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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條人命案:母女2人被砍頭,2個路人被暗殺,1個青年橫死獄中

由 說歷史的女人 發表于 人文2022-04-06
簡介知州師承祖停止坐堂審案,立即帶人前往檢視,在案發現場發現劉六之母竟只有屍體,沒有頭顱,也是一具無頭屍

橫遭不幸的橫是什麼意思

(說歷史的女人——第1163期)

本案發生的時間為清朝嘉慶九年,即公元1804年。

本案發生的地點在江蘇省海州北門。

本案的涉案人員有李源、金姐、李氏、劉殿臣、胡繼福等。

第一階段:家有美人初長成,寡母孤女遭人欺。

在海州北門外住有一對兄妹,父母早逝,兄妹相依為命,哥哥叫李源,已經結婚成家,後其妹妹李氏嫁給南街王忠,二人育有兩女,長女叫金姐,小女叫銀姐。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卻因王忠的英年病逝,蒙上了不幸的陰影。

俗話常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孤兒寡母多不易。由此可想,李氏帶著兩個女兒,在清朝那種年代,這種寡母孤女的生活就更為不易了,不僅生存艱難,還要常遭人欺負。

5條人命案:母女2人被砍頭,2個路人被暗殺,1個青年橫死獄中

尤其是長女金姐已經16歲,出落得如花似玉,引得附近的男子躁動不安,輕則言語挑逗,重則動手動腳。這讓寡婦李氏看在眼裡、不安在心裡。為了女兒的安全和清白,她就求哥哥李源,想讓金姐到他家住。畢竟是親哥哥,豈能拒絕,無非是多一雙筷子,何況金姐勤快,也能幫襯家裡,自然同意。

第二階段:寡女母女遭橫殺,頭顱不翼而飛成謎團。

如此,李氏就只帶著10歲的幼女銀姐在家住,她靠給人漿洗衣服換取生存之資。儘管如此,作為哥哥的李源知道妹妹不易,時常來看她,並給她送些生活用品。

可是生活的噩夢說來就來。就在剛送走金姐不久的一個上午,哥哥李源給妹妹送糧食,可是敲門沒人應。妹妹乃勤快之人,不可能日上三竿不起床的。李源喊叫不答應,就擔心出事,立即把南街保長叫來。保長就叫來幾個人一塊撞開大門,可是眼前的一幕,一下把眾人驚呆了。

院內的地上到處都是血跡,裡屋的房間也是門洞敞開,大傢伙懷著不安的心情走進房門,被眼前的情況差點嚇暈,只見李氏和幼女銀姐慘死在床,而且更為可怕的是,她們二人的頭顱不見了。面對無頭屍妹妹的慘狀,當時哥哥李源就登時昏死過去。

保長急忙帶著人救醒李源,讓他到州衙門去告狀,他們願意去作證人。

為了找到殘殺妹妹和外甥女的兇手,李源強忍悲痛,和保長一起來到州衙門告狀。

當時擔任海州知州的是唐仲冕,他是乾隆五十八年的進士,喜歡藏書、寫詩,主編過《嘉慶海州志》。從他一生的仕途生涯來看,他也幹過不少好事,比如擔任陝西布政使、代理巡撫期間,興修水利、組建書院,官聲還不錯。可是在擔任海州知州的時候,他對於案件的審理,或者說,他在辦理案件方面的能力,卻令人不敢恭維。

當時知州唐仲冕接案後,對於自己管轄範圍內出現如此殘忍的命案,也是頗為驚訝,立即就帶著仵作和衙役,隨同南街保長等前去勘驗現場。

仵作驗屍後認定,俯臥者為寡婦李氏,仰臥者為李氏之幼女銀姐,而銀姐下身無衣,且有血跡——仵作斷定銀姐生前被強暴過。

可是現場卻沒有別的證據,登基了無頭屍體的情況後,知州唐仲冕就走出房間,在院子裡檢視,他順著院內的血跡檢視,來到院牆跟前。院牆邊長著一棵大榆樹,枝葉繁茂,伸出牆外。唐仲冕看到樹上有踩過的痕跡,樹幹上還有沾了血跡,斷定兇手肯定是透過此榆樹爬入,又爬出的。

