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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健公司實際控制人等18人被刑拘 涉傳銷、虛假廣告被立案偵查

由 央視新聞 發表于 運動2022-09-07
簡介權健案件立案以來,主要提到了可能涉嫌三種罪名: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

權健案何時被立案

權健公司實際控制人等18人被刑拘 涉傳銷、虛假廣告被立案偵查

07:54

權健事件又有了新進展,包括權健公司實際控制人束某某在內的1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今年的1月1日,天津市公安機關對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立案偵查。

1月2日,又對在權健腫瘤醫院涉嫌非法行醫的朱某某立案偵查。差不多僅一週的時間,相關涉案人就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強制措施中比較嚴厲的一種,它有嚴格的“啟動條件”,必須滿足兩點:拘留物件是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並且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刑拘的期限最長可以到37天。

束某某等人被刑拘,是不是說這起案件的調查往前進了一步?接下來怎麼辦?來聽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許蘭亭的說法。

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許蘭亭:刑拘也就是進行刑事立案以後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強制措施有五種,像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還有拘留和逮捕,這五種都是強制措施,但是拘留和逮捕是最嚴厲的,拘留就是把人關押在看守所了,逮捕也是把人關押起來。所以說呢,這就意味著對他們採取了刑事強調措施,而且進行羈押。一般來講呢,採取拘留逮捕這種關押的強制措施都是認為他們的情節可能比較嚴重,防止串供、逃跑,出現意外,但是他畢竟還是一種強制措施,拘留呢,一般來講最長是三十天,到三十天要麼取保候審了,要麼就報檢察院了。那麼檢察院也有七天的審查逮捕的時間,所以說最長就37天,要不逮捕了,要不就不逮捕,一般來講就可以取保候審。

權健案件立案以來,主要提到了可能涉嫌三種罪名: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另外權健腫瘤醫院朱某某,涉嫌非法行醫。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這是刑法上的解釋,有點長,總結起來傳銷活動有這樣幾個特徵:一個是“收取入門費——要認購商品或者交納費用才能加入;二是“人頭計酬”——利潤來自於層層發展下線,而不是銷售商品;三,會伴隨欺騙、引誘、脅迫等行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權健,就涉嫌打著直銷的名義幹傳銷的勾當。2013年,權健公司取得了直銷企業認證牌照,可以在天津、四川、浙江等10個省市進行直銷活動,允許銷售的產品只有40種,不包括任何藥品。即便持有直銷牌照,我國法律也只允許單層次直銷,多層次直銷和傳銷一樣都是禁止的。但現實中的權健,會員採取分級制度,收入與發展人數掛鉤,無論是銷售區域還是經營模式,都已經遠遠超過牌照允許的範圍。

除了涉嫌傳銷,權健還涉嫌虛假廣告犯罪。根據《刑法》第222條規定,虛假廣告罪,就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法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進行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我們從這段時間曝光的權健遍佈全國的加盟店、保健品會銷現場,也能感知一二。另外腫瘤醫院朱某某涉嫌非法行醫,也就是沒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

那麼單位,也就是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虛假廣告罪,一旦坐實將會面臨什麼?具體到個人,這次被刑拘的束某某等人可能面臨什麼?繼續聽專家的說法。

【個人責任視對犯罪行為參與情況】

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許蘭亭:這兩個罪名呢可以是單位犯罪,也可以是個人犯罪,既然認為它是單位犯罪,那麼單位犯罪它必須要有自然人來承擔,一般來講,公司犯罪,單位犯罪,比如董事長、總經理這些高管他必須知情,決策,實施,如果他不知情,沒實施行為,即便他是董事長,他也沒有責任,所以說不是根據你的職務,而是看你有沒有參與這個犯罪,有沒有拍板決策實施犯罪。現在就是認為公司犯罪,那麼這18個人對公司的行為負有責任。那麼這18個人裡我估計也有高管,也就是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可能也有一般的直接責任人員,就一般的業務員等等。如果說公司這個罪名成立呢,那就是對單位,對公司判處罰金,對個人就是判處有期徒刑,如果兩個罪名都成立,那就是數罪併罰。它這兩個罪名都是有期徒刑,虛假廣告罪呢,最高是兩年,然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最高是15年。我還要強調一點,現在僅僅是立案偵查,僅僅是涉嫌,最後有罪無罪現在還不好說。還有一點,如果說它這個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搞傳銷,就是為了搞非法活動,那麼這種情況下呢,就不按單位犯罪來處罰,但是自然人如果構成犯罪,對組織領導傳銷的組織者,領導者還是要定罪量刑的。我們無罪推定,現在畢竟還沒有到法院,所以說還不敢說他們肯定是有罪的,到了法院以後,有罪無罪才能見分曉。

【對症夠量去根 方能藥到病除】

從去年12月25日權健事件開始發酵至今,才兩週時間,束某某等人就被刑拘,這無疑為“嚴肅調查”做了註解,也一定程度迴應了公眾的質疑。但我們也要看到,權健所涉的問題,雖然是最近才被密集曝出,但早有痕跡可尋。比如涉嫌傳銷,這肯定不是第一次了。從2012年至今,至少有3起涉傳銷的判決與權健有關,另外,還有一些工商部門的行政裁決和查處文字,也將一些省市的權健經營者認定為傳銷。但最後受處罰的,最多也只是權健的經銷商或者團隊負責人。打擊傳銷要追根溯源,但這些卻沒能傷及權健根本,更別提它的實際控制人束某某,為什麼?

就是這樣的公司還開設了腫瘤醫院,並且存在非法行醫、不診斷就開藥等問題。而當有醫生將把這些問題上報給醫院高層和當地衛生局,不僅沒結果,自己還被開除。這樣的醫院是怎麼拿到執業許可證的?而且據媒體報道,醫院在執業許可證過期後的幾年還在繼續營業,當地衛生監管部門知情嗎?

權健問題就像一個膿瘡,而且是一個久治不愈的膿瘡,還帶病不斷擴張。為什麼久治不愈還能帶病擴張?是沒開藥、藥不對症還是藥量不夠呢?希望這次我們能看到的是對症夠量去根,藥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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