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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打牌輸得傾家蕩產,卻讓我賣房替他還錢,好想甩他兩個耳光

由 東林夕亭 發表于 人文2022-03-04
簡介下面這個女人說她的前夫就是個不學無術的人,雖然受到了懲罰,但不知道以後會怎樣,我們來看一下怎麼回事:『以前的我愛錢,虛榮,而且不求上進,眼饞別人嫁得好,也想透過嫁人讓自己坐享其成

不依本分是什麼意思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前夫打牌輸得傾家蕩產,卻讓我賣房替他還錢,好想甩他兩個耳光

01

《增廣賢文》:“

人學始知道,不學亦枉然。但能依本分,終須無煩惱。

前面一句話意思是說,努力學習才會得到知識,不學就什麼知識也得不到。這句話背後的含義是“從無到有”,因為人的知識、認知、觀念和能力都不是與生俱來的,需要通過後天的學習、實踐和生活慢慢積累。是否有積累,積累得多與少,彼此之間會有很大的區別。

這就需要看後面一句話了,意思是說踏踏實實做事,老老實實做人,做人守本分,才會沒煩惱。這裡的守本分以及做事做人,指代的就是前面一句話提到的積累。

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人只有守住本分讓自己具備相應的能力和條件,才能有所謂的生活。想要活得更好,就應該努力提升自己的條件和能力,把這些該做的事做好,就是本分

有的人一直很本分,把“有所為有所不為”貫徹得很徹底。有的人雖然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雖然知道做人要本分,但卻管不好自己;還有的人乾脆就沒有“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概念,等同於不學無術,混吃等死。

下面這個女人說她的前夫就是個不學無術的人,雖然受到了懲罰,但不知道以後會怎樣,我們來看一下怎麼回事:

前夫打牌輸得傾家蕩產,卻讓我賣房替他還錢,好想甩他兩個耳光

『以前的我愛錢,虛榮,而且不求上進,眼饞別人嫁得好,也想透過嫁人讓自己坐享其成。在這樣的狀態下,經人介紹認識了我前夫,符合我的要求,於是我們就結婚了。

因為婚前對他了解不多,等於是婚後才開始瞭解他,於是就發現了很多潛在的問題,其中最關鍵的是:他條件好並不是因為他自己,而是因為他父母,說難聽點,他是個啃老的人,經常沒工作,遊手好閒。

縱使我當時不太懂事,我也知道一直啃老不是長久之計,總想跟他一起幹點什麼,趁著公婆還有錢,可以當作我們的本錢。而他,卻從來不聽我的勸告,甚至我每次良言相勸,都會換來冷嘲熱諷,他罵我是勞碌命,說做人就應該好好享受。

我不知道他父母是怎麼想的,只知道他們一直縱容他,要什麼給什麼,都已經給他買了房子車子了,他都已經成家了,他們還在不停地貼補。據我瞭解,他們家也不是那種特別富裕的家庭,照這個樣子下去,早晚會坐吃山空,到時候我會跟著受苦

雖然我不離婚還能享受幾年好日子,但我沒有因為這種誘惑而停留,因為伴隨著風險:一來,如果我生了孩子,之後很難走掉;二來,再過幾年我年紀不小了,到那時候離開,估計連工作都找不到。

當時沒有人理解我是及時抽身,都說我狠心、薄情不懂事,說我身在福中不知福。但沒過多久,那些人的口風就變了,因為事實如我所料,我前夫沾染的不良嗜好都是燒錢之事,他父母的錢越來越少,生活明顯開始走下坡路了。

我感到慶幸的同時,開始意識到靠嫁人過得好有多不靠譜了,這條路走不通,就只有一條路可走了:

我只能靠自己提升自己的生活,我能靠自己活得遊刃有餘,才是最穩妥的活法,到之後不管結婚與否,都不會影響我的生活質量

這種事說著想著很簡單,但真正去做的時候很難,因為人無法在短時間內戒掉懶惰,讓一個懶惰的人變成勤快的人,不僅需要花時間,還需要花精力,更需要花決心,如果狠不下心,很容易半途而廢。

好在我堅持下來了,這一路收穫的不僅是更好的生活,還有自己的原則、心態以及超強的心理素質,我可以在多情和薄情之間靈活切換,遊刃有餘。

我前夫這時候打牌輸得傾家蕩產,讓我賣房替他還錢,我當然不可能同意,當然會薄情。即便他跟我玩“拆屋效應”,我也沒有妥協,因為我不欠他什麼,他自己不守本分造成的惡果,只應該由他自己去承受。』

前夫打牌輸得傾家蕩產,卻讓我賣房替他還錢,好想甩他兩個耳光

02

前面那個女人總結的“既多情,又薄情”,聽起來自相矛盾,其實不矛盾,這跟“有所為有所不為”是一個道理,是一種區別對待的行為。

人生可以細分為很多內容,簡單來說,既包括做人,也包括做事。做人和做事繼續細分,依舊有很多內容,這時候必須要分門別類,區別對待,沒有任何一種方法可以應對所有人和事,因為不同的人和事之間都存在著“個體差異”。

該做的事要多做,堅持做;不該做的事要少做,儘量不做,這是本分;該深交的人要用心珍惜,不該深交的人要懂得遠離,這也是本分;對待值得你珍惜的人多情,對待不值得你善待的人薄情,這同樣是本分

那個女人越過越好,就是堅守了本分,而相比之下,她的前夫越過越差,很明顯是因為沒有堅守本分,他所做的所有事,都指向一個糟糕的結果,他自己意識不到,別人提醒了他當作耳旁風,這樣的人最後不受懲罰就太沒天理了。

前夫打牌輸得傾家蕩產,卻讓我賣房替他還錢,好想甩他兩個耳光

03

關於那個女人最後提到的“拆屋效應”,是一個心理學名詞,又稱“門面效應”,跟“登門檻效應”的執行機制相反,是現提出一個別人無法接受的要求,被人拒絕之後再提小要求,就容易讓人接受了。

想必大家應該聽說過這種效應的解釋:如果想在房間裡開個天窗會被拒絕,那麼,先提出掀掉屋頂的要求,被反對之後再要求開個天窗,就容易被接受了。

從理論上來講,

這是利用了人的“補償心理”和“沉錨效應”,提出大要求被拒絕,拒絕的人會因為拒絕別人帶來的壓力而產生補償心理,此時提出的小要求在他們的補償心理範圍內,就會被接受

但理論只是理論,放到現實中未必能成功,比如那個女人的前夫先要求她賣房替他還錢,被拒絕之後又降低要求只要錢,如果用“拆屋效應”的理論來說,她應該不會再拒絕,但事實卻是她依然拒絕了。

我們由此不難看出,

拆屋效應只適用於有共同利益的群體之間,互不相干的人,或者彼此有深仇大恨的人之間,輪不到拆屋效應其效果

話雖如此,但我們還是要有防人之心,堅定自己的原則,不要中了別人的套路和心理陷阱,這也是前文中提到的“可為和不可為”的範疇,也是需要我們學習掌握的生存法則,知道其中的關鍵,才能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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