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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廠商不怕行業談之色變的“未成年人充值”?丨遊法解讀第6期

由 Aggro電競 發表于 運動2022-09-27
簡介四、遇到類似訴訟應做好哪些準備實踐中,遇到此類以未成年人充值為由涉嫌向遊戲公司惡意退款的案件,在訴訟中應積極舉證證明本案可能存在的惡意退款情況,重點可以圍繞以下方面:第一,透過賬號的遊戲行為舉證賬號的實際使用者

未成年可以充值多少錢

寧願少賺點錢,也不想跟“未成年人充值”掛上鉤。

多位從業者在與遊戲日報交流時候,都或多或少表達出了相同的觀點,但這並不是想躲就能躲得了的,大多產品都要隨時準備面對突發的麻煩。某投訴平臺,可以查到接近4萬條“未成年充值”退款相關投訴,社交平臺上,也經常有相關社會新聞登上熱搜。

遊戲企業在事件中往往會被視為“惡”的一方,但實際上同樣是“弱勢”的一方:

一方面,遊戲企業需要甄別相關情況是否為成年人偽裝未成年人惡意退款。目前在某些頭部產品的使用者聚集區,甚至可以找到各種“攻略”來指導怎麼偽裝並實現退款。

另一方面,因為涉及未成年,處理不好或處理不及時都很容易對公司品牌造成不良影響。一位大廠負責人曾告訴遊戲日報,外界報道傳播往往關注“問題”階段,而不會關注後續情況,導致企業往往是積極解決了使用者的問題,最後卻只留下壞名聲。

真有廠商不怕行業談之色變的“未成年人充值”?丨遊法解讀第6期

不少未成年充值的關鍵點是家長監管不力導致,而且有著渠道平臺分成(尤其是iOS渠道退款難)等因素夾雜,但家長大多情況會全部把火力聚焦在遊戲廠商身上。處理過程中,遊戲廠商往往處處受限,也進一步縱容了第一種偽裝情況的出現。

不過也有頭鐵的廠商,此前我們就報道了深圳市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與未成年玩家蘇某之間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情況。

本案一審判決中,玩家蘇某起訴深圳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未成年人充值為由,要求退還已充值進遊戲的14萬餘元費用。對此一審法院透過對涉案遊戲ID暱稱、遊戲內聊天記錄等證據進行綜合分析,認為案涉遊戲賬號的實際使用者不足以指向未成年蘇某,因此對蘇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蘇某對此不服進行上訴,但二審法院判決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判決並無不當,遂駁回蘇某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真有廠商不怕行業談之色變的“未成年人充值”?丨遊法解讀第6期

該案中,家長提出案涉遊戲賬號充值行為系未成年的孩子所為,想要透過訴訟渠道進行退款,而遊戲廠商則堅持用證據維護了自身權益,是比較少見的案例。

遊戲公司如何防止成年人假借未成年人名義退款?又該如何從源頭上避免未成年人充值問題?第6期【遊法解讀】欄目,我們邀請了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靳法揚律師,結合深圳市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與蘇某之間的網路服務合同糾紛案,來解讀下游戲公司該如何防止惡意退款與在案件中承擔的責任份額。

【遊法解讀】是遊戲日報全新打造的遊戲法律欄目,內容定位 “普法”與“解決方案”,目標是切實幫助遊戲廠商防備隱患與處理事件。如果您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絡,另外我們也誠邀更多專注於遊戲法的律師/律所與我們合作共建內容。

【本期嘉賓】

靳法揚律師:現執業於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系法天刑辯團隊成員。專注於刑事辯護領域,參與並辦理了湖南長沙某重大“套路貸”案、山西太原某村長涉黑案、寧夏吳忠某娛樂會所涉黑案等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真有廠商不怕行業談之色變的“未成年人充值”?丨遊法解讀第6期

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 靳法揚律師

以下為具體解析:

一、案件判決關鍵影響因素解讀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遊戲賬號的充值行為是否為蘇某所為。

