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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青海兩男子爬樓頂討債稱“不還錢就跳樓”,結果……

由 城西區婦聯 發表于 人文2022-04-23
簡介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是實際上有很多人就是喜歡做老賴借錢的時候很客氣,說的比唱的還好聽,到了該還錢的時候突然變了一個人,任你怎麼軟磨硬泡他就是不肯還但在討債時如果因為衝動採取違法手段最終只會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討債還錢符真的管用嗎

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但是實際上有很多人

就是喜歡做老賴

以案釋法|青海兩男子爬樓頂討債稱“不還錢就跳樓”,結果……

借錢的時候很客氣,

說的比唱的還好聽,

到了該還錢的時候突然變了一個人,

任你怎麼軟磨硬泡他就是不肯還

以案釋法|青海兩男子爬樓頂討債稱“不還錢就跳樓”,結果……

但在討債時

如果因為衝動採取違法手段

最終只會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

案情回顧

近日,民和縣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惡意討債案件,行政拘留2人。

2022年1月1日11時許,民和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有兩個人在某工地樓頂,情緒激動,請求處警。”接警後,指揮中心立即指令巡警大隊、治安大隊、川口派出所等部門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經查,李某的公司與該工地建築商簽訂合同幫忙出售該工地所建房屋,工地建築商付給李某公司房屋銷售提成,但房屋已銷售完畢,該工地建築商遲遲未支付資金,1月1日11時許,李某便與員工張某爬到工地樓頂,手持橫幅、播放錄音,並揚言“不還錢就跳樓自殺”。

通報稱,經警方一個多小時的思想引導工作,李某、張某被成功救回地面。查證屬實後,李某、張某二人對其涉嫌尋釁滋事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民和警方認為,以此極端方式作為要挾,達到索要欠款的目的,引起大量群眾圍觀,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目前,該局依法分別給予李某、張某二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現已執行拘留。

民和警方還在通報中表示,各類經濟、債務糾紛要依法處理,應堅持合理合法原則協商處理或透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維權,切不可觸犯法律。

討債固然是合理的,

但是手段一定要在法律保護範圍內,

不能使用違法手段

要不然

錢沒拿回來,

反而要受到法律制裁。

法條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以案釋法|青海兩男子爬樓頂討債稱“不還錢就跳樓”,結果……

債務

人而言,

理應以誠信為本,

按時還款。

而作為出借人,

追討債務時則應透過

合法途徑、採取正確方法,

切勿因討債心切而一時衝動、

做出不理智的行為,

如果為了討債而同本案被告人一樣違法,

不僅可能無法及時、有效

討回欠款,

還要因此承擔刑事責任,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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