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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由 有何見解 發表于 運動2021-09-29
簡介現在相關店鋪也撤下了妞妞的宣傳照片,江蘇恆冠玉師事務所主任王仁桃指出,如果參加的活動,明顯超出了孩子的體力精力範圍,甚至是有害的,家長和商家都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律師給出一個說法,很難認定是用童工的行為,同時要說廣告法,這個事情也不能夠明

未滿18歲算僱傭童工嗎

兩天前,一則女童模,拍照被媽媽飛踹的新聞登上了熱搜,不少網友對於網店的兒童模特表示的同情,同時質疑聲也隨之而來,這些兒童模特算不算童工?是否合法?據悉,被踢的女童模妞妞,在浙江省湖州市織裡鎮,這個鎮被稱為中國童裝名鎮,有九千餘家童裝企業,淘寶童模市場火熱,鎮裡還有專門的童模培訓班,童模拍一套衣服一般收入八十元到一百五十元,年收入十幾萬到上百萬元不等,吸引了大批家長趨之若鶩。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兒童藝術照攝影師楊小姐說:兒童攝影相較於成年人攝影來說是比較花費時間的,因為孩子的注意力不集中配合度較低,需要和攝影師不斷溝通聯絡。越小的孩子,拍攝起來也相對越容易累,一般要在兩個小時之內完成,因為寶寶的精力有限,他不像大人拍婚紗照,你可以拍一天都沒關係,但小孩子的話就可能就忍不住,但是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之下,有多少童模能做到一天只拍攝兩小時,這恐怕要打個問號。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勞動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明令禁止僱傭童工。根據勞動法的相關界定,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江蘇和忠律師事務所律師彭程發說:16歲以下兒童進行廣告代言,如果在店鋪之後,小朋友的形象被突出使用,則可能構成代言人,那麼店主就違反了廣告法將會受到罰款處罰,但是如果兒童只是參與廣告拍攝和商業活動,現行法律法規尚無明確規定。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該事件持續發酵,4月10號童模妞妞的媽媽,就自己踹孩子的事情,在微博上進行了公開道歉,並接受了記者採訪,解釋了當時做出這一衝動舉動的原因,她說:以前從來沒有踹過,從來沒踹過,真的是第一次,就是說太累了,情緒沒控制好,自己平時都是自己一個人帶孩子,有一點累,踹完孩子自己心裡很自責,所以說這麼小,都不這麼辛苦,還打她真的是不應該,我自己也是這麼認為的,回到家之後跟孩子說:媽媽下次再也不打你了,不能這樣子打你,你都這麼辛苦了,媽媽還是愛你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現在相關店鋪也撤下了妞妞的宣傳照片,江蘇恆冠玉師事務所主任王仁桃指出,如果參加的活動,明顯超出了孩子的體力精力範圍,甚至是有害的,家長和商家都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律師給出一個說法,很難認定是用童工的行為,同時要說廣告法,這個事情也不能夠明確,因為如果兒童只是參與的廣告的拍攝和商業活動,而沒有成為代言人的話,那麼這個現行的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所以說很大程度上只能靠家長和行業自我監督,並且來保護孩童的權益,因為勞動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廣告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沒有辦法真真正正的保護到。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那麼真正保護她的應該是什麼了?應該有兩層意思,一層是關於童模她參與拍攝的行為的性質,到底是屬於是不是童工,還有一部分,是具體到新聞當中的這個孩子,她在做為童模拍攝的過程當中,被她的親生母親飛踹,這明顯的是屬於家庭的暴力範疇,媽媽講,說她從來沒有踹過孩子,是第一次,那我就要存疑,那但是不用手打過孩子,還是不呵斥過孩子?這個行為是一個偶然發生的,還是之前有程度不同的行為,到這次氣急敗壞的拿腳踹呢!放在家庭爆力的範疇,或者說放在家長行為 ,如何來界定法律屬性和法律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在回到童模這些事情,做一個對比,我們都知道還有一類人群叫童星,就專門去參加電影,電視劇拍攝有的就從童星最後變成影星,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國際上,都有這樣的,那麼要問的問題就是童星,作為藝術作品創作的一個分子,她的勞動,或者說她的藝術創作 ,價值是怎麼兌現的?都會發現她們是有一定收入的,但是這個收入到底怎麼納稅?我們也不清楚,要不要納稅我們也不知道,但有收入,這點是毫無疑問的,那麼有收入,是不是等於她就是童工,在這點上,社會上提出更多的質疑。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童星和童模都一個特點就是不可替代,不能說找一個成年人是完成這些事情,只能有孩子,來完成,就跟一些做工的地方,明明應該有成年人,比如去洗碗,應該成年人乾的,結果讓未成年做了,這兩個性質,是非常容易把它區分清楚的,童工,更應該是原本應該有成年人去從事的生產勞動等內容。結果讓未成年人去做了,而我們今天說討論的這些內容是不可替代的,需要兒童參與的一些也包含有商業性質的活動,該如何去定型它的性質,然後才是涉及到比如說他們的身體健康他們的心理影響,甚至他們的成長。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童星她的成長背景和普通的孩子不同,因為他義務教育,時間等等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但不一定說是成績不好,還又童星成績也是非常非常好的,但是在體力,精神付出,還有比較小的在成人世界裡面生活,對他的心理,對他的方方面面的成長,事實上是有干擾的,那這部分干擾從兒童保護的角度,該怎樣去關注,這一腳踹出這條新聞,我們更應該去關注到,恰好集中在這個童裝生產的地方,針對這種不可避免的需求,給於她們更多的保護,而不是去討論,是不是童工。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這個孩子的保護,似乎都處於一個邊界狀態

在這樣的一種驅動之下,它不僅僅是一個直接的金錢利益,所以這也涉及到教育理念和教育觀念,行為上看上去只是讓孩子去參與了童模和影視劇表演,等等,但是背後的驅動力,直接的利益不只是錢,事更多其它的東西,那麼這些東西,如果說變得很強大了,對孩子的關係,會有另外一套說辭,來為自己圓。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對孩子也可以解釋,對於社會也可以解釋,這些父母有的他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有的其實就是滿足個人的私心和貪慾,那這樣的父母。相關機構應該介入,如果確定這個父母是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可能就得不到他的監護權,因為孩子不是父母的,孩子是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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