《民法典》第145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案件中的蘇某年僅10歲,法律上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蘇某在遊戲過程中充值的行為需要經過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才有效,否則充值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該公司相應的就應當返還充值金額。

本案中蘇某一方起訴,主張其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遊戲充值的行為未得到父母同意和追認不發生法律效力,而該公司則反駁遊戲賬號並非蘇某本人使用。雙方對於“遊戲賬號的充值行為是否為蘇某所為”這一關鍵事實發生爭議,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蘇某一方應當舉證證明,舉證不能要承擔敗訴風險。

法院結合在案證據認為,遊戲角色、頭像以及暱稱均指向女子身份,遊戲聊天記錄內容也均與十歲男孩子的身份不符,近兩個月大額密集消費十幾萬元而蘇某母親主張對此不知情與常理不符,連續多日在深夜或凌晨進行充值的行為也不符合未成年學生生活規律。

最終認定蘇某一方主張案涉遊戲賬號充值行為系由其本人實施的證據不足,判決蘇某一方敗訴。

二、遊戲公司應如何避免類似法律風險?

網路遊戲使用者低齡化是近年來較為普遍的社會問題,未成年人瞞著父母往遊戲內充值大量金錢引起的退款問題屢見報端,但透過上述案例,我們不難發現本案可能存在以未成年人充值為由向遊戲公司惡意退款的問題。那麼作為遊戲公司,可以採取哪些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充值避免被惡意退款呢?

首先,遊戲公司應當嚴格落實網路遊戲賬號實名註冊制度,加強使用者註冊登記時使用者身份資訊的真實性校驗,儘可能篩查出虛假身份資訊,進一步引導使用者填報真實身份資訊,有效識別未成年人使用者;

其次,遊戲公司可以增設人工客服,制定專門針對未成年人消費退款稽核機制,設定明確合理的舉證規則;

再次,遊戲公司要進一步完善遊戲內的防沉迷措施,對未成年人的遊戲充值許可權進行細分,對遊戲充值金額,遊戲時長,遊戲時段加以限制,有效遏制未成年人過量遊戲、過度消費,幫助其樹立正確的遊戲習慣和遊戲消費觀念。

四、遇到類似訴訟應做好哪些準備

實踐中,遇到此類以未成年人充值為由涉嫌向遊戲公司惡意退款的案件,在訴訟中應積極舉證證明本案可能存在的惡意退款情況,重點可以圍繞以下方面:

第一,透過賬號的遊戲行為舉證賬號的實際使用者。根據遊戲規則設定,使用者可以自主決定遊戲暱稱、角色、聊天交友,遊戲的後臺資料還可以揭示使用者的遊戲時間、登入地點、既往充值情況等遊戲習慣。相對成年人,未成年人遊戲交友多為學校同學等同齡人,而且遊戲時間多為節假日等比較規律的時間段。特別是針對多次、長期的大額充值金額情況,遊戲公司可以結合賬號的遊戲暱稱、遊戲時間、遊戲好友等情況綜合判定,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充值的同時避免被惡意退款;

第二,審查賬號遊戲內消費情況。一般而言,遊戲內消費產品符合未成年人喜好,父母發現後及時向聯絡客服反映情況,比較符合正常的未成年人監護人在發現未成年人有類似的行為後所採取的補救措施。

如果存在未成年人長時間多次進行充值交易,監護人未盡到一般監管義務對其進行制止,導致損失擴大情況,遊戲公司仍可主張父母一方疏於管理存在一定過錯,減少退款金額。

五、其他知識點補充

關於未成年人充值退費的話題,實際還涉及第三方平臺責任的問題。遊戲使用者大多數情況下是透過第三方平臺進行充值,如應用商店,以及支付渠道,如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支付軟體。

收取渠道費用的第三方平臺有義務保障支付環境安全,如果發生未成年人充值退費問題,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作為遊戲公司完全可以在與第三方平臺簽署的合作協議中約定對於發生未成年人充值退費時的責任劃分以及損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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