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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從哪裡來?

由 地理視維 發表于 運動2022-08-13
簡介與分封諸侯相比,楚國的這個方法還是有先進性的,各大諸侯國在以後兼併小國時,紛紛打破周禮的規矩,新獲得的土地不再進行分封,行政區也隨之出現、形成,分封已不是管理地方的必選項了

縣城的縣字怎麼寫

“縣”從哪裡來?

“縣”從哪裡來?

美麗縣城

進入東周之後,周天子日漸衰微,諸侯紛紛起來爭霸,相互兼併,分封制走向解體,在大諸侯國吞併小諸侯國的過程中,一種新的地域組織形式、地方管理方式——行政區應運而生,而“縣”就是我國曆史上出現時間最早的行政區形式。

不僅如此,“縣”還是我國曆史上延續時間最長的地方建制形式,秦漢以來,歷代皆以縣作為最基本的,縣的治所、空間範圍長期保持相對穩定,甚至有些縣的名稱上千年還未改變。

“縣”從哪裡來?

古縣城在今天

縣至今仍發揮著重要作用,是行政區的歷史文化符號,在城鎮化進入新階段的當下,很多的縣追求撤縣設區、撤縣改市,走了2000多年漫漫長路的“縣”,將何去何從呢?

規矩總會被打破

在分封制之下,西周有著較為嚴密的規矩,即使東周時周天子衰微,很多周禮之道在早期還是被諸侯們遵守著,其中就有類似於“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的規矩,即滅掉的國家要恢復、斷絕的世族要接續、故國遺落的才俊要推舉。

簡單說,周禮是不贊同把別的諸侯給滅掉的,即使殺掉或放逐國君,也得再立一位國君,如果沒有繼承人,也要新找一位“合禮”的繼承人,這樣做才算遵守周禮。

“縣”從哪裡來?

當然也有不循周禮的諸侯國,如楚國“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在楚國擴張國土、兼併小諸侯國的過程中,很少遵循“興已滅,繼已絕”的規矩。

《左傳·莊公十八年》記載:“初,楚武王克權,使鬥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於那處,使閻敖尹之”,“尹”為官名,也有治理之意,楚武王把權國給滅了,卻沒有再立繼承人,也沒有分封諸侯,而是派臣子去治理權國舊地,這裡雖然沒有“縣”出現,但足以說明一種新的地域組織形式、地方管理方式——行政區,已在孕育之中。

“縣”從哪裡來?

楚人之“鳳”

周人向來視楚人為蠻夷,楚人向來不願遵循周禮,早在熊渠時就聲稱“不與中國之號諡”,到楚武王熊通時,分封制已經弊病百現,想必他也不會乖乖地遵守“興已滅,繼已絕”的規矩。

與分封諸侯相比,楚國的這個方法還是有先進性的,各大諸侯國在以後兼併小國時,紛紛打破周禮的規矩,新獲得的土地不再進行分封,行政區也隨之出現、形成,分封已不是管理地方的必選項了。

“縣”從哪裡來

殷商時期,甲骨文就有“懸掛”的象形字,但這個字還沒有同區域或空間相聯絡,都鄙制形成後,國都外圍的郊區被稱為“鄙”、“野”、“縣”,這裡的“縣”字形仍與“懸”相同,雖然此時還沒有行政區概念,但“縣”已經同區域或空間有了聯絡,指王畿以內、都城以外的地方。

“縣”從哪裡來?

而被兼併的小國一般位於大諸侯國的邊緣,離大諸侯國都城有一定距離,懸在原國土之外、掛在邊境上,因此這些新獲得的土地被稱為“縣”,字形仍與“懸”相同。

該解釋不一定合理,不過被兼併的小國不再讓新諸侯繼承、不再進行分封已經成為事實,即使懸掛在邊緣也由國君直接統治,所以都稱之為“縣”。

“縣”由國君直接統治,但它們離國都比較遠,國君直接管理就出現了困難,因此需要任命家臣或官員去管理那些新獲得的土地,又不分封其為諸侯,這樣就出現了地方行政官,行政區也就逐漸形成了,如《左傳·哀公十七年》:“彭仲爽,申俘也,楚文王以為令尹,實縣申、息”,《史記·秦本紀》:“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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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縣衙

最初的“縣”,有許多模式,楚、秦、晉等國的“縣”都有所不同,有的已經是行政區,有的只作為軍事重鎮存在,有的還是親貴家臣的采邑,隨著“縣”越來越多,“縣”的設定越來越規範,國君直接任免“縣”的長官,他們直接聽命於國君,定期向國君報告戶口、賦稅、刑獄,其中賦稅要上繳國庫。

當然,最初的“縣”並不完善,但為後世的“縣”制提供了模式,以及發展和完善的基礎,後來“縣”的字形與“懸”相區別,“懸”保留原意,“縣”成為行政區的通名。

2000餘年的路

“郡”出現時,縣與郡是並列的,有的地方稱郡,有的地方稱縣,還沒有形成上下級的關係,後來縣和郡越來越多,國君直接管理力不從心、顧此失彼,因此面積大的諸侯國,行政區形成了一定的層級。

“縣”從哪裡來?

戰國後期,秦國已經形成了有隸屬關係的郡縣制,一個郡轄有若干個縣,隨著秦始皇統一六國,郡縣制被推廣到秦朝有效統治的疆域,原來設定不規範的縣得以規範,原來劃分不合理的縣得以調整,縣制正式確立了。

秦漢以來,縣制所走過的路,是一條越加被完善的路,除了一分為二或合二為一,縣級行政區的範圍、治所、名稱長期相對穩定,而縣的上一級總是被變更、被調整,縣以下一般不建立完整、規範的建制,負責徵集賦稅與徭役、維持治安與交通的則是縣裡指派的。

“縣”從哪裡來?

古縣城新顏

這些都是因為縣與歷史時期的自然和人文條件是相適應的,縣的範圍剛好合適,既能很好滿足處理地方基本的事務的需要,又能兼顧到行政成本的合理性,所以有不少縣,名稱甚至治所、範圍歷經千百年也沒有改變。

縣何去何從

目前,我國擁有2844個縣級行政區,其中縣的數量為1312個、自治縣為117個,合計佔比約為一半,相比幾十年前少了,在城鎮化的程序中,有很多縣成為市轄區,有些成為縣級市。

城鎮化已經進入新階段,未來的縣數量還會減少,但無論如何,新出現的市轄區、縣級市,範圍還是原來縣的範圍、治所還是在原來的地方,有的還是原來的名稱,只不過通名由“縣”變為“區”、“市”;經濟發展方面也會有變化,但基本的功能、職能會保持相對穩定,使縣不再成為落後的代名詞,值得樂觀其成。

“縣”從哪裡來?

美麗縣城

縣形成於社會大發展、大變革時期,它走過了2000多年的路,已成為我國地方建制的歷史文化符號,是我國形成時間最早、延續歷史最長、相對最穩定的行政區,不僅對我國影響深遠,也影響了歷史時期我國的周邊國家。

縣的市區化、城市化也處於經濟社會新變革、新發展時期,因此,縣無論變成區,還是變成市,“縣”依然是我國行政區歷史中最濃墨重彩的一個詞,就這一點來說,“縣是不變的”。

參考資料:

譚黎明。 論春秋時期楚國首創縣制[J]。 蘭臺世界:下半月, 2009

陳劍。 先秦時期縣制的起源與轉變[D]。 吉林大學, 2009

金淑婷, 李博, 楊永春,等。 地學視角下的中國縣級行政區空間格局演變[J]。 經濟地理,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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