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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不黃俗話說385:“哥”是父“姐”是母,“哥子”何來(一)

由 草不黃 發表于 運動2021-12-04
簡介二、或稱母親為“姐”(一)以“姐”稱母【姐】《說文·女部》:“蜀謂母曰~,淮南謂之社

哥怎麼寫可以組什麼詞

我們在“草不黃俗話說”299《“太太”何謂也?》中說,到底稱曾祖輩為“祖祖”對還是“太太”對,我們認為都對。這裡邊有一個“長、尊”混稱的問題。也就是說,在長輩稱呼裡邊,一個詞或稱高一輩兒,或稱低一輩兒,或稱隔一輩兒,是很常有的事,我們在《“太太”何謂也?》列了一些例子可以證明這一點,其理據就是,只要那個詞有“尊長”的意思、只要比我“尊”就行(哥、姐相對於我來說,也是“尊”)。如果不這樣理解,那麼我們面對那些紛繁複雜、五花八門的長輩、長者稱謂,就會如墜五里霧海,沒法解釋了。謂予不信,請看“哥姐”在歷史上的稱呼。

一、“哥”是父親

(一)或稱父親為“哥”

【哥】唐時男子也稱父為~。《舊唐書·王琚傳》:“玄宗泣曰:‘四~仁孝。’”按:四~,即玄宗之父睿宗。睿宗行四,故稱四~。——漢語大字典

父親。晉語,山西文水。清光緒九年《文水縣誌》:“父曰~,母曰姐。”

(二)詮釋

1。“哥”的原義:

【哥】《說文·可部》:“~,聲也。”朱駿聲通訓定聲:“發聲之語。”即歌聲之“歌(謌)”字。古俄切,平歌見。歌部。

稱父為“哥”,跟“聲也”之哥(歌謌)不搭界。如果就詞釋義,恐難以措辭。我們還是運用筆者提出的“聲衍韻失漢語音義”演變理論(通式:ang→an→a)來解釋。

2。組系

【公】“豎儒幾敗而~事。”胡三省注:“~,尊稱也。”(資治通鑑·漢紀二)

《廣雅·釋親》:“~,父也。”

參清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六“有子稱父亦曰公”條。“公”亦可稱祖父、丈夫之父、丈夫之兄。

《廣韻·東韻》:“~,官也。”古紅切,平東見。東部。

【官】“以矜左右~實。”高誘注:“~,長也。”(呂氏春秋·行論)

“知者~之。”鮑彪注:“~,尊榮之稱。”(戰國策·楚策四)

“是以母弟~子鹹有臣志。”王聘珍解詁:“~,猶公也。”古丸切,平桓見。元部。

【老倌】父親。西南官話,雲南澄江。

“老倌”還可以稱祖父(安徽黟縣、祁門。徽語)、丈夫(雲南楚雄,西南官話;江蘇江陰、吳江盛澤、宜興、溧陽;浙江黃岩)

【群】“侯能成~謂之君。”孔晁注:“~,謂之為長也。”(逸周書·太子晉)渠雲切,平文群。諄部。

【君】《說文·口部》:“~,尊也。”

“桓公使鮑叔識~臣之有善者。”《諸子平議·管子二》:“古~、公通稱,則公臣、~臣亦得通稱。”

“爾大克羞耇惟~。”《群經平議·尚書三》:“~,即長也。”

《廣雅·釋言》:“~,群也。”

“~親臨之。”唐玄宗注:“~,謂父為~。”舉雲切,平文見。諄部

因此,【哥】當屬於“公→群官君→哥”系,那“哥”之為“父”稱,也是個“長、尊”。

二、或稱母親為“姐”

(一)以“姐”稱母

【姐】《說文·女部》:“蜀謂母曰~,淮南謂之社。”

《廣雅·釋親》:“~,母也。”《廣韻·馬韻》:“~,羌人呼母。”茲野切,上馬精。魚部。

母親的別稱。①中原官話。安徽阜陽。山西汾西。章炳麟《新方言·釋親屬》:“《說文》:‘蜀人謂母曰~。’今山西汾州謂母為~。”②西南官話。四川。《集韻·禡韻》:“~,於〔子〕夜切。《說文》蜀謂母曰~。古作毑、媎。”明陳士元《俚言解》卷一:“蜀人呼母為~,而呼姊亦曰~。”清沈齡《續方言疏證》:“蜀謂母曰~。案《廣雅》:‘~,母也。’”湖南臨武。③贛語。湖南耒陽。江西寧武東北部。餘心樂《贛西北方言詞考釋》:“葉紹翁《四朝聞見錄》:‘上嘗語憲聖曰,極知相同勞苦,反與後進者齒,朕甚有愧。俟~~歸,爾其選矣。’原注:‘~~,謂太后。’今武寧東北部呼母為阿~。”④閩語。廣東東部。蘇文擢《粵東方言考》:“粵之呼母不一,或以稱~。以四稱者(媽、娘、家、~),皆通行於吾粵。”海南海口、海口瓊山。《瓊州府志》:“母曰娘曰媽。孺子恐其難養,則令稱母為嫂,或曰~,曰姩。姩音念,愛之至也。”

按:《玉篇女·部》:“姩,美女”(《集韻》乃見切);《集韻·先韻》:“女字。”(《集韻》寧顛切)。“姐”還可稱“庶母”(父之妾。粵語,廣東恩平;閩語,廣東東部);姑姑,姑母(贛語,福建泰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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