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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盜竊岳父七萬元,打賞女主播還叫其“老婆”,獲刑一年六個月

由 大象新聞 發表于 運動2022-07-29
簡介大象新聞記者 張子琪近日,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女婿盜竊岳父錢財打賞女主播的案件,被告人馬某從2020年開始一直到2021年,先後40次從岳父家裡盜竊現金用於打遊戲和給女主播打賞,金額近7萬元

竊父是什麼意思

大象新聞記者 張子琪

近日,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女婿盜竊岳父錢財打賞女主播的案件,被告人馬某從2020年開始一直到2021年,先後40次從岳父家裡盜竊現金用於打遊戲和給女主播打賞,金額近7萬元。

男子盜竊岳父七萬元,打賞女主播還叫其“老婆”,獲刑一年六個月

根據判決書顯示,馬某因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同時被告人馬某將盜竊的 69714 元退賠給被害人。

沉迷遊戲直播,給直播間“老婆”打賞衝榜

11月20日,馬某的岳母楊某告訴大象新聞記者,自己的女婿不但從家裡偷錢打遊戲,還去給女主播打賞衝榜。更令人氣憤的是,女婿馬某還和直播間的女主播互稱“老公、老婆”。

“他平時最喜歡給一個東北的李姓主播打榜。”楊某表示,馬某平時在自己家的羊副產品廠幹活,在馬某工作這3年,給他的待遇不低,“頭一年一個月給他3000元,這幾年每月都給他開5000元,都不夠他揮霍。”

提起馬某偷錢的事情,楊某表示是調取了家裡監控,才發現小偷原來是自己家人。“我們家在屋裡放的錢不多,有一次想拿著現金去進貨,結果發現錢沒了。”在和馬某及其家人協商無果後,才將女婿告上法院。“我還有個外孫女,今年才5歲,我很心疼閨女。”目前,馬某妻子已經準備和他離婚,覺得提起這件事“丟人”。

偷竊後馬某去超市等店鋪“換錢”

據瞭解,馬某在偷竊後,曾去到當地超市、貼膜店進行交易。將偷來的現金拿給店主,然後再讓店主用微信給自己轉賬。一家馬某常去的超市老闆表示,一開始馬某換錢頻率不高,但是到今年1月起開始變得頻繁,“一個月能換好幾次。”

店主表示詢問過馬某錢財的來源,馬某均表示是在丈母孃家幹活,另一家馬某經常換錢的貼膜店表示,每次馬某來換錢都會貼個新手機膜,“不管手機膜有沒有壞都換。”

7月6日,馬某在其父親的陪同下到山東省聊城市冠縣公安局清泉派出所投案自首,並逐一承認自己多次偷竊的行為。

在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判決書中顯示,馬某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同時,將馬某提存到冠縣公證處的保證款中的人民幣69714元退賠給被害人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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