公共場合喝大”的年齡上限同為 38 歲;
“玩高達”年齡上限是 43 歲;
“去夜店”的年齡上限是 44 歲;
“玩 twitter”的年齡上限是 47 歲;
“熬夜”的年齡上限是 52 歲;
這種“精細”的年齡劃分乍看上去似乎是荒謬的,但要考慮到這是一個覆蓋全部年齡段的調查,很多的反饋是來自於中年人或老年人的生活經驗,而人對於生活世界的認知是會隨著年齡而變化的。這就像你在十五歲時覺得八點檔裡的愛情是浪漫的,而等你二十五歲的時候你只會覺得狗血,你在二十五歲的時候覺得熬夜到四點完全不叫事兒,但等你到三十五歲或許不會這麼想。
但是,如果把這些個體化的準則強行變成人人需要遵守的社會律條,那可真是讓人煩透了。
在好奇心研究所此前的一項主題為“你聽聞過哪些關於‘老’的陳詞濫調”的問題中,2232 人次的讀者反饋告訴我們,像“到了 XX 歲就要結婚”這種話,他們聽得已經夠多了。關於“老”,人們不喜歡的聲音還有:
你都快 30 啦,是時候該考慮找個人結婚了。
多大了還看動畫片?
40 歲還談戀愛,可怕。
這麼大了還吃零食?
你都這麼大了還玩這些塑膠小人?
都 25 歲了,不要瞎折騰。
竟然穿黑色的襪子,天哪那是小老頭穿的。
穿很花就是老不正經。
樂高是小孩子玩的東西。
……
所以“老”到底是什麼?作家朱利安·巴恩斯曾將老去的過程描述為井水的乾涸,光線的衰弱,聽起來真是叫人頹喪。但是在上文我們提到的調查裡,又有 60% 的人認為,“老”某種程度上意味著變得更優雅莊重。
我們更傾向於認為,真正的“老”是好奇心的停止重新整理,是觀念的固化,是開始用自己的準則去約束別人。老和倚老賣老互為因果,而這是要比“身體機能的衰退”更顯老的事情。
題圖來自:Gi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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