於是,他來到院外,檢視榆樹枝幹,在一根榆樹斷枝上看到了一小塊衣服布條。知州唐仲冕認為這必然是兇犯逃走時匆忙,被樹枝刮扯下的。於是,收為證據。

知州唐仲冕就地辦案,除了初步判斷兇手透過榆樹翻入院內,強姦銀姐,被其母寡婦李氏阻攔,兇手就將其母女一起殺掉,只是為何還要殘忍地割其頭顱?令人費解。

回衙門後,知州唐仲冕對金姐進行了問詢,查問住舅家的原因和經過。

原本在李氏讓女兒金姐住舅家之前發生了一件事:案發三日前,金姐在院內洗衣,洗完後往門外潑盆裡的水,剛好劉殿臣從此過,被潑了一身。劉殿臣是本州衙前街成衣鋪老闆劉四的兒子,目前已經20歲,還在私塾讀書,他的目標是透過科考考取功名。

原本被潑了水,都會很生氣,可是作為讀書人的劉殿臣不但沒有生氣,反而對金姐淡然一笑,金姐很抱歉,也只好回一笑說對不起,就關上門。

到了夜裡,就有人在金姐的窗外說汙穢之言,調戲金姐。寡婦李氏大聲喊叫,街坊出現,那人倉皇逃走。寡婦李氏因此擔心,所以就趕緊把金姐送到了哥哥李源家住了。

5條人命案:母女2人被砍頭,2個路人被暗殺,1個青年橫死獄中

第三階段:半截案子疑點多,蓋因知州太疏忽。

知州唐仲冕聽罷金姐的供詞後,很高興,因為有嫌疑人了,即劉殿臣。

在案件沒有明朗之前,任何跟案件有關聯的人,都可能是嫌疑人,這也沒錯。所以,劉殿臣被傳到堂,但見劉殿臣身材文弱清瘦,眼神膽怯。

知州唐仲冕審視之後,一聲喝令:“你為何害李氏母女,快從速招來。”

劉殿臣一臉懵逼,根本不知道什麼人被殺了,高喊冤枉,申辯自己根本沒有出門翻牆,一直在家讀書,有父母、鄰居為證。

可是知州唐仲冕卻認為罪犯都是善於抵賴之人,所以他認為不用刑是不會交代的,所以喝令酷刑侍候。一頓酷刑之下,劉殿臣不堪忍受,最後竟順著知州唐仲冕的意思承認了強姦殺人的罪行。

可是接著問題又來了,承認犯罪還不夠,犯罪要有證據,知州唐仲冕要劉殿臣說出兇器和人頭所在,可是劉殿臣怕酷刑,一會兒胡亂說一個地址,結果鬧騰了一天,衙役們也沒在他說的地址找到兇器和人頭。直到天黑,也無結果,劉殿臣被收押在監。然後貼出懸賞告示,找到頭顱,賞銀百兩。

可是戲劇之處就在於,懸賞告示剛貼出,這位知州大人唐仲冕竟然接到了調令,就這樣他離開了海州。按照唐仲冕的小傳來看,他應該是調任四川通州知州。問題是,唐仲冕一走,這個原本就沒搞明白的案子,成了半截案子,懸在那裡了。

不過很快新知州到任,新知州叫師承祖。這位知州,雖然名氣很低,但他辦案的能力卻比前面那位耍筆桿子的要強很多。首先在看完卷宗後,就發現了不少疑點:

其一是金姐所講,夜裡在窗外汙言穢語調戲她的男子,她也並未看到,所以怎能斷定就是劉殿臣?

其二是劉殿臣既然已經承認強姦殺人,為什麼卻不知自己的兇器和所斬頭顱藏於何處呢?

在新知州師承祖看來,劉殿臣必然不是真正的兇手,真兇應該另有其人。所以,他繼續張榜懸賞尋找頭顱。

第四階段:兩顆舊頭顱沒找到,又冒出一顆新頭顱。

結果,沒幾天果然有人提著頭顱來領賞。

知州師承祖很高興,立即坐堂辦案,傳相關人來認頭。

帶頭顱領賞之人叫劉六,26歲,是個砍柴為生的樵夫。

仵作讓劉六開啟包裹頭顱的藍布,讓當事人金姐等驗看,結果都說不是李氏頭顱。仵作驗看,發現這顆頭顱是新割下不久,而涉案的2顆人頭時間已經很長了,不可能有鮮血淋漓的情況。

知州師承祖納悶了,舊命案未破,又添新命案。立即審訊劉六頭顱從何而來。

劉六說聽人在城門讀告示,能交出女人頭顱可領百兩賞銀,所以在打柴時就特別留心,恰好今日打柴,在山裡看到一顆頭顱,就立即送來了。

知州師承祖說那屍體何在?

