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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這樣“欺負”北大中文系教授,好嗎?
斟句酌前面是什麼
好端端的五一小長假,有網友給北大中文系教授張頤武的微博挑錯,對人家的100多字提了一大堆修改意見。
有報道說是12處,但我數了一下,可能要算成13處。
我第一時間就覺得這事不科學了,對教授的
要求太高了
。真正算得上錯、需要改正的,絕對沒有那麼多處。
鄧學平律師在微博上發了挑錯的內容,一度讓人以為是他做的批改。
我曾想,律師嘛,確實嚴謹,甚至追求完美。
但鄧律師後來說了,挑錯的內容,是在朋友圈看到的,他是轉發。
看來這屆網友不行啊。
語言是靈活的,有時並不像科學定律那樣有且只有一個正確答案。那一番挑錯,過猶不及,而且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
今天,我就來解析一下張教授的文字,還有他事後迴應時字斟句酌的努力。
我不是北大畢業,也不是中文系畢業,而且只讀了個本科。給張教授“平反”這樣的事,是我能做的嗎?
我會告訴你,我為什麼能。
01
錯了十幾處?這個真沒有
對於網友的挑錯,我逐個分析吧。
1.“專家作用”要改成“專家的作用”嗎?
不一定。
漢語追求簡潔。把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的“的”省略掉,是司空見慣的操作。比如,“我家”就比“我的家”更常用。在文章標題裡,省略“的”字就更常見了。
回到張教授的文字,“專家作用”在語感上似乎不如“專家的作用”,但本身不算錯誤,可改可不改。
2.“專業的”和“有經驗的”之間需要頓號嗎?
批改者如果不是手滑,那就是建議在這裡加個頓號。
我覺得吧,加了頓號固然更好,不加也可以。這也屬於可改可不改的地方。
3.“社群防控的專家”需要刪掉“的”嗎?
不一定。
在口語化一點的表達裡,這裡可以有“的”,雖然不簡潔,而且造成整個句子裡有太多“的”了。如果要求不那麼高,這也是可改可不改的。
4.一定要說“總體感染率下降”嗎?
不一定。
張教授原文的“總體感染下降”,可以理解為感染人數下降,沒有大毛病。當然,如果改成“感染量”“感染人數”“感染率”之類,可能更好。但如果要求不那麼高,也是可改可不改的。
5.“這當然是……的成果”,確實要加“是”。
張教授筆誤實錘了。
6.“上海的所有人”必須改成“上海所有人”嗎?
不。
這裡的“的”並沒有錯,只是不夠簡潔。批改者給開頭的“專家作用”加了個“的”,卻又把“上海的所有人”裡的“的”去掉,有點雙標了。都是可改可不改的。
7.“把救治提高”,確實錯了。
改成“救治能力”或者“救治水平”,都可以。
8、9.“全國的高水平專家”要改成“全國高水平的專家”嗎?
不需要。
原文沒毛病。如果要很簡潔,那就乾脆一個“的”都不要,改成“全國高水平專家”。批改者把“的”換了個位置,意義不大,而且再次有雙標之嫌。
10.“上海的團隊”要改成“上海的團隊”嗎?
不需要。
改了反而感覺有點彆扭。批改者跟“的”字是有多大仇?
11.“認真學”需要改成“認真地學”嗎?
不需要。
加上“地”當然也可以。但狀語和中心語之間的“地”,也是經常省略的。
現如今,能分清“的”“地”“得”用法的人,已經是比較稀有的人才了,這位批改者算一個。
另據網友截圖顯示,有人在張教授微博下面留言(但我搞不清是哪條微博了),就暴露了自己“的”“得”不分的弱點,然後被明眼人指出了。
圖源:sven_shi
其實,人非聖賢,張教授在這方面也會出現失誤,後文再揭曉。
說個題外話:現如今,知道白菜、包菜等蔬菜的量詞是“棵”而不是“顆”的人,特別是媒體人,真沒有我想象中那麼多。最近很多篇跟上海有關的文章表明瞭這點,而且還在不斷湧現。
12.“也能快速提高”需要刪掉“也能”嗎?
