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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徵求意見:出租地下室用於居住,最高可罰50萬元

由 建築企業服務 發表于 運動2021-10-22
簡介條例第7章第47條提到,出租人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的,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期限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小區地下室住人違法嗎

目前很多小區在建造的時候都會有地下室,但這些地下室的主要功能是用來儲存物品的,畢竟這些地下室本身的環境就不太好,採光,空氣流通等都不太符合居住的要求,因此正常情況下是沒有什麼人居住的。

但是最近幾年隨著城市人口越來越多,再加上租金越來越高,對那些低收入人群來說,他們只想找一塊落腳的地方,這時候很多人就透過把地下室改造成出租房對外進行出租。

相比於正常的商品房租金來說,這些地下室的租金相對比較便宜,比如在北上廣深等很多城市,租一個地下室的租金估計也就幾百塊錢,這個價格相對正常商品房一個單間一兩千塊錢來說是非常划算的。

正因為地下室租金相對比較便宜,所以即便環境再惡劣,仍然有很多人選擇租用地下室,特別是對於北京這種大城市來說,甚至有很多明星之前都曾經租住過地下室,地下室也成為了很多人夢想開始的地方。

但從整體來說,地下室住人潛在的安全隱患還是比較大的,所以一直以來各地方對於出租地下室都非常關注,而且這種關注已經上升到了國家的層面。

在2020年9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這個租房條例包括總則、出租與承租、租賃企業、經紀活動、扶持措施、服務與監管、法律責任和附件等8章共66條,條例對出租房的室內裝修、消防設施等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此外條例第2章第7條提到,出租人應當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間,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用於居住。

條例第7章第47條提到,出租人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的,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期限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住建部徵求意見:出租地下室用於居住,最高可罰50萬元

同時,對於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這個條例目前還處於徵求意見的階段,最終這些規定能否成為法律條文,還要看最終的定稿。

但不管最終的條例規定是什麼樣,從整體來,租客的利益將有法律上的保護,未來一旦這個條例正式實施之後,對那些二手房東來說將會形成有效的威懾力,這樣可以有效地制止這些二手房東一些違規違法改造出租房賺取黑錢的行為,從而保障租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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