劉六說小的只見頭顱,未見屍體。

知州師承祖一時陷入兩難之境,兩個無頭案交織在一起。

恰此時,錦屏山的保長來報案,說樵夫劉六之母被殺。

知州師承祖停止坐堂審案,立即帶人前往檢視,在案發現場發現劉六之母竟只有屍體,沒有頭顱,也是一具無頭屍。不過仵作對屍體的骨縫、皮縫進行檢驗後,又拿劉六所獻的頭顱進行比對,結果令人大驚失色。

劉六拿去領賞的頭顱,乃是其母的。

知州師承祖聽聞大驚,立即趕回衙門,繼續審訊劉六,一開始劉六不承認,結果稍一用刑,劉六便招供了,原本這小子自小貧窮,常年只能靠打柴為生,老母又疾病纏身,家裡總是在最低生存線上徘徊。所以,他天天都在想著怎麼發一筆橫財,結束這樣的生活。可是哪有這樣的機會呢,時間長了,他就抱怨老母,甚至生出怨恨之意。

結果,聽到了這個懸賞告示後,這個愚笨、心狠、不孝的小子就做出了弒母之惡行。根據《大清律》,弒母乃是“十惡”之重罪,一旦犯了,就是罪不可恕,必以凌遲處死。所以,知州師承祖趕緊擬罪上報。

不過同時,他也撤回了尋找頭顱中的懸賞一項,因恐再出現貪圖賞銀而謀害人之事。

第五階段:頭未找到,案懸未破,唯一嫌疑人卻病死獄中

李氏母女的兩顆頭尚未找到,案件尚未任何突破,此時偏偏唯一的已經被知州師承祖否定的嫌疑人劉殿臣卻因風寒加重竟病死獄中。原本,知州師承祖打算找到真兇,還劉殿臣清白,這樣劉殿臣就能回家繼續考功名,這下可好,一了百了。

事已至此,案情等於徹底推倒,又回到了最初的情況,知州師承祖只好從頭再來著手調查、偵破此案。為此,師承祖專門帶人又來了一趟案發地。不過這次總算沒有白來,他還是收穫蠻大的,在當地保長的協助下,經過調查,發現在案發之後,附近有一戶人家忽然搬走。

這戶人家乾的營生是屠戶,姓胡。胡屠戶家中有一子,名叫胡繼福,剛好19歲。這小子半年前,曾因行為不端調戲婦女被送到官府,不過前任知州唐仲冕沒有太過重視,認為年輕人偶犯錯誤改過便好,所以令當地保長負責管束,算是短期教育。在管束期內,胡繼福比較守規矩,保長便解除了對胡繼福的管束。鄰居都認為胡屠戶是因兒子行為丟臉才搬走的,但知州師承祖卻覺得其中問題比較大。

回衙門後,知州師承祖專門提審了金姐,問訊金姐是否認識胡繼福。結果金姐回答不但認識,而且還得罪過胡繼福。事情發生的時間也是半年前,金姐拿著漿洗過的衣服給人送,不料在街上被胡繼福攔住。胡繼福想與金姐建立關係,被金姐拒絕。胡繼福見軟的不行,便耍無恥流氓那一套,要動手動腳來硬的調戲非禮金姐,金姐不忍當眾受辱,揮手就是一個耳巴子,抽在了胡繼福的臉上。

街上人多,胡繼福覺得臉面喪盡,要還手打金姐,恰被路過的保長看到,就把他送到了官府,被判帶回管束。

知州師承祖針對金姐講述的這個情況,認為胡繼福的嫌疑很大,於是令衙役將胡繼福一家人全部帶回受審,同時令衙役將胡繼福之家的衣服被褥之類的紡織品全部查抄到堂。為何要帶這些東西呢?原來知州師承祖有妙用。

階段:

一塊布條是罪證,偏被胡母縫鞋底。

胡繼福及家人和物品被帶回後,知州師承祖先拿出當初從榆樹枝上帶回的唯一現場證據——一塊布條。然後與胡繼福家帶回的紡織品等物品進行檢查比對,結果功夫不負有心人,竟然真找到了。那塊布條與一張鞋底的破布材料一致。

