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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菜途中不忘順手牽羊

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運動2022-08-26
簡介6月13日17時許,崇明區廟鎮的施先生來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廟鎮派出所報警稱,6月11日早上5時許,他在廟鎮菜場一蔬菜攤位買菜時隨手將一隻黑色手包擱在邊上,離開時忘了拿,走出菜場後才想起來,再返回攤位時發現手包不在了,問攤主也說沒看見

詞語順手牽什麼

本文轉自:上海法治報

□記者 季張穎

本報訊 近日,有兩名顧客在菜場買菜時將他人遺忘的手包偷走並分贓,受害人報警後,崇明警方迅速破獲了該起盜竊案。目前,王某、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被盜財物全數追回,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6月13日17時許,崇明區廟鎮的施先生來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廟鎮派出所報警稱,6月11日早上5時許,他在廟鎮菜場一蔬菜攤位買菜時隨手將一隻黑色手包擱在邊上,離開時忘了拿,走出菜場後才想起來,再返回攤位時發現手包不在了,問攤主也說沒看見。施先生講,遺失的手包內有現金、消費卡總額近5000元,另有身份證件和銀行卡若干,因為前兩天忙生意走不開,過了兩天才報警。

接到報警後,廟鎮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案件偵查。經查,發現當天同時在該攤位買菜的王某及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隨即將兩人傳喚至派出所。

經訊問,王某、宋某兩人對盜竊他人財物的作案經過供認不諱。據交代,當日住同村的王某、宋某同行來到廟鎮菜場買菜,恰好與被害人施先生在同一攤位前挑選蔬菜。王某見施先生離開時忘記拿走擱在邊上的手包,一時起了貪念,見施先生走遠後,趁沒人注意,迅速將手包放在宋某買菜用的購物袋中。為防止被人發現,王某示意宋某帶著手包率先離開菜場。宋某會意,隨即離開。而後兩人在回到宋某住處後瓜分了手包內的3000元現金及1900餘元購物卡,另外,王某要走了手包,其餘證件及銀行卡留在宋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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