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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一世為何要兩次解散議會呢?

由 臥談匯 發表于 運動2023-01-07
簡介在一段時間內詹姆斯一世與議會的關係也是良好的,但是他過分要求擴大王權的做法讓人厭煩,在離開蘇格蘭前他寫過一本叫做《神權》的書,其中強調君權神授,將國王比作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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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一世(英文名JamesI,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英國國王,1603年3月24日到1625年3月27日在位,同時也是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英文名JamesVI),1567年7月24日到1625年3月27日在位。

詹姆斯一世為何要兩次解散議會呢?

入主英格蘭之後,和議會的關係是詹姆斯一世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英國自古有限制王權的傳統,議會對國王並不買賬,而詹姆斯一世鼓吹的卻是君權神授,所以,二者必然存在矛盾。為此,詹姆斯一世還曾兩次解散英國議會。

在一段時間內詹姆斯一世與議會的關係也是良好的,但是他過分要求擴大王權的做法讓人厭煩,在離開蘇格蘭前他寫過一本叫做《神權》的書,其中強調君權神授,將國王比作上帝。在議會中他也喜歡用高傲的措辭,頌揚君權至高無上。詹姆斯一世曾打算與下院安排一次財政交易,確保自己每年能有一筆可靠的穩定的進項。本來他打算用一個判例案件曾收關稅以增加王室收入,但是議會對這位蘇格蘭人卻不太買賬,不同意國王增稅,也不同意國王提出的這樣的一個計劃——大契約——即為換取一種固定進項,國王許諾放棄屬於國王的全部封地稅,另外議會還決定為取得議會同意國王不得增加新的稅收。因此,詹姆斯一世在1611年第一次解散議會。

後來,詹姆斯一世奢侈的宮廷讓他的財政捉襟見肘,他因此在1614年第二次召集議會,他要求下院給他撥款,但是議院的怨聲很大,因此他在兩個月後再次解散議會。

詹姆斯一世為何要兩次解散議會呢?

在捲入日爾曼“三十年戰爭”後財政問題更加嚴重,因此他在1621年第三次召開議會。儘管他渴望與西班牙開戰並認為戰爭應該透過自給進行,他還是要求在表決撥款之前先討論議院們的抱怨。詹姆斯一世宣稱外交事務和宗教事務是他的事。當議員們在議會日誌中寫下他們的抗議的時候,他從日誌中撕下抗議,並下令逮捕為首的幾位議員。

詹姆斯一世不瞭解英國議會,看不起議會下院,鼓吹君權神授論。

詹姆斯一世為何要兩次解散議會呢?

1611年,他第一次解散議會。在執政後期18年裡,王子查理和白金漢公爵喬治·維利爾斯操縱朝政。當時的情況下蘇格蘭與英格蘭的情況差別較大:在蘇格蘭國王與諸侯幾乎不分軒輊,詹姆士本人也幾次被諸侯劫持;在英格蘭國王是王國的元首,也是教會的元首,是臣民平時和戰時的領袖。在蘇格蘭雖然詹姆士將主教強加於蘇格蘭長老會,但是長老會的最高宗教裁判會議權利極大;在英格蘭國王的權威傳統上受憲法限制,英格蘭的議會遠比蘇格蘭議會獨立,發動戰爭和應付特殊開支必須請求議會給國王投票決定撥款。

雖然當時文獻都記錄了詹姆斯一世的粗魯言行與愛好奢靡,但他同時又是個博學之士,相傳他參訪牛津大學圖書館時曾望著圖書館的豐富藏書嘆道:“若我不是個國王,我願做這兒的囚徒。”事實上,詹姆斯讀書量可能居當代歐洲之冠。也正因為如此,詹姆斯才會(意外地)留下他最偉大的功業——下令編纂英文版的聖經,英文隨著這本真正滲透到英國各階層的讀物成為一種真正普遍性的讀寫文字,英語能成為當今世界最通用的語言亦是奠基於此;其貢獻,可與莎士比亞的戲劇並稱甚至更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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