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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侵佔鄰居50公分,看看汝陽這兩家的“維權戰”!

由 大河報 發表于 人文2022-05-04
簡介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瞭解到,按照李延輝的說法,汝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介入後,只是拆除了李愛國部分侵佔的面積,並沒有將李愛國全部侵佔的地上建築拆除,並沒有執行到位,依然對他家的建房造成困擾,需要進一步拆除到位

前鄰蓋房佔我二寸地怎麼處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巖 實習生 張宇 孫司穎

建好的五層框架樓,被整體拆掉2層,側邊樓體也被從上至下部分拆除30多公分。這一遭遇,讓洛陽市汝陽縣城的李愛國感嘆“損失很大”,而他的鄰居則更因為他的建設,而至今沒建起房屋,承受著經濟和精神雙重摺磨。一切,都緣於李愛國未履行規劃審批手續,以及“蓋房時建築隊沒量好尺寸”,使得房屋侵入鄰居宅地約50公分。

透過鄰里訴訟理性維權、有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從這對鄰居糾葛的發生、發展到部分解決,我們不妨看看規避、化解鄰里矛盾的路徑和方法。

緣起:

建房多處不按規矩走,

妨礙鄰居家

說起這事,得從2016年8、9月份說起。

當時,在縣城城市規劃區杜鵑大道與新華路交叉口東北角,汝陽縣城關鎮南街社群居民李愛國進行住宅建設。當年11月份,該縣規劃辦對此進行了調查。經查,李愛國擴建的鋼筋混凝土房屋主體已經建至三層,但並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所擴建房屋超出其合法土地使用手續的批准範圍。

不僅如此,李愛國的東鄰李延輝發現,李愛國的房屋由南向北呈三角形侵入其宅基地,最遠侵入距離達到了約50公分,總面積約5。58平方米。

建房侵佔鄰居50公分,看看汝陽這兩家的“維權戰”!

“李愛國的這個侵佔,不僅違規,還違約,我們一直也不知情。”李延輝說,根據李愛國建房之初他們的書面協議約定,夥牆按雙方土地證面積建設,雙方不能侵佔對方面積,若有違反,應無條件停工並拆除糾正,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讓李延輝家失望的是,他們提出交涉後,李愛國拒絕認錯,經多方調解也不願意糾正並承擔責任。

“他們只顧他們家的利益,讓我們家的宅基地成了梯形,這在農村屬於棺材地,不適合建房不說,也不吉利。”李延輝說。

查處:

5層樓被拆2層,

侵佔的也被部分拆除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李延輝一家多方進行了投訴。

2016年12月5日,汝陽縣規劃辦對李愛國違法擴建房屋一事予以立案,並向當事人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但李愛國置之不理,又私自開始了第四層建築主體施工,並在再次接到責令停止違法建設的法律文書、查封施工現場、暫扣施工裝置之後,繼續施工,並於2017年8月建成5層框架樓。

2017年8月,規劃辦執法人員向李愛國送達了《城鄉規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李愛國所建的5層房屋為違法建設,責令30日內拆除,但李愛國並未拆除。同年12月22日,根據相關規定並報請縣政府同意,規劃辦、城關鎮政府、國土資源、住建、城管等有關部門對李愛國房屋實施了強拆。

至2018年8月14日,李愛國、李揚揚父子所建房屋的第四層、第五層已全部拆除完畢。

在溝通無果後,李延輝也向汝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李愛國停止侵權、排除妨礙並恢復原告宅基地原狀。法院最終支援該訴求,判決李愛國拆除所侵佔區域,並將土地恢復原狀。

李愛國父子不服,提起上訴,但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最終於2018年8月6日發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建房侵佔鄰居50公分,看看汝陽這兩家的“維權戰”!

在該案進入執行環節後,汝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最終協調相關部門,將李愛國房屋的東邊侵佔部分實施了拆除行動。

不守法的結果,

兩敗俱傷

6月27日下午,在李愛國所建房屋現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看到,這幢位於路口的樓房安裝了窗戶,一層也已經出租給了商戶,但仍然沒有最終完工,基本還呈毛坯狀態。該房屋的頂部,依然存在被強拆後的殘留,包括其東側與鄰居搭界牆體,也有從上到下被拆除的痕跡。

對該處房屋,周邊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居民說,3年多來,因為李愛國的違建,不僅堵住了這一排鄰居原本位於屋後的一條出路,也讓四鄰之間關係很僵,甚至發生了一些比較激烈的不愉快事件,讓此事在整個汝陽縣城傳得沸沸揚揚,幾乎人盡皆知。

“你看看,因為好佔便宜,不按規矩建房,我們這都受連累,包括這李愛國的房子,折騰到現在,三四年了,一直半拉子,包括到處投訴解決,還有打官司,都是很耗費時間、精力,這真是實打實的兩敗俱傷。”他說,這種結果,想必作為鄰居,無論是誰都不願意看到。

對現在的處境,李延輝更是意見很大。他說,因為李愛國父子的違規、違約建房,讓他家透過合法途徑於2002年購置了宅地、2016年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後至今沒法正常建房,經濟損失很大,而且連年維權、訴訟,也從精神層面受盡煎熬和摧殘。

李愛國受訪時解釋說,之所以當時建房侵佔了鄰居宅地,主要是因為建築隊施工開始前沒有量好尺寸,“要是他們量好尺寸,肯定不會讓他們幹。”此外,鄰里當時只是口頭約定屋後有路,但實際並沒有規劃,加上附近一處市場佔用了3米多地皮,造成原本6米多的路已經無法實際落實。

李愛國說,他的房屋是貸款建的,因為一直沒建好,沒法出租,很少見到效益,為此損失也很慘重,各方面壓力也都很大。

化解糾葛,考驗各方智慧

建房侵佔鄰居50公分,看看汝陽這兩家的“維權戰”!

按照李愛國的說法,為解決這個事,他和妻子也是整天備受煎熬,精疲力盡,也想早點解決這個問題,但截至目前,糾葛化解呈現僵局。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瞭解到,按照李延輝的說法,汝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介入後,只是拆除了李愛國部分侵佔的面積,並沒有將李愛國全部侵佔的地上建築拆除,並沒有執行到位,依然對他家的建房造成困擾,需要進一步拆除到位。

而李愛國的說法是,根據房屋實際情況,他已經拆到了極限,不能靠邊再拆了,否則可能房屋存在危險。同時,

“他們可以不用建夥牆,用我的夥牆,我也可以承諾凡是佔用他家的面積、建築部件,都算是他家的。”李愛國說。

不過,這種說法,李延輝並不同意。他認為,這個解決方案並不合適,拆除是可以執行到位的,他並不想自家的房子裡,伸有別人家房子的東西,“這樣無論是誰,可能都接受不了,這樣的房子就是蓋了,心裡能痛快嗎?”

讓李延輝耿耿於懷的還有,在他看來,李愛國父子理虧在先,但常常強詞奪理,非常強勢,從精神層面給他們造成了很大而且持續的傷害,至今連個道歉都沒有,讓他們無法接受。

“時間長了,他們兩家有置氣,這個確實是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汝陽縣自然資源局有關負責人受訪時說,下一步,他們會與其他相關部門研究,妥善處置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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