知州師承祖提審胡繼福,在證據面前,和大刑威脅之下,很快就招供了。

原來那日被金姐拒絕和扇耳光後,又被抓到官府,雖未被處理,但也被帶回管束了一段時間。這件事,令胡繼福惱羞成怒,且一直懷恨在心,一直想尋找機會報復,所以閒來無事,常在金姐家附近暗中觀察。恰好不久就看到金姐潑洗衣服水的時候,潑了路過的劉殿臣一身,結果劉殿臣沒有生氣,而金姐還對劉殿臣友好一笑表示歉意和感謝。這讓胡繼福惡從心頭起,到了夜裡,他就透過榆樹爬進金姐家院子,來到金姐窗外,借劉殿臣之名對金姐說汙言穢語。但被李氏發現,大喊大叫,搞得四鄰驚動,胡繼福狼狽逃竄。

不久一個早上,天色微亮,外面尚無行人,胡繼福又來金姐家附近找機會,恰好見寡婦李氏出門,他認為家中必然只有金姐一人,於是暗生淫心,又偷偷借榆樹翻入院內,推門進來,卻沒有看到金姐。因為金姐在胡繼福假扮劉殿臣的那夜天亮,便被李氏送往哥哥李源家住。因此,胡繼福只看到了金姐的妹妹銀姐。

胡繼福遂對銀姐實施強姦,恰李氏從外回來,看到此景,拼死阻攔。胡繼福乃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屠刀,先砍死寡婦李氏,繼而殺掉銀姐。事已至此,胡繼福心中發狠不能收拾,加上遭受金姐羞辱,卻沒有對其本人報復,心恨難消,一時兇惡,竟砍掉了寡婦李氏銀姐母女的頭顱。

胡繼福提著兩顆頭顱借榆樹翻牆而出的時候,衣服被樹枝掛住,撕扯掉一根布條。往外走不遠,見路邊豆腐店還沒開門,就順手把李氏母女的頭顱掛在了豆腐店門口,然後逃回家去。

胡繼福回到家後,身上沾染著血,胡繼福的父母嚇了一跳,問其原因,胡繼福老老實實回答自己殺人了。胡屠戶一看,兒子殺人是死罪,那就逃走吧。所以,就匆忙搬家離開了這裡。之後,其母在收拾胡繼福衣服的時候,心疼布料,以為將衣服上的血汙洗掉,還能有點用處,故此沒捨得扔,結果卻成為罪案的鐵證。

第七階段:豆腐店老闆的戲劇人生,猶如過山車

知州師承祖聽完胡繼福的供詞後,心生一個疑惑,既然胡繼福把兩顆人頭掛在豆腐店門口,為何至今也沒見豆腐店老闆來報案。這其中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看來其中也有蹊蹺。於是,令衙役火速將豆腐店老闆和當地保長帶回受審。

5條人命案:母女2人被砍頭,2個路人被暗殺,1個青年橫死獄中

結果,豆腐店老闆和保長到大堂後,知州師承祖一問,他們都是三不知。並且反駁得言之鑿鑿,說如看到頭顱,早拿來領官府的百兩賞銀了,誰會放著這麼肥的銀子不賺?再者藏匿頭顱也是重罪,根據《大清律例·刑律·賊盜·發冢》規定:

“若殘毀他人死屍及棄屍水中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照此來看,他們也沒有藏匿頭顱的必要。

可問題是胡繼福既然承認殺人,已是死罪,又何必胡說頭顱藏匿之地?看來還得繼續審問,不過不能從豆腐店老闆入手,這次知州師承祖選擇了另外一個突破口,即豆腐店老闆娘。

老闆娘是女性,膽小怕事,又經不住知州師承祖的威逼利誘,結果就招供了,說確實有兩顆人頭,不過被丈夫埋在了豆腐店門口西邊的空地裡了。

知州師承祖立即派人,在老闆娘的帶領下,去挖人頭。可是衙役們,不但挖出了人頭,還挖出了更驚人的東西——兩具屍體。

原本是兩顆人頭案,現在憑空又多了兩具屍體,衙役急忙回報知州師承祖。師承祖一聽,也是大吃一驚,急忙帶著仵作來到現場。

經仵作檢驗後,此兩具屍體,一具是頭顱骨被重物擊碎而喪命,一具是從後背一刀插入,導致斃命。

知州師承祖見案情重大,立即回衙嚴審豆腐店老闆。結果豆腐店老闆一看鐵證如山,也不狡辯,選擇了坦白交代。

原來豆腐店老闆早上起床後,開啟門忽然看到兩顆頭顱,雖非自己所為,卻擔心惹上官司,所以就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乾脆偷偷埋掉算了。可是豆腐店老闆正埋時,一個鄉下人路過剛好看到他在埋頭顱,滿臉都是驚詫。

