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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為了“親上加親”,總是表妹嫁給表哥,為何很少會生下智障兒

由 文史使者 發表于 人文2022-04-19
簡介那時候大家的價值觀念也不是很注重,假如這一個孩子不可以擔負起一個平常人應該有的企業社會責任,那時候的人就不會對一個孩子進行無限制的資金投入,也就是能夠縱容這種先天性殘疾人一無所有,甚至於一個大家族內部就可以決定是不是殺掉先天性智殘的孩子,官

什麼叫上親

導言

如果是近親結婚,產下有基因缺陷的孩子的機率會相當大,不是智力障礙便是畸形。可是古代的時候,大家為了能親上加親,常常會近親結婚,於是小表妹嫁給了大表哥。那麼他們怎麼會極少產下有基因缺陷的智障兒呢。

古代為了“親上加親”,總是表妹嫁給表哥,為何很少會生下智障兒

古代的近親結婚到底是什麼

近親結婚會生出智力殘疾僅僅一種經過高度概括、浮誇和簡化的叫法,事實上不一定會生出來智力殘疾,也很有可能會生出別的智殘或畸形。

古人常說的“近親結婚”僅僅在表親(一級表親)兩者之間,因此 遺傳基因相似度實際上不是非常大,因而生出具備顯著可觀測基因缺陷孩子的機率大概還不到四分之一。

換句話說這些人生上五六個孩子,很有可能總是有一個有問題的。而以那時候的社會發展和醫療條件,有問題的孩子難以熬過成年,因此也就不會把帶故障遺傳基因再次遺傳給下一代。

並且那時候的社會制度也造就了其解決殘疾人群的壓力較低,國家不會給這種發育畸形的殘疾人資金投入,損害會控制在家庭內部,最多擴散至宗族企業,對整個社會發展的危害較小。

古代為了“親上加親”,總是表妹嫁給表哥,為何很少會生下智障兒

那時候大家的價值觀念也不是很注重,假如這一個孩子不可以擔負起一個平常人應該有的企業社會責任,那時候的人就不會對一個孩子進行無限制的資金投入,也就是能夠縱容這種先天性殘疾人一無所有,甚至於一個大家族內部就可以決定是不是殺掉先天性智殘的孩子,官衙也不會因而顧及。

因此,假如把一樣的情況放進當今社會,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過去的很多倍:

首先父母不可能殺掉自己的孩子。

其次父母務必養育先天性智殘畸型的孩子,並投入極大時間、精力、錢財來確保這一個孩子的生活質量。

再者社會資源會被這種殘疾人群體佔有;最後具備繁育能力的先天性殘疾人很有可能會把畸型遺傳基因遺傳給下一代。

古代為了“親上加親”,總是表妹嫁給表哥,為何很少會生下智障兒

為何古代的近親結婚生出的孩子不是智力殘疾?

我覺得有三個原因。

首先,古代科技和經濟發展水平落後,嬰兒死亡率本來就很高,平均壽命都很短,因為病症或是捱餓導致夭折。

近親結婚的子孫後代假如身患病症,很可能兒時就夭亡了,並非血親的家中也很有可能由於經濟發展貧苦等緣故造成孩子夭亡,二者之間的差別無法呈現。

次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許多兄妹實際上是同母

異父。並且古代僅有男士有遺產繼承,造成沒有孩子的家中寧願從叔伯兄弟那裡改姓孩子,也不會讓親生父母的閨女傳送香燭。

古代為了“親上加親”,總是表妹嫁給表哥,為何很少會生下智障兒

再加上古代沒法評定DNA,可能私通造成孩子非親生父母的狀況很普遍。這一系列狀況下,許多名義上的堂兄妹、堂兄妹,實際上血系很有可能隔著很遠了,並不像今日那樣嚴苛一夫一妻制,那堂兄妹就必定是三代之內的旁系血親。

古人沒有較強的創新精神。碰到一個大家族數次生下智力殘疾子孫後代的狀況,他們也許不容易考慮到近親結婚的緣故,而更趨向于歸因於“詛咒”“剋夫命克子”這類的迷信活動的普世價值。

古代為了“親上加親”,總是表妹嫁給表哥,為何很少會生下智障兒

結語

現階段在我國殘疾人口占全國人口的百分數是6。34%,大概是八千多萬元人,顯而易見一個國家假如多出去上百萬殘疾人針對一個國家而言是多麼的極大的工作壓力。

這還算沒有顯著殘疾病症但體質虛弱的人口,但事實上性情古怪甚至於有心理疾病的人也屬於殘障人士

殘疾人的身體殘疾並不是他們自願的,他們本來是可憐的。但如果我們由於一些不太關鍵的緣故而縱容幾百萬個智殘寶寶問世到這一個世界上便是非常大的犯罪行為了。因此 以生育為目的的近親結婚在大部分國家全部都是受到

嚴禁

的。

參考文獻:《進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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