不需要。
“也能”似乎在強調:“快速提高”是一種水到渠成的“副產品”。
或者,“也能”有一種舉重若輕、緩和語氣的作用。
當然,張教授自己最清楚用意。
批改者可能覺得這是累贅。但我覺得這也是可改可不改的。
文無定法,文無第一,見仁見智。
看看魯迅寫的這句:“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
要直接改成“牆外有兩株棗樹”,刪掉後面的嗎?
13.“上海加油。”需要改成“上海加油!”嗎?
不需要。
感嘆號固然能表達更強烈的情感,但句號可以體現出剋制、淡定、冷峻、於無聲處聽驚雷。這樣力透紙背的畫龍點睛,不香嗎?
02
你來我往,這個可以有
總之,網友指出的問題,實錘的只有2處。
如果我是日理萬機的堂堂中文系教授、博導,我也懶得逐一回應那些所謂語病。太費事了。而且,教授不要面子的嗎?
不過,來而不往非禮也。張教授雖然覺得“這些是隨手寫的點評,沒什麼值得說的”,但還是發了兩條微博進行迴應,禮數到位了。
而且,張教授這次比較謹慎了,發表之後,又對文字做了很多次修改,直到更加準確、清楚、得體為止。
我就不一一贅述了,只呼應一下前文所說的一個問題。他的第二條迴應裡,
最初寫了個“辛苦的很”,1分鐘後改成“辛苦得很”
。為人師表,善莫大焉。
下面圖中,我把他修改了的地方用相同序號標出,兩兩對應。
各種修正、增刪。推敲的努力,肉眼可見。
這就是傳說中的專業精神吧。
針對張教授的迴應,鄧律師也迴應了。
他也說,自己當初那條微博是隨手發的。“這個修改,我是在朋友圈看到的。我之所以轉發,完全是對事不對人,對文不對人。我無意,也不可能去挑戰張教授的權威。如有冒犯,還請海涵!”
他還指出,網友的相關批改僅僅是針對語言表達方式,根本沒有涉及文章所表達的觀點。
03
語文老師不是那麼好當的
那麼,鄧律師自己有什麼觀點呢?
他很贊同網友的批改意見。
他認為,張教授的那篇微博“有十餘處錯誤”,“如果作為作業呈交給語文老師,大機率是不會及格的”。
幸好他們不是語文老師。
正如我前面的分析,網友指出的13處問題,實錘的只有2處。這怎麼就不及格了呢?
語文老師不是那麼好當的。管事的人,不能不作為,也不能亂作為啊。
我的高中語文老師現在是我的忠實讀者。我相信,她會支援我上面那些點評。
其實,鄧律師當初那條微博,正文就1句話,但也修改了3處。改過之後,確實更好了。正應了那句古話:“文章不厭百回改。”
問題在於:由於時間限制,修改不可能無止境。如果改得面目全非,那麼,誰才是作者呢?
請你相信我的語文水平。不僅是語文水平。
我是連續6年的資深語文課代表,年輕時有些閒情逸致,初中就開始在地方的廣播電視報上給影視作品挑錯,長大後把陣地拓展到全國知名的報刊,挑錯物件包括知名作家的作品、權威媒體的文章。
在曾經的工作中,我每天處理成千上萬字,不僅修正文字錯誤,還能發現一些事實差錯,儘量給文章錦上添花。
毫不誇張地說,我看到的、聽到的資訊,只要有不妥的地方,就很難逃過我的“火眼金睛”。
自媒體時代,“是個人就能寫、能編”。但是,“是個人就能寫好、編好”,是從來沒有發生、在可預見的將來也不會發生的事情。
有些網友想為中文寫作出把力,精神可嘉。但“欺負”張教授不會逐條迴應,硬是“挖”出了13個錯,弄了個大新聞。媒體只是看熱鬧,沒有拿出專業素養來幫張教授“洗冤”。
這樣不好。
圖源:sven_shi
張教授遠遠沒有那麼不堪。
拜託大家下次靠譜一點。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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