豆腐店老闆見狀,忙拉他過來解釋,接著又說給他三千文錢。鄉下人聽說封口費多達三千文,貪財心切,不僅表示不說,還要主動幫助豆腐店老闆挖起坑。可是豆腐店老闆見這鄉下人如此殷勤,心裡不由又犯起嘀咕,怕這人靠不住,萬一拿了錢又到官府舉報,那就完了。於是,趁鄉下人不防備,一塊大石砸在鄉下人的腦袋上,登時就死了,他就把鄉下人推入坑中打算跟兩顆頭顱一塊埋了。

俗話說人倒黴的時候喝口涼水都塞牙,豆腐店老闆當時的情況就是這樣。在他把鄉下人推入坑中的時候,恰巧被又一個過路人看到,那人驚訝不已,發出了叫聲。豆腐店老闆趕緊跑過去苦苦哀求,求他別聲張,願給八千文錢。那過路人也是貪圖錢財,就答應了,不過他要先拿到錢。

豆腐店老闆說沒問題,就把過路人引入店裡,端上豆漿招待。然後聲言去拿錢,卻暗中取了一把刀,趁過路人低頭喝豆漿的剎那,一刀從後背直捅進去。那過路人連反應都沒來得及,就死了。

就這樣,豆腐店老闆匆忙將兩具過路人屍體和兩顆頭顱一塊掩埋。

原本,此事神不知鬼不覺。誰料,前一段時間前任知州貼出告示賞銀百兩找人頭。豆腐店老闆也有點動心,就把自己掩埋兩顆人頭的事說給老闆娘,想去領賞。老闆娘認為知州在找兇犯,提著人頭去領賞,怕是賞銀沒拿到,倒要招惹一身麻煩。

故此,豆腐店老闆就沒行動。等到知州師承祖問訊老闆娘的時候,老闆娘就說了兩顆人頭。可是,她不知道還有兩條人命,這個豆腐店老闆沒告訴他。若是知道,她豈會說出頭顱所在啊!

不管怎樣,案子至此,終於算是破了。

第八階段:結案。

5條人命案:李氏銀姐母女2人被砍頭,2個路人因貪財被暗殺,1個青年劉殿臣橫死獄中。這是本案受害人的情況。

本案兇犯有兩人:第一個是胡繼福,第二個是豆腐店老闆。

胡繼福的罪,按照《大清律例·刑律·犯奸》判決,是要罪加一等。強姦之罪當以絞刑處決,加一等則變成以斬刑處決。但其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不僅殘殺,還割取頭顱,性質為極惡劣。故此師承祖按照《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殺一家三口》規定擬定處決方式為凌遲。此外胡繼福的父親違反了《大清律》容隱兒子殺人,杖八十。

豆腐店老闆的罪,都是自己一手戲劇化造成。發現頭顱,本可喊來保長報官,便可免責。可他卻想自行消跡處理,結果卻很倒黴,戲劇性地一錯再錯,連殺兩個無辜之人。既然殺人,都是重罪,被擬為斬首梟示。

第九階段:案件的餘波。

一樁連環殺人案:5條人命,皆因審判官1個不可饒恕的疏忽。

5條人命案:母女2人被砍頭,2個路人被暗殺,1個青年橫死獄中

最開始胡繼福調戲金姐,被保長押到官府,可是當時的知州唐仲冕卻沒有對此引起重視,草草處理,以至於埋下了後來的殺人隱患。倘若當時唐仲冕知州能夠仔細瞭解情況,妥善解決這個問題,也許就不會有此嚴重後果了。

此外,在劉殿臣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屈打成招,導致這個年輕人無辜受累,冤死獄中。劉殿臣之父劉四為兒子的冤死很不滿,到州衙告狀,可是前任知州唐仲冕因此案被總督彈劾,已經被革職,算是受到了懲罰,故此當地州衙沒有接劉四的申訴狀。劉四想到省府告狀,卻因當時清朝局勢動盪,盜匪叢生,被強盜截殺於路。

至此,此案算是徹底落下了帷幕。

(文/說歷史的女人·案先生)

參考資料:《清史稿》《清代案件與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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